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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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7号);

(10)《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2015年4月1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规范、规程

(1)《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SL286-2003);

(2)《地下水监测规范》(SL183-2005);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地下水资源分类分级标准》(GB15218-94);

(5)《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6)《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63-2006);

(7)《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8)《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DJ72-94)。

3、文件、资料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号);

(3)《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

(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5)《水利部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函》(水资源函[2015]67号);

(6)《国务院关于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3]49号);

(7)《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总体方案的通知》(水资源[2013]305号);

(8)《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总体方案》(水利部2013年);

(9)《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发改农经[2015]110号);

(10)《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评价报告》;

(1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15]30号);

(12)《山东省雨洪资源利用规划》;

(13)《山东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

(14)《山东省“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15)《山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

(16)《山东省水功能区划》;

(17)《山东省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

(18)《山东省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1~2020年)》;

(1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14号);

其他有关规划、标准等文件。

1.3编制思路和原则

(一)编制思路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地下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保障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为目标,坚持控采压减、水源置换、修复补源“三为主”治理方针,强化各项保障措施,控制地下水超采,修复超采区地下水生态环境。

(二)编制原则

1.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按照行政分区以及浅层、深层超采区的分类分解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实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地方政府负责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2.统筹配置、严格管理

统筹配置当地地表水、外调水以及非常规水等各类水源,置换和替代超采区地下水供水水源。

结合南水北调供水配套、雨洪水资源利用等工程的实施,同步实施水源替代,逐步压减地下水超采量。

3.突出重点、分期实施

以严重超采区、南水北调东线干线工程沿线受水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为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先期工作的重点,根据替代水源工程建设进度,科学制定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分期计划。

4.综合治理、多措并举

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工程、法治等手段,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有机结合,保证超采区治理目标的实现。

第2章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及超采状况

2.1气象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

2.1.1气象水文

山东省地处中纬度,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

全省年平均气温在11.7~14.5℃之间,由鲁西南向半岛递减。

全省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在900~1200mm之间,总体变化趋势是由鲁东南向鲁西北递增。

全省1956~2000年多年平均年降水量为679.5mm。

由于受地形地貌、植被、气流运动等影响,降水量的时空分布十分不均。

在地域上,总的趋势由东南沿海850mm向鲁西北内陆递减为550mm。

降水量年际变化较大,年内分配也十分不均。

年际之间丰、平、枯交替出现,年内降水量多集中于汛期6~9月份,约占全年降水量的72.7%;

尤其集中于7、8月份,两月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50.3%。

全省多年(1956~2000年)平均年天然径流量为198.26亿m3,折合年径流深为126.5mm。

年径流总的变化趋势是从东南沿海向鲁西北平原逐渐减少。

其年际、年内变化和地区分布规律大致与降水相同,但由于下垫面条件的影响,在地区分布的变化比降水变化要大。

全省各地多年平均年径流深多在25~300mm之间。

鲁中南及胶东半岛山丘地区,多年平均年径流深在100~300mm左右,而鲁西北地区年径流深尚不足25mm。

山东省河流众多,河网密度平均0.24km/km2,黄河横贯东西,大运河纵穿南北,其它中小河流密布全省,分别划属黄河、淮河、海河三大流域片。

全省干流长度大于10km的河流1552条,河流类型大致可分为山溪性河流和平原坡水河流两大类。

山东省地下水资源主要来源于大气降水和当地地表水体的入渗补给。

大气降水的年际变化比较大,但是地下水储存空间巨大,所以地下水资源具有多年调节的特点,对于稳定供水具有重要意义。

2.1.2水文地质条件

一、山东省水文地质分区

山东省水文地质条件大致可划分为鲁中南、鲁东、鲁西北三个分区。

全省水文地质条件见图2.1.1。

(一)鲁东水文地质区

该区在大地构造上属鲁东迭台隆。

区内基岩大面积出露,主要为各类变质岩、岩浆岩、碎屑岩和少量石灰岩等;

第四系仅分布于山间盆地及沿河两岸和滨海地带。

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基岩裂隙水和第四系孔隙水。

基岩裂隙水主要赋存于变质岩、岩浆岩和碎屑岩的风化裂隙和构造裂隙中,具有分布广泛但富水性弱的特点,主要接受降水的入渗补给,沿地形向河谷汇集后流向下游,补给河流或第四系或直接排泄入海,或者消耗于人工开采。

