绿色产品生产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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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品生产管理办法
绿色产品生产管理办法
1.目的:
随着整个人类社会的高速发展,以及人们日益对物质生活的高质量要求,环保问题已成为21世纪人类共同关注的大事.为顺应国际环境的发展趋势,××公司积极推动绿色环保产品的生产,幷拟定该办法(以下简称“环境管理办法”)。
以达到维持﹑保护和提高环境质量﹐遵守法规法令﹑保护地球﹑保护人类健康与合理谨慎地使用自然资源﹐以及减轻驿生态系统影响的目的。
2.适用围:
2.1××公司采购之相关塑胶粒子、水晶头、线材、油墨、胶水等各种主辅性材料以及符合环保要求之半成品、成品之每一个生产过程及进出库管理.
2.2采购之相关环境有害物质在生产过程及送外管理(如注塑、丝印、电镀).
3.术语的定义:
3.1.环境有害物质:
零件﹑材料等里含有的物质或是制造时使用的物质,对人体及地球环境有明显的环境影响(侧面)的物质,××公司要求供货商实施调查。
EHS:
ENVIRONMENTALHAZARDOUSSUBSTANCES
3.2.含有﹕含有系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部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3.3.杂质﹕
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作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朮上不能完全去除的(naturalimpurity)﹐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朮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此外﹐为了与主原料加以区别﹐在为了改变材料的特性而使用称为“杂质质时﹐也按“含有”处理;但是﹐在制造半导体设备等使用的掺杂剂(Dopant)﹐虽然是有意添加的﹐但实质上在半导体设备中仅有极微的残存﹐这种情况不作为“含有”处理。
在本技朮标准中(具体请参考大亚<<绿色产品标准>>﹐在指定允许的情况下﹐当在部件﹐设备中该环境管理物质作为杂质混入或者粘附时﹐其浓度不应超过该允许浓度。
4.职责:
4.1采购负责向合格供方采购材料,幷对供应商进行稽核,要求其提供环保协约,测试报告及环境有害物质管理办法。
4.2开发/工程技术部负责材料承认,确保购买合格供方之材料,需符合环保法规及客户要求。
4.3资材/仓储部负责原物料、半成品、成品之标示隔离及单独存放区,同时对进出库管控.
4.4制造部负责生产安排及生产中每一工序的正确使用控制及正确操作控制.
4.5品质部门对环保材料从进料到制程及成品出货,均需作适当的管制.对原材料,成品,及生产用之辅助材料进行抽样送测监控.负责制造指示单物料的正确开立发放及回收,及全程物料管控。
负责对环境有害物质的教育训练工作,幷负责建立正确的结构文件﹐以及归档;
5.作业程序:
5.1环境有害物质管理委员会/环境运作TEAM小组
为确保《环境有害物质管理办法》顺得执行,特成立××公司环境有害物质管理委员会,负责宣导、执行、稽核公司既定环境方针政策,(请参考《绿色产品标准》).
该组织在功能上向总经理报告并负责﹐并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以上的﹑外部环境物质管理的稽核工作(具体请参考第10条)。
.
5.2物料承认
5.2.1对于新料号之承认,要求供方提供使用材料成分表,幷需与法律法规、客户要求及《绿色产品标准》)规定要求相符.
5.2.2需附可量测禁用物质的测试报告,且符合《绿色产品标准》规定之要求.
5.2.3材料包装单体上需有环保物质的明确标示.
5.2.4.填写《环境关联物质不使用证明书(材料评鉴用)》(附件二)
相关文件:
《绿色产品标准》、《环保承诺书》。
5.3采购
采购单位应根据《供应商管理程序》进行供方调查统计,以鉴别其供货能力及品质是否达到要求.选择供方的条件:
5.3.1客户对没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以环保供方为优先考量.
5.3.2客户对环保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供方必须满足环保要求.
5.3.3客户指定供方.
5.3.4采购在订购符合环保要求之物料前,应先向供方索取样品及相关技术资料,要求供方提供使用材料成分表,环境有害物质一览表.幷与供方签订环保协约,同时在订单上注明供方提供公证机构检测报告及材质证明,以确保样品符合使用要求.
5.3.5所有符合环保标准之原物料采购应要求供方在外包装或外观上与其它同种物料有明显的标示性、区别性.
