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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实名制

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初探(组图)

2007-03-16本文访问次数:

2252

八大细则推行实名制

中建一局北京体育场改建项目“实名制”深得人心

   作为2006年北京市建委专门指定的在农民工中实行“实名制”管理的试点,中建一局北京工人体育场改建工程从去年起,便开始推广农民工“实名制”化管理工作。

经过长期的探索,工人体育场项目积累了大量的如何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经验,也使其成为了今年广泛铺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典范。

   在试行实名制的初期阶段,项目部经过多方探讨研究,制定了包括分包队伍进场前,应向总包方提供在市建委备案的合同和人员名录;花名册须经公安部门政审;分包单位要有持有岗位证书的专兼职劳动力管理员;分包要做到身份证、暂住证、岗位证书、劳动合同书、人员备案证明、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的八统一标准;总包给工人发放邮政储蓄信用卡;工人上下班必须刷卡进出工地;分包单位每周向总包上报劳动力增减台账;总包对分包的管理定期考评公示等八大方面的细则规定。

项目经理龙军感叹地说,规定的明确性,使得处于推行期的实名制工作开展得顺利、有效且深得人心。

   2006年的“实名制”试点工作,让工人体育场项目部,成为了京城最早进行工资智能卡刷卡进场的单位。

龙军介绍说,只要卡片一刷,工人的出勤时间、个人基本资料等就将全部显示在电脑上。

据了解,这套“门禁刷卡系统”的实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也促使工体项目中工人进出现场的统计率达到了98%以上。

龙军说,这一举措,实现了总包对劳务队伍管理的质的飞跃,对安全管理也有极大的帮助。

   在中建一局体育馆改建项目试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过程中,项目上很多执行具体工作的人员都形成这样一个共识,那就是,想要切实执行好“实名制”管理,就必须规范分包单位的责任,必须得到分包单位的配合,必须提高劳务队伍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只有让劳务单位真正明白,他们的资质,是决定他们的任务量和劳动力使用数量的因素,任何作假行为都将很快在“实名制”的管理下现形。

向总包企业提供工人的花名册、岗位技能证书等,也都是他们的义务。

只有劳务单位主动配合总包企业,才能在日常工作中顺利有效地开展这种科学化的管理。

■各方观点

崔家义市总工会建筑业工委主任

建和谐劳动关系

实名制功不可没

   作为北京市总工会建筑业工委主任、市总工会在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负责人,崔家义对于今年在北京市建筑行业中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畅谈了自己的看法。

   记者:

市总工会将在下一阶段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推广工作中,承担哪些任务呢?

   崔家义:

北京市总工会建筑业工委将会尽力配合北京市建委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在“实名制”管理推行的过程中,将组织大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深入一线工地进行调研,面对面地与参建农民工交流,以便掌握一手的可靠数据并及时发现推行中出现的问题,正确及时地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护“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记者:

您认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推广将对北京市农民工管理带来哪些影响?

   崔家义:

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对当今北京市农民工管理中存在的很多问题都有解决功效。

实名制的实现,将从根本上解决有些企业用工不规范,招无合同无技能零散工的现象。

有了“实名制”管理后,总包企业将杜绝多层转包中的黑心包工头钻空子,不发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可以避免很多农民工讨薪中出现的恶性事件,并且杜绝恶意讨薪现象。

从长远来看,实行“实名制”,对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功不可没。

刘丽臣建工集团工会主席

实名制保证工资

准时足额发放

   3月12日下午 记者采访了北京建工集团工会主席刘丽臣,请他站在总包企业的立场,谈谈对在农民工中普遍实行实名制管理的意见和看法。

   记者:

很多人表示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很大原因是出于对工资发放的保证,您怎么看这个说法。

   刘丽臣:

因为现在建筑业的实情是,一个工程中分包的层次很多,那么这就使总承包单位和农民工出现了多层距离,这些中间人大部分是包工头。

没有“实名制”管理的单位,很容易出现总包单位把工资拨给了包工头,但是包工头却没有足额、足人数地发放的情况。

但是由于总承包企业不能准确掌握农民工的信息,所以几乎无从知晓和监督、查证。

实行了“实名制”就不同了。

工人的数量、应该发放的数额乃至考勤都明明白白,这就使一些黑心的包工头无从下黑手。

从而保证了工资准时足额的发放。

   记者:

作为总承包方,您对“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吗?

