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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条修编根据

为适应新时期庐江社会经济发展规定,依照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对庐江县庐城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函》(巢政办函〔〕24号)规定,特编制《庐江县庐城总体规划(-2025年)》。

第2条规划指引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适应加快经济增长和改进生态环境需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拟定科学合理都市发展目的,以保持都市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协调统一,注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强调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观念,加强保护和改进都市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第3条规划目的

调节产业发展思路,加强生态保护;整合空间资源,实现土地集约化运用;调节空间构造,构建合理都市发展框架,使空间布局适应庐江经济发展;整合基本设施,提高都市运营效率。

第4条修编重点

着重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合理调节都市发展定位和城乡发展战略。

从整体入手,整合都市空间资源,拟定城区空间发展方向,合理调节都市空间布局构造和发展规模。

挖掘庐江发展都市特色,通过都市空间发展构造调节,体现庐江山水特色。

重点关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采用有效对策提高都市环境质量,并保证资源节约及合理运用。

充分考虑庐江县自身发展特殊性和复杂性,采用灵活实用规划对策,引导都市合理有序发展。

第5条规划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都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

3.《县域城乡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4.《安徽省城乡体系规划(-)》(调节);

5.《安徽省会经济圈发展规划纲要(-)》;

6.《安徽省城乡化发展纲要》(-);

7.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对庐江县庐城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函》(巢政办函〔〕24号);

8.《巢湖市都市总体规划(-)》;

9.《庐江县县城总体规划(—)》;

10.《庐江县土地运用总体规划》(1996-);

11.《庐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种五年规划(纲要)》;

12.国家、安徽省、巢湖市关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第6条规划区范畴

庐江县县域范畴涉及庐江中心城区和其她16个建制镇,行政辖区总面积约2348平方公里。

都市规划区范畴涉及庐城乡镇域,以及冶父山镇、万山镇、柯坦镇和白湖镇某些需要和庐城协调发展并进行控制地方构成,面积约335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畴涉及庐城乡某些镇区,以及冶父山镇、柯坦镇和白湖镇某些用地共同构成,面积约123.67平方公里。

第7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5年,近期规划至,中期至,中远期至,远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8条成果内容

本规划是指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法定性文献。

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图纸及附件构成。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9条社会经济发展目的

加快融入省会经济圈,积极承办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努力扩大对外贸易,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全面实行工业强县和外向带动战略,巩固扩大支柱产业,培植扶持优势产业,着力构建具备区际意义重化工基地、汽车零部件基地、磁电基地、优质安全农产品供应基地和旅游休闲度假及会议培训基地,哺育经济增长支撑体系。

实行重点区域发展空间开发战略,优化空间布局。

提高旅游产业层次,哺育商贸物流产业,大力发呈当代服务业。

积极发呈当代农业,推动农业当代化,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实行科教兴县,建设科技创新体系。

加强公共安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增长居民收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在经济发展方面,到,GDP年均增长率15.5%,GDP总量达到110亿元;到,GDP年均增长率约12%,GDP总量达到194亿元;到2025年,GDP年均增长率约8%,GDP总量达到418亿元。

在城乡化发展方面,预测到城乡化水平达到39%,到城乡化水平达到48%~53%,到城乡化水平达到62~67%,到2025年城乡化水平达到70%~77%。

第10条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1、“融入合肥”战略

以合肥发展为平台,充分运用合肥经济实力和资源集聚效应,和合肥一体化共同发展。

详细方略:

(1)在制定庐江产业发展政策上,以合肥产业发展为导向,争取合肥主导产业下游配套产业;

(2)在区域交通等重大基本设施建设上和合肥接轨,融入合肥都市圈基本设施平台体系(3)积极和合肥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建立环巢湖区域重大发展问题协调渠道。

2、“错位发展”战略

全力发掘庐江自身优势,突出产业特色,避免和周边区县发展同构化。

详细方略:

(1)在沿江工业带中,着重建设重化工业基地和磁性材料产业基地;

(2)构建全省知名温泉度假区、宗教文化旅游区,发挥庐江“山、水、泉”旅游格局品牌效应,为华东地区大都市提供全方位休闲度假服务;(3)打响农产品品牌,打造区域性农产品特别是优质水产品供应基地,以合肥为重要目的市场。

3、“工业强县”战略

依托庐江矿产资源和区位优势,接受长三角和周边工业强市资金、技术转移,扩大庐江三大产业基地规模,提高生产效益,培养公司品牌。

详细方略:

(1)为合肥制造业发展提供配套工业,融入合肥制造业产业链中;

(2)打造庐城磁性材料产业集群,成为安徽重要磁性材料产品制造基地,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磁都”;(3)大力发展庐南重化工园区,成为重要铁矿深加工、化肥、硫酸生产基地。

4、“宜居都市”战略

以人为本,改进人居环境,加强生态建设和文化建设,增强中心城区集聚力,激发都市活力。

详细方略:

(1)合理运用庐江山水自然景观资源、重塑庐江山水都市格局;

(2)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高品质公共服务;(3)加强对庐江历史文化挖掘,打造具备本地特色人文环境;(4)完善基本设施建设,提供以便基本设施服务。

5、“提高素质”战略

提高本地人才素质,提高劳动力文化限度,通过提供优惠政策和良好创业环境吸引人才到庐江创业,为庐江产业升级和创新环境提供支撑。

详细方略:

(1)依托合肥科技教诲优势培养高素质人才;

(2)发展职业培训学校,依托素质培训提供劳动力,解决构造性用工短缺问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3)制定有关法规政策,提供良好创业环境吸引外来人才。

第三章县域城乡体系规划

第一节城乡空间统筹发展

第11条城乡体系空间布局:

一核、二轴、多极

“一核”:

以中心城区庐城乡作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将来发展成为皖中陆地交通、商贸和农产品资源开发加工工业次级中心。

“二轴”:

以合铜公路为县域城乡发展一级轴线和重要产业发展轴线,以军二路为二级轴线和旅游发展轴线,二条发展轴线构成全县城乡体系发展主骨架。

“多极”:

做大做强汤池镇、泥河镇、石头镇、盛桥镇、龙桥镇、白山镇等六个中心镇功能,承担辅助中心功能,并带动周边乡村发展。

第12条城乡级别

以增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为目的,综合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基本、综合发展条件和趋势,拟定县域城乡级别划分为三级:

第一级——中心城区:

县城庐城乡;

第二级——中心镇:

汤池镇、泥河镇、石头镇、盛桥镇、龙桥镇、白山镇等六镇,其中汤池镇、泥河镇二镇为近期发展重点中心镇;

第三级——普通建制镇:

郭河镇、金牛镇、万山镇、冶父山镇、白湖镇、柯坦镇、乐桥镇、矾山镇、罗河镇、同大镇等十镇。

第13条人口规模

规划期末县域总人口控制在126万左右,其中城乡人口87.4~96.9万,县域城乡化水平为70%~77%。

其中,各级城乡人口规模如下表:

表1:

庐江县域城乡人口规模级别划分

城乡级别

近期

中期

中远期

远期2025

中心城区(庐城乡)

19.4万

27.3万

33.6万

44.9万

中心镇(6个)

其中:

重点中心镇(2个)

其她中心镇(4个)

每个2.8万

每个2.2万

每个3.2~4.0万

每个2.5~2.8万

每个4.0~4.7万

每个2.9~3.7万

每个4.5~5.0万

每个3.0~4.0万

普通建制镇(10个)

每个1.3万

每个1.5~1.8万

每个2.0~2.3万

每个2.0~2.5万

第14条用地规模

规划期末县域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0平方公里左右,人均建设用地约115平方米。