5.3.6有新的Supplier纳进﹐必须知会开发与品质部门﹐以便对其进行全面评估,确认OK后﹐方可正式向供方下单。
5.4生产部制程管制﹕在原物料尚未全面完成符合环保标准前﹐制程管理需依如下要求执行﹕
5.4.1生管于生产通知单注明之具体要求。
5.4.2在生产过程中为防止不符﹐环保要求的原物料与符合环保要求的原物料混用﹐作明确标示﹐不可与其它尚未符合环保要求的原物料混用。
5.4.3作业指导书要明确的规定相关禁止使用的物质
5.4.4每订单在制程中若有不良品或尾数须随时返工补足﹐订单完成后方可安排生产其它产品﹐防止发生混料﹐用料错误现象。
5.4.5至包装时须依订单要求领用专用之包装材料﹐并划分区域包装﹐以防用错料﹐包装好后﹐每批入库单须特别标注“符合环保标准之物料”字样﹐纸箱右上角贴客户要求标签(如“无铅”或“环保”)﹐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出货。
5.4.6其它任何样品及材料需按以上规定作业﹐以防品质不稳定而影响到客户投诉。
5.4.7变更管理:
变更原材料,部材,生产设备时,允分确认是否含有环境有害物质.原材料部材的相关变更事项必须填写<<管理变更确认书>>(附件三)且要得到客户的承认
5.5品质管制﹕
5.5.1进料检验单位依订购单要求每批需有供方提供之出货检验报告﹐有环保要求的﹐要求其提供SGS测试报告并检查标识是否明显﹑正确﹐同时应注意每批出货检验报告及材料证明书。
5.5.2其它要求符合环保示准之物料须由供方提供公证机构之测试报告﹐必要时可委托公证机构代为测试证明。
5.5.3品保部应对各单位之文件及作业过程严加查核﹑监督﹐避免发生异常现象﹐每订单完成后﹐所有记录由品保统计按单整理归档备查。
(记录上需注明为符合环保标准之物料)。
5.5.4在制程中环保物料之作业务必按制造指示单作业﹐品保跟踪稽核﹐若有异常及时所映并需有处理结果。
5.5.5进料检验﹐使用时的追溯方式﹕
进料检验时需从外箱标签﹑SGS检测报告﹑出货检验报告上加以管制﹐并作好相关记录且追溯编号﹐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要求Supplier提交<<环境有害物质不使用证明书>>或《环保承诺书》及相关的SGS合格之检测报告(请参考附件五)。
5.5.6检测重金属含量的方式及不良处置﹕
每季度厂按材料类别抽样送专业机构进行环境有害物质检测﹐当发现测试结果有超出规格要求时﹐应追溯不良批﹐并对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作适当的处理﹐当有不良品已出货至客户时﹐应在24小时将不良信息及处理结果pass给环境有害物质管理代表﹐以便尽速通知客户。
6.供方之原物料管理:
6.1对供方之基本要求
6.1.1要求供方需签订《不适用/禁用物质保证函》(请参考附件一)或《环保承诺书》﹐以及材质证明。
6.1.2供方之原物料需取得其产品不使用环境有害物质宣告,幷提供环境有害物质成分之检验证明,对无法测试的其它环境有害物质需取得其上游供方之成分表或环境有害物质不使用证明书.
6.1.3供方需制定对上游厂商之<<环境有害物质管制办法>>.
6.1.4供方需提出其对上游厂商之厂商管理办法.
6.1.5其上游厂商有变动或增加时需报备公司《变更管理确认书》(附件四).
6.1.6对其环保原物料需作完全隔离及控管.
6.1.7无法落实全厂导入环境有害物质管控之供方,其二次料不可回收再次使用.
6.2供方之制程管控
6.2.1为避免产品遭受不明污染,供方需全厂导入环境有害物质管控.
6.2.2在供方导入全厂环境有害物质管控初期,供方需针对环保产品制程作完全隔离,含治工具,机台,人员,场所.
6.2.3供方需针对治工具,机台,模具,人员,场所作明显标示以利区别为环保产品制程专用.
6.3供方之成品管控与检验:
6.3.1供方需针对环保产品作完全隔离与管控.
6.3.2供方需订定环保产品检验计划与流程.
6.3.3供方需提供环保产品与原物料间之追踪管制方法,以利日后异常发生可实施良品与不良品区分隔离,降低供方与厂损失.
6.4供方提供环境有害物质检测报告的相关要求:
6.4.1新料号首批入料,需附该料号<<环境有害物质不使用证明书>>).
