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4932958 上传时间:2023-06-28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8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docx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docx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

一、单项选择

1-5CDCCB

6-10ADBBB

二、多项选择

1ACD2AD3BCD4CD5BC6ABC7ABD8ABC9ABC10ABC

三、名词解释

1.累积投票制:

是指股东选举董事和监事的一种表决方式,股东的表决票数有的表决股份数额乘以候选的董事,监事人数组成股东可以将表决票数平均投给每一候选人,也可以将所有的票数都集中投给中意的部分或者一个候选人.

2.回头背书:

又称为还原背书或逆背书,系以汇票上已有的债务人为被背书人所为的背书。

3.破产申请:

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

4.股票:

是股份公司的资产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持有股票者即为股东,凭票享有股权,包括受益权和民主权。

四、回答题

在什么情况下合伙人当然退伙?

根据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第48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案例题

答:

(1).服装厂应向不夜城有限责任公司、复兴有限责任公司和同合有限责任公司等作为连带或直接责任人直接前手行使追索权,或依票据法的规定提起诉讼。

(2).正确。

依照《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

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3).由于票据上记载不得背书转让,所以服装厂不能行使提示付款权。

其追索权的行使也有一定限制。

票据法规定,记载有不得背书转让字样的票据,被背书人继续转让的,其后手不得向背书人追索。

(4).复兴有限公司在转让票据后,负有保证票据到期能够得到付款的责任,在票据不能得到付款时,应承担连带债务人的责任。

不夜城公司须对此票据承担付款的责任。

(5).《票据法》规定: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复兴有限公司不能将此票据转让给不夜城公司。

不夜城公司不能将此票据转让给服装厂。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

一、单项选择

1-5CCCD(B)C

6-10BCCBA

二、多项选择

1ABD2ABC3ABC4ABD5BCD6ABCD7ABC8ABC9ABC10ABC

三、名词解释

1.证券期权交易:

是指证券交易当事人为获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利益,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或者放弃买进或卖出指定证券的交易。

2.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是指合伙企业在自身营业场所以外设立的,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本企业核定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活动的,从属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机构。

3.公司债券:

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依照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行的,具有固定面值、偿还期限和利率,承诺期限届满时无条件偿付本金和利息给持券人的一种有价证券,对发行人而言公司债券是融资工具,对购买人而言是投资工具。

4.保险违约责任:

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保险人因自己的过错致使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保险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财产方面的责任。

四、问答题

什么是票据抗辩?

票据抗辩与民法上抗辩的区别是什么?

答:

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提出某种合法的事由而予以拒绝,称为票据抗辩。

票据抗辩与民法上抗辩的区别:

①是否包括否认请求人的权利在内。

民法上的抗辩权仅是对相对人请求权的行使予以对抗,并非彻底否认请求权的存在,例如时效消灭抗辩权;而票据抗辩不仅是对票据债权人请求权的对抗,而且包括了根本否认请求人享有票据权利的抗辩,如票据绝对应记载事项欠缺而绝对无效的抗辩。

②是否可以延续抗辩。

民法上的抗辩具有延续性,即使债权转让,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对新债权人仍然有效,并随债本身而始终存在;而票据抗辩因票据为流通证券且为无因证券,故不具有延续性的特点,创造了在流通中保障票据债务履行性的票据抗辩限制原理。

五、案例题

1、法院应当支持周某的主张。

因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集程序违法,根据《公司法》规定,周某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的决议。

2、A有限责任公司拥有160万表决权,B有限责任公司拥有80万表决权,常云冠拥有40万表决权,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表决权。

3、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德毅章持有3%以上的股份,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内提出议案,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之日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且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不合法之处有:

(1)不夜城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只有5名董事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不是3个月。

(2)因其有发行无记名股份,所以应当在30日之前公告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而非15日。

5、有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为奖励本会司职工回购自己的股份。

不妥之处有:

(1)不能以税前利润收购本公司股份,应用税后利润。

(2)回购股份后应当在1年之内转让给职工或作其他处理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

一、单项选择

1-5CAADC

6-10BBBBB

二、多项选择

1ABCD2ABCD3ABCD4ABC5ABCD6AD7ABCD8ABCD9ABC10ABCD

三、名词解释

1.再保险:

也称分保,是指保险公司将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份分散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

2.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3.告知义务:

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申报或声明的义务。

4.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是指合伙企业在自身营业场所以外设立的,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本企业核定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活动的,从属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机构。

四、问答题

企业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一顺序);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二顺序);

(3)普通破产债权(第三顺序)。

首先清偿在先顺序的债权,有剩余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清偿。

五、案例题

1、该合伙取名为‘三义合’不合法,因为其名称容易让人产生歧义。

2、合同有效,因为该抵押虽然未办理登记,只是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是不影响合同有效。

3、丙与丁签定的合同有效,因为合伙企业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同有效。

虽然丙作为有限合伙人无权执行合伙事务,且根据约定,超过5万元的业务需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但根据表见行为的规则及《合伙企业法》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同时,根据表见行为的规则和越权行为的规则,因丙的行为导致交易有效,其法律效果归属合伙企业,但由此给合伙企业以及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丙这个有限合伙人赔偿。

4、戊对于企业应当承担责任。

因为戊入伙时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成为合法的合伙人。

当企业产生债务时,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

一单项选择

AABBC

二、多项选择

1ACD2ABC3BCD4ACD

三、名詞解释

1.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是指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第57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

即合伙企业的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期后背书:

是于汇票所载到期日届至后所为的背书,分为期日后背书和期限后背书两种情况。

3.合伙企业:

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4.保险合同:

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四、问答题

上市公司之要约收购。

答: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在拥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发布要约公告,承诺在一定期限里以一定的价格收购所有愿意出售的股份的一种上市公司收购制度。

应依法向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将报告书同时提交证券交易所。

约的内容,包括收购人的的名称、住所、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名称、收购的目的、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收购的期限和价格、收购所需的资金额及资金保证,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等。

收购要约的有效期不得少于30日,不得超过60日,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计算。

自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收购要约。

如需修改,必须事先向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五、案例

1.根据票据无因性,银行应当支付。

票据上的法律关系只是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这种支付关系的原因是否无效,均对票据关系没有影响。

2.银行不应该支付,因为甲拾取本票未支付相应的对价,应为非法所得,然后将其送给女友乙系赠与,乙也未支付相应的对价,根据票据法银行不得支付。

3.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乙因赠与可以无偿取得票据,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

但是,其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甲的权利。

而甲取得票据时没有给付对价,因此不享有票据权利。

银行应拒绝支付。

六、专题讨论会:

我国公司法立法之改革。

看法一.降低公司设立门槛。

(1)降低了公司(含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门槛。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降至3万并可分期缴足,对促进民间投资和经济发展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至500万。

(2)出资方式变得灵活。

新公司法第27条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3)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公司在其利弊并存的情况下最终被新公司法确立,并在该法第三节着重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了特别规定。

看法二.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承担社会责任。

所谓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

公司的社会责任更加强调的是对其他利益者的利益保护,以纠正立法上对股东们利益的过度保护,从而体现出法律的公平性。

看法三.完善公司及股东救济制度。

(1)增加股份有限公司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规定。

新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它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其功能就在于保障中小股东有可能选出自己信任的董事或监事,更有利于保护了自己在公司中的合法利益。

(2)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对规范股东行为,防止公司独立地位滥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3)对关联交易行为做出严格的规范。

新法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侵占公司利益。

否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