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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经济学

有关法经济学

导论

法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及学科性质

•法经济学是20世纪50~60年代逐步发展起来一门经济学与法学交叉的边缘学科。

主要运用经济学,特别是微观经济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法律的形成、结构、效果及未来发展。

主流学派对法经济学科性质的基本观点

•理查德·A·波斯纳:

•法经济学是一门“用经济学阐述法律问题”的学科,或者说是“将经济学的理论、经验与方法全面运用于法律制度分析”的学科。

•具体地说,法律经济学采用经济学的理论与分析方法,研究特定社会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以及不同法律规则的效率;

•其研究目的在于“使法律制度原则更清楚地显现出来,而不是改变法律制度”。

•尼古拉斯·麦考罗,斯蒂文·G·曼德姆:

•“法和经济学是一门运用经济理论(主要是微观经济学及其福利经济学的基本概念)来分析法律的形成、法律的框架和法律的运作以及法律与法律制度所产生的经济影响的学科。

•大卫·弗里德曼:

•“法律的经济分析包含着独立但又相互关联的三项任务:

•第一是用经济学预测法规的效果。

•第二是用经济学找出在经济意义上有效率的法规,从而提出法规应该是什么。

•第三是用经济学预测法规将是什么。

•其中第一项任务基本上是运用价格理论,第二项任务主要运用福利经济学理论,而第三项任务主要是运用公共选择理论。

•国内学者秦海:

•法经济学就是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法律,从法律的角度看经济学。

•经济学可以弥补法学理论所缺乏的行为理论和规范标准,从经济学行为理论的角度看法律,可以把法律看成是价格,是行为激励;从规范标准的角度来看,由于经济学所强调的规范是效率问题,尽管关于效率的规范性争执较少——因为没有人会赞成浪费金钱,但是,如果效率被滥用到凌驾于公平和正义之上的时候,我们就有必要求助于法律了。

•法与经济学就是要使得经济学与法学充分地对流起来,即把理性假定与制度行为融合起来。

法经济研究的两种视角

•一种是法学的视角,即在法学研究中引入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进而形成、概括新的法学范畴或理论,或者对传统法学范畴、理论进行新的解释;

•另一种是经济学的视角,主要是拓展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把法律制度等非市场经济领域的问题纳入经济学研究视野,进行经济学解释,借此形成和发展经济学范畴及理论,也包括对法律制度如何影响经济效率问题的关注。

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主要区别

•第一,学科差别。

•法经济学虽然可以视为法学的分支学科或法理学的一个流派,但更主要的是经济学的分支学科,大体可以放在新制度经济学的模式架下来理解与把握。

而经济法学虽然有“经济”二字,但却是一个明显的法学学科。

•第二,研究范围差别。

•法经济学运用经济学方法把包括经济法在内的几乎所有的法律制度都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而经济法学则以研究经济领域各种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

•第三,研究侧重点不同。

•法经济学运用经济学,特别是微观经济学研究法律问题,特别强调的效率;而经济法学主要是用法学的准则或价值观分析经济问题,主要强调公正,等等。

第一章法律概论

法的概念

⏹中国古代对法的理解:

“法者,刑也”律

⏹外国古代对法的理解:

公平;正义拉丁语Jus

⏹Justice1. 正义;公正,合理

⏹2. 法律制裁;司法;审判3. 法官

•当代对对法的理解:

•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体现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确认、维护和调整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规范系统。

•概念解析:

v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中最重要内容

v国家制定和认可

v国家强制力为保障

v公平正义为永恒宗旨

•法经济学对法的解释:

•法律是可以替代价格机制的另一种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方式。

当交易成本过高从而无法使人们依靠价格机制来达成交易的时候,法律作为权威的公共产品,具有规模经济(预防成本相对于实际损失很小)和避免效率损失的作用。

如:

合同违约、酒后驾车侵权、抢劫犯罪的法律规定的作用。

法的内容

⏹内容

v权利:

从事一定行为的自由

v义务:

不管主体意愿,应当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强制规定

v责任:

违反义务则承担责任

法的产生与发展

⏹原始社会:

氏族规范、道德、习惯

⏹奴隶制法律:

⏹古罗马《汉穆拉比法典》《十二铜表法》;

⏹夏《禹刑》商《汤刑》

⏹封建法律:

⏹《法经》《唐律》

⏹总体:

刑罚残酷、法律适用上的特权主义、司法不独立

⏹资本主义法律:

⏹私有财产神圣、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经》是春秋末期李悝制定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第一部系统的法典。

《法经》有六篇:

《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因此将《盗法》、《贼法》列于篇首。

从整体上看,《法经》是一部“诸法合体”而以刑为主的法典。

⏹《盗法》是涉及公私财产受到侵犯的法律;《贼法》是有关危及政权稳定和人身安全的法律;《囚法》是有关审判、断狱的法律;《捕法》是有关追捕罪犯的法律;《杂法》是有关处罚狡诈、越城、赌博、贪污、淫乱等行为的法律;《具法》是规定定罪量刑的通例与原则的法律,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总则部分。

其他五篇为“罪名之制”,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分则部分。

法系

⏹英美法系

v判例法为主要法源

v制定法主要采用单行法规

v普通法、衡平法

v诉讼上的当事人主义

⏹大陆法系:

法、德

v制定法为主要法源

v基本法律采用系统的法典形式

v公法、私法

v诉讼上的职权主义

⏹中华法系(已解体)、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已解体)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

⏹强制方式:

⏹国家强制力;内心信念、舆论等心理强制

⏹制裁方式:

法律制裁;良心和舆论谴责

⏹存在、消亡方式:

成文;不成文

⏹调整范围:

行为;行为或主观思想

法律规范

⏹定义:

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社会关系参与者在法律上的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要素:

v假定

v处理

v后果

法的渊源

⏹宪法:

全国人大

⏹法律:

全国人大或常委会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省级、较大的市级地方人大及常委会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权力机构

⏹行政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地方政府规章:

省级、较大的市级地方政府

⏹国际条约:

政府、地区、政府间国际组织

法律部门

•定义:

也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分类:

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环境法、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

法律效力

⏹对人的效力:

⏹法律上的人——法人、自然人

v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主义原则

v结合原则:

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根据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包括两个方面:

⏹  ①对中国公民的效力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

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也应遵守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律保护。

⏹  ②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适用问题,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对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法律适用问题;另一种是对其在中国领域外的法律适用问题。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领域内,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适用中国法律。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空间效力:

v法律的空间效力,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

一般来说,一国法律适用于该国主权范围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领土、领水及其底土和领空,以及作为领土延伸的本国驻外使馆、在外船舶及飞机,即域内效力。

v仅在部分区域有效:

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地方法规与规章

⏹时间效力: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有利溯及原则”——“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溯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法律责任

⏹定义:

指违法主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某种强制性的后果或惩罚性后果的法律上的责任

⏹分类

v刑事责任:

刑事制裁——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

v民事责任:

违约金、赔偿、赔礼道歉、停止侵权、恢复原状、消除危险、返还财产

v行政责任:

Ø行政处罚:

没收、罚款、劳动教养、吊销营业执照

Ø行政处分

第二章法经济学的分析工具

分析工具一:

交易成本

•交易费用思想是由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企业的性质》中提出的,但该文并没有直接提交易费用的概念,这个概念是威廉姆森提出的。

诺贝尔经济学奖

•诺贝尔经济学奖于1969年首次颁奖;获奖总人数为64人,尚未出现一人多次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情况。

•最年轻的获得者是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阿罗,他在1972年获奖时年仅51岁。

•最年长的获得者是美国经济学家莱昂尼德·赫维奇,他在2007年获奖时已是90岁高龄。

•荷兰的廷贝亨两兄弟分别获得196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和1973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独一无二的“兄弟组合”。

•2009年10月12日晚,瑞典皇家科学院宣布将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两位美国制度经济学家: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教授埃莉诺·奥斯特罗姆——首位女性诺贝尔经济学获奖者;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奥利弗·威廉姆森。

奥斯特罗姆

•评选委员会认为:

“她对经济治理的分析,尤其是对普通人经济治理活动的研究打开了经济学的新空间。

•奥斯特罗姆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

如何利用认识科学中的研究成果建立可行的模型,以探讨和解释人类在不同制度安排下的选择问题;各种制度如何产生帮助个体进行决策的信息;在不同方式的集体决策过程中存在哪些偏差和调整;在各种制度架构中的互动过程里,不同的偏好是如何被放大和修正的。