6.4.2无法检测之进用物质需出具成分表或环境有害物质不使用宣告.幷要求在每批出货报告上注明“低毒物品”备注,
6.4.3各供方所附检测报告及出货检验报告上均需写明其原材料对应批号或生产工单号等可供追踪的编号,以便作追踪管制.
6.5供方出货包装要求:
厂商导入环境有害物质管制后出货××公司之环保产品外包装箱上需贴有环保材料标签或印章加以区分(××公司要求各供方统一使用绿色环保标识).
7.仓库管理:
7.1仓库应针对具体的要求,设定或划分专门的环保材料仓与成品仓,幷按要求作好明确标示.
7.2所有外购符合环保标准之原物料及自制入库半成品以及成品,均应以其每件最小单位外包装上保持贴原物料识别卡,成品外箱,幷产品标签上注明环保产品,作为环保标准标志.
7.3仓管收料时,依订购单或生产通知单之要求,核对单号、料号、数量,幷检视是否有环保料标示和原物料识别卡及容填写是否完整正确.
7.4仓库均需设定固定区域及明显标示.入库之符合环保标准物料存放在此固定区域,区域标色牌均以绿色为基调.
7.5发料时,仓管先核对生产通知单,领料单,对应料号按单依需求量发放,若有退、补情形同样按单退补料及标示,经领出再退回之物料者有标示不清或包装不完整,在无法断定为符合环保标准之物料时则转为一般用料.
8.环保材料品质异常处理方式:
不良确认
客户
水平展开调查影响料号
调查污染源
对策
对策确认
CAR提出
水平展开至其它厂商
Closed
Reallydefect
1.Hold,隔离,报废库存(&Supplier)
OK
NG
Inform
制程回馈
进料发现
客户回馈
生产制程
若进料,制程或客户处发现产品环保材料中含有禁用物质或其含量超出技术规要求,需按照“环保材料品质异常处理流程”处置.
9.教育训练:
9.1对于新进人员,在上岗前基本训练中增加<<环境有害物质基本知识介绍>>部程,文件环境有害物质管理办法与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标准同时也可作为培训教材使用。
9.2环保材料管理执行小组将根据全球环保材料发展的最新动态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以上教育训练.
9.3所有以上之教育训练必须存盘结案.
10.﹑外部稽核﹕
10.1由环境有害物质管理代表组织环境有害物质评估小组长对Suplier及部进行EHS稽核。
借由定期的稽核以管控供Supplier及××公司部环境有害物质管理办法的有效执行﹐并适时发现管制办法中所存在的漏洞﹐透过不断修改﹑执行﹐以达到此目的的做法。
稽核容分为应货商的定期稽核和公司部定期稽核。
10.2对Supplier的稽核﹕
10.2.1定期每年至少对厂商进行一次环境有害物质管制Process稽核。
10.2.2要求供应商制订对其上游厂商定期的稽核计划﹐以确保其上游供方原料符合环保要求。
10.2.3稽核时以<>(请参考附件四)﹐稽核容﹐并要求每次之稽核成绩必须高于75分且不得有重大违背飞展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标准要求所规定之事项。
10.2.4当稽核不合格时(低于75分)﹐需要求Supplier提出整体改善计划﹐并通知采购部门及资材部﹐可采取采购部门转移订单方式。
10.2.5稽核成绩列入Supplier评估考量围﹐作为对Supplier评估考量的一个重要依据。
10.3部稽核﹕
10.3.1定义每年进行一次环境有害物质计划执行状况之部稽核﹐以期发现管制计划的不符合性及对半年来执行面的检查并检讨。
10.3.2稽核容﹕采购管理﹐材料管理﹐材料承认﹐入料管制﹐制造流程﹐成品管制及相关便于后续追溯性的记录等。
10.3.3稽核时对照<<环境有害物质部稽核CheckList>>进行((请参考附件五)。
10.3.4对于在稽核中所发现的问题点﹐将上报给工厂经营责任管理者﹐并要求责任单位对稽核中的问题改善解决分析对策。
××公司环境物质管理委员会组织架构图
×××部环境物质管制流程图
供方评鉴、物料承认
(要求供方提供SGS测试报告、
保证涵及材质证明书)
(环保有害物质标签)
NG
(有环保要求的按要求检验)
OK
(专用的环保材料区域)
有环保要求的,相关单据、资料加以说明
领用环保材料,与非环保材料严格区分
贴绿色环保标示,与非环保成品严格区分
NG
OK
所谓变更,是指从开始批量生产时有关生产的内容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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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附件四﹕
