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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管理制度

煤气系统的生产运行及维护规定

一、生产调度与厂调度的联系规定:

1、当煤气系统运行中发生特殊情况并直接或间接影响生产的均衡与工序衔接,直接或间接影响煤气系统的安全运行时或者发生煤气安全事故时,生产调度要及时弄清情况,同时通报厂调度,并说明处理意见、过程及结果等情况;避免引发煤气系统安全事故。

必要时,应征求生产调度的意见;厂调度与生产调度必须密切配合,确保整体系统的正常生产。

2、在煤气管理上,当生产调度与用户有争议且可能影响生产时,应征求生产调度的意见。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由主管领导提出最终决定意见。

3、各用户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而使煤气工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必须制订新的工作联系方式,报生产调度核准并备案

二、厂调度与各用户的联系规定:

1、在煤气使用和处理工作上,各用户必须服从厂调度的统一指挥,并严格遵照执行。

2、当煤气平衡发生变化要求用户减量时,各用户接厂调度通知后要迅速执行。

必要时,生产调度可以直接指令用户减量。

3、各用户启停炉,如增、减煤气用量较大时,应提前1小时请示厂调度。

4、当煤气系统发生变化或出现异常情况时,生产调度可直接通知用户,说明情况和提出要求,各用户必须遵照执行。

当煤气系统发生紧急事故时,生产调度有权采取果断措施组织处理,各用户要严格服从生产调度指挥。

5、遇煤气系统发生异常问题时要及时报告厂调度,由厂调向生产调度报告,并按照规程组织处理,必要时可直接请煤气防护站协助处理;一旦发生煤气事故,必须立即依次报告煤气防护站、生产调度和厂调度,并视严重程度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果断措施组织处理,避免事故扩大,以便尽快恢复生产。

6、各用户需要停、送煤气,必须开、关眼镜阀或者抽、堵盲板并影响系统或者其它用户生产时,必须经厂调度批准后方可施行。

7、为确保煤气系统安全生产,生产调度以及厂调应根据煤气管网实际运行状况规定高炉、焦炉、转炉煤气的主管压力的最大、正常、最小值(停、送煤气作业除外)及时通知用户进行及时或适时调整。

三、煤气作业的规定

1、严格执行公司及厂部制订的煤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煤气工艺、设施、设备,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涉及煤气的新、改、扩建项目,必须执行安全、卫生、消防、环保“三同时”制度。

2、制订煤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程以及厂、作业区、班组三级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相关职能科室备案、核准后颁布、实施,定期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消除煤气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行组织厂级、作业区、班组三级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培训并定期演练(每年分别不得少于2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4、煤气岗位要设专人看管和操作,在煤气使用上出现问题要及时组织处理。

煤气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由煤气防护站和安全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原则上每年培训、考试1次,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5、定期组织煤气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教育、培训,并积极参加生产处安排、煤气防护站组织的煤气专业知识教育、培训、考试以及应急救援演练。

6、建立并落实煤气设施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并做好缺陷、隐患、事故记录及日常检查记录。

对于发现的隐患、缺陷,要及时上报设相关部门组织处理。

7、建立、健全煤气联系工作所需的电讯设施。

8、应在入户支管设立安全切断装置,并在燃用煤气的炉前煤气管道上安装压力表和高、低压报警装置、自动快速切断装置及泄爆装置等设施,当煤气压力降低到熄火定值时应立即自行止火,并报告能源调度。

9、所辖煤气设备及管道要定期防腐刷漆、统一着色、设置安全与防火标示牌、警示牌及煤气设备标牌并编号且标明规范的介质名称及流向。

煤气区域应设有符合规定的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并设置位置明显的风向指示仪,煤气管道冷凝水应定期排放、清理。

10、煤气设施严禁私拉乱接,非煤气系统配套所需的通讯及动力电缆等严禁共架敷设,严禁以各种形式破坏煤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任何煤气管道不得与蒸汽、水管和其它动力管道相连接,防止煤气串入动力管道。

