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知识教练车辆安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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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知识教练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教练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一、教练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为本车教练员,对教练车辆的行车安全负主要责任。

二、教练车辆由总教练监管日常培训和行车安全,对教练车辆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三、教练车辆由安全管理办负责人督查日常安全检查情况和训练情况,对教练车辆的安全负监管责任。

四、任何人员不得在没有上级领导交办工作和训练任务的情况下私自动用教练车辆。

五、建立教练车辆安全技术档案,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六、教练车辆必须参加年度审验,准时进行二级维护,确保教练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七、对教练车辆的日常维护教练员要做到一日三检,每日出车前、行进中和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燃气、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的补充检查,轮胎气压、CNG气瓶及管线是否正常,必须做好安全性检查(机油、灯光、制动器等)。

八、教练车辆在冬季出车前必须先预热,训练过程中如果发现车辆有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及时维修。

九、教练车辆在收车后要将驾驶室内外打扫干净并关好门窗车灯等,把钥匙放在指定位置。

十、教练车辆要保持干净整洁,车内无灰尘、无异味、无油污、无杂物。

驾驶室、两侧门及座套内,前后工作台,不允许堆放闲杂物品。

后备箱不得乱放垃圾等闲散物品,保持车厢整洁。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其主要目的是维护车辆的车容和车况,特别是安全部位,使教练车辆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

否则根据情况予以处罚20-200元罚款。

十一、教练车辆报废规定。

教练车辆经长期使用后,技术性能变坏,经济效益变差,确无修复价值的,应做报废处理,报废程序及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由驾校提出报废意见,报驾校主管部门复审审批。

十二、教练车辆的安全检查。

确保驾校教练车辆安全运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达到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十三、教练车辆在日常维护中需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并按规定携带警示三角牌,灭火装置。

十四、由安全办组织对教练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及违章操作责令现场整改,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罚20-200元,对下发整改通知书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方可投入教学,否则,从重处罚。

车辆入库装卸油品安全管理规定

目前由于车辆在装卸油品过程中司机和押运员累次出现打手机、到外面门口抽烟不在作业现场,在油库化验室机密的地方随意地进出等情况。

完全漠视本油库安全管理规定,对油库管理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也严重地影响本油库的生产安全及管理,同时也带来对本油库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车辆入库装卸油品安全管理,规避车辆在作业中对本油库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油库的生产、安全、管理及财产的情况下。

本油库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1、凡是车辆进入油库在装卸油品过程中,司机和押运员必须在作业现场值守配合油库操作员的工作;如果不在作业现场本油库员工有权拒绝装卸油品作业。

(目的是为了防止冒油、火灾及其它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

2、所有车辆入库内,司机和押运员必须服从油库的生产安全管理和听从油库人员的安全指导作业。

3、打开装油孔盖时,不允许使用铁器敲击、锯搓孔盖,以免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4、油车在装卸过程中,不允许检修、给车油箱加油。

5、将要装卸油品完毕时,油管(鹤管)和地线还没有拆除不准启动车辆来打气;违反者将罚款200元,举报者奖励150元。

6、重令油库内禁止使用手机,违反者将罚款500元,举报者奖励300元。

7、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启动车来挪动;特殊情况例外,特别对待。

8、司机和押运员如有违反本规定管理,本公司会直接呈递书面函文件给你们公司作出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

9、辱骂或打骂本库的工作人员,要写保证书或不得入库;违反者打人态度恶劣,一经查实罚款并开除处理,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办理。

另注:

1、罚款者到保安室办理手续,罚金交到中控室,举报者到中控室领取现金。

2、本规定即日起生效实施。

东长石化有限公司油库部

2011年10月13日拟草

车辆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有车辆日常及各运行过程检查工作的方法、要求,目的是为有效地保障车辆安全运行、送货的及时性,从而进一步提高车辆利用率,特此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车辆的检查工作。

2职责

综合管理部是负责所有车辆检查的归口管理部门。

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行车过程检查工作。

综合管理部车管员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以及驾驶员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的抽查。