供应商环境关联物质稽核标准
供应商:
Audit日期:
年月日
Item
稽查项目
稽核结果
缺点说明
一﹑文件管制
分数
得分
1
是否有订定环境关联物质管制办法
2
2
是否有部稽核的执行办法
2
3
是否有部的技朮标准可供执行
2
4
是否有部的稽核checklist
2
二﹑采购系统
1
是否有对其原材料供方制定合格供货商
2
2
厂供货商变动是否报备S.Y
2
3
普通材料与环保材料料号是否分开
2
4
是否有依合格供货商下买料
2
5
普通材料与环保材料之仓储是否完全区隔
2
三﹑厂商管理
1
是否有要求其供方订定环境关联物质管制办法
2
2
是否有与supplier&customer签订环保协约
2
3
是否有定期的稽核计划
2
4
是否有上游厂商环境关联物质不使用宣告
2
四﹑进料品质管制
1
厂商每批入料是否有附重金属测试报告﹐及禁止使用环境关联物质的声明
2
2
进料包装上是否有环保材料标示
2
3
进料检验是否有作区隔
2
4
进料检验是否有建立历史记录及分批号管制﹐以便很容易进行追溯
2
5
原材料﹐油墨﹐溶剂﹐染色剂等是否区分管制并明确标示
2
6
材料检验﹐储存﹐移转﹐生产状态是否标示清楚
2
7
不良品是否划分区域集中管理
2
8
厂商厂染色后的塑料粒是否每批专业机构测试
2
五﹑制程管制
1
是否有建立环保物料与非环保物料清单
2
2
环保原物料清单是否有定期更新
2
3
环保原物料清单更新时是否有报备S.Y
2
4
是否有导入全场环保物料生产
2
5
非全厂导入之厂商﹐是否有完全隔离不同区域生产
2
6
生产机台是否专用及标示
2
页次:
13
<接上表>
7
治工具是否专用及标示
2
8
生产机台是否有保养维护记录
2
9
各工作站相应的作业指导书上是否有环保标示
2
10
盛装之容器是否清洁
2
11
不合格品处理是否有标示﹐区分﹐隔离
2
12
二次料是否有管制(区分﹐标示﹐隔离﹐使用比例)
2
13
未导入全厂环保材料之工厂﹐是否有书面规定其二次料不可使用
2
14
从事环保材料生产的作业人员﹐是否有经过相关之教育训练
2
15
是否有加料记录可供追溯
2
16
制程变更是否经过充分评估
2
六﹑最终成品管制
1
是否有订定环保产品的检验计划及教材
2
2
成品的管制是否有先进先出
2
3
环保产品是否有专区管制
2
4
是否有送样计划进行重金属含量检测
2
5
成品单体是否有适当的标示可供辨识
2
6
成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有适当的标示可供辨识
2
七﹑培训稽核
1
是否有教育训练计划
2
2
是否有教育训练教材
2
3
是否有对员工进行低重金属管制培训
2
4
是否有对员工进行考试以确定培训的绩效
2
5
是否有定期进行环境关联物质管制制程的稽核计划
2
6
是否有定期进行环境关联物质管制制程的稽核
2
7
是否有对其厂商进行定期的环境关联物质管制制程的稽核
2
合计﹕
100分
稽核成绩﹕
稽核成员﹕
稽核日期﹕供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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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环境关联物质部稽核checklist
稽核项目﹕
稽核结果
缺点说明
一﹑系统文件稽核
Yes
No
1
厂是否有环境关联物质管制办法
2
管制办法是否根据相关环保法规法令及客户的要求而实时变更
3
是否有关环保知识方面的教育训练
4
管制办法的推行是否有专门的Team&执行计划
5
对供方是否有环境关联物质管制办法
6
是否有对客户提供协约或产品宣告
7
是否有要求供方提供环保协约或产品宣告
8
对供方物料之变化是否有管控之做法
二﹑送样承认管制
1
是否有环保物质管制流程
2
对供方的承认书容是否有明确的要求
3
对供方是否有要求附成分表或环境关联物质不使用宣告
4
是否对供方所附的检测报告有送测试机构测试确认
5
送样不合格时是否有要求供方提出改善对策
6
送样不合格时是否有将信息Pass给相关单位以水平展开调查使用到同样材质的材料
三﹑采购管理
1
是否有环境关联物质采购标准
2
是否有合格,环保材料Supplier
3
购买材料时是否有要求供方提供必要的环保材料证明资料
4