11、煤气管网及设备与管道附属装置必须设置符合《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规定的剩余煤气放散、燃烧、隔断、放散、冷凝物排水器、吹扫(蒸汽管、氮气管)、补偿器、泄爆阀、人孔(手孔)、管道标志和警示牌、操作平台、防护围栏、直梯或斜梯、防爆、防静电、防雷等装置。

12、要制订煤气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加强对煤气设施、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尤其要做好防腐刷油、夏季防汛、冬季保温工作;每年按照设备处的统一规定,定期编制煤气设施定修、检修计划,并报能源中心备案。

13、使用煤气时要注意节约煤气,努力降低煤气单耗,并杜绝非生产用户用气。

14、对煤气系统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并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订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5、必须合理配置人员,保证煤气救护所需器具、器材、设施等的配置并建立档案,做好其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出现煤气事故时好使好用。

16、建立煤气报警仪表(含固定式CO检测装置、便携式CO检测仪及O2检测仪)台帐,配合做好报警仪表的标定、校验和检定工作。

四、具体操作规定

1、煤气的调整要求

(1)当单一煤气或混合煤气用户炉前煤气压力分别下降到3000Pa并有继续下降趋势时,用户应密切注视并及时联系厂调度核实煤气系统运行情况,一旦降至2000Pa时,必须做好自行熄火的准备(25MW当压力低至1000Pa时连锁保护动作自动熄火,3MW焦炉煤气连锁为500Pa),如继续下降则申请厂调度及时退出此种煤气或者停运该设备。

(2)煤气不足时或异常时,减量顺序由能源调度根据公司整体生产状况进行动态平衡、确定。

其中,可以安排各用户减量,也可以安排其保温或直接止火。

2、盲板阀的操作要求

(1)开、关眼镜阀或者抽、堵盲板时要及时处理煤气,并严格按照停、送煤气规程或方案执行。

(2)各用户遇设备检修而需安排开、关较大的(≥DN800)眼镜阀或者抽、堵盲板及其它危险作业,原则上应在白天进行。

计划在夜间进行作业时,必须提前申请(附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先经相关科室同意,然后经煤气防护组检查、确认,再经厂调以及生产调度核准后方可实施,但作业前必须保证安全照明和防护用品的完好,并应采取一切其它必要的安全措施;各用户因设备检修或抢修而自行安排在夜间进行开、关较小眼镜阀或者抽、堵盲板(<DN800)作业,在具备施工条件并已制订、落实作业方案及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报煤气防护站以及厂调度核准并到现场监护。

(3)盲板阀操作前必须在盲板阀出口到喷燃器进口管段进行充氮保压,氮气压力控制在1.5—2Kpa,防止在盲板阀操作过程中因负压导致空气进入管道形成爆炸性气体,发生事故;如喷燃器处阀门内漏无法保压可利用关闭盲板阀后快关阀的办法减少氮气泄漏量来保压

3、煤气设施的停、开要求

(1)煤气设备短时间停止生产应采取保压措施;

(2)煤气设备短时间停止生产而保压又有困难时,则应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

(3)正在生产的煤气设备和不生产的煤气设备必须可靠断开,切断煤气来源时必须用盲板。

(4)送煤气前,对煤气设备及管道内的空气须用蒸汽或氮气赶净,然后用煤气赶蒸汽或氮气,并逐段做爆发试验,合格后,方可送给用户

4、煤气设施的吹扫和置换

(1)除特别规定外任何煤气设施均应保持正压操作,在设备停产而保压又有困难时,应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将内部煤气吹扫干净并经检测合格。

(2)吹扫和置换煤气时应用蒸汽、氮气为置换介质,管道在停产通蒸汽或氮气吹扫煤气合格后,不应关闭放散管;开工时,用蒸汽或氮气置换空气合格后,可送入煤气,待检验煤气合格后,才能关闭放散管,但严禁在设备内存在蒸汽时骤然喷水,以免形成真空压损设备;凡用惰性气体吹扫和置换过的煤气设施,应再用空气吹扫和置换惰性气体并打开设施的人孔、放散管、保持气体流通;吹扫或引气过程中,设施周围40m内不得有火源。

(3)气体置换是否合格,应根据O2含量和CO分析或爆发试验确定。

5、进入煤气设备内检修要求:

(1)吹扫和置换合格的煤气设备,由于停置时间长,下列原因可能导致煤气产生:

—与运行中的设备没有可靠隔断而窜入煤气;

—设备内表层沉积物或设备内容物吸附的煤气释放;

—设备内吹扫死角区的煤气扩撒。

(2)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重新进行分析。

每次进入煤气设备内作业前0.5h检测有效,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0.5h应重新检测

(3)取样应有代表性,防止死角。

当煤气比重大于空气时,取中、下部各一气样;煤气比重小于空气时,取中、上部各一气样

(4)根据作业目的确定安全分析合格要求:

—进入设备内作业,O2>19.5%O2、CO<24PPm;

—设备内、外动火,爆发试验合格;

(5)经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携带一氧化碳及氧气监测装置,并采取防护措施,设专职监护人;

(6)现场必须配备呼吸器;必要时可在人孔采用轴流风机送风,改善工作环境

(7)检修结束时,应清除设备和管道内一切杂物并确认内部无人及遗留的工器具后,才能封闭人孔

6、带煤气作业要求及旁站式监护的任务

要求:

(1)不宜在雷雨天进行;

(2)作业时,应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

(3)操作人员应备有氧气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

(4)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5)确认动火点周围无泄漏,距工作场点40m内,禁止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

(6)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工具或涂有润滑油的铁工具。

(7)不得在具有高温源的炉、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如需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旁站式监护的任务:

关注作业环境的变化;

关注作业人员精神状态的变化;

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

监督防护器材的完好及正确使用;

确保使用中呼吸器输气管无阻碍现象;

指导应急的疏散;

准备抢险、救援。

7、煤气点火要求

(1)点火时,炉内燃烧系统应具有一定的负压,严禁正压点火;点火程序为先点燃火种后给煤气,严禁先给煤气后点火;

(2)凡强制送风的炉子,鼓风机出口管道应装设逆止阀,防止突然停电时造成回火爆炸;点火时应先开鼓风机但不送风,待点火送煤气燃着后,再逐步增大供风量和煤气量;停煤气时,应先关闭所有的烧嘴,然后停鼓风机。

(3)凡需配风燃烧的炉子,必须合理设定空气(氧气)过剩系数,确保煤气完全燃烧,避免因不完全燃烧而造成燃料浪费及可能出现的因煤气引发的爆炸事故;但该系数也不可设定太高,以免增大烟气、废气量并因此加大排烟系统阻力、降低设备负荷。

(4)送煤气点火时不着火或着火时后又熄灭,应立即关闭煤气闸阀,查清原因,排净炉内混合气体后,再按规定程序重新点火

(5)送气点火前做爆发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关闭放散阀,煤气压力稳定在4000Pa左右,方可进行点火作业;

(6)点火时闲杂人员必须撤离现场,操作人员应避开炉门、炉孔、看火孔,点火或者看火人员应侧面对点火孔进行。

五、煤气管网维护的规定及要求:

1、能源处负责煤气主管网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2、各用户负责分界线后支管、入户管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并应制订日常安全检查计划及定期作业计划,安排巡检,执行计划作业。

3、各用户日常维护工作的内容应包括:

检查煤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放散、切断发、吹扫发、排水发、防爆门、管道支架、伸缩节、防静电与防雷接地、操作平台、防护围栏、直梯或斜梯、安全标志牌与警示牌等装置)是否完整、是否变形、设备防腐、主汛期防汛、冬季保温、渗水或结冰及漏气情况,严格执行定期作业计划(设备润滑、排水器放水、阀门开关试验、设备卫生等)。

4、各用户对日常检查发现的缺陷、隐患,应做好记录,及时组织整改;确实不能整改或者暂时无法整改的,应及时上报、备案。

5、煤气管网及附属设备巡检要求:

煤气管:

无泄漏、无掉漆

放散管:

无泄漏、竖直无晃动

管托:

无移位

管架:

无下沉、倾斜

人孔:

无泄漏

蝶阀:

无漏气、漏水

盲板阀:

无漏气、漏水、密封圈无破裂

补偿器:

