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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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茂华白芦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合理指导和服务于矿井的安全生产,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技术上保证矿井“一通三防”工作顺利进行,减少煤矿“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根据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山西茂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以及《煤矿质量标准化》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矿“一通三防”各项制度。

本制度适用范围:

茂华白芦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一通三防”一通是指通风,三防是指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

“一通三防”例会---是指由矿长主持,总结上月“一通三防”情况同时安排下月“一通三防”工作,着重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违”现象---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瓦斯检查“三对口”---是指瓦斯记录本;牌板;台账的内容、时间、人员一致。

“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附近的瓦斯,瓦斯超过1%时,严禁装药放炮。

“三人连锁放炮制”---是指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设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员,瓦斯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后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规原主。

放炮现场必须填写“三人连锁放炮制”交接表。

“三专两闭锁”---是指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供电线路;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一、矿级领导“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是我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法令、批示和决定,将通防作为矿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到安全工作的始终。

组织和协调通风、生产、机电、供应、计划、财务、运输、安监等部门,保证矿井通防所需人、财、物合理配置,业务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监控。

每日审阅瓦斯和通防调度日报,掌握矿井通风瓦斯动态,每月研究一次通防工作,解决通防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负责“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2、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矿井“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全面负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指令,在矿井规划、设计、生产过程中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从安全技术措施上为“一通三防”管理创造有利条件,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调动矿井通防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条件,给职工创造良好作业环境。

负责组织编制矿井通风发展规划,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推广,普及矿井通防安全知识。

每月召开一次矿井通防例会,专门研究通防工作,每日审阅通风瓦斯日报表,接收通防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组织开展业务达标竞赛,负责通防责任制检查考核与兑现。

负责“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3、通风科长(矿长助理)“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责矿井通风、防尘、防灭火、防治瓦斯技术措施、报告、方案的审定工作。

参与矿井采区、工作面的“一通三防”工程的设计和审定。

负责矿井通防质量标准化技术工作,参加“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检查,做好“一通三防”标准化工作。

支持矿井、采区、工作面的通风系统调整和完善工作。

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工程的设计与审批。

协助总工程师搞好矿井“一通三防”的管理和隐患处理。

负责通防安全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完成矿长及总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4、生产矿长“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责调配通防所需人员,优化劳动组织,稳定职工队伍。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井下生产,指挥完成通防工程和设施的构建。

协调相关单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处理矿井通防方面出现的问题,组织质量达标活动。

做好职工工资分配工作,完成通防责任制考核兑现。

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5、机电矿长“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责“一通三防”有关机电设备的到货、施工及验收,并保其安全运行。

负责组织对矿井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工作,消灭电气失爆。

负责组织完善保护,严防“三把火”。

落实责任制,消灭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并保证主扇正常运行,保证矿井安全供电。

协调供电业务部门,及时供应通防方面所需设备和配件。

协助通防部门,确保局扇供电实现“三专两闭锁”。

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6.安全矿长“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责通防安全监察工作,协助矿长组织贯彻《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通防管理制度。

监督并参与制定矿井通防规划和各项安全措施,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及时掌握安全动态,督促排查通防事故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并及时处理通防方面的“三违”行为。

调动矿井通防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完成“一通三防”各项重点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为职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召集全矿安全例会和安全现场办公会,同时协调解决通防方面的问题。

落实对通防工作的激励和奖惩措施。

参加事故抢救和组织事故追查。

二.各科队“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1、通风科“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通风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承担矿井“一通三防”的日常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规章制度,参加矿井规划、设计工作,审查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一通三防”的专项规定。

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消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最大限度地减少角联和通风阻力;发生灾变后,迅速有效地进行风量调节和反风;最大限度地减少排风之间平面交叉,做到技术上先进、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

负责各类作业规程和措施中有关“一通三防”措施的审批管理,保证“一通三防”措施得力,切实可靠。

负责贯彻落实“一通三防”管理的各项制度。

负责搞好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定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井下各工作地点的风量管理,当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或其它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风量,进行解决,发现瓦斯超限,有权采取停采措施,确保瓦斯不超限。

