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哲庄煤矿度紧急救援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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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哲庄煤矿度紧急救援应急预案

贵州盛联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赫章县哲庄煤矿

2015年度紧急救援应急预案

 

工程师:

矿长:

编制: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应急预案会审表

会审人员

会审意见

签字

会审时间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

会审结论:

 

矿长:

 

贯彻学习记录

传达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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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3

第一章煤矿井上下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5

第二章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5

第三章各类事故发生后的程序--------------------------8

第四章事故抢险的应用救援队伍-----------------------11

第五章通告报警-------------------------------------12

第六章应急设施与设备和能力与资源-------------------15

第七章事故处理程序及危险辨识-----------------------18

第八章各类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抢险措施-----------------19

第九章后勤保障-------------------------------------53

第十章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54

第十一章应急培训与演练-------------------------------55

第十二章应急预案的维护-------------------------------56

 

哲庄煤矿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前言

在任何工业活动中都有可能发生事故,尤其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及其规模日趋扩大,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质以及潜在危源,虽然通过安全设计、操作维护、检查等措施,可以预防事故,降低风险,但达不到绝对安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往往造成惨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

煤矿企业是一个高危高风险的行业,常常受到瓦斯、煤尘、水害、火灾、顶板等自然灾害的威胁。

由于自然或人为、技术,装备等原因,管理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通过事前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力量,一旦事故发生,组织及时有效的救援行动,有效地防止灾害事故,控制事故的求援行动,有效地防止灾害事故,控制事故蔓延,保护现场人员和场外人员的安全,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降低危害后果,根据我矿现状特制定突发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第一章煤矿井上下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

哲庄煤矿在采掘作业生产活动中,矿井上、下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主要有:

冒顶片帮、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火灾、水灾、爆破伤害、易燃易爆物品爆炸、提升运输事故、井上下人员中毒和窒息伤害、地面地质灾害、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全矿井下突然停电停风事故、井下场所瓦斯积聚超限、瓦斯抽放突然停运及瓦斯管泄露等。

本矿井采用中央式通风方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风井为轴流式风机,功率各为55KW)。

本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为KJ70现已安装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

本矿现有职工200余人,其中生产工人150余人,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50余人(矿级管理人员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二章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1、矿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机构:

总指挥:

王金刚

副总指挥:

熊武杰、黎忠华

成员:

郭志成、龙学东、成联友、安全员、瓦检员、电工。

2、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3、矿井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单位和人员:

除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外,针对现场事故发生的类型和特征,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还须及时组织召集具有相应业务专业资质部门县救护队现场救援人员。

4、各有关人员在事故救援工作中的职责:

(1)矿长王金刚:

负责应急救援总指挥,积极指挥抢救,尽快控制事故的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

(2)调度室主任郭志成:

负责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严格坚守岗位,做好记录,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瑗情况,要及时向矿长报告。

(3)安全副矿长黎忠华、生产副矿长郭志成:

负责救援人员调配和现场指挥,并根据事故地点的实际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决定抢救方案,减少事故损失。

(4)工程师熊武杰:

负责编制救援方案、措施,深人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5)安全员:

负责现场安全检查监督。

(6)瓦检员:

负责现场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监测。

(7)机电人员:

负责救援的正常供电,并及时检查井下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情况。

(8)后勤矿长成联友:

负责应急救援的设施和材料供应及救援人员和遇险人员的住宿安排和有关生活事宜。

(9)通风组:

负责改变矿井通风,注视主扇的运转情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0)班组长负责查对在事故区域作业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或地面,如实向调度室报告,并随时接受指挥长的命令,认真扎实地完成抢险和灾害处理工作。

5.应急机构组织及其职责:

第三章各类事故发生后的程序

1、一般事故汇报程序:

 

①矿值班领导

②矿备用车

①矿调度③医院

事矿现场④分管矿领导

②队长⑤安全生产副矿长

⑥矿长

⑦事矿单位值班领导

⑧安全管理组

 

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图:

二、重特大事故汇报程序

1、事故报告的联系方式。

为保证井下一旦发生事故时,能以最快速度通知“事故抢救中心”,迅速组织救援、控制事故扩大与恶化,井下各主要生产系统与地面必须建立可靠的通讯网络。

根据本矿情况,应在井下主运输石门尾部、7#运输巷尾部、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和运输巷以及地面的风机房、机电房、调度室、瓦斯监控室安设矿用防爆联网电话,煤矿与上级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可靠的通讯网络。

2、事故报告程序。

当井下一旦发生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安全员、瓦检员、带班长,安全员、瓦检员应一面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矿长或以电话通知地面调度室请求救援(如电话遭到破坏,则向绞车房按特定铃或派人立即到地面报告)一面组织安全撤出灾区人员,并采取迅速排除事故措施,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三、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事故应急救援中心一旦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召集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迅速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抢险工作,指挥长接到事故报告后,一面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一面通知有关救护,医疗等部门迅速来矿进行抢救,安全生产矿长、工程师、安全员、瓦检员应立即奔赴事故现场,一面指挥组织抢救受灾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故的曼延与扩大,一面派人员组织撤出非受灾人员,并严格掌握抢险工作。

只能在避灾路线范围内进行,非受灾人员只能沿着矿井路线安全撤出的原则。

如果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还要通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来矿进行现场事故处理,并迅速筹备事故抢救的车辆,医务人员、医疗器械,药物以及其它设备、材料等,并安排布置好一切善后工作。

第四章事故抢险的应急救援队伍

1、矿山救护队伍:

哲庄煤矿救护工作由赫章县地方煤矿救护有限公司服务,签定有救护协议。

对瓦斯、煤尘燃烧或爆炸事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井下火灾事矿、瓦斯超限积聚事矿、毒害物质泄漏及中毒窒息可能场所的事故和矿井下突然停电停风实施救援。

矿山冒顶片帮、爆炸伤害、水灾、提升运输事矿、触电伤害、高处附落、机械伤害、地面地质灾害及其他事矿伤害,主要由矿自行实施自救,上述各类事故如兼有瓦斯及毒害物质危害时,以救护队为主、矿协助参与实施救援。

矿山自救队伍,按采、掘、机、运、通,分专业部门及其职责范围,根据各类事故特征和业务技术特征。

由相关人员组成,各专业队伍间相互协作联系,实行全员参与自救。

具体救援队伍构成:

矿长是矿山自救队伍的第一领导,安全生产技术副矿长为其助手;各业务分管领导负责本专业小组业务范围内的自救事宜;成员由矿属相应专业队组(室)长构成;现场施工班组长负责自救现场应急临时指挥;现场施工人员及时参与实施自救。

2、医疗救治队伍:

事故伤害医疗救治,主要有由三塘镇医院、赫章县医院承担。

具体医疗救治人员具有相应的医疗救治资质;现场创伤救急主要由现场施工人员承担进行,负责受伤人员的临时包扎、止血、人工呼吸、抬运护送伤员到医院等救急事宜。

3、消防队伍:

哲庄煤矿消防工作主要由矿辅助救护队承担,负责矿消防管理及地面火灾的救援和矿井上、下灭火器及其他灭火设施的检查、配置、更换。

矿辅助救护队由安全矿长分管。

除矿辅助救护队全体成员为常规消防成员外,根据有关消防队伍建设规定,矿属各工区及单位人员均为义务消防队伍。

第五章通告报警

一、应急响应及通告程序及报警系统

对于煤矿企业而言,一旦发生事矿,应立即启动报警系统通知上级有关部门,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矿应急指挥部。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接到应急响应报警系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奔赴事故现场应急和救援行动。

开始包括事故的报警与通报、人员的紧急疏散、急救与医疗、消防和工程抢救措施、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和外部救援等,其目的是尽可能地抢救受害人员,保护可能受威胁的人群,并尽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1、确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

2、影响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

3、按所需应急反应的组织划分事故的严重程度,通告应急程序和报警系统。

(1)确定报警系统和一般事故,矿应急救援体系启动,并通报煤管站。

(2)发生特大事故,应立即通告上级有关部门、县级应急救援体系启动:

①确认事矿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

②影响原因及可能影响的人数。

(3)事矿应急类别

(4)县救护队

(5)120救护中心

(6)外部救援

(7)立即请求政府有关部门作好危险因素的辨识,风险评价的充分估计以及事故的升级情况等预测。

现场技术专家组要充分预测危害因素,为现场指挥依靠科学的决策依据,不导致在事故处理发生新的伤亡事矿。

二、应急响应级别

1、一级(一般事故不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有害影响局限一个矿属单位的界区之内并且可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该区域,这类事故可能需要投入本单位的力量来控制,但其影响不会扩大其它区域。

如(井下掘进头放炮吹倒支架等)启动现场应急机构。

2、二级(会造成人员伤亡如小冒顶等)事故可能影响全矿生产,但是本矿的资源体系和技术力量足以支撑事矿的应急处理,启动矿应急机构。

3、三级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影响范围大,后果严重,启动县级应急机构。

4、四级发生特大事故的瓦斯爆炸、突水大面积冒顶等,启动地区应急机构。

三、通告程序与报警系统及通讯联络方式

1、煤矿一旦发生事故,第一发现必须立即汇报值班矿长,由值班矿长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必须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事故响应级别,通知上级有关部门,即煤矿通知煤管站,煤管站通知县煤炭局。

2、矿应急机构启动后,应通知下列有关部门:

(1)驻矿安监员;

(2)煤管站;(3)矿辅助救护队;(4)后勤保障小组;(5)机电队;(6)请求周边矿井支援;(7)请求县救护大队支援。

通风联络方式;应急信息管理组,应安排专人值班,作出各种通过方式的记录,如求援电话通知各部门的井上下电话等。

第六章应急设施与设备和能力与资源

一、应急求援能顺利进行,关键在于应急物资充分准备后必须准备下列设备:

1、急救设施(矿用自备救援车)

2、个体防护设备;

3、通风设备;

4、消防设备;

5、监测设备;

6、维修工具;

7、防冻防潮;

8、救援急需用品等各种设施与设备平时必须保养完好,专人看管和维修,一是事故发生能够拿得出、用得上,不致于贻误整个救援行动。

二、能力与资源

事故救援过程中,必须足够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必须有明确应急事矿和危险程序的负责人,统一调配和指挥内部资源,由矿长不在时由安全矿长调配现场所需的人力、物资、设备和车辆,井下所需的求援设备及监测设备,现场评估小组要充分预测事故现场的情况以及可能出现的新情况,为总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三.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第七章事故处理程序及危险辨识

1、事故处理程序:

 

第八章各类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抢险措施

第一节救员系统

1、一般事故

经矿长授权,由当班矿值班领导或业务分管领导负责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协调落实应急救援的人和物及技术措施,事故单位负责人还必须落实现场应急救援指挥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施工人员听从现场指挥负责人的指挥,利用现场一切可用的救援物资、材料和实施救援方式,实施救援。

2、重(特)大灾害事故:

(1)初期指挥由矿调度室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调法通知井下,立即撤出受灾人员和停止采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或爆炸,不能停局部通风机,应保持灾区供风维持原状)。

立即按程序通知矿长,安全生产技术副矿长等相关人员,并立即向法人汇报,召集矿山救护队,成立抢险指挥部,指挥部成立后,调度初期指挥工作结束。

(2)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灾、火灾及采掘机运等方面的重(特)灾害事故发生后,矿长接到事故通知,立即成立以其为总指挥的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领导、科室负责人及救护队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成立后首先听取当班值班领导的灾情介绍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提升机、压风机、瓦斯抽放泵及其他主要保障安全救援的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并派有关井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去上述相应机房组织与督促工作。

(3)通知有关区队、井口、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准确统计当班井下(或事矿现场)人数及其姓名,统计已上井(或撤离事故危害现场)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有关单位准备救灾材料和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4)指定一名副职领导签发下井(或进入现场)许可证,并通知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和井口,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自救器,不准入井。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选定井下救护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

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的作用,不得自行发布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但遇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处置并立即汇报地面救援指挥部,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救援器材等。

选定安全岗口哨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

(6)命令救护队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他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医院,救护队得知人员受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另一方面立即报告救援指挥部采取措施组织特别抢救。

