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先进经验为引领不断提高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质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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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先进经验为引领不断提高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质效

以先进经验为引领不断提高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质效

作者:

本刊编辑部

来源:

《财政监督》2020年第1期

本刊编辑部

近年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和地方财政厅局立足各自职能定位,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预算绩效评价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实践,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下一步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全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培训班上,四个监管局和四个省(市)财政厅(局)围绕本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相关做法作了经验交流,显示出财政部门在绩效评价领域突出理念引领、敢于先行先试、坚持稳扎稳打等特色特点,本刊特精选刊发以上地区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先进经验,为新一年全面深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提供指引借鉴。

理念先行,全面推开预算绩效评价

绩效理念先行,是做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第一步。

近年来,山东监管局、四川监管局、湖南省财政厅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以“花钱比问效,无效必问责”为原则,全面推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山东监管局通过建立机制、健全体系、创新方法,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四川监管局从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完善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成果利用和构建完善机制等六方面入手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发挥资金效益;湖南省财政厅通过拓点扩面、强化应用等多措并举,不断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提升绩效评价质量、树立绩效评价权威。

山东监管局:

建机立制创新方法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

一、建立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一)成立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

山东监管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王振东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评价工作办公室,承担绩效评价相应政策执行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绩效评价任务,做好沟通协调,撰写工作报告,定期汇报工作动态,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现并按规定处理等。

(二)用好两个机制,提供工作支撑

一是用好信息共享机制。

山东监管局与山东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7个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签署了《建立财政和经济运行会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备忘录》,确定在绩效评价工作方面互相支持,通过定期会商、数据共享、联合工作、共享绩效评价专家库等方式协同开展工作。

二是用好高校战略合作机制。

山东监管局与山东大学、山东财经大学两所高校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引入两所高校智力资源,发挥其人才优势,为该局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智库支持。

该局充分利用两所高校人才资源优势,在推荐绩效评价专家、共同开展绩效评价课题调研等方面,与两所高校进行合作,为绩效评价工作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三)加强整章建制,提供工作遵循

一是制定了《财政部山东监管局绩效评价专家库管理办法》,明确了组织领导、专家聘任和使用管理、专家考评等内容,参照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按照综合、经济建设、行政政法、科教文化、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类别分别建立了专家库。

依据办法,向山东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财政厅、中央驻鲁单位等高校和部门发函,请其推荐绩效评价专家,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颁发聘书,录入该局绩效评价专家库。

二是制定处室间工作协调机制,调整细化处室工作职责,将绩效评价工作职责由原来按对口司局分散在各处履行,调整为由监管三处牵头组织全局绩效评价工作,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并督促落实,实现绩效评价工作“全局一盘棋”。

(四)做好信息宣传,扩大工作影响

山东监管局注重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绩效评价工作方面的工作成果。

《中国财经报》以《绩效理念全覆盖》为题,报道了该局绩效评价工作,扩大其绩效评价工作的影响。

二、健全工作体系,提升工作成效

山东监管局建立了“以目标引导工作,以评价监管工作,以结果规范工作”的绩效评价工作体系,重点围绕“三大攻坚战”开展绩效评价。

以绩效评价工作为杠杆,撬动绩效理念贯穿于资金使用分配的各个环节,强化了资金分配和使用单位“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意识,切实提升绩效评价工作成效。

(一)以目标引导工作

山东监管局在绩效评价工作中,以绩效目标审核作为绩效评价工作的前置步骤,通过开展绩效目标审核,确定项目恰当合理的绩效目标,为绩效评价做好工作指引。

2019年,山东监管局对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中山东省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填报质量进行了审核,完成2750个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的审核,发现了绩效目标存在的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的问题481条。

对绩效目标审核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该局两次向山东省财政厅正式发出《关注函》,通报绩效目标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引起了山东省财政厅的高度重视,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提出要求。

(二)以评价监管工作

山东监管局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将绩效评价作为监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配和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重要抓手,通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立行立改,真正使绩效评价成为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

一是开展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抽审了4个资金使用单位,发现了资金统筹不到位、使用不合理、核算不规范等7个方面的问题。

二是开展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抽审了4个省直单位和1个地市,发现了资金下达不及时、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等4个方面的问题。

三是开展的2018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抽审工作,抽审了60个扶贫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发现了21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值不准确、38个项目资金执行率未达100%,32个项目绩效指标未完成年度计划等问题。

(三)以结果规范工作

山东监管局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建立“预算资金分配—预算执行—预算绩效评价—规范资金使用”的正向反馈机制,认真分析研究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在上报财政部的同时,与省财政厅进行联合发文,提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强化落实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该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文件,提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的6条意见,对相关省直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创新工作方法,发挥评价效应

(一)突出“两个结合”,务求工作实效

一是实地核查与社会评价相结合。

山东监管局在地方财政部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科学选点,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状况进行实地核查。