   刘丽臣:

我认为其中工资“月结月清”这点有些实现难度。

作为总承包方,都愿意能准时发放农民工的工资,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保证施工的质量和进度。

但是建筑行业的特点是,一般工期很长,资金周转相对缓慢。

当总承包方垫资开发时,把大量的资金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储蓄,可以说是一种资源的耗费,并且对于大量资金没有回笼的企业来说很难做到。

我认为还是应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来定,有条件的尽量做到月结月清,不具备条件的是不是可以考虑实现月结季清等,我认为这点有待进一步讨论。

此外,实名制管理也是组建工会的基础条件。

朱亚春万年花城工地钢筋工

现在咱也变成

持卡一族啦!

   在住总集团六公司的万年花城工地,记者见到了正在捆绑钢筋的朱亚春。

这位来自江苏盐城的农民工,从2004年进京到现在已经有7个年头了。

说起对农民工待遇的逐渐改善和实名制管理,他可是有切身的体会。

   四年前,朱亚春和几个工友还在为向包工头讨要工资的事四处奔波,几乎到了心力交瘁的地步。

朱亚春说,辛辛苦苦地打工,苦干一年却到头来工资结不清,回家真没法向老婆孩子交代啊。

那可是全家惟一的希望啊!

   如今艰难讨薪的经历已经成为朱亚春灰色的回忆。

他说现在就是特别希望尽快实行实名制管理。

“只有那样,咱辛苦干活的心才能踏实。

有了实名制,农民工就不会再跳楼讨薪了。

”朱亚春说:

“现在政府规定农民工必须有劳动合同,特别是推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后,每个人的出勤,工作量都登记在册。

工资呢也是咱农民工签字或按手印认可后月结月清,我们再不用为拿不到工钱担心了!

而且听说工资单还要备案存查,一旦发生劳务费的纠纷,咱也不怕没证据了。

”听说今年北京还要推行“实名制卡”,建筑农民工人手一张“实名制卡”,朱亚春说:

“以后农民工也能像城里人一样,每月工资都打到卡里,咱也是持卡一族了。

身份明确了干啥都顺了

项目部有了外来务工人员数据库

   在北京住总集团第六公司青年路工地上,记者听到这样一种说法:

自古以来,名正才能言顺。

咱农民工自从戴上这项目部发的胸卡后,身份一下儿明确了,出入工地再也不会受到无端的怀疑和繁琐的盘问。

这工地上一旦出现了丢东西的事,刷卡机显示咱没进场,自然一下子清清白白了,这小卡片,有用!

   在青年路工地上施工的,是住总第六公司的孙寿峰项目部。

早在去年项目开工伊始,他们就将“实名制”管理引进了工地。

孙寿峰介绍说,形象的讲就是一种叫“八统一”的管理措施。

项目部在工人进场时便会对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表和考勤表、身份证和暂住证、操作证、工作卡、床头卡和个人档案等进行登记、编制、存档,让“实名制”做到了有的放矢。

   在他们工地上,来自河北定州天源、湖北顺天源的两支施工队伍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在对新进场的农民工进行入场教育的同时,项目部指派劳务、安全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核实进场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同时由保卫人员协助分包单位进行暂住证的督促办理工作。

与此同时,劳务员将为所有施工人员统一制作工作卡和生活区宿舍的床头卡,系列手续齐全后才能进场施工。

   不仅如此,孙寿峰项目部还建立了来京务工人员数据库。

数据库中每名施工人员的照片、本人的档案资料、证卡号码、进场和退场时间、工资发放等十几项内容均有明确标注,可随时调出查阅。

项目部还特别在管理中增加了“日人员流动台账”,以便随时掌握劳动人员的流动情况,为项目部的劳务费兑付、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经过去年的执行,孙寿峰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实名制管理的落实,可以说是大大推进了施工项目部的劳务用工管理规范。

本版文图均为午报记者张晓华

■什么叫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农民工实名制:

对农民工实行在一个实名下做到身份证、自然状态、上岗证、劳动合同、出勤以及工资发放、培训情况等数据统计齐全的一种管理制度。

■实行实名制的背景

   2006年北京市总工会、市建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在全市十几家建筑单位、二十余个在建项目中进行了“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