管体表面无水迹、无气流泄漏声、无过量拉伸现象

下液管喇叭口:

无水迹和无气流泄漏声

外围:

管网下方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煤气管、管架不能作为他用

六、煤气排水器的使用和维护

煤气管道输送的是水蒸气饱和的煤气,还有气流携带的机械水,以及酚、氰、萘、油雾等杂质和固体尘粒,在输送过程中灰产生大量冷凝液,这会加速煤气管壁的电化学腐蚀;冷凝液较多时会造成煤气压力波动,冷凝液积聚会使管道断面减小,增加压降,在低洼段形成水封使输气停止,严重的甚至造成管道荷载过大或管道振晃而倒塌,排水器可以排出管网的冷凝液,排水器正常的运行是煤气的安全输送和使用的重要保障。

煤气排水器属于重大的危险源,正确使用和维护排水器,是煤气管网正常运行的关键。

1、煤气排水器的分类

煤气排水器按照排水方式不同可分为自动排水器和手动排水器。

自动排水器主要应用在低压煤气管网中,如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及混合煤气管网,手动排水器主要应用在高压煤气管网。

煤气排水器发生煤气泄漏主要有有以下几种原因:

(1)煤气压力过高超过排水器有效水封高度。

(2)补给水管出现故障,补给水不正常,有效水封高度不能保证。

(3)排水器筒体中间隔板腐蚀穿孔,排水器高压室和低压室联通。

(4)伴热蒸汽投运过大,导致排水器内有效水封高度不能保证

煤气排水器发生煤气泄漏,如没有及时处理将会引起煤气着火、爆炸、中毒等恶性严重事故,防泄漏型煤气排水器通过防泄漏装置可有效地遏止煤气外泄,防止煤气着火、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排水器的使用

室外煤气管道,排水器之间的距离一般为200~250m,排水器的有效高度应为煤气计算压力至少加500mm。

两条或两条以上的煤气管道及同一煤气管道隔断装置的两侧,宜单独设置排水器,煤气管道和煤气设备的最低处应设排水器。

3、排水器的运行和维护

(1)煤气排水器的投运

a、确认排水器手孔封好,排污阀关闭,各部件符合投运要求。

b、从高压室加水口注水,直至低压室溢流口有溢流水为止。

(注意排水器加满水后必须封堵高压室的加水口)。

c、确认高压室加水口封堵严密。

d、管网送气置换前应确认排水器上第一道阀门关闭严密。

e、送气前应打开管道喇叭口下的落水管阀门。

f、送煤气后管道压力稳定后在打开排水器上第一道闸阀,投入运行。

(2)煤气排水器的巡检内容及要求

a、排水器每班至少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要立即汇报。

b、每季度对筒体沉积物进行一次清扫,检查确认隔板、底板、筒体钢板厚度是否符合要求。

c、检查排水器溢流口是否有溢流水。

d、打开排水器试样管阀门,看试验管是否有积水,积水放净后是否有煤气,如有煤气冒出则表示落水管畅通。

如试验管长时间排出大量水则表示该排水器内的落水管堵塞

e、检查排水器筒体、闸阀、法兰接口、落水管、排污管、试验管等是否有漏水、漏气现象。

f、检查排水器溢流水至积水坑的溢流管是否畅通,积水坑水是否外溢。

g、检查排水器底部基础是否下沉,排水器有无被碰撞等现象。

h、检查排水器责任牌、警示牌、封密护栏门是否完成。

i、检查排水器筒体周围有无积水、杂物、杂草。

(3)排水器的清污

a、关闭落水管闸阀、闸阀后应堵盲板。

(如闸阀关闭非常严密可以从试验管注入自来水或消防水,但要防止水从落水管倒灌到煤气管道中)

b、打开排污管阀门,放净筒体内水封水。

c、打开手孔,接通大气检查CO含量合格。

d、从手孔清扫筒体内沉积物,也可用自来水或消防水冲洗。

e、作业结束,首先封手孔、关排污阀。

从高压室注水,有溢流水后,抽盲板打开阀门投运。

4、煤气排水器的点检步骤及常见问题的处理:

(1)观察溢流口是否有溢流水流出,补给水是否正常。

若无溢流水或无给水,查看给水管是否存在问题,应及时处理。

(防泄漏型排水器因排水为间歇式,不需长期补水,故点检时不做此要求。

(2)打开试验头,若有煤气冲出,则排水器正常;若有水流出,排水后有煤气冲出,则煤气排水器下部堵塞,关闭下液阀,打开手孔,清理疏通后恢复使用;若排水后,未有煤气冲出,则排水器下降管上部堵塞,关闭下液阀,在试验头通入蒸汽或氮气,待下降管疏通后恢复使用。

若采取一定措施仍无法疏通,则堵下降管盲板,对排水器进行处理或更换新的排水器。

(3)观察排污阀是否有漏水现象,若有漏水,关闭下液阀,及时处理。

在进行排水器故障处理时,工作人员必须配置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措施。

5、煤气系统中排水器的规定:

(1)排水器正常运行中的巡检、操作由分管范围内各用户负责检查、维护。

(2)当煤气管网压力过高造成煤气排水器被击穿时,责任车间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同时各用户立即检查所辖范围内的排水器是否被击穿,以防止事故发生。

(3)各个煤气用户在日常工作中,应密切监视煤气压力,对于煤气压力出现发生异常波动时,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同时立即检查所辖范围内的排水器的运行情况以保证安全生产。

(4)各分厂在对负责所划定范围的排水器进行正常维护时,必须由煤气防护站进行监护。

(5)排水器的连接管大小

·煤气主管大于1000mm,连接管直径为100mm。

·煤气主管大于400mm、小于等于1000mm,连接管直径为80mm。

·煤气主管小于等于400mm,联接管直径不小于50mm。

(6)排水器不应设在值班室窗门外或附近,以免排水器发生事故,煤气窜入室内,造成人员中毒。

(7)排水器应封密式管理,应挂危险警示和责任牌。

排水器的落水管闸阀丝杆应加油有护套

七、煤气设施危险作业的安全规定

1、煤气危险作业原则上应安排在白天进行,雷雨天和夜间不宜进行各种煤气危险作业。

2、凡是在煤气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或附近区域5米内动火,凡符合有关准入规定的动火申请人或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证,以此作为允许其动火的合法依据。

3、煤气危险区的划分:

(1)一级煤气危险区:

是指易燃易爆场所和环境特殊的场所,该区域长期存在煤气,只有配戴空气(或氧气)呼吸器才能工作,否则即使停留很短的时间也有中毒和死亡的危险。

例如,有燃用煤气设备的室内区域、煤气柜区域、煤气加压站区域(室内、院内)、煤气混合站区域、焦炉煤气抽气机房、转炉煤气抽气机房、煤气管网密集区域等。

(2)二级煤气危险区:

该区域有时存在煤气,其含量能影响身体健康和威胁生命安全。

例如,煤气管道较大的眼镜阀或蝶阀等阀门附近区域、煤气放散区域、煤气设施较集中的区域等。

(3)三级煤气危险区:

该区域正常情况下没有煤气,但因停、送煤气作业而放散或处理煤气(置换),或者因设备、设施故障而非正常运行等原因,也能够形成煤气的积存。

例如,距离煤气放散装置40m远的一般煤气区域、厂区的办公楼等区域。

4、办理煤气危险区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1)施工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经生产处、设备处等部门联合确认,符合公司安全生产准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如果确需在煤气危险区动火,则施工单位必须制订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指定动火负责人,由设施所属单位指定监火人,并由设备所属作业区主要负责人验证,然后施工单位方可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进入厂区组织施工并动火。

(3)进行煤气危险区动火作业(不含带煤气焊接),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a、彻底切断煤气来源,并将系统内煤气处理合格;

b、作业人员熟悉煤气中毒、着火、爆炸等三大特性,具备消防知识;

c、CO浓度低于40ppm而且环境空气中O2浓度正常(18%—21%);

(4)煤气设施的带压焊接必须在煤气防护站的安全技术指导下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门的施工方案,由设备单位组织煤气防护站、设备处、生产处、保卫处共同审批并现场指导,由专业施工单位组织专业人员施工同时确认施工单位是否有施工资质。