地下水动态类型一般为渗入—径流—开采型。

孔隙水主要赋存于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层中,主要接受降水入渗、基岩裂隙水侧渗及河水渗漏补给,沿地形倾斜方向向河谷下游径流,沿途补给河水或消耗于潜水蒸发、人工开采及潜流入海。

地下水动态类型滨海平原区一般为补给—径流—蒸发型,河谷平原区一般为补给—开采—径流型。

山间盆地(谷地)地下水循环系统见图2.1.2。

图2.1.1山东省水文地质图

图2.1.2山间盆地(谷地)地下水循环系统示意图

(二)鲁中南水文地质区

该区在大地构造上属鲁中南台隆,位于沂沭深大断裂带及其以西鲁中南山地。

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岩溶水、基岩裂隙水及第四系孔隙水。

地下水接受降水补给后,沿地形坡向以潜流或泉水的形式向下游或沟谷排泄。

在山前或隐伏灰岩区,岩溶裂隙发育程度高,富水性强,形成了济南泉群、明水麻湾泉、泗水泉林泉、临朐老龙湾泉等30多处岩溶大泉以及济南—长清、泰安—莱芜、淄博—青州、枣庄—羊庄等多处岩溶富水地段,成为我省城市及工农业重要供水水源地。

碳酸盐岩类岩溶裂隙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的垂直入渗补给、河水渗漏补给以及上游山区裂隙水的侧向补给;

岩溶裂隙水多以泉水或地下径流的形式排泄或消耗于人工开采。

地下水动态类型一般为补给—径流—开采型。

岩溶水循环系统见图2.1.3。

图2.1.3岩溶水循环系统示意图

(三)鲁西北水文地质区

该区处在华北地台的断裂沉降带,沉积了巨厚的上第三系和第四系松散岩类,形成孔隙含水层。

地貌形态主要为山前倾斜平原和黄泛平原。

山前倾斜平原主要分布于泰沂山北部和西部山前地带,由众多大小河流冲洪积扇组成,并逐渐过渡为黄泛平原。

山前倾斜平原孔隙水具有良好的补给条件和径流条件。

地下水沿地面倾斜方向流向下游,在天然状态下流入黄泛平原或潜流入海,或在与黄泛平原交接的低洼地带溢出地表,地下水动态为补给—径流—蒸发型;

在现状条件下主要消耗于开采,地下水动态一般为补给—开采型。

黄泛平原分布广泛,地面较平坦,富水性差异较大。

由于黄河历史上多次改道和泛滥,形成了多条近于平行的古河道带。

地下水除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外,还可得到黄河侧渗、引黄灌溉补给、漳渭河补源和其它河流的渗漏补给。

在天然状态下地下水以蒸发排泄为主,地下水动态类型为典型的入渗—蒸发型;

而在现状条件下,地下水以人工开采排泄为主,其次为垂直蒸发排泄和向河流排泄,地下水动态类型多为补给—开采型或补给—蒸发型。

鲁北平原地下水循环系统见图2.1.4。

图2.1.4鲁北平原地下水循环系统示意图

2.2地下水资源状况

通常所述地下水资源量是指与当地大气降水和地表水体水力联系密切,参与水循环且可以得到较快补充和更新的动态水量,主要是指矿化度不大于2g/L的地下淡水资源量。

山东省多年平均(1980~2000年)浅层地下水资源量1654550万m3,其中平原区905582万m3,山丘区809030万m3,重复计算量60062万m3。

受地形地貌、气象水文、水文地质条件的影响,各地区的地下水资源量模数有较大差异。

一般来说,平原区大于山丘区,岩溶区大于基岩裂隙区。

山东省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模数一般10~15万m3/km2,局部15~20万m3/km2;

岩溶山丘区一般20~25万m3/km2,局部达25~30万m3/km2;

一般山丘区一般5~10万m3/km2。

山东省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淡水水可开采量1255244万m3,其中平原区748353万m3,山丘区557745万m3,重复计算量50854万m3。

全省平均地下水可开采量模数9.3万m3/km2,其中平原区13.5万m3/km2,山丘区7.0万m3/km2。

一般来讲,浅层地下水资源量丰富的区域其储存和开采地下水的条件也比较优越,可开采量也比较大。

山东省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模数分区见图2.2.1。

深层承压水是指埋藏深度大,与大气降水和当地地表水没有直接水力联系,循环更新非常缓慢,开采后得不到有效补充,主要消耗静储量,从而造成水位持续下降,引起地面沉降的地下水。

