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5222051 上传时间:2023-07-02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2.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山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山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山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山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山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山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山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docx

《山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山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docx

山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2017年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以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强化统筹协调,注重机制创新、提升培育质量、加强政策扶持,加快构建服务“三农”、手段先进、灵活高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逐步建立常态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努力打造一支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的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支持力度,改善培育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尊重农民意愿。

要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通过提升培训质量和宣传引导,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立足产业培育。

立足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实际,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和培育对象特点,分类分产业分层次开展培育,强化培育的针对性。

突出培育重点。

以现代青年农场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为对象,以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领域,以教育培训为重点环节,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

二、培育任务和补助标准

(一)培育任务

2017年,继续整省推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三个计划,全省安排中央任务26327人。

1.现代青年农场主3000人。

2017年新遴选1500人,其中:

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承担1000人,在全省范围招生、分产业编班、集中开展培训;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承担500人,结合大学生创业就业,遴选具有创业愿望、符合条件的应届中高职毕业生,以畜牧兽医专业为主,集中开展培训。

主要开展培训指导、创业孵化、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期限3年,其中培育2年,后续跟踪服务1年。

对2016年遴选的1500名青年农场主进行第二年培训,继续由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承担,分别培训1000人和500人。

2.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22327人。

根据农业部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即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轮训计划,全省培育22327人;同时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轮训,全省培育1500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具体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统一采集信息,统一制定培育方案,统一培育标准和要求,其中具体培训工作由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省根据各市农业县(市、区)个数、农村人口数量和农业增加值计算分配因数,参考各市培育需求,将培育任务分解安排到各市(具体见附表),各市重点从农业大县、扶贫重点县和农民培训工作基础好的县中择优确定实施县,要优先考虑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每县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发展情况,选择1-3个主导产业,原则上培育不少于200人。

3.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1000人。

依托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荣成市成山镇西霞口社区居民委员会),面向贫困地区,遴选村党组织书记及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组织和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开展系统集中培训,培训1000人。

(二)补助标准

对以上培育对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均按每人3000元予以补助。

三、实施内容

(一)选准培育对象。

各地要做好农业产业和从业人员情况及培训需求调研工作,统筹考虑种植业、农机、畜牧兽医、渔业等相关产业从业人员状况和人才需求,严格按照省确定的条件标准遴选确定培育对象。

优先培育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

加大在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和扶贫工作重点村的遴选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积极组织引导其参加职业农民培育,并严格身份审核、登记造册。

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农民,可登录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也可向当地农业部门或培训机构咨询报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对象遴选分别按农办科〔2016〕21、22号文件精神落实,优先培育“农业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人员。

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学员遴选按农办人〔2017〕23号文件精神落实。

(二)科学组织培训。

抓实抓细教育培训各环节工作。

规范开展培训,按公共基础、专业技能、能力拓展和实训操作等模块构建培训课程,明确目标、内容、形式、考核、服务等环节标准。

丰富培训内容,突出职业道德素养、团队合作精神、绿色发展理念、信息化应用等综合素质培养,强化农业科技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发展能力,提升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现代农业经营管理能力。

强化实践教学,满足农民多元化需求,坚持按需施教,推行启发式、互动式和案例教学。

1.现代青年农场主。

按照省制定的培训规范,分产业编班,集中开展培训,培训时间安排12天、不少84学时。

2.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

省按照产业研究制定分类培训规范,各地按照省制定的培训规范,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分两段进行,其中一段重点培训实际操作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另一段重点培训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

按农办人〔2017〕23号文件要求,由省负责课程设计、教师聘请、培训班组织管理,培训基地负责培训实施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培训时间7天。

(三)创新培育机制。

遵循农业特点和农民教育培训规律不断创新培育机制。

坚持分层分类推进,部省市县四级联动,部省级重点开展高中级人才培养和师资培训,市县级根据当地主导和优势产业发展需求,按产业类型组建培训班,统筹培育适应发展需求的各类型职业农民。