(5)各级动火审批人员应到作业现场实地勘察、检查,防止出现动火内容不详细、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或者弄虚作假行为。

5、煤气区域动火要求

(1)动火点就近打开放散管或人孔或支开法兰;

(2)确认周围无煤气泄漏及易燃易爆物;

(3)焦炉煤气设备的外部动火,要考虑管道内阴燃,可带少量氮气;

(4)焦炉煤气设备内动火,必须铲除干净悬挂物,宜佩带呼吸器防焊接,防止切割、焊接时产生的废气及挥发气体的伤害。

(5)配备消火器材及措施,设专人旁站式监护

(6)当停役的煤气设备中煤气无法处理干净时,按运行煤气设备动火要求,可通入少量氮气,然后动火

6、煤气设备停、送煤气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新建、改建、大修后煤气管道,在送煤气前,必须严密性试验合格。

(2)在停、送煤气作业时,必须履行《煤气停送操作票》审批手续。

(3)新建、改建、系统性的大型停、送煤气作业,设备单位必须制订停、送煤气作业方案(附安全措施),并报煤气防护站审核,经能源处会同生产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专题会议确认后方可进行。

(4)送煤气前,设备单位必须检查煤气管道内已无人及杂物、封闭人孔及手孔、冷凝物排水器给水满流并排水正常。

(5)送煤气前,设备单位必须联系能源调度,通知煤气防护站到现场监督和维护,准备足够的呼吸器和CO检测仪,并通知用户准备接收煤气。

(6)送煤气时,必须向煤气管道内通入蒸汽或氮气进行置换。

(7)打开眼镜阀或抽出盲板而送煤气后,必须在末端放散管处取样进行连续三次爆发试验合格或经化验分析(焦炉煤气O2含量≤1%、高炉煤气O2含量≤5%、转炉煤气O2含量≤2%)合格后,用户方可使用。

(8)送煤气后,应检查所有连接部位和隔断装置是否泄漏煤气。

(9)切断煤气必须使用可靠的切断装置(眼镜阀、插板、盲板)。

(10)停煤气的设备与可能渗入煤气的联通管、串联管(伴热蒸汽管等)、计量一次仪表导管等应可靠断开。

(11)确需在夜间开、关眼镜阀或者抽、堵盲板,在作业方案可行、安全措施健全、照明充足的情况下,报经煤气防护站批准后方可进行。

(12)在吹扫或者置换过程中和抽、堵盲板前后,必须向爆炸性混合气体内充以蒸汽或氮气。

(13)严禁在通风不良或有火源的室内开、关眼镜阀或者抽、堵盲板。

(14)停煤气的设备,需经自然通风、强制通风、通蒸汽、通氮气或者其它措施,迅速扫除残余煤气,特别注意积存煤气的死角,经检测试验合格后,打开至少2个人孔或手孔。

(15)较大的停、送煤气作业,设备单位必须请保卫处安排现场警戒及消防车,并请公司救护车及医务室医生到现场待命。

(16)严格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有关煤气设施入内检查或检修的规定,其中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而且须经CO和O2检测合格,并设专职监护人。

其中,CO含量规定:

CO浓度mg/m3(PPM)

作业时间

人体反应

30(24ppm)

8小时

无反应

50(40ppm)

2小时

无明显后果

100(80ppm)

1小时

头痛恶心

200(160ppm)

30分钟

头痛晕眩

500(400ppm)

20分钟

中毒严重或致死

1000(800ppm)

1—2分钟

中毒死亡

(17)煤气设备(管网)检修的审批程序:

a、计划性的大中修时,检修单位要提前三天将检修计划报厂长审批,然后按照程序由公司安监处、生产运行处、设备处审批。

计划审批后把检修方案及安全措施报送公司安监处、煤气防护站备案。

b、临时性的煤气设备(管网)检修,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制定检修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由厂领导和安全科同意签认后,报公司安监处、煤气防护。

煤气安全事故的处理规定

一、煤气事故处理规则:

1、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泄漏煤气等事故,各单位应立即依次报告煤气防护站、能源调度和生产调度。

如发生煤气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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