这部分地下水可作为应急战略储备水源,不宜作为常规水源开发利用。

在我省湖西平原、鲁北平原、小清河平原及潍弥白浪河下游平原区及东部沿海平原分布着部分矿化度2~5克/升的微咸水区和矿化度大于5克/升的咸水区。

在西部地区多为散状分布,在东部、北部尤其近海地带则为成片分布。

全省矿化度2g/L<M≤3g/L、3g/L<M≤5g/L和M>5g/L的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分别为110035万m3/a、47241万m3/a、61769万m3/a,地下水资源模数分别为14.9万m3/km2.a、13.3万m3/km2.a、8.7万m3/km2.a。

这部分地下水可作为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不计入当地地下水可开采量。

山东省地下水水质状况:

根据我省监测资料,平原区Ⅳ类水和Ⅴ类水分别占本区评价面积的25.7%和62.0%,优于Ⅲ类水的占12.3%;

山丘区以Ⅲ类水、Ⅳ类水和Ⅴ类水分别占本区评价面积的33.7%、27.6%、35.0%,Ⅱ类水占3.7%。

图2.2.1山东省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模数分区图

2.3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

山东省地下水开发利用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就利用土井提水用于农田灌溉。

由于受社会制度和生产力的制约,地下水的开发利用相当缓慢,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全省井灌面积仅为331.5万亩。

新中国成立后我省各级都十分重视机井建设,但打井技术比较落后,1958年井灌面积只发展到636万亩。

1973年北方抗旱打井会议以后,机(电)井建设和井灌区建设迅速发展,开始大规模开发利用地下水。

到1979年全省共有机电井473876眼,配套机电井384764眼,其中浅层机电井377257眼,深层机电井7507眼,井灌面积达3328万亩。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不断提高。

根据水利普查资料,2011年山东省规模以上机电井数约812592眼。

全省各地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很不均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地表水开发利用程度及水文地质条件等有关。

一般在城市人口密集、工农业生产较发达的山前、河谷平原和岩溶地下水的排泄区,地下水实际开采模数较大,可达20~30万m3/km2.a,开采资源为孔隙水和岩溶水;

该区主要分布在小清河区的济南、淄博至潍坊、湖东区的济宁至兖州、胶东半岛区的龙口、福山区、中运河区的滕西山前平原和大汶河岩溶分布区,在济南市区及东郊、淄博临淄、莱芜城区等局部集中开采区超过100万m3/km2.a。

鲁北和湖西黄泛平原区,客水资源较丰富的引黄灌区,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地下水实际开采模数一般为5~10万m3/km2.a;

无引黄条件的黄泛平原区,如冠县—莘县—临清、单县—成武一带,地下水实际开采模数达到了15~20万m3/km2.a;

其他地区一般在10~15万m3/km2.a。

在地下水较贫乏、开采条件较差而地表水开发利用条件较好的一般山丘区,地下水实际开采模数一般小于5万m3/km2.a,在河谷地区可达到10~15万m3/km2.a。

山东省2013年浅层地下水实际开采量模数见图2.3.1。

图2.3.1山东省2013年浅层地下水实际开采量模数分区图

地下水一直是山东省的重要供水水源。

对于保障我省国民经发展和人民生活用水起到了根本作用。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以来,大多数年份全省地下水开采量都超过100亿m3。

山东省1980~2014年历年降水量及地下水开采量见图2.3.2。

根据《山东省水资源公报》资料,近十四年(2001~2014年)全省年均开采地下水量102.69亿m3,平均占总供水量的45.8%。

从2001年到2014年,全省地下水开采量总体上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2001年:

133.71亿m3、2005年:

102.67亿m3、2010年:

91.31亿m3、2013年:

86.86亿m3、2014年:

85.99亿m3);

地下水开采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也呈现逐年减小的趋势(2001年:

52.9%、2005年:

48.7%、2010年:

41.0%、2013年:

39.9%、2010年:

40.1%),详见图2.3.3。

2014年全省地下水开采量85.99亿m3,其中浅层水开采量81.45亿m3,占94.7%;

深层水开采量4.04亿m3,占4.7%;

微咸水开采量0.50亿m3,占0.6%。

按用水行业统计:

工业用地下水量12.26亿m3,占14.3%;

农业(农林牧渔畜)用地下水量54.97亿m3,占63.9%;

生活(城镇公共、居民生活)用地下水量18.76亿m3,占21.8%。

2014年全省总供水量214.52亿m3,其中当地地表水供水量58.65亿m3,外调水总用水量62.61亿m3(其中引黄供水量62.41亿m3,引江水0.20亿m3),地下水供水量85.99亿m3,其他水源供水量7.28亿m3。