负责对有关“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参加“一通三防”事故抢救和处理。

2、矿调度室“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一通三防”工作的指示、指令。

参加每月的“一通三防”例会,及时贯彻落实“一通三防”有关规定和措施。

每次调度会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安排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一通三防”存在的隐患,做到时间、人员、责任“三落实”。

发生矿井停风、瓦斯超限时,立即通知停产,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按规定处理。

参加事故抢救追查工作。

3、机电科“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责机电设备的采购、验收,抓好安装质量,为“一通三防”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负责设备定期检修、消灭电器失爆,防止引爆瓦斯煤尘。

负责完善设备各类保护,落实管理措施。

负责通风机的维护和管理,使其各项指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井下变电所跳闸后,必须按规定优先恢复井下局部通风机和瓦斯监控系统的电源。

及时供应“一通三防”方面所需设备和配件。

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

4、技术科“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测部门及时准确提供巷道贯通距离、地质构造,煤层、瓦斯含量等地质材料。

为通风部门提供矿井通风管理必须的图纸资料。

协助通风部门完成必要的工程设施测绘、勘测任务。

5、安监科“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责“一通三防”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并参与制定矿井通风计划和各项安全措施,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参与并督促其它职能部门排查通风事故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并对通风方面的“三违”严肃查处。

监督矿井用于通风方面的资金安排和执行情况。

及时考核发放与“一通三防”有关的特殊工种上岗证。

建立无计划停风检查记录台帐,落实对通风工作的奖励和惩罚处理措施。

安全员有责任对管辖范围的瓦斯进行监测,发现问题立即停产并及时汇报。

6、综掘队“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通风管理,保证掘进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管理好掘进面的通风设施。

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和损坏通风设施,按规定搞好巷道贯通工作,杜绝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

跟班干部、班组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认真搞好工作地点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管理条理及我矿通风瓦斯管理办法,听从瓦检员的指挥,预防和避免瓦斯事故。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管理制度,使用好水炮泥,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米内进行洒水。

搞好瓦斯自动监控装置的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功能。

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消灭电器失爆现象。

负责对施工巷道内的隔爆、水幕、转载点喷雾的安装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同时负责管辖内巷道的冲洗和浮煤的清扫。

负责本工作面的皮带头,防灭火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维护、管理工作,皮带机头必须采用不燃性支护。

负责对局部通风机的安装维护及正常运行,杜绝无计划停风、停电。

7、运转队“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负责队所管巷道的净化水幕,隔爆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工作。

负责对所管巷道浮煤的清扫,并对所管巷道定期进行冲洗煤尘。

负责主要运输大巷按规定进行大巷刷白。

负责及时运送“一通三防”方面所需材料,确保通防设施及时构筑。

负责井下通防设施保护工作,运料不得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按照规定周期对主斜井口、副井口及地面皮带走廊、煤仓上部平台洒水灭尘并及时清扫浮煤。

8、综采队“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电气设备管理,消灭电器失爆现象。

负责所管巷道、防尘管路的安装以及转载点喷雾、巷道净化水幕、巷道隔爆设施安装、使用、维护工作。

对所管巷道按规定周期进行冲洗巷道煤尘。

流动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瓦斯超限立即停止作业,通知瓦斯员及瓦斯队干部现场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后方可进行作业。

回采工作面放炮前、后必须坚持洒水降尘。

三.通风科人员岗位责任制

1、通风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负责整理各种报表、记录、仪器、仪表和各种设备台帐,做到物帐相对应。

仪器、仪表定期校正、维修工作。

负责通风系统图等各种图纸的填绘工作。

负责进行全矿风量核定,通风能力核定,并做出实施措施,报科长审核。

负责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

负责执行每月5日、15日、25日全方位的测风制度,并根据测风结果做出具体分析、风量调整措施,报科长审核实施。

每天深入井下,严格通风系统巡视检查,并将所查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通知到队组。

及时填写测风牌板,以及牌板的制作,更换工作。

在科长的领导下,参与巷道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调整的各项工作。

负责按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的风路调整。

2、防尘组组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按照通风科提出的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构筑防尘设施工作。