环保供方是否优先考量
5
环保稽核不合格之Supplier﹐是否采取block订单或转移订单之方式
四﹑进料品质管制
1
每批入料是否有附环保证明资料
2
进料包装上是否有环保材料标示
3
进料检验是否区隔
4
材料放置是否区隔
5
进料检验是否建立历史记录并分批管制
6
供方追踪记录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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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接上表>
7
是否有定期送测计划
8
发生不良时是否报告管理责任者
9
是否要求供方提出改善对策
五﹑制程
1
生产制程中是否有使用到环境关联物质辅料
2
对于生产制程中的辅料是否有作环境调查
3
生产治工具是否专用
4
生产中是否存在使环保材料污染的可能
5
测试记录中是否有记录材料的制造厂商及生产批号
6
是否有确认属环保材料
7
生产过程中是否加以管制(如制造令﹑管制单﹑各种记录等是否有明确标识)
8
各种设备﹐治具是否有标识
六﹑成品管制
1
是否有订定环保产品的检验计划
2
环保产品与一般产品在包装外箱上是否有明确区分
3
成品的追踪记录是否清楚完整
4
成品的包装材料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七﹑仓库管理
1
是否划分专用的环保材料仓与成品仓
2
非环保材料仓﹑成品仓是否与环保材料仓﹑成品仓完全隔离
3
环保材料﹑成品是否用标示
4
原材料的发放及成品出货是否按先进先出的原则管控
5
各种化工材料是否有专门的放置区域
稽核成绩﹕
稽核成员﹕
稽核组长﹕
核准﹕稽核日期﹕
绿色产品标准
1.目的:
本标准通过明确公司产品中所含环境管理物质中的禁止使用物质和限制使用物质,使公司产品符合ROHS&WEEE指令和环保要求。
2.适用围:
公司绿色产品生产、包装出货所涉及到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3.定义:
环境有害物质:
零件、材料等里含有的物质或是制造时使用的物质,对人体及地球环境有明显的环境影响(侧面)的物质。
包括ROHS指令中明确的限制或禁止使用的六种有害物质:
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PBDE)或聚溴联苯(PBB)。
4.标准:
4.1欧盟指令RoHS中规定的六种禁止使用物质在电气设备中的主要用途:
表1
表1
物质
用途
备注
铅
焊料
铅在电气设备中的主要用途之一;铅含量大于85%的除外
玻璃,如阴极射线管、玻璃-金属密焊、灯具等
用于阴极射线管、电气元器件和荧光灯所用玻璃中的铅除外
瓷器件,如压电瓷器件、某类电介质器件
器件中的铅可能存在于瓷中,但不是用于这些器件可焊接线端的涂层
易加工的钢、铝、铜
RoHS指令对这些合金中的铅含量做了具体规定
电池
铅酸电池。
电池指令和交通工具中允许使用
作为稳定剂或颜料用的塑料
镉
油漆
干燥剂,颜料
作为稳定剂或颜料用的塑料
在关于镉的指令(91/338/EEC)中已被禁止使用
焊料
少有
厚膜电路和瓷中
已经逐步停止在它们的制造工艺中作为添加成份使用
电接触器
广泛用于继电器和开关
电池
镍镉电池,电池指令中允许使用
半导体,如硫化镉被用于光敏器件和新型太阳能电池
RoHS指令中禁止使用含镉基太阳能电池的太阳能动力设备
汞
电池
电池指令中(91/338/EEC)限制使用
电接触器
继电器、微型开关、顷角传感器等
荧光灯
RoHS指令的例外,荧光灯中限制汞的含量
六价铬
钝化膜
各种金属表面的薄涂层,用于裸露金属以及改善油漆和其它涂层的附着力
耐蚀油漆和涂层
油漆和涂层的添加成份
镀硬铬
用于形成涂层,但铬极板是不含有六价铬的铬金属
镀金属膜塑料用的塑料腐蚀剂
涂层前用于腐蚀塑料,但不出现在最终产品中
PBB和PBDE
阻燃剂
有多种溴化阻燃剂
4.2欧盟指令RoHS中规定的六种禁止使用物质(如表1)含量标准;
4.2.1铅及其化合物Leadanditscompounds
除暂不适用的项目,其它所有用途为限制使用,其含量须小于(<)800ppm。
暂不适用于以下所列项目:
阴极射线管CRT、电子零件及荧光灯管使用之玻璃材料;
电子器材中之瓷零件;
合金:
钢-铅含有量需小于(<)重量的0.35%
铝-铅含有量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