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4790574 上传时间:2023-06-27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92.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8页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8页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8页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8页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8页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8页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8页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8页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8页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8页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8页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8页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18页
亲,该文档总共1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docx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

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

淄博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说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淄博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微型企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2.本标准共有9项评定项目,各项目分值为别为:

一、企业依法生产经营50分;二、组织机构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0分;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20分;四、设备设施与作业安全350分;五、隐患排查治理80分;六、重大危险源监控50分;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80分;八、应急救援60分;九、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60分。

3.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备注栏中“○”为否决项,凡不符合要求的不达标;“△”为可选项,即没有该项目的企业,作为缺项。

4.评审分值计算说明:

本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60分合格。

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缺项分数之和)×100。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5.湖南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微型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湖南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有色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组织机

构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0分)

1、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考核办法。

20

每缺一项扣10分。

2、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明确企业负责人兼管安全生产;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

未明确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的,扣10分;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10分。

3、建立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事故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等。

20

完全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20分;已建立部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尚不完善的,每发现缺一项扣4分。

4、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

30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的,扣30分;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扣15分;未按操作规程操作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5、按要求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并向安监部门备案。

20

未实施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及备案的,每发现一个项目,扣5分。

6、按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40

未提取的,扣40分;未按规定足额提取的,扣20分;未按规定使用的,扣20分。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20分)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0

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的,不得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扣10分。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

20

完全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的,扣20分;每发现一名从业人员未有培训考核记录的,扣2分。

3、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0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进行特种作业的,扣30分;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期未复审的,每发现一人次扣5分。

○/△

4、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岗位操作人员和转岗、离岗一年重新上岗及相关人员培训。

20

没有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岗位操作人员和转岗、离岗一年重新上岗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扣20分;每发现一人次扣2分。

5、岗位作业人员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20

现场抽查,每发现一名岗位作业人员存在不熟悉作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的,扣2分。

四、设备设施与作业安全(350分)

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30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生产车间或仓库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的扣30分。

2、按岗位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使用和佩戴。

30

完全未按《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扣30分;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每发现一人扣5分。

3、特种设备建档;定期检测检验合格后使用;特种设备取得使用证明;特种设备安全装置、安全仪表正常可靠。

30

未经检测检验的,每发现一台扣20分;

检测不合格仍投入使用的,每发现一台扣10分;未建立特种设备管理档案资料的扣10分;安全装置、仪表未检定的扣10分。

4、电气接地、接零、设备漏电保护系统符合要求;临时电线架设符合电气规程标准。

30

电气接地、接零、设备漏电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项扣5分;

私接乱拉临时电线,每发现一起扣5分。

5、生产设备安全防护。

60

安全防护设施主要包括:

生产设备、设施的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紧急制动、限速等设施,每发现缺少一处扣5分。

6、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齐全。

50

作业场所的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跌倒、防坠落、防滑、防灼烫、防辐射设施缺损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7、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

30

未按《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的,扣30分;标志不全,每处扣5分。

8、作业场所工具、设备、物料实施定置管理,保持规范整洁、畅通。

30

现场通道不畅通的,扣10分;作业场所未实施定置管理,每发现一处扣5分。

9、作业场所危险物品储放合理;作业及施工场所氧气、乙炔等气瓶储放合理。

30

材料、物资堆放不合理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气瓶储放不合理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10、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进入危险有害区域作业,应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危险作业严格按规定操作: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

(4)吊装作业;

(5)能源介质作业;

(6)设备的检维修等。

30

进入危险有害区域作业,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未按危险作业规定操作,没有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每发现一起扣10分。

五、隐患排查治理(80分)

1、隐患排查应结合企业生产工艺和特点,采用检查表的方式定期进行。

30

企业未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扣30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认真,未能切合企业生产实际的,扣20分。

2、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等级,并建立台账。

30

排查出来的隐患没有进行分析评估的,扣30分;有分析评估,没有确定等级的,扣10分;未建立台账扣10分。

3、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并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机构报送书面隐患排查报表。

20

未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的扣20分;上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不能体现企业安全生产实际的,扣10分。

六、重大危险源监控(50分)

1、企业应对本单位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确认。

30

未对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或分级评估,扣30分。

2、企业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

20

未按规定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扣20分;未有监控管理措施和记录的,扣20分。

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80分)

1、企业应按规定对本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和职业危害申报。

20

未对本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扣20分;有辨识但未向安监部门申报的扣10分。

2.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每1~2年应进行一次职业危害体检,体检结果记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0

未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实施健康检查的扣30分;未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扣30分;每发现一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健康检查或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扣5分,直至扣完30分。

3、企业应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存入档案。

30

未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的扣30分;

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10;分未对本单位进行岗位职业危害告知的扣20分。

八、应急救援(60分)

1、编制生产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

20

未编制生产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的扣20分;

2、落实应急救援所需的设施、装备、物资,并定期检查、维护。

20

未按要求落实应急救援设施、装备、物资的,扣20分;未定期对应急救援设施、装备、物资进行检查、维护的,扣10分。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0

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扣20分。

九、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60分)

1、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

20

瞒报、漏报、谎报事故的,扣20分。

2、按“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10

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的,扣10分。

3、未发生轻伤事故。

10

发生轻伤事故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4、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或其他事故。

10

发生重伤或其他事故(如较大火灾)的,扣10分。

5、申请评审之日前三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不能评级达标。

10

发生死亡事故,扣10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