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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台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台江县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三月

前言

台江位于贵州省东南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部,是一个以苗族聚居为主的山区县,由于地理、历史、社会等方面因素的制约,经济基础相对薄弱。

结合自身情况,台江县积极探索山区经济开发建设之路,抢抓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新阶段扶贫开发、国务院2号文件机遇,紧紧围绕贵州省、黔东南州加快黔东区域同城化、一体化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工业强县、城镇化带动和农业产业化战略,努力使全县经济社会取得开创性发展。

“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人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冲击,成功战胜多重自然灾害,坚持两加一推主基调和五大发展战略,强力推进重大项目攻坚、产城互动、现代农业、旅游开发、民生福祉、依法治县等工作,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显著。

“十三五”时期,台江县面临的发展机遇叠加,机遇大于挑战,发展的积极因素大于不利因素。

这个时期,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不动摇,深入推进“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旅游活县、城镇带县”五大战略,突出生态和文化两大优势,全力做好山地农业和山地旅游两大姊妹篇,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同时,更加注重扩大有效投资,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转方式调结构,更加注重培养新动能、拓展新空间、释放新活力,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台江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对建设用地提出了新的要求。

现行《规划》实施以来,在强化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用地、积极开展土地整治及恢复综合治理土地资源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台江县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预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布局绝大部分不符合现行《规划》,现行《规划》已不适应新时期台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为适应台江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做好台江县2020年与全国同步小康的用地保障,台江县人民政府按照根据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数据成果,以及《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10号)和《黔东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15年)调整方案》,结合全县实际,台江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台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重点解决近期建设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问题,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编制完成的调整方案由台江县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上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1章总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

遵循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村镇之间和近远期之间的用地需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为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节调整目的、主要任务

一、调整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护资源、保护生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协调。

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

同时强化规划对科学发展的保障作用,促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耕地保护更有力、节约集约用地更高效、用地空间布局更优化、“多规合一”更深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重点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二、主要任务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将城镇周边、交通道路沿线和坝区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优化区域、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引导人口和产业合理集聚。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完成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布局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

严格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在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上级下达指标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保障“十三五”稳增长保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用地需求,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合理确定生态环境保护面积,将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第三节调整原则、依据

一、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台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适当调整完善《规划》,强化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全县建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既要保证台江县耕地保有量达到目标任务,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推进节约用地,遏制过度扩张,有效控制总量;统筹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结构和优化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切实解决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二、调整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

4.《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9.《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技术标准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5.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6.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2010);

7.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耕地质量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其他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三)政策文件

1.《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3.《国土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6.《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指标的通知》;

7.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10号);

8.《贵州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导意见》;

9.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10号);

10.《贵州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11.《贵州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导意见》;

12.《贵州省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实施方案(2014-2020年)》;

13.《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研究报告》;

14.《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16〕32号)。

(四)相关规划文件

1.《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年)》;

3.《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

4.《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

5.《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年)》;

6.《黔东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7.《台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8.《台江县土地整治规划(2010-2020年)》;

9.《台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0.《台江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2008-2020年)》。

第四节调整层级与范围、期限

1、调整层级与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的层级为现行台江县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范围与《台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规划范围一致,土地总面积107840.27公顷。

二、调整期限

本次规划调整以现行规划实施评估为基础,以2014年为基期,修改的期限为2015-2020年。

第五节数据来源

一、社会经济发展数据和人口数据:

来源于《台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台江县2014年统计年鉴;

二、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采用截止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

三、规划控制指标、图件:

来源于《台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说明、图件及1:

1万数据库;

四、部门数据:

来源于相关部门“十三五”规划和专题研究报告等。

第2章规划调整背景

第一节区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台江县位于贵州省东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部,地处东经108°03'—108°31'、北纬26°24'—26°53'之间。

东南与剑河县交界,西南连接雷山县,西邻凯里市,北与镇远县、施秉县毗邻。

南北长50.4公里,东西宽36.7公里。

二、自然资源概况

台江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温和,无霜期长,垂直气候明显。

由于受雷公山山脉的影响,致使南北两地区的气候、降水有明显的差异。

南部降水多于北部,雨日及云雾多,光照少,春来迟,秋来早,常有雪压春寒;北部地区光照和热量条件比南部地区好,但由于降水比南部地区少,常有伏旱。

境内大部分地区日照时数大约在1236小时,年积温在4455—5154?

之间,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25.4?

,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4.7?