核查时,不仅查阅财政部门的资金分配情况、部门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而且还通过走访受益群众,召开座谈会,填写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社会评价,使评价场所不再局限于被评价单位,保证了评价结论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二是绩效考核与资金管理相结合。

该局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为契机,督导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举一反三,切实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以点及面,发挥绩效评价的“乘数效应”

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山东监管局注重发挥省委省政府的“龙头”纠偏作用,就发现的突出问题在上报财政部的同时,以工作专报形式向山东省委、省政府进行汇报,以带动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纠正和规范。

如,该局将工作发现的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问题,形成《山东省中央财政生态环保资金使用中“资金等项目”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的工作专报,报部党组和山东省委省政府。

引起了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省长龚正同志、常务副省长王书坚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财政厅抓好督促整改,同时研究机制性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三)借助“第三方”,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客观性

一是借助专家在开展绩效评价方面的专业知识,协助该局制定更有效的实施方案,提高方案的科学性。

二是借助专家在绩效评价方面的丰富经验,为该局开展现场抽审项目绩效情况提供指导,提高绩效目标抽审的准确性。

三是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助该局开展问卷调查、入户走访等工作,提高绩效工作的客观性。

如,在中央财政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该局将项目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有关的内容聘请中介机构具体实施,扩大了调查对象群体和数量,使调查结果更具代表性。

(四)关注重点对象,防止“死灰复燃”

该局建立绩效评价重点关注名单制度,将连续两年绩效评价均存在问题的项目或项目执行主体作为重点关注对象,进行跟踪落实,加强重点监管,盯紧盯牢每一个关注项目。

另外,将重点关注项目作为其他监管工作的必要内容,在开展其他监管工作时,同安排,同部署,同实施。

通过持续传导监管压力,避免了问题的持续发生。

四川监管局:

抓实六个方面全面提升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明确监管方向

四川监管局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关键,切实提升财政工作政治站位,以党建引领绩效评价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监管方向。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党建引领。

深入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政治保障,加强和改进思想作风,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格局。

坚持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业务培训中专题学习党章党规,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培训促学习,以内控促规范;通过梳理预算绩效监管工作关键节点,提醒外勤工作期间心存戒惧,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加强政治历练,促进财政改革。

深化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政治性的认识,强化绩效意识,明确绩效要求,提高绩效评价精准性和有效性。

各处室一方面在工作中锤炼党性修养,增强自身的政治自觉和政治定力;一方面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通过绩效评价督促地方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提升政府效能,确保各项改革落地落实。

二、加强组织保障,聚力推进工作

四川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既强调资金使用效益,更关注项目达成预期目标。

为了更好的把握绩效评价政策尺度,客观反映评价效果,我局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建立了“内+外”联合联动监管模式,共同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

一是统筹兼顾,局内成立局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

局领导统筹部署绩效评价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各方关系,掌握全面情况;各处室梳理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工作程序。

整合全局人员力量,做到时间、人员、分工、选点全落实。

工作过程中,各处室各小组相互交流,沟通衔接,努力做到程序执行一致、政策解读一致、尺度把握一致、量化评分一致,尽量减少随意性,压缩自由裁量权。

二是对外整合资源,加强与省级部门协同配合,调动主管部门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积极性。

借助各部门系统平台联合发文,准确传达工作需求,提前掌握工作情况;组建监管局、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业专家和社会专业机构参与的联合评价组,综合考量各部门专业特性,调动各方积极性,利用省级与省以下部门的上下联动,有力促进绩效评价工作线条更全面,上下更协调,程序更顺畅,成效更显著。

三、强化保障,夯实工作基础

以制度建设和工作规范为基础,着力构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运行和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基础管理,建立条理清晰的工作秩序,科学保障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的各项要求,制定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规范。

《工作规范》将中央下达社保、教科文、卫生、经建、农业等各类转移支付资金涵盖在内,全面概括绩效管理业务概念和内容,明确局领导和各处室职责分工,规范了议事和决策程序、汇报与请示程序、对外签发流程等工作程序,逐步构建和完善监管局多层次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形成全局参与的“大绩效”预算管理格局。

二是做实做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针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种类多、数额大、范围广、分配环节长、使用渠道复杂的特点,精心准备、合理制定好每一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方案》包含了评价目标、政策依据、评价重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等内容,整体设计了分工安排、时间步骤、结果利用等环节,不仅具有较强的业务指导性,而且有助于进行工作质量管理,提供分步骤按节点考核工作成效和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的标准,达到提升工作实效的目的。

三是健全完善内控制度。

在《财政部预算执行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的基础上,按照分岗设权、流程控制、合规运行的原则,制定了《四川监管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内部控制操作规程》,通过明确预算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步骤,梳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风险点,突出绩效目标,把握绩效重点,确定风险类别,划分风险等级;通过绘制清晰的绩效评价业务流程图和时间表,明确岗位职责,细化责任清单,形成主体清晰、权责统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规范有效。

