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融资与金融伦理关系初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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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与金融伦理关系初探
民间融资与金融伦理关系初探
民间融资与金融伦理关系初探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在我国至少已有三千多年的历
史.最早的文字记载可上溯到《周礼》:
”听称责以傅别.”所谓”称责”就是
借贷.中国的民间借贷发生既早,则必有其深刻的原因在.这原因就在于
中国长期的农业社会基础上形成的以儒家道德为核心支撑的社会伦理
结构.
民间融资的一般状况
民间融资属于正式金融体制范围之外的民间借贷.它游离于国家
有关机关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之外.广泛存在于城乡个体经济之间,个
体经济与城乡居民,城乡居民与城乡集体,乡镇经济之间它处于政府的
金融制度安排之外.良莠不齐.既对社会生产发展(尤其是农村地区)产
生过巨大推动作用.也产生过危害较大的案例.所以非法民间金融是政
府历次金融整顿与严厉打击的对象但是.由于存在着巨大的现实需求
和合理性.民间金融有着旺盛的生命力据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
在”2005中国宏观经济走势与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披露.我国民间融
资测算为9500亿元.占CDP6.96%左右(《中外企业家)2006年第三期
P56)这说明,民间融资已成为支撑我国多元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因素
因此.探索民间金融发展的脉络.探究民间金融发展的制度支撑与道德
伦理规制.从而寻找适合我围当前国情——尤其是大中城市之外的农村
地区国情的金融发展道路.建立覆盖中国最广大地区的金融体制.推动
经济的持久进步.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民间融资中伦理规制的历史发展
我国民间融资中的伦理规制经历了两个发展层次.或者说是阶段.
第一层次:
朴素道德伦理规制阶段~前传统层次:
第二层次:
伦理制度
化规制阶段——传统层次第一层次:
前传统层次.在这个层次,金融活
动的开展主要依靠人们之间朴素的道德伦理进行规制.在金融活动中占
据核心地位,发挥核心作用的是金融活动主体对人类基本道德伦理的普
遍认同.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道德伦理对金融活动主体的自然约束.
这些基本的伦理包括诚信,互惠互利等.而这些能够保证金融活动JJ~,J
开展的基本道德要素正是我国传统社会所特别强调和重视的:
”信”是一
切社会交往的基础.更是金融活动的基石无论是早期的金融活动,还是
当代复杂的金融活动.”诚信”始终伴随左右金融活动在一开始就表现
为一种信用活动.当代信用形式虽然发展得更加完备.但无论是商业信
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还是消费信用,民间信用.同样都是建立在信用
的提供者和使用者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的.都是以人的伦理信用为内在
支撑的就我国而言.虽然学派众多,但是对于诚信的重视和认识却是十
分一致作为中国传统主流学派的儒家.对”诚信”格外强调,”信”是与
“仁,义,礼,智”并立的”五伦”之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
为
政》)说得直A一些,就是如果不讲诚信,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了.《论语》
中还记载.子贡曾向老师孔子”问政”——如何治理国家L子回答:
”足
食.足兵.民信之矣.”对老师的答案.子贡并不满足,要在”食,兵,信”三
者中分出主次:
”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
”孔子的回答是”去兵.”
子贡还不满足:
”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
”孔子回答:
”去食.自古
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孔子把”诚信”强调到了比生命还重要的程度.儒
家奉为”亚圣”的孟子把”诚”与”天道”并列: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
口赵志强
之道也.”儒家后学对”诚信”反复申述.如汉儒刘向的”人背信则名不
达”,唐儒王通的”推人以诚.则不言而信矣”宋儒程颐的”人无忠信.不
可立于世.”表明了儒家对这一问题始终如一的重视
儒家之外的其他学术流派对此问题的看法}};奇地一致.尽管他们
在其他问题上争论得不可开交如代表社会下层人群的墨子的”诚信者.
天下之结也”.”言不信者.行不果”代表社会上层或者说统治者的法家
韩非的”小信诚则大信立”,”巧诈不如拙诚”:
代表了社会边缘人群或者
说隐逸之士的道家庄子的”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颇
具穿透力的老子的”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综合了前代学派成果和
观点的《淮南子》的”马先驯而后求良.人先信而后求能.”从不同角度,不
同层面强调了诚信的对于社会,个人的重要性
对互惠互利的认识.占据后代主流地位的儒家学派的认识同样十
分深刻孔子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通俗地说就是自己发
达,也要让别人发达.同理~自己赚钱.也要让别人赚钱.并从反面告
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社会从上到下.对诚信问题抱有毫无疑
问的一致的看法.这就形成了一种共识,一种氛围.形成了朴素道德伦理
的软约束.规范着社会成员的行为由于中国传统社会的统治者重文学
轻经济.重农轻商.”正史”中关于民间金融行为的具体资料比较缺乏.但
这并不意味着民间借贷行为的缺乏从今天民间借贷行为的普遍程度.