2007年北京市政府将在全市范围内向农民工免费发放具有个人基本信息和金融服务功能的双介质卡。

■有关实名制的政策

   北京市建委规定,2007年来京企业年度市场评价工作,将人员实名制备案列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凡是备案人数低于95%的,将扣减10分;对来京施工的总承包企业使用实名制IC机具管理低于90%的,将扣减10分;由于不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而导致极端或群体性事件的责任单位,一律作为不合格企业记录。

宜昌首推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预防工资拖欠

(2009-09-0110:

21:

43)

稿件来源:

荆楚网

    三峡晚报消息(记者许勇)市建筑市场管理站昨日发布消息,宜昌率先在全省推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这意味着宜昌5万农民工在工资发放、工伤认定方面又添一道“护身符”。

    “泥瓦匠”信息上了电脑

    目前,全市有数百个上规模的建筑施工项目,涉及的农民工约5万人。

尽管有关方面出台了不少措施,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去年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就超过6200万元。

    为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今年起,市建委在借鉴北京、深圳等四个已实行实名制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对建筑业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

据悉,此举是通过推行实名制卡建立个人电子档案,从而代替手工记录、口头点名、画考勤等传统的管理方式,达到建筑农民工信息真实流动的目的。

    按规划,今后在宜的建筑业农民工将全部实现实名制管理,有关方面通过网络系统就可查询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年龄、籍贯、工种、技术等级等信息,而无务工卡的劳务人员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5万农民工又添“护身符”

    市建筑市场管理站称,建筑业农民工推行实名制好处有三:

    一是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

今后,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实时记录的考勤数据,督促总承包企业按时结算支付劳务费,同时监督劳务企业按规定发放工资。

    二是能有效解决工伤事故核赔、劳资纠纷问题。

当建筑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劳资纠纷时,最无助的就是举证难。

实名制后,实名制卡就会成为农民工的“护身符”。

    三是能有效打击恶意讨薪行为。

实行实名制后,企业将对所有务工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可避免分包企业虚报农民工数量,截留农民工工资。

    不执行将限制市场准入

    实名制卡如何办理?

首先,劳务企业收集务工者身份证复印件、采集人员数码相片,用电子文档填写《务工人员基本信息》,报总承包企业;总承包审核劳务企业填报的信息,留存拟用务工者身份证复印件,并将人员信息及数码照片报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办理务工卡;最后,由建筑市场管理站进行核查办理务工卡,同时将务工人员名册报劳动部门备案,办理工伤卡。

    市建委指出,对不实行实名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施工企业,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限期或停工整改、停止投标、限制市场准入等行政处罚,并将违规事实记入信用档案。

上海农民工赶走包工头成立劳管会自己管理(图)

农民工调研:

我国农民工发生三大转变(资料图片)

  农民工该如何管理?

对吸纳了73万多农民工的上海建筑行业来说,这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最近,记者采访中发现了一桩新鲜事:

上海四建租赁公司在企业党政领导下,成立了一个“劳务工管理委员会”,让农民工“自己管自己”,结果不但杜绝了建筑行业中司空见惯的“包工头”现象,还为管理方添了一个得力的“老娘舅”。

  只靠拳头难服众

  在四建租赁公司打工的100多名农民工,主要来自山东、江苏、四川。

以前因为“老乡”各自抱团,相互间你看不起我,我看不起你,常有不和。

  “有了管委会,这种情况好多了。

”公司经理益义康说:

“管委会设主任1人,委员4人,全部由农民工无记名选举产生。

1997年成立至今,已换届4次,《章程》也修改了3次。

  益义康清楚地记得,第一届管委会成立时,委员大多是原先村子里“力气最大的”——“他们往往靠拳头说话,不太能服众”。

后来渐渐地,一些真正能代表大家利益的农民工被选上了。

更重要的是,因为要由大家选,“包工头”克扣工钱等问题也随之解决。

  “管委会”赏罚很分明:

当选者每月有100元津贴,做错事坚决处罚。

一个多月前,一名委员因为疏漏使部分农民工利益受损,结果除了被扣发一年津贴1200元外,还被罚款300元。

另一名管委会委员,因为不信任票达到32%,被撤了职。

  消解矛盾有一套

  今年3月,因为一道工序的工资定额太低,农民工有意见,纷纷找管委会“投诉”。

对此,管委会以数据跟踪得出第一手资料后,交给了企业管理方。

结果管理方作出让步,将原本5角8分的定额,提高到了6角2分,受到农民工的欢迎。

  而在“员工食堂”问题上,管委会也当过一次“老娘舅”。

由于每天上午职工食堂只有五六个工人用餐,食堂因此一度停供早餐,发放补贴让大家外出吃早点,引起了一些工人不满,甚至差点闹罢工。

对此,管委会作了充分调查,了解到双方的不便后,提出“早上食堂不必费时烧粥,只需下5碗面条,再准备一点馒头”的方案,解决了矛盾。

  对管理方推出的一些新措施,比如“工资进卡”、“查询工分”等,管委会向农民工做了不少解释工作。

  心甘情愿交“黑车”