四是做好转移支付资金台账管理。

制定四川监管局台账管理办法,针对不同部门不同类别转移支付资金做好台账登记。

在监管局内网建立电子台账,制定统一格式,根据岗位设置和资金文件要素划分为项目名称、来文部门、文号、文件名称、国库科目、资金金额、发文时间等栏次,全局均可查阅统计。

另外,在记录动态指标数据的同时,直接为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提供数据来源;在开展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督导、年度指标对账工作时,快速利用台账数据开展相关工作,查漏补缺;在进行重大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时,规范的台账记录不仅直观清晰的反映资金年度到位、拨付、使用和结存情况,又可用于大数据分析,提高工作效率。

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评价效能

认真梳理绩效评价工作难点,转变思维定势,围绕“绩效”做文章,创新评价方法,提升工作成效。

一是推动大数据应用与评价工作深度融合,分析整理资金信息,挖掘提炼隐藏问题,找出症结分析原因。

对项目中涉及人数的确认事项,运用计算机“查重”技术,严格比对筛查重复现象,确定重复人数和人员身份,极大提升了评价效率,提高了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度。

对项目涉及部门的分类评价,先按照“预算、财务、资产、账户”等内容进行分条分块梳理,根据特点开展“清单式”管理,抓重点,抓细节,强化责任分工。

大数据运用有利于从海量数据中实时采集、快速抓取关键字段,准确开展原因分析,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极大提升了评价工作质量。

二是从单一的“看材料”改为看材料与看实地相结合、听单位介绍与听群众反映相结合、用单位内部材料与用审计人大等外部单位材料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

以各抽评地区自评报告为基础,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核对文件资料,抽查资金账册,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和走访等工作方式,客观反映情况。

以现场踏勘时取得的第一手资料印证各部门提供的纸质资料是否属实,以实际调查群众评价印证满意度调查表结果是否准确,结合审计人大等部门开展同类工作情况,形成客观完整的评价结果。

三是按照简便易行的原则,根据不同评价对象采取不同评价方法。

例如:

就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来说,对财政部门资金评价采用“资料核对法”,通过对资金账册、会计凭证实施核查,查看资金分配和管理是否规范;对教育部门管理项目评价采用“事实记录法”,观察和记录农村学校实施营养餐的实际情况,查看食堂卫生条件,抽样调查学生和家长对营业餐的满意度等;对卫生防疫部门主管事项评价采用“量表比较法”,根据学生年度体检报告相关指标,将营养餐绩效目标与当期实施效果,历史数据与当期数据,本地区数据与全国数据等进行比对和测评,综合分析政策实施效果。

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可以有针对性的开展多样性和系统性评价,有效避免单一评价方式结果狭隘不具有代表性的弊端。

四是充分关注和利用相关部门工作成果,扩展绩效评价范围,整体提升评价成效。

充分关注地方人大、政府部门或社会机构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为目标开展的本区域转移支付事项监督工作情况。

充分利用其他部门的评价结果,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进行参考,整合资源,提高监管局绩效评价结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五、深入挖掘内涵,强化成果运用

强化绩效评价成果利用,深刻挖掘蕴含的微观和宏观内涵,发挥财政引导作用促进生产力发展。

一方面,微观反映预算项目真实情况、存在的问题,绩效指标是否达标,绩效目标是否达成。

以是否达到“完整、相关、适当、可行”等绩效目标为标准,开展对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评价;对转移支付资金在一定期限内的产出和效果进行比对、分析,为下一阶段编制和分配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提供重要基础和依据。

对产出效益完全偏离绩效目标的,坚决予以取消;对绩效不高的,督促及时改进;对绩效管理水平高、支出效果好的项目和地区,建议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或政策支持上予以倾斜。

另一方面,宏观反映政策执行是否“落地”,有针对性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

一是从绩效工作目标确立、关键指标制定、工作开展步骤、自评工作客观性和他评工作权威性等方面,反馈现有绩效评价体系是否客观、合理、有效,为建立更加科学、统一、完整的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言献策。

二是通过绩效评价调查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分析违规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和管理漏洞,为改进财政预算管理提供参考。

六、健全完善机制,推进长效监管

一是建立处室联动监管机制。

建立监管局各处室明确分工、各尽其责、协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实现主要领导亲自抓,业务处室具体干的“一盘棋”工作态势:

局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保障;牵头处室把握政策导向,规范工作程序;业务处室做好具体事项绩效评价工作,反馈共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全局共同研究解决绩效评价工作问题,协调各方关系,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