威廉姆森

•被誉为重新发现“科斯定理”的人。

正是由于他的努力,才使科斯的交易费用学说成为现代经济学中异军突起的一派,并汇聚了包括组织理论、法学、经济学在内的大量学科交叉和学术创新,逐步发展成当代经济学的一个新的分支。

,“新制度经济学”正是威廉姆森对这一新分支的命名。

此次新制度经济学再获诺贝尔奖,显示了当代经济学与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交叉和融合的强大生命力。

•威廉森生于1932年,自1988年以来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任教,教授商业管理、经济学和法学。

威廉森现在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斯商学院埃德加·凯泽荣誉退休教授。

•威廉森的研究表明,市场和诸如公司等层级组织代表着不同的治理结构,在解决利益冲突方面采取了不同的方法。

一、交易成本概念

•科斯在《企业的性质》、《社会成本问题》和1991年接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演讲中对交易成本作过定义。

•科斯的交易成本概念是和组织成本严格区别的,指的都是市场成本。

科斯的交易成本概念

•1、科斯《企业的性质》中,认为交易成本是“使用价格机制的成本”,包括:

(1)发现相对价格的成本,主要有各种为获取和处理市场信息的费用,如寻找交易对手、了解交易价格的费用;

(2)市场上发生的每一笔交易的谈判和签约的费用;

(3)由于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施长期合同的费用。

•注意:

在该文中,科斯虽然列举了交易成本的一些类别,但是,还没有提出“交易成本”概念。

科斯的交易成本概念

•2、科斯1960年《社会成本问题》中,明确地提出了“市场交易成本”,将交易成本概念更一般化拓展开来。

•交易成本包括:

(1)度量、界定和保障产权的费用;

(2)发现交易对象和价格的费用;

•(3)讨价还价、订立合同的费用;

•(4)督促契约条款严格履行的费用;

•3、科斯1991年接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演讲中的交易成本定义。

包括:

•谈判费用;签约费用;监督费用;解决纠纷的费用;

•科斯交易成本定义的质疑(威廉姆森):

(1)不可操作;

(2)没有说明哪些力量决定着交易成本的大小和交易方式的选择。

张五常的交易成本概念

与阿罗把交易成本定义为“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相似,张五常认为交易成本就是所谓的“制度成本”。

•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交易成本包括那些不可能存在于没有产权、没有交易、没有任何一种经济组织的鲁宾逊经济中的成本,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界定和控制产权的成本、监督成本和制度结构变迁的成本。

•也就是说,除了生产成本外的费用支出全部是交易成本。

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概念

•威廉姆森从契约的角度出发,把交易成本划分为“事前的”交易成本和“事后的”交易成本。

•“事前的”交易成本是指起草、谈判、保证落实某种契约的成本;

•“事后的”交易成本是指契约签定之后发生的成本,包括:

•A、当交易偏离了准则所引起的不适应成本;

•B、引起争议的成本;

•C、伴随建立和运作管理机构而来的成本;

•D、使契约保证生效的抵押成本。

小结

•资源配置通过两种方式,一是企业的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协调方式;一是市场的无计划、无目的、无组织的协调方式。

两种方式都是有成本的,相对成本的高低、相对效率的高低决定了企业的产生和存在(科斯1937)。

•科斯是把交易成本看成组织成本的对应物的,而张五常等则是把交易成本看成生产成本的对应物的,其实质是一致的。

二、交易成本产生的原因

•威廉姆森比较系统地分析了交易成本产生和存在的原因,他认为,交易成本的产生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1)有限理性;

(2)机会主义;

•(3)资产的专用性。

•1、有限理性

•有限理性最早是由西蒙提出,意指人的行为是:

“意欲合理,但只能有限地达到”。

有限理性主要表现在人的认知能力是有限度的。

•有限理性意味着(如何导致交易成本):

(1)人们要寻找交易对象→搜寻成本;

(2)人们不知交易对象的出价→谈判成本,签约成本;

•(3)人们不知道交易对手在签约后是否会从事机会主义行为→监督成本;

•(4)一方从事了机会主义行为→仲裁成本,诉讼成本。

•2、机会主义

•机会主义是指行为主体在交易活动中不仅追逐自利的目标,而且在追逐自利目标的同时使用策略性行为,这些策略性行为包括隐瞒真实信息,交易意图的不实陈述和欺诈等,它是对“经济人”的一种拓展。