我们可以反推历史的情形~民间借贷行为十分普遍.而《管子》的记载
则给了我们这样的例证和信心
《管子》中明确记载.齐桓公曾派人调查民间借贷事件,其描述极为
引人注目:
”鲍叔驰而西.反报日,西蚊之氓者.带济负荷,菹泽之萌也,渔
猎取薪.蒸而为食.其称贷之家.多者千钟,少者六七百钟.其出钟也一
钟.其受息之萌九百余家宾胥无弛而南.反报日.南方之萌者.其称贷之
家多者千万.少者六七百万.其出之中伯任也.其受息之萌八百余家.东
方之萌……其称贷之家.丁惠高园多者五千钟.少者三十钟,其出之中钟
五釜也,其受息之萌八九百家.北方之萌者,其称贷之家,多者千万,少者
六七百万.其出之中伯二十也,受息之萌九百余家,凡称贷之家,出泉三
千万.出粟三数千万,受子息民三万家.”
由以上历史材料可以看出.当时齐国民间借贷规模不等.方式各
异.东,西,南,北四方因社会生产的不同,而有实物借贷与货币借贷之
分:
贷款额从粟数千钟至数百钟.钱六七百万至上千万不等.利率也互有
高低.从二分到十分.相差悬殊.这反映了当时民间借贷的普遍和活跃.
多样化的民间借贷行为的产生.既是由于商业活动繁荣的需要,也是由
于社会道德伦理的发展提供了这样的可能
第二层次:
传统层次民间融资的交易主体虽然有共同的道德伦理
规范.但受个人利益的驱动.可能违背金融交易的基本道德要求和伦理
标准.引起金融交易成本的上升.甚至破坏民间融资的健康运行.为了解
决这种冲突和困境.曾经发挥了长期而有效作用的朴素金融伦理,必然
要求以某种形式固定下来:
朴素的金融伦理规制必然要演进到伦理制度
化规制阶段.即传统层次在这个阶段,诚信,互惠互利等伦理不再只是
存在于人们心中为人们所自觉遵从的道德律.而是以契约的形式固定下
来.并以法律的强制手段为其实现提供保证——朴素的道德规制增加了
制度规制
13/2007.08/ZHEJIANGFINANCE浙江金融
民间借贷在我国起源既早,也注意规范.《周礼》记载的”听称责以傅
别”中的”傅别”就是立契.”傅”即债券,债券一分为二称”别”,债权人执
左券.债务人持右券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以债券为凭上诉于官府,司法
官亦以债券为证审理有关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可见西周时民间借贷已
付诸契据
敦煌出土的历史文献.也记载了唐朝民间借贷的具体情形.随着商
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关系已相当复杂社会上出现的借贷关系.
唐朝统治者已经重视以法律进行调整唐律中把借贷契约关系分为几
种:
一般附带计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举取”,所形成的债务称”息
债”:
不计利息的消费借贷称为”便取”;不计利息的借贷称”负债”,”欠
负”:
债务人在成立契约时向债权人指定自己的财产为抵押的称”指质”;
债务人在成立借贷契约的同时向债权人提交抵押品的称为”收质”,”典
质”法律注意保护债务人.禁止私人高利贷
宋代法律规定.大型物品.不动产(田地,房舍)的交易必须订立书
面契约.取得官府承认.才能视为合法有效.宋代法律还规定,契约的订
立必须是签约双方真实意志的体现.即强调双方”合意”性.对违背当事
人意愿而强行签约者.要”重置典宪”予以惩处如果契约的标的物是家
庭中的财产.则签约人必须是对该财产有支配权的家长.民事权利能力
受到限制的子女甚至妻子.未经家长或丈夫的授权,都无签约之权.否
则.即使签约也无法律效力.元,明,清亦然.宋代法律还规定”一物不得
两典”,违者以”盗”论罪.明,清规定:
”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
并不过三分”.禁止以私债强夺债务人的财产.但允许以债务人的田地房
屋折抵债务
从以上历史资料.我们可以明显看出为社会成员所认可的道德规范
得到了制度层面的支持.从唐宋到元明清.国家都禁止高利贷,从表面看
这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需要.其实更深刻的原因反映的是社会成员之间要
“互惠互利”的道德伦理诉求宋朝规定大型物品必须立契并取得官府承
认,表明国家对诚信伦理在民间融资过程中的制度规制.而”一物两典”.