年无霜期250—305天,年相对湿度81%。

年平均降雨量1050—1400毫米,雨季多集中于春、夏两季。

水资源丰富。

县境主要河流有清水江、巴拉河、翁你河和巫迷河4条。

水质优良,水量充沛,年径流总量7.5亿立方米,水能理论蕴藏量为8.03万千瓦,可开发量为6.37万千瓦。

矿产资源丰富。

台江县境内现已探明矿藏有铝、锌、铜、钛、磷、石灰石、粘土、大理石、硅石、页岩石等。

植被条件与生物资源丰富。

台江县境内植被类型多,动物种类丰富。

县内主要树种资源分属56科111属199种,被列为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树种有秃杉、银杏、南方红豆杉、钟萼木、马尾松、三尖杉等14种。

各种珍稀动物有娃娃鱼、香獐、云豹、野猪、狗熊、猕猴等50多种。

中药材有黄连、冰球子、人参等421种。

牧草种类107种。

旅游资源丰富。

台江县民族风情浓郁,自然风光秀美,旅游资源丰富。

有享誉中外的贵州苗族姊妹节;有举世闻名的独木龙舟;有驰名中外的反排木鼓舞以及蜚声艺坛的苗族飞歌等。

台江县已成为贵州东线、黔东南地区重要的民族风情旅游点。

三、社会经济情况

2014年,台江县辖2镇、6个乡,156个行政村。

全县常住人口为14.24万人,城镇人口4.98万人,农业人口9.26万人,城镇化率35.00%。

2014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222030万元,其中:

第一产业值44389万元,第二产业值50174万元,第三产业值127467万元,分别占生产总值的19.99%、22.60%和57.41%。

农民人均纯收入5580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完成配套507062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812万元。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一)土地利用结构

2014年全县土地总面积107840.27公顷,占黔东南州土地总面积的3.56%。

其中农用地98969.10公顷,占土地面积的91.77%;建设用地2758.84公顷,占土地面积的2.56%;其他土地6112.23公顷,占土地面积的5.67%。

详见表1。

(二)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1.地型地貌特殊,后备资源匮乏。

台江县总的地势是由西南向东北方向逐渐倾斜降低,即西南在高,东北在低,呈倒三角形。

地貌以山地为主,山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94.67%,丘陵占3.99%,各类土地资源的后备资源匮乏。

2.土地生态环境较好。

林地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0.95%,土地生态环境较好,气候环境优良,对于发展开发地方旅游资源、特色农业资源极具优势。

3.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

虽然台江县森林覆盖率较高,但部分地区存在水土流失、土地退化情况,同时加上不合理的林区开垦,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任重道远。

表1台江县土地利用现状表(2014年)

单位:

公顷、%

地类

2014年

面积

比例

土地总面积

107840.27

100.00

农用地

耕地

10749.18

9.97

园地

2003.24

1.86

林地

76509.42

70.95

牧草地

448.71

0.42

其他农用地

9258.55

8.59

农用地合计

98969.10

91.77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

583.24

0.54

农村居民点用地

884.23

0.82

小计

1467.47

1.36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1250.22

1.16

其他建设用地

41.15

0.04

小计

1291.37

1.20

建设用地合计

2758.84

2.56

其他土地

水域

1443.88

1.34

自然保留地

4668.45

4.33

其它土地合计

6112.33

5.67

4.建设用地比重低,结构不尽合理。

建设用地比重低,仅占土地总面积的2.56%,建设用地中又以农村居民点用地为主。

城乡建设用地中,对国民生产总值贡献大的城镇、独立工矿用地只占39.74%,农村居民点用地占60.26%,现状建设用地格局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5.经济总量小,耕地面积少,土地开发随意性较大。

台江县区位劣势明显,不沿边不沿海,工业化与城镇化水平低,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利用耕地促进农民大幅增收的难度越来越大。

同时,一些区域存在布局不够合理等现象,土地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三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规划实施评估范围与《台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规划范围一致,为台江县行政管辖范围,土地面积107840.27公顷。

评估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一、规划主要调控指标执行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2020年耕地保有量9124公顷,2014年耕地保有量10749.18公顷,超出规划目标1625.18公顷,为规划目标的117.81%,未突破保护红线。

2014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于2020年规划指标,完成了规划目标。

(二)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均不能保障全县未来发展的需求,已超规划指标。

与2020年规划控制指标相比,至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758.84公顷,超出2020年规划指标466.84公顷;至2014年台江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467.47公顷,与2020年规划指标相比,已超出空间95.47公顷;至2014年台江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583.24公顷,与2020年规划指标相比,已超出空间83.24公顷;至2014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1291.37公顷,已超出2020年规划指标371.37公顷。

(三)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规划剩余空间较少。

与2020年规划控制指标相比,至2014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剩余空间为69公顷。

(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提前实现2020年规划目标。

至2014年,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63公顷,比2020年规划目标多178公顷,较好地完成规划目标。

