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燃集团.docx
《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燃集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燃集团.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中燃集团
ZRJS-028-2008(V1.0)
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2008-08-20发布 2008-09-01实施
目录
一、总则3
二、设计管理工作职责4
三、设计工作进程阶段5
四、设计工作程序7
五、工作流程9
六、设计工作考核办法10
七、设计人员培训管理办法15
八、项目公司设计组管理协议书17
九、中燃集团内部设计收费标准18
附件1:
设计成果质量评定表20
附件2:
中燃集团所属项目公司设计资质状况21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随着中燃集团项目公司数量逐步增加工程设计任务日益繁重,集团所属项目公司设计院(室)拥有的资质、设计标准、设计能力以及收费标准各不相同。
为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管理工作,现就设计工作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管理模式、工作程序等做如下规定。
二、编制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参与设计的单位和人员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设计资质。
2、合理划分工程设计各方责任,建立适合中燃集团工程建设模式及发展思路的设计工作程序,强化集团内部有效协调沟通。
3、集中工程设计人力资源,充分发挥项目公司设计人员才智,逐步提高设计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将设计院发展成为集团技术创新和成本控制的核心,建设成为集团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基地。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的各燃气项目企业(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设计工作,非控股项目公司参照执行。
四、设计单位资质
(一)重庆市川东燃气工程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以下简称设计院)在技术上对中燃总部负责,设计成果须经过总部审核。
(二)设计分工规定
1、将项目公司设计力量整合,以设计院外派设计组的形式,组织实施项目公司当地的设计工作;无设计力量的项目公司可通过申请,在设计院指导下,经过培训后组建设计组,统一使用重庆市川东燃气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资质。
2、具备设计资质的项目公司设计院(所、室),在资质范围内进行设计工作,施工图纸通过集团总部/技术部/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核流程,进行审核。
(三)当工程设计内容超出了设计院目前所具备的能力范围或设计任务饱和的情况下,由中燃总部负责审查、核准设计任务的外委,并报集团领导审批。
第二章设计管理工作职责
一、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设计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技术(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建立并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的相关制度。
2、领导集团公司技术创新和技术把关,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设计人员的合理配置,提高集团公司总体专业技术水准。
3、领导集团公司的设计管理工作,把握设计方向,掌控设计任务的委托和设计进程情况。
4、对场站、次高压以上管线建设项目的设计图纸进行审查,核定是否满足相关规范和中燃集团设计标准要求。
5、审定核准设计院和项目公司设计组设计人员和设计组的级别。
二、总部技术部设计管理职责
1、负责对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成果、抽检的专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
2、负责协调项目公司和设计院相关人员,做好设计前期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移交工作。
3、按照集团相关要求,负责对设计院下达设计任务委托书。
4、负责协调设计过程中资料收集程度、设计进度监控、按时发放图纸等相关工作。
5、对设计院设计人员进行级别评定,对项目公司设计组、设计人员级别的评定进行审核备案,并报总工程师审定核准。
三、设计院负责人工作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遵守法律法令,执行集团相关指令。
2、对项目公司设计组及设计人员进行级别评定,报集团审核。