其中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约为110平方米,中心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约为115平方米,普通建制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约为120平方米。

第15条城乡职能

综合职能城乡:

中心城区

农贸轻工业城乡:

乐桥镇、盛桥镇、白山镇、柯坦镇

重化工业城乡:

罗河镇、泥河镇、矾山镇、龙桥镇

物流业城乡:

万山镇

制造业城乡:

郭河镇、同大镇、金牛镇、石头镇

旅游城乡:

汤池镇、冶父山镇、白湖镇、同大镇

第16条重点中心镇规划

1、汤池镇

规划定位为省级风景旅游度假区,以温泉旅游为特色旅游型城乡,重要功能有休闲、娱乐、度假、会议等。

镇区人口规模控制在4.0万人,2025年控制在4.5万人;镇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5平方公里,2025年控制在5.2平方公里。

镇区空间以旧镇区为依托重要向东、西、北方向发展。

2、泥河镇

规划定位为庐南重化工业基地综合服务区。

镇区人口规模控制在4.7万人,2025年控制在5.0万人;镇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4平方公里,2025年控制在5.8平方公里。

镇区空间以旧镇区为依托重要向西、南方向发展。

第17条都市规划区协调规划

1、生态环境建设

严格保护冶父山国家森林公园和黄陂湖生态环境,控制冶父山镇建设规模,保持冶父山和东顾山等山体水土环境,治理黄陂湖局部污染问题。

2、城乡一体化建设

中心城区和都市规划区村镇规划建设和审批应进行统一管理,加强中心城区和都市规划区村镇联系,按照统一原则在交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基本设施进行一体化规划管理和建设。

3、村庄发展与控制

规划依照中心城区建设时序逐渐对某些村庄进行撤并,涉及撤并到村庄有庐城乡申山村、八里村、移湖村、城南村、马店村、朱墩村;柯坦镇小墩村;白湖镇邓湖村和泉水村;冶父山镇罗岗村。

在近期严格限制上述村庄新建或扩建行为,勉励村庄人口向城区转移。

第18条乡村发展方略

1、指引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规定,遵循“城乡统筹、以人为本,科学布局、适度超前,生态优先、集约节约,因地制宜、分类指引,重点突出、典型试范”基本原则。

2、乡村发展方略

(1)以中心村为核心,带动周边基层村成立农村社区,进行市政基本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恰当控制人均建设用地原则。

(2)乡村建设应进行分类指引、示范带动。

(3)保持和发扬农村建设老式特色、风貌景观。

(4)积极发呈当代农业以及农家乐等农业生态旅游业,优化产业构造,提高农民收入,把农业、务工、旅游以及服务业等作为农民收入增长点。

3、乡村建设指引

(1)设施“都市化”:

完善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气、环卫等基本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完善文教、医疗等公益性公共设施。

(2)景观“乡村化”:

保护具备老式风貌自然村落,勉励维持老式风貌乡村改造与建设,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5%。

(3)乡村建设原则:

村庄人均建设用地100—140平方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4)乡村控制导则:

维持具备独特自然和人文景观价值自然村落,严格限制新增建设用地,勉励农村人口向城乡集中,勉励发展农村服务业。

第二节县域产业发展与布局

第19条产业发展目的

以提高产业竞争力、调节经济构造和发展循环经济为主线,以改革开放、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增长城乡居民收入为重要目的,全力实行“生态立县、科教兴县、工业强县、旅游富县”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大力推动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城乡化、农业当代化,努力实现富民强县。

第20条产业发展方向

1、第一产业突出绿色种植业和名优特产养殖业;

2、第二产业重点发展矿业、化工、机械、磁电、建材、轻工、农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

3、第三产业以商贸、旅游休闲、科教、信息业为重点发展方向。

第21条县域产业发展布局

大力进行资源整合和联动发展,形成特色明显、优势突出“一核两带三基地”产业布局,其中:

“一核”是指以庐江中心城区为综合服务极核;

“两带”是指与都市发展轴相相应南北向重化、机械工业发展带和东西向旅游休闲、轻工、农产品加工发展带;

“三基地”是指作为区域优势产业发展庐南重化工基地、庐北汽车零部件基地和磁电材料基地。

第22条各镇产业分工

1、重点构建三大工业基地和一种物流基地,有关各镇产业分工如下:

(1)重化工基地——泥河-罗河-龙桥-矾山重化工基地

泥河镇、罗河镇、龙桥镇、矾山镇重点发展重化工业,针对丰富铁矿、铜矿资源、完善基本设施、较大环境容量,争取实现资源就地加工转化。

泥河镇应着力发展金属冶炼业、金属制品加工业、建材及特种建材业,与罗河镇搭建产业联系,共同构建金属冶炼园。

(2)汽车零部件基地——同大-庐城汽车零配件制造基地

庐城乡、同大镇重点发展机械制造业,以汽车零配件生产为主,同步力求引进和开发新型为农服务器械产品。

庐城乡应着力发展汽配及机械设备制造业、电子设备制造业、食品制造业、轻工业等产业,建设相应专业产业园区;延长产业链,研发高附加值产品,哺育高新技术产业。

(3)磁电基地——石头-金牛-郭河-万山磁电基地

石头镇、金牛镇、郭河镇、万山镇重点发展磁性材料制造业、电子产品制造业。

大力发展钕铁硼、软磁等高附加值产品,加快既有磁电公司续建、扩建和技改步伐,积极引进新磁电加工公司,延伸产业链,加快磁电产业一体化进程。

石头镇应着力发展磁性材料制造业、电子设备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渔网加工业,成为带动庐北地区产业发展增长中心。

(4)物流基地——庐城-万山物流基地

庐城乡和万山镇重点发展物流业。

建设物流市场及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与合肥物流产业园建立产业联系,配套合肥物流发展,作为合肥仓储基地、次级物流集散基地、次级物流配送中心,构建以合肥为主次级物流中心。

庐城乡应提高基本设施和服务设施水平,发展物流、批发、会展等生产型服务业和旅游、零售、餐饮、房地产等高档生活服务业,实现与周边乡镇产业联动,带动区域发展。

2、构建环状旅游产业带发展绿色经济,链接合肥和环巢湖观光旅游带

白山镇、盛桥镇、乐桥镇、柯坦镇将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渔网加工业、轻工业等产业,发展绿色经济,建立具备特色生态农业观光区,促使环状旅游产业带形成。

汤池镇、冶父山镇、同大镇重点发展旅游业。

汤池镇作为链接合肥和环巢湖观光旅游带上最重要节点,是县域生态旅游中心,应大力开发温泉度假旅游、苗木生态观光旅游项目,发展绿色生态旅游经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式文化发展,吸引长三角乃至全国范畴客流,带动本地服务业发展。

第23条科研、科技服务体系规划

规划期内设立信息科技开发中心,着重于收集、开发和推广国内外先进、合用科学技术。

县域重要产业都要设立专业科研所。

既有农科所、林科所应继续发展,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食品工业、饲料工业、信息服务业、机械工业、化学工业、建材工业等产业,都应逐渐建立与产业发展紧密联系信息、科技服务一体化科研机构或科技型公司。

第三节县域生态建设与环保规划

第24条生态建设与环保目的

生态环境建设与控制总目的为“建设生态文明,推动区域科学发展”。

近期至,通过创立生态示范区、完善生态环境基本设施建设等工作,使全县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实现协调发展,县域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大幅度提高。

奠定创立生态县、宜居都市良好基本。

远期至2025年,力求全面贯彻实行“十一五”和“十二五”环境规划中提出目的任务,及时应对新产生生态环境问题。

规划期末实现经济繁华发达,社会文明进步,人民生活富裕,人居环境优美舒服,资源合理运用,区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全面形成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新局面。