  当然,管委会更多的职能是对100多农民工的规范管理。

由于交通不便,不少农民工都买二手自行车。

劳务工管委会注意到其中一些人为省钱买了“黑车”,于是,5名成员分头下去教育劝说,结果,在普法教育中,农民工心甘情愿地交出了11辆“黑车”。

  如果农民工之间发生纠纷,管委会依照“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开除”的原则,实行有效管理。

由于管委会工作细致,上海四建租赁公司的农民工队伍出了不少“人物”,其中两人获“上海市优秀外来劳务工者”称号,一人参加了上海市共青团代表大会。

(晏秋秋章华平)

京城今年彻底消灭包工头民工管理要“实名制”

 2005-03-2609:

39:

36 来源:

北青网   网友评论4 条

如果在京建筑施工企业不与农民工签合同,监察部门发现一人罚企业500元。

劳动部门表示,今年要彻底消灭包工头。

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建委联合推出了劳动合同范本,建筑企业都可在此范本的基础上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据介绍,今年还将推出餐饮业、制造业、服务业等几大行业的农民工签订合同的范本。

由于建筑企业经常会出现包工头层层扒皮的现象,劳动部门提醒,不能给包工头打工,因为建筑业允许招工的只有企业本身,包工头是不允许进行招工的。

今年,劳动监察部门将大力检查建筑行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现一名没签的就罚500元。

如果发现包工头招工的情况,劳动部门将大力打击,因此今年建筑业将彻底消灭包工头。

最新关注

1.外地合同同样有效

新的合同范本主要是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和医疗、工伤保险方面的权益。

如果在京农民工来京前已经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该合同必须有关于工资和保险的条款。

外地合同同样有效。

2.合同必须明确工资标准

新发布的劳动合同范本中有专门明确工资的项目。

农民工在正式工作前一定要和雇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对工资一项认真检查。

3.医疗、工伤保险一定要上

施工单位必须依法给农民工上保险。

如果没有为农民工上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企业,农民工因工受伤、患职业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患病后所发生的费用也要由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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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管理要“实名制”

今年市建委将进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卡”的试点和推广工作,使用微机进行管理。

市建委今年将继续推进企业用工“实名制”管理,加大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管力度。

市建委法律研究站的谭祺主任透露,实名制管理卡就是利用IC卡的形式,将每个来京务工农民工的个人档案输入其中,然后每天进入工地施工时都要刷卡。

市建委将在终端系统掌握他们的动向。

这样一来,无论工人在哪里务工都有政府部门的保护。

重庆规范管理包工头无权与民工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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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时报8月11日报道包工头能否代表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总工会近日转发国家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明确:

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有关人士称,一些包工头在工程完工后携款逃逸是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重要原因之一。

本次出台的《通知》对此作了说明:

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

其中,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农民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呢?

此前,没有专门的规定。

《通知》明确,双方可采用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可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半年以内的,一般不约定试用期;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1至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

    农民工的工作时间要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假日应安排农民工休息,如需加班的,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建筑企业经批准后,可对部分工种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通知》还规定,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结清工资报酬,并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今后,对农民工有关劳动争议的投诉应简化程序,加速办理。

对涉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工伤待遇的争议要优先受理、裁决。

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减免应由农民工本人负担的仲裁费用,解决农民工申诉难的问题。

    下一步,各地要结合行业特点制订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

【大江原创】给“包工头”和农民工管理套上“笼头”好!