可见,2014年地下水仍是我省第一供水水源。

图2.3.2山东省1980~2014年历年降水量及地下水开采量图

图2.3.3山东省2001~2014年总供水量及地下水开采量图

2.4地下水超采状况

2.4.1超采区分布

地下水超采是指在一定时期,地下水开采量超过地下水可开采量,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引发生态环境恶化或环境地质灾害的现象。

根据2014年完成的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评价成果,现状山东省地下水超采主要有浅层孔隙水超采和深层承压水超采两种类型。

全省共有浅层孔隙水超采区8处,涉及德州、聊城、济宁、泰安、威海、烟台、潍坊、淄博、东营、滨州等10个市,超采区总面积10433.17km2,其中一般超采区8368.23km2,严重超采区2064.94km2。

按流域统计,海河片超采区面积3998.1km2,均为一般超采区;

淮河片超采区面积757.8km2,均为一般超采区;

半岛片超采区面积5677.27km2,其中一般超采区面积3612.33km2,严重超采区面积2064.94km2。

按行政区统计,各市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见表2.4.1,各超采区的分布及基本情况见图2.4.1、表2.4.2。

根据深层承压水“开采即为超采”的划定原则,把现状年整个深层承压水开采范围划定为深层承压水超采区范围。

山东省深层承压水超采区分布于鲁西北黄泛平原区,总面积43408km2,涉及济南、淄博、东营、济宁、滨州、德州、聊城、菏泽等8个市,分布范围详见图2.4.2。

2.4.2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划定情况

在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字[2015]30号批复的山东省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划定方案中,浅层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包括浅层地下水一般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面积10433.2km2,其中浅层地下水一般超采区面积8368.23km2,严重超采区面积2064.94km2。

浅层地下水限采区面积9373.8km2,禁采区面积1059.4km2。

深层承压水超采区总面积43408km,均划定为禁采区。

2.4.3地下水超采量

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评价》(2014)成果,全省地下水超采量为63786.97万m3/a,其中浅层孔隙水超采量为18240.67万m3/a,深层承压水超采量45546.30万m3/a。

浅层超采区地下水主要用于农业灌溉,占64%,其次为生活用水,占22%,另外工业用水占14%。

各浅层地下水超采区超采量详见表2.4.2。

根据山东省水利普查资料,截止2011年,全省共有深层承压水开采井3834眼,其中有1544眼为工业生产自备井,364眼为城镇生活用水井,1544眼为农村生活用水井,382眼为农业灌溉用水井。

深层承压水开发利用量按行业分解为:

工业生产占54.3%,城镇生活占16.3%,农村生活占28.4%,农业灌溉占1%。

各深层承压水超采区超采井数及超采量见表2.4.3。

表2.4.1各市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及超采量统计表

行政区

超采区面积(km2)

超采量(万m3)

超采区总面积

一般超采区

严重超采区

德州市

1221.1

1415.7

聊城市

2777

4375.09

济宁市

654.6

531.25

泰安市

103.2

83.79

威海市

105.4

15.94

烟台市

1050.6

603.6

447

529.94

潍坊市

2544.1

1629

915.1

6381.34

淄博市

945

572.52

372.48

2370.32

东营市

454.7

285.6

169.1

1095.83

滨州市

577.47

521.61

55.86

1441.47

合计

10433.17

8368.23

2064.94

18240.67

表2.4.2山东省浅层孔隙水超采区一览表

超采区名称

分布范围

地级行政区

水资源二级区

超采区总面积(km2)

严重超采区面积(km2)

一般超采区面积(km2)

年均超采量(万m3)

生态与环境地质问题

莘县-夏津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

南自聊城莘县古云镇,北至德州武城县武城镇

聊城、德州

徒骇马颊河

3373.4

 

5177.62

水位下降

宁津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

西自宁津相衙,东至宁津长官

德州

509.7

323.82

茌平超采区

县城周围

聊城

115

289.35

淄博-潍坊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

西自邹平青阳东至昌邑卜庄

淄博、潍坊、滨州、东营

山东半岛沿海诸河区

4521.27

1512.54

3008.73

11288.96

咸水入侵

济宁-宁阳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

南自任城区石桥,北至宁阳县泗店

济宁、泰安

沂沭泗河

757.8

615.04

地面沉降

莱州-龙口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

莱州土山至龙口诸由观

烟台

833.6

354.0

479.6

457.14

海水入侵

福山-牟平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

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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