3、负责本院和项目公司设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4、制定全院的技术进步、业务建设、生产经营、技术装备、等各方面的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及相关重要规章制度,定期检查。
5、审定工程咨询、设计、科研、业务建设项目的技术原则和方案,签署设计及其他重要技术文件。
6、负责全院人员的任免、调动、晋升和奖惩工作。
四、设计院专业组/项目公司设计组负责人工作职责
1、根据所下达的设计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安排设计力量,组织计划实施。
2、指派有关设计人员配合洽谈承接业务中的设计技术问题。
3、负责本组的指挥和人员调度,对各项任务做到计划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经常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负领导责任。
4、组织设计方案的讲座,对本组各专业之间的协调问题作出决定,对重大技术问题,应向上级汇报,并及时解决,代表本组对设计质量负责。
5、积极参加设计院和集团总部组织的技术培训活动。
第三章设计工作内容
一、设计前期工作阶段
1、收集设计基础资料。
2、选站址(含加气站)、输气管道选线或城区管网现场踏勘,提出线路走向或城区管网布局的比选方案。
3、提出大中型河流穿(跨)越方案的比选意见和位置,特殊地段处理方法。
4、提出输送工艺比较方案,进行工艺计算、水力计算,初定各种站场的数量、绘制总工艺原理流程图和站场工艺管道仪表流程图。
5、选择管道材质,主要设备选型,提出主要工程量,向有关专业提委托要求。
6、项目负责人根据各有关专业提供的各专业可行性研究基础材料汇总编制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技术和经济的论证及评价,提出推荐意见供有关方面决策。
二、初步设计阶段
1、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站场(含加气站)、输气管道或城区管网的初步勘察,补充收集设计基础资料。
2、统一技术规定。
3、选择大中型河流穿(跨)越位置,确定穿越方案及特殊地段的处理。
4、选择站场和基地位置,确定线路起终点位置。
5、推荐最佳线路走向方案或城区管网的输配方案。
6、确定输送工艺,进行工艺计算、水力计算:
确定管输压力、管径、输气能力及各种站场的规模、数量和间距(位置)。
绘制总工艺原理流程图和站场工艺管道仪表流程图。
7、选定管材及工艺设备的规格、型号。
8、工程自动化及各辅助系统工程设计方案。
9、绘制本专业的图纸,编制说明书、设备汇总表和材料汇总表,并参加单体工程概算的编制。
10、各有关专业提出设计委托资料。
11、由项目负责人对各专业提交的说明书、图纸、设备汇总表、材料汇总表进行总说明书的编辑,组织编制全工程的设备汇总表、材料汇总表、总概算书、完成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
三、施工图设计阶段
1、根据初步设计的审批文件,对初步设计需要变动的部分会同有关专业进行修改。
2、统一技术规定。
3、选定站场(含加气站)及基地位置。
4、选定大中型河流的穿(跨)越位置及穿越或跨越方式。
5、按初步设计批准的线路走向或城区管网布置,进行详细勘察,现场确定输气管线中线。
6、按统一划分的设计单元、单体绘制施工图,开列设备表、材料表,编写说明书及资料图纸目录。
7、各有关专业提出设计委托资料。
8、对有关专业设计图纸进行会签。
四、施工、试运转及回访阶段
1、负责施工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
2、参加试运方案的讨论和工程验收。
3、编写设计总结,进行设计修改通知单的整理归档工作。
4、工程项目投运一定时间后,进行设计回访。
5、编写回访总结,针对设计上的欠缺,提出今后设计改进意见。
第四章设计工作程序
一、工程的联络
1、工程项目确定后,项目公司先以设计申请的形式通过技术部项目设计立项、委托审批流程上报,经过审批后,再委托设计院设计。
设计立项申请经过批复后,项目公司和设计院存档。
2、燃气设计基础资料的常规性内容由设计院统一提出,经过技术部审核后按标准格式附于设计立项申请书后。
二、设计委托
(一)设计立项批准后,项目公司提交技术部项目设计委托审批流程,提出工程设计委托需求,同时提供收集到位的设计基础资料,在委托申请中项目公司需说明如下内容:
1、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及项目公司的相关要求;
2、设计方案的特殊要求;
3、设计基础资料的已提供资料及缺少资料的明细,对缺少资料所的解决意见。
(二)设计条件的认定
1、设计委托申请经过批复后,抄送到设计院,并由技术部下达设计委托书。
具备设计条件的,由设计院与项目公司签订设计合同,一般情况下使用格式合同,通过技术部设计合同审批流程进行上报审批。
当评审认为尚不具备设计条件时,设计院需就相关问题与技术部、项目公司及时沟通,将解决意见记入委托书,作为进一步评定设计条件的依据,认定意见中需说明是否已具备设计条件,并请技术部和项目公司认定。
2、设计委托申请经过批复后,如属外委设计,由技术部下达设计委托书,由项目公司按委托书意见洽谈设计委托合同,然后通过技术部设计合同审批流程进行上报审批。
3、设计周期的确定
具备设计条件后,根据设计内容及资料情况,技术部在设计委托书中合理确定设计周期,交设计院确认委托书生效,并开始计算设计周期。
三、设计方案的审查认定
1、设计方案提出后,经设计院与项目公司沟通后,通过技术部设计、规划审查流程上报,根据设计周期共同确定对方案进行审查认定的时限。
2、对委托书中没有认定要求的工程,当因条件限制设计中需采用特殊技术措施,造成施工难度增大或工程费用增高时,设计院应与项目公司共同对设计方案进行上报审查认定,并确定认定时限。