3、工作要求

(1)出车前检查

车辆出车前,必须由驾驶员在指定位置对车辆进行检查。

若发现有影响正常、安全行车的问题(灯光系统、刹车系统)应及时进行维修,经修复后方可出车。

(2)行车过程

车辆运行过程中,槽车驾驶员应按照槽车送(提)货记录表;车辆长时间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务必定时到休息站停车并对各行走机构、轮胎、安全附件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行车。

(3)车辆返回公司

车辆回场后,驾驶员对车辆各系统进行仔细检查,将运行过程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汇报车管员,及时处理。

最后关好车窗、车门,以确保停车安全,同时需取走车门及电门钥匙,由驾驶员上交相关部门。

如因车辆修理而影响第二天正常出车,车辆管理员应及时告知销售部,便于其对车辆的统一、协调安排。

4其它要求

车辆检查工作必须认真仔细,做到宁愿反映问题出错,也不能放过任何故障隐患。

对于在车检工作中马虎行事,以致造成送货延误等后果,按责任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驾驶员在每次出车前、回场后必须对车辆及随车设施进行检查,包括拆装工具、车辆性能等,以确保行车安全。

一经发现问题,应及时连同车辆的行驶状况向车辆管理员汇报,并作记录,杜绝带病出车。

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年检,年检合格方可使用。

对于车辆的各项技术状况鉴定应依照有关规定每季度检测一次。

营运危险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等级指标的要求,严禁未按期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车辆管理员每天对车辆进行一次抽查并进行记录,在抽查时发现异常问题应及时上报部门主管和安排维修。

综合管理部长每月会同各相关人员进行一次抽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而日常检查未检出的,将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处理。

汽车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车辆、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认真执行车辆的设备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合格,定期检测,按照预防性维修方针,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提高维修质量,缩短维修周期,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二.根据车辆设备技术状况,制定年度维修计划及月份维修计划,并具体实施。

三.技术办同各队协调配合抓好保养厂、小修班的工作,确保修保计划完成。

四.操作者要严格按照各种车辆设备的结构性能、特点及技术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维修质量。

五.各级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和权利,车辆要坚持:

三检制。

六.积极采取修改代制的方法,认真搞好车辆、设备的旧件修复,及时满足设备维修的需要。

七、车辆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物及废油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规范干部员工纪律行为,始终保持队伍的清正廉洁,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工程建设及其他各项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

一、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各司其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奖优罚劣,严肃责任追究等原则。

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搞好配合,公司党支部对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担负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任纪检监察员,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切实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部员工积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建立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政预警监督工作。

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带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廉政要求,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和影响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对因领导干部落实廉政建设有关制度不严格、不到位产生的从业不廉洁、工作不作为、政令不畅通、情趣不健康等尚未构成违纪的行为,实行预警监督机制。

三、积极组织,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

公司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在每年年初的全体员工大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公开述职,并由党支部书记代表班子向员工作出廉政承诺;其他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围绕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向员工作出廉政承诺,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四、强化管理,建立廉政建设融入日常工作的长效机制。

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工程建设、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公司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定期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检查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定期向局纪委、监察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五、坚持原则,严格执行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方针,做到民主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班子成员智慧;广泛听取建议,充分发挥基层单位智慧;科学考察论证,充分发挥专家智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六、加强教育,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

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利用多种有效载体,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运用正面典型和典型案例,进行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组织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增强全体干部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在公司内部实行党风廉政谈话教育制度,重点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搞好预防,超前防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七、依法办事,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

要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和《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等规章规定,不断完善和改进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招标工作,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

招标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并对施工单位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协议书行为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处理。

八、加强管理,切实保证建设资金安全。

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的若干意见》(铁办〔2005〕10号),加强对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手续完备。

严格执行大额联签制度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九、加强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要细化合同,明确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各方对工程质量所承担的责任,明确违规处罚办法,并硬化合同管理。

严禁放任转包、违规分包;在工程验收交接、变更设计、物资采购、合同洽谈、拨付工程款等经济活动中,严禁一人单独办理;严禁个人向施工单位授意或介绍分包队伍、指定产品(半产品)或材料的订购单位。

十、自省自律,认真遵守廉洁从业规定。

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加强监管和自我约束。

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止以权、以职谋私和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车队工资(福利)分配方案及班组长工资待遇规定