负责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的防尘设施吊挂维护。

负责对主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道,按规定周期进行冲洗。

负责隔爆设施的安装维护。

负责矿井主扇日常管理工作,必须保证主扇正常运转。

对主斜井每年进行一次刷白。

3、瓦斯组组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负责矿井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工作,加强对瓦检员的管理,规范瓦检员的行为,保质保量完成瓦斯检查任务。

负责贯彻落实《排放瓦斯管理制度》及上级有关瓦斯管理的规定。

按照排放瓦斯措施组织人力、物力及时进行排放瓦斯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类型的瓦斯超限,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按照《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延接风筒,保证安全生产,负责局扇位置的确定“两闭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科领导。

负责通风设施、通风系统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确保通风系统稳定,满足各用风地点要求。

配合测风员定期测定矿井各地点风量,按照调风计划及其措施,组织人力、物力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并做到有记录可靠。

按时完成通风科安排的其它工作。

严格按照《“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施工作业。

4.瓦斯员岗位责任制:

(1)按照瓦斯检查循环图表的规定,负责分工区域内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认真填写循环图表、记录手册、瓦斯牌等工作。

(2)负责分工区域内的通风设施检查工作,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瓦斯队。

(3)负责分工区域内局部通风的风筒吊挂、维护、更换、保管等工作。

在瓦斯队长的领导下,负责瓦斯浓度在3%以下时的瓦斯排放工作。

(4)负责监督执行批准的各种安全措施。

(5)负责监督各所属工作面的放炮员放炮工作,严禁煤粉充填。

(6)负责风筒的领用、下放、回收时的数量清点以及报废风筒的清理工作。

(7)负责风筒的就地缝补工作,要求缝补及时,严密不漏风。

(8)负责追查丢失风筒的数量及责任人。

5、监控室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监测设备管理方面的批示和规定。

(2)负责填写主机屏幕上瓦斯的各种报表及汇报请示工作。

(3)配合井下维修工在修理井下设备时,使井下传感器显示和机房屏幕显示相一致的工作。

(4)负责井下瓦斯超限的汇报请示工作。

(5)负责设备有异常,或出现故障时,向领导请示、汇报。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实行交接班记录。

(7)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负责对机房监控设备的清扫、卫生工作。

6、井下监控设备保养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要听从领导的安排,完成日常的设备维护工作,并完成特殊情况的任务,随时上岗对井下的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巡回检查。

(2)入井前携带好有关工具、仪器等物品,做到维护及时、准确。

(3)入井后要遵守“安全规程”和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三违”现象。

(4)调试瓦斯传感器时,要带好瓦斯器,测准瓦斯浓度并按规定步骤进行瓦斯调试,调试等运行20分钟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必须保证调试的传感器准确可靠。

(5)在安装、移装和敷设电缆时,必须按有关规程进行,严禁带电作业,保证工程质量。

(6)在搬运用和移装设备时,要小心爱护,不得损坏,并做好设备的回收工作。

(7)在井下安装(移装)调试时,要与井上机房联系,做到现场实际情况,传感器和机房屏幕相一致,并将运行情况向机房人员汇报清楚。

(8)要保管好系统的备品配件,随时检修分站、探头,及时回收和领取电缆,对监控系统的设备、财产负责。

(9)要遵守劳动纪律,填写好当日工作报表和设备报表。

7、校验人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所有安全监测方面的指令通知等。

(2)严格岗位纪律,不脱岗、串岗、不干私活。

(3)及时对井下回出的装置进行调试校验,做到准确、可靠,做好校验记录。

(4)校验传感器要轻拿轻放,不得碰撞、损坏。

(5)负责对装置发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不能修理的向厂家提供以便修理。

(6)负责校验室的整洁卫生工作,做到干净、整洁。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8、测尘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防尘方面的指示和决定。

(2)负责定期测量井下各工作地点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填制粉尘报表,按规定送发有关单位和人员,并提出改进性意见。