3、项目公司认为设计方案需由燃气用户认定时,由项目公司负责与用户联系,确定认定时限,并在确定的时限内组织完成。
四、设计文件的审查和交底
1、设计文件完成后,由设计人员提交集团总部/技术部/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核流程进行评审,按评审意见修改,通过设计院设计文件审查发放流程上报批准后发放。
2、项目公司主持召开设计交底会,交底会在项目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熟悉文件后进行,由设计院介绍设计的要点和要求,解答疑问,并根据各方意见进行必要的设计调整。
3、设计交底会议纪要由项目公司编写,双方签字后存档。
五、施工中技术问题的处理
1、施工过程中因基础资料不详引起燃气管线与其它地上、地下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经简单调整,如小范围的移位、打弯、标高调整即可满足时,由项目公司工程现场员现场调整并记录,最后在竣工图中表示清楚。
2、当变动较大时,价差大于2万元以上时,由项目公司与设计院联系,并编制设计补充变更通知单,写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经校对人、审核人签署后加盖印章,并通过技术部设计变更审查流程上报批准后实施。
3、因多方原因造成变动过大需重新设计出图时,需重新下达设计委托书。
六、设计的回访和总结
工程建成后,设计院对厂站工程应即时进行回访,对管网工程应定期进行回访,结合工程实际总结设计经验,提高设计水平。
七、设计要求的提出
1、设计委托书生效后,设计院对基础资料提出的任何补充要求及项目公司对设计提出的任何补充意见,包括资料要求及各级领导的意见,均需通过设计院资料提交流程上报审批。
2、设计院要提高设计准确性,减少设计工作的返工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八、设计合同的执行
1、合同双方按合同内容履约。
设计院按完成时间要求提供合格设计图纸,项目公司按合同要求收取图纸,支付设计费。
2、违约方应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做为设计管理部门对财年考核的指标之一。
第五章工作流程
一、总部设计管理工作流程
1、场站选址确认流程
2、非EPC项目设计费付款审批流程
3、设计、规划审查流程(含项目公司流程)
4、设计变更(价差大于2万元工程签证)审查流程
5、设计合同审批流程
6、项目设计立项、委托审批流程
7、专项方案、实用技术、技术规程审批流程(总部流程)
8、非中燃集团设计院设计成果审查流程
9、新建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流程
10、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核流程
二、设计院工作流程
1、设计业务流程
2、设计任务下达流程
3、技术方案评审流程
4、设计资料提交流程
第六章设计工作考核办法
一、建设工程设计进度控制
建设工程设计阶段进度控制的最终目标是按质、按量、按时间要求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设计进度控制分阶段目标(以项目公司提供有效的基础资料开始到设计成果评审结束的时限,如出现重大设计变更,时间另计)。
建设工程设计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为了确保设计进度控制总目标的实现,应明确每一阶段的进度控制目标。
(一)初步设计工作时间目标(一个月)
初步设计应根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编制。
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经批准后,便可作为确定建设项目投资额、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签订总包合同及贷款合同、实行投资包干、控制建设工程拨款、组织主要设备订货、进行施工准备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的主要依据。
(二)施工图设计工作时间目标(CNG站一个月,门站、LNG站一个半月)
施工图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主要设备订货情况进行编制,它是工程施工的主要依据。
二、建设工程设计质量控制
(一)总部通过《设计、规划审查流程》、《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核流程》及《非中燃集团设计院设计成果审查流程》对设计质量进行监控。
(二)通过《设计、规划审查流程》、《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核流程》对中燃集团内部设计成果进行设计质量评定和考核。
三、设计质量评定
由总部审核人填写设计成果质量评定表(见附件1),并做为评定设计人员级别的重要依据。
四、设计成果考核办法
(一)总部对集团所属设计院(所)、项目公司设计组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成果进行审核和质量评定,内容包括:
1、对设计成果进行100%的审核,抽查20%进行质量评定,包括对校审人员进行质量评定,并记录在案;
2、针对不同专业的设计成果,进行不少于设计总量30%的专门质量评定;
3、针对同一专业的不同设计人员,进行不少于该人员全年设计总量的30%的专门质量评定;
4、设计评定结果每半年发布一次,做为鉴定设计人员和校审人员是否符合集团设计要求的主要依据,并对上述人员的任用有建议权;
(二)设计院对本院和所有的项目公司设计组的设计进行日常业务审核。