以”盗”论罪.则是从反面对诚信的制度保障
我们可以看出.第一个层次的伦理规制主要借助于道德自律.第二个
层次的规制主要借助于契约,法律进行外在规制.以保障在道德自律的
基础上民间融资行为得以公平,公正地进行到目前为止.我国大部分地
区的民间融资依然以第一层次为主.民间融资的边缘化地位和自身不足
所带来的尴尬处境.阻碍了其在传统伦理基础上迈向现代法制规制的步
伐.而这又正是民间融资发展的趋势与必然要求
民间融资中伦理规制的机制与方式
民间融资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且历久不衰.与我国民间强大的,无
处不在的道德伦理支撑有密切的关系:
而道德伦理发挥作用的机制与方
式.又与传统中国的制度环境密切关联.其一.伦理作用的发挥建立在家
庭,家族——亲情约束的基础上.建立在农业文明基础上的中国社会.特
别强调血缘关系.由血缘关系而组成家庭,家族.家庭是基本的经济单
位,家族则凌驾其上,有监督与管理的权力.家庭之间,也就是基本经济
单位之间发生的借贷关系.有亲情的纽带,一般都不用担心欠债不
还——所谓”父债子还”.这样的观念深入人心,没有人认为这里有什么
问题家族则起到了担保,督促的作用,以保证借贷关系的成立与实行.
现在的中国农村.民间借贷的伦理基础还是这些因素在持久地发挥着作
用.但很多方面也发生了改变,如家族的作用就已经是今非昔比.其二,
伦理作用的发挥建立在乡亲,乡邻——声誉约束的基础上.农业文明以
土地为依托.而土地不能迁移.所以中国人有浓重的故乡情结,”安土重
迁”成为中国人的习惯.所谓”生于斯,长于斯,歌哭于斯”,正如费孝通先
生在《乡土中国》中所描述的:
”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这是一个熟
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由亲人而邻里,假如某个人敢于冒险故
意”欠债不还”.把借别人的钱据为己有.那么他就会名誉扫地.他的坏名
声就会迅速地在自己所生活的圈子里不胫而走.从此他将失去任何与他
人合作的机会.在传统中国社会里,这是无异于自杀的行为.因此,这种
声誉约束虽然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却是实实在在的.并且是令当事人更
感到可怕的.人都会趋利避害.当风险和成本远远高于收益时,民间借贷
的失德行为就大大降低了.其三.伦理作用的发挥建立在”家国同构”
——
制度约束基础上我国传统的社会结构特点是”家国同构”——家是
小国.国是大家.家庭,家族与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有着共同性.一个中
国人如果不能够在民间借贷行为中守信重诺,注重品德.珍惜声誉,那么
在家庭,家族之外的国家,社会层面.也将失去任何信任与机会.”家庭一
家族一国家”.这种”家国同构”的社会政治模式从社会制度层面对社会成
员形成了有力的约束所以占据中国主流文化地位的儒家文化才特别强
调个人修养.所谓”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反映的正是
“家”与”国”之间这种同质联系.”家国同构”是农业文明的经典遗产.世
界上很少有国家能像中国这样.将源于原始社会的血缘关系及其结构.
完整地维持到近现代社会.并且在今天还时时展现着它的作用
丰富的伦理遗产是古老中国传统文化留给世界文明的礼物.体现着
农业文明的经典遗产对待遗产.我们应该采取鲁迅先生的态度.应该放
开眼光.有辨别.有取舍,坚定地取”扬弃”的态度.而不应该把孩子和洗
澡水一起倒掉就民间融资的现实情况而言.我们确实在某种程度上我
们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旧的抛弃了.新的又没有建立对广泛存在
的民间——尤其是农村地区——对资金的需求.既不努力去满足.对具
有广泛需要的民间融资又不予承认在民间融资方面的伦理规制,以及
在伦理基础上形成制度规制的历史经验.我们应该认真研究.合理继承.
以促进农村地区金融事业的发展.为民间金融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证
与道德伦理环境,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
学规划课题《浙江民间融资中的金融伦理》子课题.课题编号:
06CGWH24YBX)[作者: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1
(接第15页)果得知在置信度为98%的情况下.存在财政赤字增长率
RFD对货币供应量增长率RM2的单向因果关系.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财
政赤字的增加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货币供给量的超额增加.
结论及政策含义
通过单位根检验和协整分析.我们发现了我国财政赤字的增加和货
币供给量M2之间存在唯一协整关系.并得到相应的协整方程这说明
我国财政赤字和货币供给量M2之间确实存在长期动态均衡关系.在财
政赤字增长率增加1%.货币供给量增长率大概增长0.22%.在Granger
因果关系检验中明确的显示.财政赤字增加是货币供给量M2增加的不
可忽视的推力.但这种关系是单向的.说明我国目前存在财政赤字货币
化的趋势在我国现阶段.银行依然是主要的社会融资渠道.从近来中央
银行连续几次加息和提高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来看,我们认为央行的政
策是针对宏观经济运行已经出现通货膨胀迹象而出台的.而连续的赤字
财政政策对货币供给量的影响以及由此带来的通货膨胀效应显然应该
引起足够重视从财政政策的角度看.应该培育和完善经济增长的内在
机制.逐步减少财政赤字,为防止通货膨胀和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创造条
件当然,我们还需要对财政赤字增长造成货币供给量M2超额增加的
渠道,机理以及时滞做进一步的实证研究f作者:
湖南文理学院1(湖南
文理学院硕博科研启动项目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
刘昱许天阳
浙江金融ZHEJIANGFINANCE/2007.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