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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复习资料

案例1

某商场商品销售利润率为40%,即销售100元商品,其成本为60元,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式:

1、将商品以7折销售;

2、凡是购物满100元者,均可获赠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为18元)

3、凡是购物满100元者,将获返还现金30元

注: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解:

假定消费者同样是购买一件价值100元的商品,则对该商场来说以上三种方式的应纳税情况及利润情况如下:

(1)7折销售,价值100元的商品的售价为70元。

增值税=70÷(1+17%)×17%-60÷(1+17%)×17%=1.45(元)

利润额=70÷(1+17%)-60÷(1+17%)=8.55(元)

应缴所得税=8.55×25%=2.14(元)

税后净利润=8.55-2.14=6.41(元)

(2)购物满100元,赠送价值30元的商品(成本18元)

增值税:

销售100元商品应纳增值税=100÷(1+17%)×17%-60÷(1+17%)×17%=5.81元;

赠送30元商品视同销售:

应纳增值税=[30÷(1+17%)-18÷(1+17%)]×17%=1.74元

合计应纳增值税=5.81+1.74=7.55元

代缴个人所得税=30÷(1-20%)×20%=7.5(元)

由于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允许税前扣除,

因此应纳企业所得税=[100÷(1+17%)+30÷(1+17%)-60÷(1+17%)-18÷(1+17%)]×25%=11.11(元);

税后净利润=11.3-11.1=0.2(元)

(3)购物满100元返回现金30元

增值税:

应缴增值税税额=100÷(1+17%)×17%-60÷(1+17%)×17%=5.81(元);

个人所得税=7.5元(计算同上)

企业所得税:

利润总额=100÷(1+17%)-60÷(1+17%)-30-7.5=-3.31(元);

应纳所得税额=[100÷(1+17%)-60÷(1+17%)]×25%=8.55元;

税后净利润=-3.31-8.55=-11.86(元)。

由此可见,上述三种方案中:

方案一最优,

方案二次之,

方案三最差。

【注】税法规定,顾客得到物品或现金,都应由商家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案例2:

委托加工方式的税负

案例4-3】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的税负比较

(1)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

A卷烟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规定

工费75万元;加工的烟丝运回A厂后继续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

分摊费用共计95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不含税)900万元,出售数

量为0.4万大箱。

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56%,

(增值税不计),企业所得税率25%。

解:

A厂支付加工费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缴消费税、城建税及

教育费附加:

=(100+75)/(1-30%)×30%×(1+7%+3%)

=75+7.5=82.5(万元)

② A厂销售卷烟后,应缴纳消费税:

=900×56%+0.4×150-75=489(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89×(7%+3%)=48.9(万元)

A厂税后利润:

(900-100-75+7.5-95-489-48.9)×(1-25%)=74.7(万元)

(2)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

如上例,A厂委托B厂将烟叶加工成甲类卷烟,烟叶成本不变,支付加工费为170万元;A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仍为900万元

A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金:

=(100+170+0.4×150)/(1-56%)×56%+0.4×150=480(万元)

A厂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城建税及教育税附加:

=480×(7%+3%)=48(万元)

A厂销售时不用再缴纳消费税

其税后利润的计算为:

=(900-100-170-480-48)×(1-25%)=76.5(万元)

两种情况的比较

在被加工材料成本相同、最终售价相同的情况下,后者显然比前者对企业有利得多,税后利润多69.3万元(76.5-7.2)。

而在一般情况下,后种情况支付的加工费要比前种情况支付的加工费(向委托方支付加自己发生的加工费之和)要少。

对受托方来说,不论哪种情况,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都与其盈利无关,只有收取的加工费与其盈利有关。

(3)自行加工完毕后销售

生产者自购原料,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税负如何呢?

仍以上例,A厂自行加工的费用为170万元,售价为900万元.

应缴纳消费税=900×56%+150×0.4=564(万元)

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64×(7%+3%)=56.4(万元)

税后利润=(900—100-170-564-56.4)×(1-25%)=7.2(万元)

结论:

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与委托加工方式税后利润相同。

一般情况下,自行加工的费用通常大于委托加工所支付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可选择委托加工方式。

案例3:

混合销售行为情形下纳税人会计核算的选择

某有限责任公司甲,下设两个非独立核算的业务经营部门:

供电器材加工厂和工程安装施工队。

供电器材加工工厂主要生产和销售货物,工程安装施工队主要提供输电设备的安装服务。

某年,公司销售收入为2800万元(不含税),销售货物同时取得安装收入为2574万元,购买生产用原材料20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万元。

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对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因为该公司属于生产性企业,而且兼营非应税劳务销售额未达到总销售额的50%。

增值税销项税额=(2800+2574/1.17)×17%=850(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340万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850-340=510(万元)

税收负担率=510÷5000×100%=10.2

经过分析,公司的实际增值率=(2800-2000)÷2800×100%=28.57%,增值税负担较高。

进一步分析发现公司的安装收入比例较高,但没有相应的进项扣除额。

进行筹划后,将工程安装施工队单独组建成一个公司乙,独立核算,自行缴纳税款。

工程安装收入适用税率为3%。

筹划后纳税情况如下:

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2800×17%-340=136(万元)

乙公司应缴纳营业税=2574×3%=77.22(万元)

合计应纳税额=136+77.22=213.22(万元)

税收负担率=(136+77.22)÷5374×100%=3.97%

比较筹划前后,税收负担率降低了6.23个百分点。

题型:

1、单选10×2’=20’

2、多选10×2’=20’

3、判断10×1’=10’

4、问答3×10’=30’

5、案例1×20’=20’

1、单选

1、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104)

答:

据应税行为性质和结算方式分别按不同的方式确定: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的视同销售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涉税项目的筹划方案

3、表3-1和表3-2(P68-69)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含税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收率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17%

3%

20.05%

13%

3%

25.32%

11%

3%

29.39%

6%

3%

51.46%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不含税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17%

3%

17.65%

13%

3%

23.08%

11%

3%

27.27%

6%

3%

50.00%

4、所得税的费率扣除

5、筹划风险

答:

(1)筹划条件风险。

筹划条件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筹划技术手段、筹划时机的选择和筹划时间跨度的确定等。

(2)筹划时效性风险。

我国税制建设不完善,税收政策稳定性差,税收细节出现频繁变化

(3)征纳双方认定差异的风险。

纳税人自己确定方案和具体的组织实施。

但筹划方案是否合法,是否带来经济利益,是否成功取决于税务机关

6、P75

答:

不得扣除的进项税公式

7、合作经营(营业税部分)

8、免税项目(着重营业税和所得税)

答: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畜、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8)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9、营业税的计算

10、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的做法

答:

(1)盈利企业应尽可能缩短折旧年限并采用加速折旧法;

(2)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可以降低盈利企业的税负;

(3)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应选择减免税优惠期间内存货成本最小化的计价方法。

2、多选

1、纳税筹划的意义

答:

(1)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2)有助于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

(3)有助于实现纳税人利益最大化;

(4)有助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

(5)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6)有助于税务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7)有助于国家增加税收。

2、增值税纳税人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

答: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纳税筹划的特点

答:

合法性、筹划性、风险性、多样性、综合性、专业性

4、结算方式中避免垫付税款的方案

答:

纳税人可以合理选择结算方式,采取没有收到货款不开发票的方式就能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

比如:

对发货后一时难以回笼的货款,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待收到货款时出具发票纳税;

避免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防止垫付税款;

尽可能采用支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销售货物;

在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下,采用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避免垫付税款。

5、消费税纳税筹划的基本途径(P103-106)

答1:

(1)关联企业转让定价;

(2)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

(3)以应税消费品抵债、入股的筹划;

(4)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筹划;

(5)以外汇结算的应税消费品的筹划;

(6)包装物的筹划。

答2:

(1)合理确定销售额;

(2)合理选择税率;

(3)外购应税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4)委托加工的选择。

6、营业税纳税筹划的重点

答:

纳税人营业额

7、一般纳税人纳税筹划的途径(P38-57小标题)

答1:

(1)税收优惠;

(2)高纳税义务转换为第纳税义务;

(3)税收递延;

(4)税负转嫁;

(5)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

答2:

(1)增值税税率的筹划

(2)销售额的筹划

(3)当期进项税额的筹划

8、税收筹划主题不同的分类(P10-12)

答:

(1)按需求主体的不同,分为法人税收筹划和自然人税收筹划;

(2)按所涉及的区域,分为国内税收筹划和国际税收筹划;

(3)按供给主体的不同,分为自行税收筹划和委托税收筹划;

(4)根据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同阶段,分为企业投资中的税收筹划、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税收筹划、企业成本核算中的税收筹划和企业成果分配中的税收筹划;

(5)按涉及的不同税种,分为商品劳务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目的税等几大类;

(6)按采用的减轻纳税人税负的手段,分为政策派税收筹划与漏洞派税收筹划。

9、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的项目

答:

成本:

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产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

费用:

即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销售费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税金:

即纳税人按规定纳税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

损失:

即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10、企业价值最大化理论下的纳税筹划

答:

在企业目标定位于利润最大化的条件下,税收筹划的目标必然是追求税后利润最大化。

(1)作为价值评估基础的现金流量的确定,仍然是基于企业当期的盈利即对企业当期利润进行调整后予以确认

(2)从企业的整体角度考虑企业的利益取向,使之更好地满足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3)现金流量价值的评价标准,不仅要评价企业目前的获利能力,更看重的是企业未来的和潜在的获利能力。

理想的税收筹划是节税、税后利润最大化和价值最大化三者的统一。

3、判断

“×”较多

4、问答

1、什么叫税收筹划?

请举例一二

答:

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作出的事先安排,以实现优化纳税、减轻税负或延期纳税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2、什么叫税收递延?

通过税收递延实现税收筹划有哪些途径?

答:

税收递延又叫延期纳税,即允许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或延迟缴纳税款。

途径:

(1)推迟课税;

(2)采取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3)推迟纳税义务产生时间。

3、请简述企业所得税依据的筹划方法。

答、

(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

(2)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3)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4)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5)利用收入确认时间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6)利用费用扣除标准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4、如何选择税收筹划的切入点

税收筹划是利用税法客观存在的政策空间来进行的,这些空间体现在不同的税种上、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上、不同的纳税人身份上及影响纳税数额的其他基本要素上等,因此应该以这些税法客观存在的空间为切入点,研究实施税收筹划的方法。

税收筹划切入点的选择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以税收筹划空间大的税种为切入点。

(2)以税收优惠政策为切入点。

(3)以纳税人构成为切入点。

(4)以影响应纳税额的几个基本因素为切入点。

(5)以不同的财务管理过程为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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