(三)考核方式以填写设计质量评定书为主。
(四)设计成果考核标准
1、设计质量评定书(加权平均)以85分至95分为合格,95分以上为优良;
2、分值在75~85之间的,责令设计人员和相应校审人员立即整改;
3、分值低于75分的,对设计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建议进行停职培训;对设计审核人建议停止审核工作;
4、在设计评定考核中出现重大失误的设计人员和校核人员,建议立即停止设计工作,涉及到损失的,设计人员和校审人员负担相关责任,涉及到违法的依法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五、设计人员级别评定办法
(一)根据中燃集团目前的设计人员现状,考虑中燃集团的快速发展需要,为提高现有设计人员的设计水平,制订中燃集团设计人员级别评定制度。
(二)集团总部负责对设计院设计人员进行级别评定;设计院负责对项目公司设计组设计人员进行级别评定。
(三)设计人员级别的分类共分为四级,一级为具备最基本设计能力的设计人员级别,二到四级渐次提高,四级为最高,各级别基本标准如下:
1、一级设计员标准
达到最基本的设计人员水平,能够独立完成庭院户内工程设计,能够进行准确的参数计算,了解设计方面的相关规定、规范和中燃集团技术标准,在设计成果评定审核中能够连续三个季度及年度评定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
2、二级设计员评定标准
在一级设计员基本要求基础上,能够独立完成次高压管线以下的设计,选材,与他人合作能够完成门站、调压站、LNG站或CNG各类站工艺设计;或独立完成上述站内项目的给排水设计,土建结构工程设计,站区总图布置的,在设计评定考核中连续四季度及全年均在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达到优良水平的人员。
3、三级设计员评定标准
在二级设计员的基础上,能够独立完成城市管网布置,独立完成门站调压站,LNG站或CNG各类站工艺设计,能够完成高压管线的设计,选材,能够进行可研(初设或规划)的文本编写,进行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对一二级设计员设计成果能够进行校核,在设计成果评定考核中,季度及年度考核至少三次达到优良以上的人员。
4、四级设计员评定标准
全面掌握目前设计任务的设计技巧,可以组织完成项目的调研,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和专项规划的制订,能够把握设计方向,进行项目经济技术分析,控制设计规模和总体投资,审核各类专业的设计文件,把握当前先进的设计理念和燃气专业的发展趋势,在设计上能够提供用于决策的准确信息,在全年和季度设计评定考核中全部优良的人员。
(四)晋升级别与奖励
1、按年度,遵照评定标准对设计人员进行级别评定,评定以参考设计质量评定表为主,辅助以培训考核成绩,调查谈话和日常工作评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评定表占50%比重,培训及考试成绩占20%,调查占10%比重,日常工作评定占20%。
2、评定级别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定结果通过集团审定,并在设计院公示,充分听取设计员本人的意见,接受对评审意见的举报。
3、设计人员按级别执行对应的薪酬制度。
4、在年度考核中升级的设计人员,除执行新级别的薪酬制度外,由设计院给予一次性奖励。
5、在年度考核中降级的设计人员,执行新级别的薪酬制度,同时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其在连续两个季度内达到优良以上,否则考虑停止设计工作,进行专门培训。
6、连续两个年度评定考核没有升级,但尚未达到降级标准的设计人员,考虑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设计水平。
(五)各级别拟定占设计人员总数的比例
为更加明确集团设计力量的水平和构成,从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设计人才体系的角度,初步拟定第一级设计员比例为15%,第二级比例为40%,第三级比例为30%,第四级比例为15%。
六、设计组考核管理办法
(一)根据中燃集团目前的项目公司设计力量情况,为激励项目公司设计组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设计组的设计水平,制订中燃集团设计组级别评定制度。
(二)设计院负责项目公司设计组的级别评定,评定结果报集团总部审定后公布。
(三)设计组级别的分类共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具备最基本设计能力的设计组级别,二级为一定设计能力的级别,三级为较好完成设计工作的级别。
各级别基本标准如下:
1、一级设计组标准
达到最基本的设计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庭院户内工程设计,能够进行准确的参数计算,熟知设计方面的国家规范,专业规范和中燃集团技术标准。
至少拥有一级设计员两名,二级设计员一名。
2、二级设计组评定标准
在一级设计组基本要求基础上,能够独立完成中压管线以下的设计,选材,完成本项目公司年度计划内的庭院和户内工程设计,进行日用气量小于200立方米的工商用户的管线设计,至少拥有二级设计员两名。
3、三级设计组评定标准
在二级设计组的基础上,能够独立完成城市中压管网设计和水力计算,配合设计院进行门站,调压站,LNG站或CNG各类站工艺设计,协助收集项目可研(规划或初步设计)设计的基础资料,至少拥有二级设计员两名,三级设计员一名。
(四)晋升级别与奖励