(五)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提前实现规划目标。

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7.03平方米,较好地完成了规划目标。

(六)亿元GDP建设用地量提前实现规划目标。

2014年亿元GDP建设用地量124.27公顷,较好地完成了规划目标。

二、《规划》实施成效与问题

(一)《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

《规划》在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规划实施的成果较为显著,有效地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同时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保持稳定,为保障粮食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1.现行规划指标已经无法满足全县社会经济发展。

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以及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使台江县土地利用处在一个超常增长时期,建设用地规模扩张突出,现行规划与台江县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建设用地指标、结构和布局都不能满足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使得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同时,台江县仍处于基础设施建设期,大量重点新增加基础设施项目涉及交通、水利、铁路等方面,使整体的社会经济发展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也相应增加了对建设用地的需求。

因此,新的发展形势使得规划空间布局与城市规划布局、产业布局出现了偏差,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

2.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台江县少数民族居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在未来一段时期,耕地减少的趋势还将继续。

一是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不可避免占用部分耕地;二是生态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还需占用部分耕地;三是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各种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难以恢复;四是台江县是林业山区,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土地开发的难度大,极大制约了补充耕地能力,因而保护耕地的形势十分严峻。

第四节规划调整的必要性与要点

一、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十三五”时期,台江县面临的发展环境将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机遇前所未有,风险挑战也前所未有,土地规划、保护与合理利用即将迎来大好机遇,也面临重大挑战;建设用地指标剩余空间有限,空间分布不够合理,耕地保护面临严峻挑战,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渐凸显,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

因此,现行规划已不能为新形势下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迫切需要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

二、规划调整要点

(一)保护耕地资源。

台江县山地多,耕地少,优质耕地资源匮乏,人均耕地水平低。

因此,要保护现有耕地资源,实现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布局更合理。

(二)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由于历史、地理、资源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存在土地开发随意性较大,布局不够合理等现象。

此次调整,要大力推进县域新型城镇化,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城乡、绿色低碳、彰显特色的总要求,着力优化城乡空间布局。

(三)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适度调整建设用地管制区,确保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上级下达指标。

(四)深化节约集约用地。

因地制宜综合整治土地,通过城乡统筹、挖潜改造和优化置换,拓展发展用地空间,促进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合理有序增长。

(五)强化土地用途管制。

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强化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同步推进土地开发利用与优质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六)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台江”。

围绕生态立县战略目标,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新型工业化,全面推动台江县资源开发、生态保育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第3章规划调整方案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根据《台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时期,要以“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旅游活县、城镇带县”为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调整发展思路,准确把握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抢抓重大历史机遇,着力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奋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

一、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58.97亿元,比2015年翻一番,年均增长15%,其中:

第一产业达8.42亿元,年均增长8%;第二产业达11.88亿元,年均增长17.5%;第三产业达38.67亿元,年均增长15.5%;财政总收入达8.3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做大做强以新型工业、高效生态农业、民族文化旅游业为主的三大产业,三产内部结构调整取得重大成效,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实现较大提升。

二、生态环境发展目标

到2020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达40.88%,森林覆盖率70%以上,重要河流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5%以上。

三、旅游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旅游总收入突破5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全县经济总量的比重提高到20%,用好“天下苗族第一县”品牌,充分发挥台江民族文化和自然生态优势,努力使台江成为国家级旅游胜地。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及规划目标调整

一、土地利用战略

(一)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建设“绿色台江”。

结合台江县自身生态优势,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资源,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以治理石漠化和防止水土流失为重点,封山育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建立多层次生态防护林体系,维护土地生态系统的稳定。

(二)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台江县耕地面积少,人均水平低,只有严格保护耕地,提高耕地的持续生产能力,保证粮食安全,才能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目标。

同时,坚持各类建设占用与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并重,增加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投入,加强对中低产耕地的改良,有计划、科学、合理地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不断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三)实施城镇带县战略,保障城镇化发展及基础设施用地。

把加快推进县域新型城镇化作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着力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升县城集聚辐射带动能力。

此外,台江县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经济社会基础,加快交通水利、基础能源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在“十三五”时期努力将县城建设成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经济活跃、环境优美的贵州生态宜居卫星城市。

(四)实施农业稳县战略,打造特色山地农业。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支撑,以产业优势依托,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形成区域现代化农业,引领台江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将台江建设成为“凯里城郊生态农业生产基地”和“绿色能源基地”。

(五)实施旅游活县战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充分发挥全县丰富的生态资源、人文资源优势,大力创新县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模式,实施旅游精品战略,以山水为骨架、民族文化为底蕴、生态为主题、地质为特色,做足“山、水、乡村、休闲”的大旅游文章,推进生态与文化相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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