搭建监管局与四川地方财政、人社、卫生、教育、农业、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平台,强化监管局与各部门的有效联系,发挥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和财政部门组织、协调、指导作用。

充分利用各部门资源和优势,鼓励吸引各部门参与、配合监管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真正实现预算绩效全方位和全覆盖管理。

三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整改督查机制,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敏锐度和约束力。

一方面建立问题清单,要求被评价地区立查立改;对问题整改做好跟踪落实,并通过抓典型促整改的方式要求“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在系统蔓延。

另一方面,通过政策宣讲提高部门绩效意识,帮助和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配套机制,促进资金合法合规使用,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工作水平,强化预算监管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推动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和完善;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分析及成果利用;加大绩效评价业务培训,提高绩效评价水平。

湖南省财政厅:

多措并举重点突出推进预算绩效评价上水平

一、拓点扩面,不断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

一是组织开展全面绩效自评。

2017年,湖南省财政厅组织54家省直部门对全部82个省级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组织103家省直一级预算部门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现了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绩效自评全覆盖。

2018年,进一步扩大自评范围,组织省直部门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资金上年度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实现了省级财政“四本预算”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是突出做好重点评价。

从2014年开始,每年选择10个左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进行重点评价,涉及民生支出、产业发展、科技、教育、三农和生态保护等各个方面。

2019年,该厅配合省人大财经委将文化事业发展专项、“百企千社万户”工程专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等5个专项2018年度资金的绩效目标设置、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列为全过程跟踪评价对象。

三是积极推进第三方绩效评价。

近年来,湖南省第三方绩效评价范围不断扩大。

2018年,该厅根据省人大和省政府的要求,委托56家中介机构对全部75个省级专项资金开展了三年(2015-2017年度)整体绩效评价,评价金额682亿元,实现了省级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全覆盖。

四是认真开展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

从2013年开始,连续6年对市县财政管理绩效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

2018年,根据评价结果对被评为AA级和A级的市县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共奖励3.35亿元;对被评为C级的市县予以约谈,并扣减1.16亿元,进一步提升市县财政管理绩效水平。

五是努力探索绩效评价新领域。

2019年,该厅将第三方绩效评价范围从省级专项资金拓展到政府债务项目、PPP项目、高校教学科研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省属重点国有企业和财政政策等方面,为尽快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进行有益探索。

六是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试点。

2019年,该厅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对渝怀铁路增建二线征地拆迁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通过绩效评估压减概算近8亿元。

二、多措并举,着力提升绩效评价质量

一是明确各方工作职责。

在绩效评价中,该厅对相关各方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

绩效管理处负责统筹协调评价工作,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最后把关,并按照“统一布置、统一考核”的方式对中介机构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管理。

厅内资金管理处室负责落实好组织指导责任,包括:

安排专人联系、为中介机构制定评价方案提供所需资料、指导中介机构制定绩效评价方案、下发绩效评价通知、指导中介机构开展现场评价工作、对中介机构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初步审核。

省直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包括:

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介机有关情况、协助中介机构制定绩效评价方案、协调督促有关市县主管部门配合中介机构的现场评价工作。

中介机构负责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包括: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精心配置人员力量、独立客观开展绩效评价、严格遵守职业操守。

二是做好组织动员和布置工作。

每年绩效评价开始前,我们都专门组织召开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有关省直部门财务机构负责人、承担评价任务的中介机构负责人以及厅内资金管理处室绩效管理联络员参加,布置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三是举办业务培训班。

每年举办一次全省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讲课,把绩效评价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对各市县财政局绩效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绩效评价实施期间,组织人员对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实行动态监督,不定期抽查中介机构工作纪律、廉政要求、内容真实性、工作底稿质量等情况,提高评价工作质量,按时完成评价任务。

五是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报告专家点评和质量考核。

绩效评价完成后,组织人大、审计、业务部门等单位的专家对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点评,着重从绩效评价的规范性、客观性以及反映情况的深度和提出建议的高度进行点评,同时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当年的委托费用挂钩,并作为下年度聘选中介机构的重要依据。

六是强化绩效自评工作考核。

从2016年开始,每年组织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对省直部门提交的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以省财政厅文件进行通报,对评审结果为“差”的相关部门进行约谈,对有关省直部门的触动很大,有力促进了各省直部门重视绩效自评,认真对待绩效自评工作。

三、强化应用,逐步树立绩效评价权威

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该厅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绩效评价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一是积极主动报告。

每年都将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每年都向省人大专题汇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为人大实施有效监督提供绩效信息。

2018年初,该厅将《关于2017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的综合报告》和5个重点专项绩效评价报告专题报送省政府,省长许达哲和4位副省长都在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绩效信息能促使部门单位加强管理、提高资金效益。

按照“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各省直部门将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我们将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及省直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质量考核结果通报、省级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通报、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情况通报等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及时反馈整改。

对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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