(7)救援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责成助手成员,将救援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

当抢险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报告煤管站、区煤管局,向兄弟单位请求支援,并及时满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计完成撤人救援任务,如救灾过程中出现反复或灾情扩大时,应投入二线力量,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护抢险救援人员,尽力避免扩大伤亡。

(8)井下撤出人员和抢险人员完成怕,总指挥应投入二线、三线力量,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状况,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

救护队长具体负责指挥救护队按规程要求,完成侦察任务,提出测定数据,灾区示意图及灾区处理建议,供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侦察结束后,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监视灾情变化,具体位置由井下救护基地负责人提出建议,报救援指挥部确定。

(9)总指挥组织指挥部成员听取侦察情况汇报后,命令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依据《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结合灾情实际情况,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援准备工作,并派人检查核实。

对总工程师提出的事故处理方案,经慎重研究讨论后予以批准,并及时报区煤管局领导,争取得到支持。

(10)根据掌握的灾情及处理方案的要求,对救护队员做好战前动员。

一切工作落实无误后,决定行动时间,总指挥不断协调平衡各方力量,确保方案顺利进行。

根据灾情变化,经事故调查组同意恢复事故破坏的各个生产系统,使之正常,特别是通风系统。

各个系统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救援指挥部结束工作。

(11)事故处理结束后,总指挥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全面分析。

对事故原因,救援处理过程,经验教训及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后汇报、存档。

(12)救援指挥部在救援过程中,要认真处理好上级领导到矿协助救援时的领导指示,应在决策过程中采纳他们的意见,处理好指挥部内部主要成员之间的关系,本着爱护关心的原则,帮助解决井下直接从事救援抢险人员提出的问题,充分发挥工程师及专业骨干人员在抢险救援中的参谋作用。

(13)在救援指挥过程中,矿长不能自行放弃对救援抢险工作的领导权,而到事故现场直接救灾,如确需进入灾区时,必须指定代理人,受理其指挥权,处理好灾区必要事务后,必须立即返回指挥部行使指挥权。

第二节通讯系统

1、矿指挥调度通讯总机,日常应根据生产通讯状况,明确了解通讯信息传送情况,对存在通讯的场所、地点,应及时汇报,安排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处理,保障矿内外、井上井下通讯正常。

2、本矿井队长级以上领导必须配置家庭电话或移动电话,以备事故时联络。

3、通讯维护单位(机电队)按照矿长指挥要求,及时安装调整救援通讯电话,井下电话必须是本质安全型防爆电话,地面无防爆要求场所的救援通讯联系可采用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

4、指挥部所用电话必须具有自动录音和信息储存功能,在任何情况下,矿调度都必须做好指挥救援的通话原始记录。

第三节应急救援安全技术措施及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措施

一、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1、救援的安全技术措施:

(1)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切断灾区附近电源,掘进工作面发生爆炸时,局扇不能停,如因爆炸造成局扇停运时,“维护原状”。

(2)派救护现队沿最短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侦察、抢救。

一般救援力量少量,应选择从进风方向进入灾区,如事故后进风巷道垮塌、冒顶、堵塞,一时难以处理,也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

救护力量多时,可以同时从时、回风两侧派人进入。

对遇有高温、塌冒、爆炸、水淹危险的灾区,只有在救人情况下,并肛取有效措施,保证进入灾区人员的安全,指挥员才有权让救护小队进入。

(3)迅速恢复灾区通风系统,爆炸后无火源存在的灾区,要采取开始尽可能措施,恢复灾区通风,排出爆炸产生的烛雾和有害气体。

(4)反风,爆炸毒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方向的工作人员时,在确认进风方向的人员已安全撤退的情况下,可考虑采用反风。

(5)消除灾区巷道堵塞物。

对爆炸造成冒顶堵塞,影响侦察抢救时,救护队员应及时清理,如堵塞严重,短时间不能清除,应采取其他尽快恢复通风救人的可行办法,比如利用压风、供水管道进行通风,同时要恢复堵塞区外的通风,让不带呼吸器的人员在救护队员监护下,能够参加此项工作,通道一旦打开,救护队员立即进入灾区抢救遇险人员。