.cn  2005-12-1810:

18  编辑:

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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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泰平

  建设部有关人员在此间举办的“全国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与创新研讨会”上透露,自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在3年内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单打独斗的“包工头”不能承揽分包业务,而农民工则要持职业资格证上岗。

(新华社重庆12月17日电)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建设部即将实施的这个举措,切中了当前建筑市场和建筑劳务市场的要害,对于解决由于基本制度缺憾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实在是一个值得称道的好事。

  第一,把住了准入关口就掌握了管理的主动权。

长期以来,建筑领域的拖欠农民工工薪、工程质量和由此带来的一些争议和纠纷等问题十分突出,每次发生这类相关事件,公众的目光往往盯在了相关管理部门上,指责相关部门管理不到位,相关部门也为此犯难。

究其原因,最主要的是缺乏相关的规范制度,没有把握住准入关口,在扩大就业和放活搞活的旗帜下,建筑行业成了广大农民进军城市务工的主战场,城市一些开发商为了迅速扩张规模,占领市场,大量网罗大小“包工头”,选用极其简便的办法,将建筑工程承包给他们,善于单打独斗的“包工头”们为了降低建筑成本,背着劳动部门四处网罗农民工,形成了不管有没有技术专长,只要有体力、肯吃苦就可以跟着“包工头”盖高楼;不管有没有经济实力,有没有管理经验,只要有关系、能揽活、胆子大,就能干上“包工头”这个差事,而且有不少“包工头”就是从农民工中混出来的。

这样的管理制度下造就出的建筑队伍,接受管理的程度自然就可想而知了。

  第二,暂时的不舒服带来的是长远的利益。

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约束“包工头”揽活方式和农民工上岗资格,无疑将使众多的习惯于“自己说了算”的单打独斗的“包工头”和只要有关系、有门路、有体力就可以跟着“包工头”挣钱的农民工,受到一个强烈的冲击,“包工头”和农民工们可能一时难以接受,甚至抱怨就业条件苛刻不宽松,但就是因为这苛刻和不宽松,才能使建筑劳务市场由无序向有序、由“土八路”向“正规军”方向发展,这不仅对于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而且也将有效地增强“包工头”和农民工的职业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也使自身的资质和品位以至于社会地位得到提升,所以,这个不舒服的滋味很值得尝一尝。

  第三,制度的规范约束将激发强素质的动力。

我国建筑领域独有的“包工头”制度,既有其独立管理核算和用工灵活的优势一面,同时这种长期处于非法人形态的“包工头”,也因为其有这种优势使造成大量农民工无序流动,无法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这就给拖欠农民工工薪、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埋下了隐患。

建设部提出在3年内建立规范的劳务分包制度,目的就在于进一步规范建筑领域的市场秩序,提高建筑领域农民工的素质。

这个制度规定了建筑领域从业人员上岗的底线。

要求农民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聘用。

这表面上对农民工是个约束,但实质上是对农民工的爱护,这个制度将为农民工真正成为一种职业,参与建筑行业的平等竞争提供了保障。

由此也必然会激发广大农民工学技术练本领的积极性,使职业技术教育真正走进农村、走进农民,这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城镇化进程,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农民工要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必须进行务工常识、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证书分为混凝土、钢筋、抹灰、起重工等多个工种,并且按工人熟练程度划分等级。

农民工在考证时,一般按自己的特长选择先考取一个或两个工种的证书。

  一项好的制度只是为管理提供了基础,要使制度真正发挥应有的效力和作用,还需要积极地宣传和抓好落实。

笔者希望看到建设部这项制度推行后,有更多的“包工头”和农民工把注意力放在通过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来争取资格上,而不是通过歪门邪道巧取与自身素质不相当的“证书”。

如何规避工程劳务分包中民工工资发放纠纷(2009-10-1400:

21:

21)

标签:

工程劳务分包 发包人 包工头 民工工资 房产 

分类:

以案说法

                    如何规避工程劳务分包中民工工资发放纠纷

【案情简介】A建筑公司作为总承包人承接了某大楼的建设工程施工,A建筑公司即将其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数个不具有劳务作业分包资质的包工头。

A建筑公司仅与各包工头签订了一份不甚完善的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对于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问题既无合同之约定,也无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约束。

B包工头在签订合同后,在合同履行的最初几个月,尚能如期如数发放其聘请的农民工的工资,但在合同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次工程款结算完毕并领取工程款后,B包工头携带九万余元工程款(其中大部分为农民工的工资)潜逃。

其聘请的农民工获悉后,即开始集体上访,公安、建设、街道办等政府部门即进入开始着手处理,政府部门基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考虑,并不考虑发包人已实际支付完毕工程款,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其也是受害人的事实,而是强行要求发包人支付上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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