按照产业周期全过程,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分段开展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

加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专门机构建设,积极调动各类资源,充分发挥农广校等公益性机构培育主体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等机制创新,鼓励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工作。

(四)完善信息化手段。

实行线上线下融合培育,全面提升质量效果。

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大培训和推广力度,推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山东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的落地应用,组织动员各级农业科教管理部门、科研教学单位、农技推广和培训机构等管理人员上线服务,大力推介中国农技推广APP、云上智农APP(在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下载)和山东农技汇APP(在山东农业科技网下载)。

上载内容资源,组织培训机构上载精品视频课程,组织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上载新品种、新技术等各类成果资源。

探索管理运营机制,建立科学、量化、动态考评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在线学习、成果速递和跟踪服务。

(五)强化管理扶持。

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的原则,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市开展分级认定,积极探索省级认定。

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和职业农民档案,及时记录职业农民接受教育培训情况,对认定后职业农民开展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培训。

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土地流转、产业扶持、人才奖励激励、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争取设立专项扶持政策。

积极开展延伸服务,增强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能力。

注重发挥新型职业农民的示范带动能力,强化其对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辐射带动,帮助其发展产业、脱贫致富。

(六)加强条件建设。

大力夯实培育基础条件,努力构建培育工作长效机制。

遴选推介示范基地,加强培训机构和基地的遴选管理,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综合培育基地、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

今年省继续认定挂牌一批“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各地要安排开展对培育对象的现场培训和实践操作,并在产业发展、科研示范、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和大力支持服务,使实训基地成为农民实践实习和职业农民培育的有效平台和载体。

完善师资选聘管理制度,建立开放共享的培育师资库,加大师资培训力度,打造名师队伍。

强化教学资源建设,按照分层开发、择优选用的原则,丰富教材和课程资源,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把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协调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

各实施县要制定实施方案,出台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创新机制模式,健全制度体系,做好培育工作;条件成熟的市也要研究制定出台市级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协调沟通顺畅,齐心协力做好项目实施与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

要落实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第一课。

(二)规范使用资金。

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支持方式,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分培育环节和内容规范资金支出。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授课人员的讲课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的食宿费、误餐交通补助,以及实习实训、参观交流、培训场所租用、培训资料和耗材购置、培训证书印制、组织招生、认定管理、跟踪服务、信息化手段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市级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探索市级直接培训和市级分级认定工作。

市、县财政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考核管理。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各地要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考核,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考核。

今年,农业部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对培训教师、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考核结果将与任务资金安排、评优奖励挂钩。

鼓励各地探索由第三方进行培育效果评价的模式。

(四)打造精品工程。

继续推动整省推进示范培育工作,打造山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响亮品牌和精品工程。

把示范引领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打造一批示范学校或基地,推介一批优秀培育模式、高水平名师、精品课程和新型职业农民典型。

今年省里将集中打造部分农业科教强县,遴选评定一批优秀新型职业农民。

(五)做好宣传总结。

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奖励激励和典型宣传力度,围绕主体主线,宣传大事、新事、实事,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要着力健全信息网络,及时报送培育工作简报、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

(六)认真报送材料。

各实施县要成立领导协调小组和工作机构、出台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制定实施方案,并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公室正式文件印发。

各市要对实施县的实施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其基础上形成市级实施方案。

鼓励各市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厅)名义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正式文件。

各市、各实施县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要于2017年8月20日前报省农业厅备案。

各市要及时总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于2017年12月底前报送省农业厅(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sdnmpx@)。

附表:

2017年中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安排情况表

 

附表2017年中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安排情况表

培育任务(人)

其中:

农机专业合作社

带头人(人)

济南

1100

100

淄博

1200

50

枣庄

900

100

东营

600

100

烟台

1700

100

潍坊

2000

150

济宁

2300

150

泰安

1400

100

威海

600

日照

800

莱芜

327

临沂

2500

150

德州

1700

100

聊城

1800

150

滨州

1500

100

菏泽

1900

150

合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