(3)负责检查工作面各转载点的洒水装置工作情况及巷道中煤尘堆积情况。

(4)及时填绘矿井防尘管路系统图。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9、测风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1)测风员负责全矿井通风风量、风压和漏风量的测定、调节;及时发现矿井通风存在的问题,汇报有关部门。

(2)在矿井进行风机性能测定、通风阻力测定、反风演习和瓦斯等级鉴定中,负责有关风量的测定。

(3)负责填写测风报表、手册、井下测风牌板和绘制通风系统图等工作。

(4)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通风设施设置地点、位置、种类、用途和使用状况,要明确知道这些设施的功能、作用和重要性。

(5)为确保井巷风流的稳定性,所设置的通风设施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测风中发现通风设施有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立即汇报上级。

(6)在巷道贯通时,做好通风系统的调整工作。

(7)在发生事故致使通风设施遭到破坏时,应根据处理事故的需要,及时做好通风系统的恢复工作。

(8)熟悉局部通风机的结构、原理、性能、技术特征和一般的维修知识。

掌握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设计和现场的使用管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9)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都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一通三防”组织机构

1、我矿成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组织机构,负责领导全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

2、“一通三防”领导组织由矿长担任组长,总工程师、机电、安全、生产副矿长担任副组长,通风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职能科队长担任成员,(详见“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图)。

3、“一通三防”领导组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的调度,对组长负责。

4、各成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

二、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1、主扇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运转,由双人操作,做好记录,如有声音异常、停电、停风、水压计有大的变化等一系列异常现象,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机电科,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出处理意见。

2、重新启动或更换风机,必须保证能在10分钟内完全启动。

3、风机房必须张贴风机启动的操作规程,且操作规程必须由机电科、通风科共同起草,总工程师审核,并严格执行。

4、主扇主副司机,必须由精通业务、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且能熟悉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5、主扇的有计划停风,必须报矿总工程师,编制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对于主扇由于其它原因造成无计划停风,主风机房必须立刻报告调度、机电、通风及值班领导,做出处理意见,各有关部门必须负责查清停风原因,并做出处理。

6、因主扇司机玩忽职守而造成的后果,必须做出严肃处理。

7、主扇一旦停风,10分钟内不能起动,必须立即切断井下一切电源,各工作面班组长、瓦斯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工作面,撤出地面。

8、主扇必须进行定期检修,不得带病运转。

9、各值班人员,必须经常对主风机房查岗,严防脱岗、漏岗、单人操作。

10、主扇的有计划停转或启动,必须有值班调度的命令方可进行,或按专门的安全措施执行,如有变动时,需立即汇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自己负责。

三、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

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可靠。

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建立健全的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帐,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

爱护通风设施,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

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确无误,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

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严格执行每月8日、18日、28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并按五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

2、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那种情况下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3-5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

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须向通风部门提交检查和保证。

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进行分板研究,制定通风管理方案,进行科学管理。

四、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1、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

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2、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

(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进行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2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不得漏掉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斯组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

瓦斯员把每次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录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安全员或班组长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4、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

(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5、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

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

6、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规定浓度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7、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8、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回收作业。

9、采掘工作面中二氧化碳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10、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中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沼气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11、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2、采区回风巷道、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0%时,矿总工程师必须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

14、凡通风系统干部下井遇到瓦斯员必须审查图表,看是否三对口,并注明合格,发出问题要注明具体问题的内容,审查人要在所查图表上签名,发出隐患必须帮助瓦斯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科后,才准离开现场。

15、瓦斯报表必须有带班长签字,且当日交回瓦斯队,调度人员认真填写在汇总表上并在次日将瓦斯汇总表交回调度会上,矿长、副矿长、总工及各有关领导审查签字。

16、瓦斯组长必须当日检查瓦斯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

17、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通风科长必须当日审阅瓦斯汇总表,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示处理,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督捉、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18、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斯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处分。

19、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20、严格执行盲巷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制度。

五、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由施工单位和通风科编制,经矿总工批准,通风科技术员、通风组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与已采区(包括连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总工批准,并现场指挥。

2、用放炮方式贯通巷道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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