新古典经济学中的“经济人”是追逐自利目标的,但在追逐自利目标的过程中不包括策略性行为。

•在市场交易活动中,机会主义受到来自“大数条件”的制约,即交易双方面临的可供选择的交易对手很多时,机会主义行为发生的概率较小。

•3、资产专用性

•资产专用性是由威廉姆森首先创立的,指的是一项资产可调配用于其他用途的程度,或由其他人使用而不损失生产价值的程度。

他认为,资产的专用性至少可以分为五类:

(1)地点的专用性:

将衔接的岗位以相互关系密切的方式来安排场所,以便节约库存和运输费用。

(2)有形资产的专用性:

专指资产在物理性能上(比如设计、构造)的专门适用特性。

•(3)人力资本用途的专用性:

指有些特殊部门的特殊技术专业,拥有特殊的知识和信息,一旦离开这个行业、部门,可能导致自己人力资本价值的贬值。

如苏联解体后大批教传统政治经济学的教授失业,找不着工作,他们不得不重新学习或转行。

所以宽口径、复合型人才更具备议价的能力。

•(4)奉献性资产:

这是根据客户的紧急要求而在一般目的工厂中进行的特殊投资。

•(5)品牌资本。

三、交易成本大小的影响因素

•威廉姆森认为,某项交易活动涉及到的交易费用(成本)大小与交易的维度(即影响交易活动的各个方面)有关。

这些维度包括:

•1、资产专用性程度;

•2、不确定性;

•3、交易频率。

影响交易费用的因素

较低的交易费用1、特殊的产品和服务

2、清晰、简明的产权

3、较少的参与者

4、友好的参与者

5、熟悉的参与者

6、合理的行为

7、即时交易

8、没有偶然因素

9、较低的监督成本10、惩罚容易

较高的交易费用

1、特殊的产品和服务

2、不确定、复杂的产权

3、许多参与者

4、敌对的参与者

5、不熟悉的参与者

6、不合理的行为

7、延迟的交易

8、许多偶然因素

9、较高的监督成本

10、惩罚困难

四、交易成本研究的意义

•随着科斯提出这一概念的思想后,交易费用的内涵不断增多,即不断一般化,成为各种正式或非正式制度的运行费用,或简称为制度费用或成本。

•不同的制度安排有不同的费用,从而也有不同的收益,对制度进行成本与收益的分析构成制度经济学和法经济学的中心内容。

•以往的经济学没有考虑交易费用,或者假设交易费用为零。

这是不现实的,交易费用不可能为零,引入交易费用进行各种经济学的分析是制度经济学对经济学理论的一种重要贡献。

分析工具二:

外部性

•“外部性”(也称外部效应或外部影响)是一个包括外在成本和外在收益的概念,指从事一项经济活动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或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不一致的现象。

即某一经济主体的活动对社会产生的一种不能由市场交易价格体系反映出来的影响。

外部性的划分

•外部性可以分为负外部性(也称外部不经济)和正外部性(也称外部经济)两个方面。

•负外部性指的是经济主体为其活动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小于该活动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即生产者(或消费者)的经济活动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了危害,但他自己却没有因此而支付足够抵偿这种危害的成本。

(如污染、毒品交易)

•正外部性是指经济主体在其活动中得到的私人收益小于该活动所带来的社会收益可,即生产者(或消费者)的经济活动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了好处,但他自己却不能因此而得到补偿。

(如技术创新、教育、注射疫苗)

外部性影响

•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经济活动主体所产生的外部性是普遍存在的,并且往往不受产业边界的限制,具有广泛存在的特性。

•那么这就意味着即使社会处在完全竞争模型之下,但由于存在着外部性,某一经济活动对外部所造成的有害或有益影响,市场价格也不能反映出来。

那么价格扭曲、信息传递失真,会造成具有负外部性的产品生产过多,而具有正外部性的产品生产不足的状况,即市场价格调节机制失灵,使社会资源帕累托最优配置的理想状况难以实现,同时也会对社会发展及社会其他成员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分析工具三:

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指相互对应的经济主体之间对于某些事件所掌握的信息的不对称性。

•由于信息不对称,即有关交易的信息在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之间非对称分布,其中占有较多相关信息的一方出于信息优势地位,而对应的占有较少信息的一方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