第25条生态功能分区

县域空间划分为四大生态功能分区。

1、庐北沿湖平原生态功能区:

涉及同大、郭河、金牛、石头、白山、盛桥等六镇。

2、庐中丘陵岗地生态功能区:

涉及庐城、汤池、万山、柯坦、冶父山等五镇及白湖镇某些地区。

3、庐南重化工生态功能区:

涉及乐桥、龙桥、矾山、泥河、罗河等五镇。

4、庐东洼地水网湿地与农业生态功能区:

重要指白湖农场以及黄陂湖。

第26条县域空间生态构造

为保护县域整体生态安全,依照生态系统重要限度及其功能,拟定县域“五核多廊”整体生态构造。

“五核”:

指庐西低山丘陵生态源区、庐南岗丘生态源区、黄陂湖湿地生态源区、庐中冶父山森林生态源区、庐北巢湖生态源区等五大生态核心地区。

这些地区是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生态功能最为核心地区,应严格保护、禁止开发,同步加强水源涵养、生态养护和污染治理工作。

“多廊”指连接上述生态核心地区大型生态廊道,是生态系统功能互换重要通道,须加以保全和恢复。

1、庐西—黄陂湖生态源区:

庐西山地丘陵区-石板塘水库-黄陂湖沿线水域、丘陵。

2、庐西—庐南生态源区:

高速公路沿线丘陵林地和水生态廊道。

3、庐西—巢湖生态源区:

金牛河、白石天河及其沿岸丘陵和圩田。

4、冶父山—黄陂湖生态源区:

冶父山-黄陂湖低山林地绿色廊道。

5、黄陂湖—庐南生态源区:

黄陂湖-瓦洋河-庐南山地丘陵区沿线水生态廊道和丘陵林地。

6、冶父山—巢湖生态源区:

冶父山-盛桥河-巢湖沿线水生态廊道和低山丘陵。

第27条重要生态保护与建设办法

1、保护森林,积极植树造林,防止水土流失,近期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8.5%,远期达到40%以上。

2、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保持物种多样性,逐渐建立庐江境内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繁殖基地和基因库。

3、遵循自然及生态规律,合理运用土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有筹划地开展农田社区综合整治工作。

4、选取生态条件较好地区建设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和风景旅游区,在加强保护同步为群众提供旅游休闲服务。

第28条水环保

1、全县地表水系划分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农业用水功能区和普通景观用水功能区三种类型:

(1)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重要指各大水源地和取水河段,果元山水库、移湖水库、金汤水库、虎洞水库等水库取水口周边500米水域,重要为城乡居民饮用水一级水源地,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原则》(GB3838-)Ⅱ类原则,其外围地区可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原则》(GB3838-)Ⅲ类原则,水源保护区必要设立卫生防护地带;

(2)农业用水功能区:

重要指平原地区重要水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原则》(GB3838-)Ⅳ类原则;

(3)普通景观用水功能区:

重要指重化工矿区某些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原则》(GB3838-)Ⅴ类原则。

2、积极发展城乡污水解决厂,氧化塘等污水解决系统,开发污水资源化技术;划定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在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一切有污染项目,既有重点污染公司必要限期搬出和停产,治污达标后才容许恢复生产。

3、大力治理工业废水。

提高工业用水重复运用率,压缩工业废水排放量;加强科技投入,推广最佳废水治理应用技术;对废水中COD、氨氮、酚及其氧化物、重金属等重要指标实行总量控制筹划,分派到公司;合理调节工业布局,新建项目应控制废水排放,对既有治理后仍不达标或治理无望污染公司,要依法关、停、并、转。

4、加强农村简易污水解决设施建设,禁止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建设生态农业和绿色有机农业,控制使用化肥、农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第29条大气环保

1、县域空间按大气环境质量控制规定划分为三类功能区。

(1)大气环境功能一类区:

涉及汤池旅游度假区和冶父山国家森林公园,执行《环境空气质量原则》(GB3095-)一级原则;

(2)大气环境功能二类区:

涉及县域范畴内除一类和三类区以外所有地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原则》(GB3095-)二级原则;

(3)大气环境功能三类区:

涉及庐南金属冶炼产业园选址范畴一公里以内地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原则》(GB3095-)三级原则。

2、加强城乡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逐渐改进能源构造,重点控制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工业尾气和建筑尘埃等大气污染源。

3、推广烟气脱硫技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

加快技术改造步伐,用先进生产工艺代替能耗高、污染重老设备、老工艺。

4、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提高汽车尾气排放控制原则。

第30条噪声污染防治

1、加强交通噪声管制,重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应低于70分贝。

2、全面加强城乡环境噪声管理,完毕庐江县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工作,严格管理固定噪声源。

3、加强噪声源治理,认真执行厂界噪声排放原则,强化都市噪声管理,加大对重点扰民区噪声监督管理力度,逐渐扩大噪声达标区范畴,把噪声环境管理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内容。

第31条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1、各城乡必要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和解决设施。

及时清运,采用高温堆肥,卫生填埋,废旧物资回收等各种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办法;要积极履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解决运用制度;远期发展垃圾无害化解决设施。

2、加强工业、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都要因地制宜通过各种途径实行行业间横向联系,发展以废弃物为原料工业链,开展综合运用;认真抓好医疗卫生单位固体废弃物解决,医院要配备固体废弃物焚烧炉;工业上要进一步提高固体废弃物运用率,重点抓好废渣综合运用。

第四节县域空间管制

第32条县域空间管制分区

依照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结合开发与保护协调原则,将县域分为四类空间管制区:

1、自然生态保育区——指自然山体、大型水体、水源保护区等对区域生态环境起决定性作用生态用地,重要涉及巢湖、黄陂湖等大型水体及其周边地区和冶夫山、牛王寨等自然山体等,属于禁止建设地区。

2、农业生态建设区——指以农业生产为主地区,涉及独立农村居民点,属于限制建设地区。

3、城乡产业发展区——指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范畴和大型独立工矿用地范畴,涉及各个建制镇用地和矿业公司、工业园区用地,属于适当建设地区。

4、其他特殊功能区——指依照国家法规需要加以特殊控制和管理地区,涉及历史文化保护区、地质矿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这些地区核心(保护)区属于禁止建设地区,非核心区属于限制建设地区。

第33条县域空间管制规定

1、自然生态保育区

禁止开发建设行为进入;加强生态保护,大力治理污染,以水土涵养和水土保持为主,开展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天然林保护;做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工作,发展山地丘陵生态林业;在严格保护、控制开发原则下适度发展旅游等休闲产业。

2、农业生态建设区

严格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规范执行农村宅基地原则;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大力实行农田整顿,杜绝闲置、荒芜耕地;积极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增长农业生产面积。

3、城乡产业发展区

适度集聚发展,大力提高城乡功能;加强城乡生态建设,改进生产生活环境;合理控制各类用地比例,保持合理区域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形成生态型工业和旅游服务业;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城乡生态环境逐渐改进。

4、其他特殊功能区

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关于法规和原则进行控制和管理,对开发建设行为设定专门论证程序,避免破坏式、掠夺式开发。

第五节县域旅游发展

第34条旅游发展目的

坚持严格保护,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永续运用方针。

挖掘和发挥各种旅游资源不同优势,适应不同消费层次需要。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综合开发,突出特色,加大投入,滚动发展。

推动旅游产业化,力求在规划期末把庐江旅游业培植成为一种新兴产业。

第35条旅游发展布局

以西部汤池、东北部冶父山、中部庐城旅游区为重点和突破口,向北部和沿巢湖旅游区、南部旅游区次第推动、有序展开,形成东西结合、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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