(6)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

灾区内发现火灾,残留火源,要及时扑灭,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扑灭时,要设法组织火焰向遇险人员所在地和有瓦斯集聚的盲巷、硐室蔓延,防止火灾加重遇险人员的危害或再度引起爆炸。

待遇队员全部救出后,直接灭火。

不能扑灭火灾,确认在火灾区已无人生还的可能时,可考虑先对灾区进行封闭,以控制火势,综合灭火后,再寻找遇难人员。

(7)在有可能发生连续爆炸时,决不允许救援人员为寻找遇难人员或封闭灾区而冒险进入灾区,如灾区遇险人员确有存货者,在严密监视通风瓦斯情况和准确掌握爆炸时间间隔规律,考虑救援往返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利用爆炸间隔时间进行抢救遇险人员救援工作。

(8)最先到达的救护小队,负责救援遇险人员和灾区侦察任务,发现受伤的遇险人员,应迅速救出灾区;如现场人员确已遇难,应标明位置,继续向前侦察,并做好侦察原始记录,以供指挥部研究救援方案和事故调查分析。

(9)随后到达的救护小队、配合第一小队完成抢救人员和侦察灾区任务;或根据指挥部命令在距灾区最近的有新鲜空气的地点,待机做好紧急救人准备工作。

(10)恢复通风设施时,首先恢复主要的容易恢复的通风设施,损坏严重,一时难以恢复的可用临时设施代替;恢复独头通风时,局部通风机必须要在新鲜空气处,并按排放瓦斯要求进行。

(11)待遇险人员全部救出,火源扑灭,瓦斯状况正常,主要通风恢复正常,确认无瓦斯再度爆炸的可能,稳定一定时间后,在留守救护队员监护下,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可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自救互救的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感觉到附近空气突然颤动,伴有嘶嘶的空气流动声,一般认为已出现瓦斯、煤尘爆炸。

这时,现场人员应背向空气颤动风向,俯卧到地,面贴地面,以避免冲击波冲击。

并屏住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或毒害气体吸入肺部,尽量用衣物盖住身体,减少肉体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

爆炸后,迅速按规定配带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退到新鲜风流中,如巷道破坏严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时,应到巷道支护较为完整处躲避等待救援。

(2)对于附近伤员,要协助其配带好自救器,帮助撤离危险区。

不能行走的伤员,在靠近新鲜风流30—50米范围内,要设法抬其至新鲜风流中,如距离较远,就为其配带自救器,不可抬运。

撤除灾区后,要立即利用新近电话向井调度室报告。

(3)如巷道遭到破坏,退路被阻时,要开戴好自救器,设法疏通巷道,撤到新鲜风流中,如巷道难以疏通,应坐到支护良好的巷道处,或利用一切可能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进行躲避,以待救援,并有规律地发出呼救信号(如敲击管子、巷道等),要充分利用压风管道,风筒等改善避难地点的生存条件。

(4)主要避难所外悬挂衣物、矿灯等明显标示物于显眼处,以便救援人员发现。

(5)避难所避难时,要安静镇定,尽量俯卧于巷道底部。

以保持潜力,减少氧耗,避免吸入有害气体。

室内只留一盏矿灯照明,其余全部关闭,以备再用。

(6)看到救援人员后,不要过分激动,以防血管破裂。

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救援

(1)远距离断开灾区和受影响区的电源。

若影响遍及全矿井时,要考虑停电是否造成水淹井,若有被淹危险时,应加强电器设备处通风,并维持设备供电“原状”,即送电设备不停电,停电设备不送电。

(2)撤出灾区和威胁人员。

(3)派人到进、回风井口及其50米范围内检查瓦斯,设置警戒,熄灭警戒内的一切火源,严禁一切机动车辆进适入警戒区。

(4)由救护队佩戴呼吸器,携带灭火器,入井侦察情况,抢救遇险人员,恢复通风系统等。

(5)灾区内不准随意启动闭电器开关,不准扭动矿灯开关和灯盏,严密监视原有的火区,查清突出是否出现新火源,防止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6)主扇不得停风和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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