1、总部按年度遵照上述评定标准对设计组进行级别评定,评定以参考设计员评定为主,辅助以设计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日常工作校审结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设计员评定占60%比重,日常校审考核占40%。
2、评定级别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定结果通过集团领导讨论审定,并在集团内部公示,必要时由集团总部召开设计工作会议进行,充分听取项目公司设计组成员的意见,接受对评审意见的举报。
3、在年度考核中升级的设计组,由项目公司给予设计组及设计组负责人一次性物质奖励,并建议集团给予表彰。
4、在年度考核中表现优异但尚未达到升级标准的项目组,由项目公司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在年度考核中降级的设计组,对设计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其在连续两个季度内达到优良以上,否则考虑停止设计组领导工作。
6、连续两个年度评定考核没有升级,但尚未达到降级标准的设计组,考虑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设计水平。
(五)各级别拟定占设计人员总数的比例
初步拟定一级设计组比例为20%,二级比例为50%,三级比例为30%。
第七章设计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根据中燃集团总部对设计工作的要求,针对设计人员的目前状况,为不断提高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组织机构
培训分为三级培训,分别为项目公司设计组自我培训,设计院专门专业培训,集团总部高级培训。
项目公司自我培训以设计组长为负责人,技术骨干负责实施;设计院培训以设计院长为负责人,设计院专业组长负责实施;总部培训负责人为集团领导,技术部和人力资源部会同设计院负责实施。
二、培训内容
1、项目公司设计组以培训基本技能为主,增强对规范的掌握能力,提高对中燃集团设计标准的认识程度,逐步提高设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2、设计院培训以培训综合能力为主,提高设计人员(含项目公司抽调设计人员)的各专业技能和总体把握执行规范的能力,拓展专业范围,提升设计水准。
3、总部培训以提高设计拔尖人员总体设计把握能力为主,全面地培训各专业综合能力,对项目总体设计方向,燃气行业设计技术先进性,新产品,新工艺的掌握能力进行培训。
4、对专题项目进行设计人员的普遍培训。
三、培训方式
1、项目公司设计组培训
日常每周进行不少于2小时的学习,由设计组负责人设计质量讲评,领导学习规范性文件,对照中燃设计标准,就完成的设计成果进行讨论,并做培训记录。
2、设计院的培训
设计院每年抽调不少于项目公司30%的设计人员(一般为每月抽调三人)进行专门培训和实习。
项目公司设计组到设计院的培训人员,由设计院指定设计指导人,参与设计院项目的设计和辅助设计,并由设计指导人每周进行一次专门培训讲评,做好记录。
设计院要做出年度培训计划,按计划对设计院全体设计人员和抽调的项目公司设计人员进行日常培训,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由设计院院长或指定专人就计划的专题内容进行讲解、讨论和经验总结,设专人记录和整理,每半年汇总成册,做为设计指导备忘录备查。
3、总部培训
每年不少于2次,选择适当时间进行,由总部技术部会同设计院共同组织,请集团领导和外聘专业人士讲课,主要是培训针对设计方面的通病、设计规范和设计标准的修订、新产品新工艺的应用、以及按实际工程需求和投资控制需要的专项培训。
由技术部设计相关人员、设计院技术骨干、部分项目公司设计组负责人和有设计资质的设计院所长参加,必要时录制成音像制品,做为集团内部培训设计人员培训观摩资料。
4、每年将所有培训教材进行分类汇总,不断充实和完善,形成《中燃设计培训教材汇编》,并根据汇编制作设计题库,对所有项目公司进行网上培训和考试。
四、培训考核与处罚
1、设计人员总体年度考核执行本规定《设计工作考核办法》。
2、考核办法
每年分期对设计院和项目公司设计组进行培训考核,就培训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书面考试(包括网上考试)和图纸设计质量评审,成绩各占50%。
书面考核试卷在考试前报设计院和技术部进行审核批准,考试由人力资源部实施,考试成绩报设计院和技术部备案。
3、考核处罚
考核成绩2次不合格的设计人员,考虑调离设计岗位;
考核成绩1次不合格的,考虑暂停设计工作,建议按降一级的设计员工资待遇执行,可以做为设计辅助人员参与设计,在下一季度考核中合格后,恢复设计工作和原级别待遇。
第八章项目公司设计组管理协议
为规范中燃集团设计工作,明确设计管理责任,制订本协议,协议主体为设计院和项目公司设计组。
一、相应责任
(一)重庆川东燃气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以下简称设计院)为资质拥有方,项目公司设计组属于设计院外派单位,在业务管理上必须服从资质拥有方的管理,所有图纸以设计院出图章为准。
(二)所有设计人员须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标准及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尽可能减少或避免设计变更。
(三)设计人员和校审人员对因设计失误造成的责任事故应依法承担责任。
对不符合规范的要求的,应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