一、正式职工工资分配

1.工资总额管理与分配

(1)矿结算工资办法:

一般人员人均工资按一线生产人员人均工资的75%计算,队长、书记、副队长和技术员分别按一般人员的1.3倍、1.25,1.2倍计算。

(2)队工资分配方法:

从矿结算工资总额中提取各种考核奖金,安全创水平奖、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年休假工资、探亲、婚丧假、病假、工伤人员等津贴,其余部分作为定额工资分配。

2.工资结构:

(1)年工工资:

根据员工工龄进行计算,每年工龄10元。

(2)井下艰苦岗位津贴:

按队当月实际安排跟班出勤计算(每班跟班时间不低于6小时),每跟1次班20元。

(3)井下夜班补助:

按队当月实际安排跟班出勤计算(每班跟班时间不低于6小时),四点班10元/工,零点班12元/工。

(4)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按不同岗位标准,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效益、出勤等考核发放。

(5)分值工资:

当月出勤天数*日分值=当月总分,每月个人所得总分*分值=分值工资。

3.工资分配方案:

(1)工资分配办法:

从矿结算工资总额中提取各种考核奖罚、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年休假工资、探亲、婚丧假、病假、工伤人员等津贴当月发放。

(2)剔除1中工资剩余部分的70%作为分值工资,30%做为绩效工资考核。

4.绩效考核

(1)岗位系数(绩效考核系数和分值系数):

队长1.3分,书记1.25分,副队长、跟班副队长、技术员1.2分,班长1.05,普通员工1.0分。

(队长考核不在此列)

得分95-100(含95分),绩效工资按原绩效工资发放。

得分93-95(含93分),绩效工资按原绩效工资的0.95发放。

得分90-93(含90分),绩效工资按原绩效工资的0.90发放。

得分85-90(含85分),绩效工资按原绩效工资的0.80发放。

得分85分以下,当月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2)考核标准见附表

5.工伤、假期工资计算办法:

(1)所有工伤、假期按公司、矿有关规定执行。

(2)年休假工资160元/天,作为当月出勤天数。

(3)病假每天不高于50元,探亲假、婚丧假每天不高于100元。

(4)在请假期内,除了按规定享受婚、丧、产、工伤、病、探亲假等待遇外,一律不得作为计发效益工资和奖金的出勤天数。

6.车队油料、配件节约,回收、修旧利废等奖励不含在工资内,矿单独造表按规定发放。

7.厂务公开:

(1)月度最终分值表、工资表、各类奖罚情况,全部上墙公布,接受员工监督。

(2)在工资分配中,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

二、劳务用工工资分配

1.工资分配办法:

1.1、固定岗位工资分配方案。

固定岗位实行日工资制:

1)值班调度员70元/日。

2)井底车场值班员80元/日。

3)井口登记员,安稽员60元/日。

4)服务班司机工资60元/日。

5)修理工80元/日。

按照计时计件分配工资,由班组内部二次分配。

6)油、材料保管员80元/日。

7)固定岗位班长津贴:

10元/日。

8)机动班司机70元/日(班长80元/日),每日所得分数换算为金额小于70元的按照70元/工统计,每日所得分数换算为金额大于70元的以实际所得分数统计。

9)生产班班长工资=本班人员日平均工资×1.3(系数)×出勤

1.2、计时工资分配方案。

计时工资实行日打分制:

1)装载机司机井下11.25分/小时(按照人员及车辆井下定位器统计),地面8.75分/小时。

2)防爆工程车司机10分/小时(按照人员及车辆井下定位器统计),地面7.5分/小时。

3)低污染工程车司机8.75分/小时(按照人员及车辆井下定位器统计),地面6.25分/小时。

4)锚索队工程车司机计时按照井下定位出勤时间统计,工资(元/人)=定位出勤时间(小时)×10(元/小时)×1.3(系数)

5)杂活工资45元/工,大于6小时小于8小时按一个工计,大于2小时小于4小时按半个工计。

6)支架搬运车司机120元/8小时。

二、工资结构:

1.井下艰苦岗位津贴:

根据员工每天井下实际出勤计算,井下辅助员工10元/工。

2.夜班补助:

四点班6元/工,零点班8元/工。

3.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分值工资占总额的70%。

4.安全创水平奖:

当月出勤满21天为300元,出勤不满21天不发放。

5.考核奖罚:

每月对油材料节超、班组考核、违反各种规章制度等,全部按矿、队奖罚标准从当月工资中兑现。

三、其它:

1.在工资分配中,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安全行为、工作能力和劳动态度等进行考核,杜绝在劳务费分配上的“大锅饭”现象。

2.未尽事宜,按矿、队其它规定执行。

轨道维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轨道维修工对矿井提升运输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轨道维修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根据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及三大规程要求,保证安全运输。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学习规程及措施中关于轨道维修的措施、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第2条经常对所管辖范围轨道、地滑轮进行检查,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枕木,及时维修不转的地滑轮。

第3条对轨道道节夹板、鱼尾螺栓损坏或松动的,必须及时更换维修。

第4条在维修轨道时,作好巷道的文明生产,对于高出轨道枕木的泥水,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第5条轨道维修工在维修时,必须通知其他工作人员,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及人员安全。

第6条轨道维修工在下山(或斜井)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采取可靠的物料防滑措施,严禁物料滑下伤人;进入下山,必须及时通知上下、周围的工作人员。

第7条负责制作、安装、检查各种运输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二)、责任追究

第8条因轨道失修而导致提升运输安全事故的,维修工负直接责任。

第9条发现运输安全设施不灵敏或存在安全隐患不汇报,又不及时处理导致事故的,轨道维修工负直接责任。

第10条在轨道维修时,因工作失职或违章操作,给他人造成伤害的,轨道维修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公司通过安全检查,查出的重点安全问题,轨道维修工未及时整改的,轨道维修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通报、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汽车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办法细则

根据贯彻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道路安全源头管理,规范汽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营运车辆安全监管力度,现就具体细则安排如下:

三不进站”指:

(1)危险的不进站。

(2)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

(3)无关车辆不进站。

汽车站制定如下细则:

(1)设立了安全检查仪对进站的旅客行包进行逐一安检,确保候车室、发车区等重要地区的旅客和营运车辆的安全营运。

除安检仪外,还对有疑问的行包进行复检,保证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2)除旅客正常的出行外,拒绝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发车区逗留,以便车辆发车区能使营运车辆安全出站运行,汽车站在发车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是确保方便安全出行和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后出站的重要保障手段。

“五不出站”指:

(1)超载客车不出站;

(2)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

(3)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

(4)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

(5)“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汽车站根据以上规定,制定了如下工作规范制度。

公路段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强大的安全生产监督网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地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查三违行为,达到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新和段安全生产违章行为举报制度。

1、根据段实际,在段机运室设立专人安全生产举报接应,向全段公布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全体职工(包括退离休职工)的举报信及举报电话,并落实专人管理。

2、全段职工、家属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三违行为,均有权且有义务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3、凡是职工报告或举报的情况,不论事情大小,都必须认真调查清楚,不能推诿,更不能拒绝报告人和举报人;若需上级安监部门派员调查的,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配合搞好调查。

4、对包庇、推诿、隐瞒不报、故意拖延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责任人,段安全办将予以严肃查处。

5、受理的报告和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并作出处理决定;需落实整改措施的,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

6、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接受举报的专人都必须替举报人保密,严禁将举报人的姓名、家庭等真实情况泄露给第三者,更不能对举报人打击报复,一经发现,段安全办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奖励

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违章行为,经调查确认属实,分别按下列情况给予奖励。

1、举报本段在管理上存在缺陷或隐患的,给予奖励50元。

2、举报本段一般性隐患、违章行为的,给予奖励100元。

3、举报本段重、特大事故隐患,重大违章行为的,视情况给予奖励200-1000元。

4、举报本段机驾人员边驾驶边接打手机的,给予奖励50元。

5、举报本段机驾人员上班酗酒的,给予奖励100元。

上述奖励对象不包括本段安全管理部门的人员或具有安全管理职能的人员。

8、惩罚

段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检查工作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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