信息不对称也称之为“信息偏在”。

信息不对称的两种主要表现形式

•从经济角度来看,信息不对称导致效率损失的情况主要有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类。

•逆向选择,也被称为隐藏信息,指的是,由于获取信息的高成本,市场的一方不能察知市场另一方的商品的类型或质量,于是,低质量的商品最终挤出高质量的商品。

这违背了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的选择法则——选择好的,而这里选择的却是差的,所以把这种现象叫做逆向选择。

•阿克洛夫的旧车市场是典型的逆向选择问题。

•道德风险亦称道德危机,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

或者说是,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

•相对于逆向选择来说,道德风险在现实生活中更是广泛存在。

因为只要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利益不一致,只要委托人不能完全观察到代理人的心动,那么代理人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就有足够的动机来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对委托人的损害。

•典型案例:

公司治理;保险赔偿——个人在获得保险公司的保险后,降低防范意识、减少提防行为,从而导致发生风险的概率增大。

导致信息不对称的主要原因

•第一,信息不对称是社会劳动分工和专业化存在、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社会劳动分工和专业化在信息领域的具体体现。

•第二,信息的搜索成本的存在。

•——交易成本

•第三,信息具有公共产品性质。

•——信息供给不足

•第四,拥有信息的交易者对信息的垄断。

分析工具四:

效用

•物品所具有的满足人类欲望的能力,西方经济学称之为效用。

效用不仅是指物品本身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而且还是指消费者从对物品消费过程中所获得的心理上的满足程度。

效用代表着消费者的主观的心理感受,而不是一个客观范畴。

•西方经济学认为,边际效用是随着某商品消费数量的增加而不断递减的,这种现象被称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

在维持效用水平不变的前提下,随着一种商品消费数量的连续增加,消费者为得到每一单位的这种商品所愿意放弃的另一种商品的数量是递减的。

分析工具五:

效率

•效率是经济学研究中最为核心的一个问题。

所谓“效率”,指的就是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之间的比例关系。

“这个概念一般是指不浪费,或尽可能好地应用可用资源。

•经济效率主要研究资源的配置问题,即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如何才能使资源的配置效果最佳。

•在法经济学的规范研究中,其最大的特点就是确立和突出法律的经济分析中的“效率”标准,即以效率为标准来研究在一定社会制度中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问题。

•判断资源配置的某种变化是否具有经济效率,主要有两种标准:

•帕累托效率

•卡尔多—希克斯效率(Kaldor-Hicksefficiency)。

•从具体的效率标准来看,法经济学在研究中所运用的经济效率标准,主要的并不是“帕累托最优”,而是“卡尔多—希克斯”意义上的效率标准。

“帕累托最优”

(ParetoOptimality)

•“帕累托最优”(ParetoOptimality)是由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在研究资源配置时,提出的资源配置最有效率的状态。

•含义:

在某种既定的资源配置状态下,在不损害任何人的利益前提下,任何改变都不可能使至少一个人的状况变好,而又不使任何人的状况变坏,即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状态。

•帕累托改进(ParetoImprovement)是基于帕累托最优基础上提出的,在经济没有实现帕累托最优的状态,就需要通过重新配置资源,提高一些人的利益的同时,其他人的利益也没有受到损害,这就是帕累托改进。

•帕累托改进可以在资源闲置或市场失效的情况下实现。

在资源闲置的情况下,一些人可以生产更多并从中受益,但又不会损害另外一些人的利益。

在市场失效的情况下,一项正确的措施可以减少福利损失而使整个社会受益。

卡尔多—希克斯效率

(Kaldor-Hicksefficiency)

•卡尔多—希克斯效率,又叫潜在的帕累托改善:

在社会资源再分配过程中,如果变动后的结果是某些人得利,而某些人受损,若得利者的好处超过受损者的损失,则社会资源的再分配是有效率的。

•潜在性体现为:

卡尔多1939年发表的《经济学福利命题与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论文,提出了“虚拟的补偿原则”。

卡尔多的福利标准是看变动以后的结果是否得大于失。

只要其所增加的利益足以补偿(并不要求必须实际补偿)在同一资源重新配置过程中受到损失的人的利益,那么这种资源配置就是有效率的;只要调整能够使社会总效益增加,那么它就是有益的,也就是可以为了社会总收益增加,减少部分人的福利。

由此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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