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请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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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强化公司各部门工作作风,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各部门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形成团结、紧密、严肃、有序的工作作风,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3.1长日班:
冬:
上午:
8:
00——11:
30
下午:
13:
00——17:
00
夏:
上午:
7:
30——11:
30
下午:
14:
00——18:
00
3.2两班制:
日:
7:
15——19:
15
夜:
19:
15——07:
15
暂执行该作息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化验室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可另行制订。
3.3每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未经许可,员工晚于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内到岗或早于下班时间15分钟以内离岗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3.4缺勤、迟到、早退或在工作时间外出会见客人务必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在上班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也不得在上班时间干私事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5后勤部门每位员工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公司,把本部门的卫生打扫干净,上班时间后各部门均不得打扫。
4考勤办法
4.1车间实行到岗点名制,进入公司大门而未到达所在岗位者,不算准时到岗,迟到早退者,由部门记录在案,按规定处理。
4.2各部门由专人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考勤,一定要按实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或弄虚作假。
各部门将考勤表及相关假条在每月12号前报总经办。
4.3车间人员的考勤表,于每月5号前贴宣传栏公示,与事实不符者均可自行提出或举报。
5各类假期
5.1事假
5.1.1有事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所在部门领导签字批准。
因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者可电话请假,假期结束后补上假条。
不得找人代替请假及手机信息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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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请假时间不超过三天者,由车间主任批准,不超过七天者,由厂长批准。
假期超过七天者,由厂长批准,同时把请假条复印件交总经办备案。
5.1.3事假最长期限:
根据职工请假的事由规定不同的期限,如果因为家人(因生病、交通事故或其他事项)请假的,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如果因为本人生病、工伤、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原因请假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假期。
5.1.4假期内待遇:
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当月事假超过15天(含15天)以上者,劳动保险费由个人承担,而且当月工资暂不予发放。
等假期结束后该工资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凡请假时间事假期间内的福利待遇详见《劳动防护用品、办公及福利发放制度》之规定。
5.2婚假
5.2.1男职工年满25周岁,女职工年满23周岁结婚者,经部门领导批准给于婚嫁5天,省外职工可给予路程假2天。
超出时间经本部门负责批准后按事假扣发工资。
5.2.2婚假工资800元/月。
5.3丧假
5.3.1员工及配偶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子女)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给于丧假三天,省外职工可给予路程假2天。
超出时间经领导同意批准后按事假扣发工资。
5.3.2丧假工资800元/月。
5.4产假
5.4.1产假时间为三个月,待产职工需提前写好请假条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再报办公室备案登记。
超出三个月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事假处理。
5.4.2产假期间仍享有公司其他福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保险费用由公司承担的部分仍由公司承担。
5.4.3投保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国家发放,未投保的员工公司不发放工资。
5.4.4公司给予三个月哺乳假,即每天一个小时的时间。
三个月后恢复正常的作息时间。
6其他规定
6.1旷工
6.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经许可擅自缺勤或休假期满后未经许可不到岗者。
(2)拒绝执行上级安排的工作或任意离开工作岗位者。
(3)欺骗公司而获取假期者。
(4)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者。
6.1.2旷工一天者,扣当月三天工资,并写书面检讨;连续旷工三天或当年内累计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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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十五天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开除。
6.2工伤假
6.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享受工伤假。
(1)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6.2.2工伤假期间工资为500元/月。
6.2.3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主观故意造成交通事故者,均不作为工伤,视为事假,假期内不发放工资。
6.2.4员工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不视为工伤。
6.3法定节假日
6.3.1法定节假日公司尽量安排职工轮休,但也有权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上班,节假日后进行调休。
不能调休的工作岗位,在法定节假日内的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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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强化公司各部门工作作风,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各部门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形成团结、紧密、严肃、有序的工作作风,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日常劳动纪律
3.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各岗位职责。
3.2服从公司管理,听从领导指挥,按时完成生产和作业任务。
若对管理存在异议要采取正确的反馈措施,不准顶撞各级管理人员,更不能有谩骂或者殴打等违法违规行为。
3.3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仪表整洁,仪容端庄,衣扣系完整。
禁止在工作岗位上梳妆打扮,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不准穿奇装异服,不准赤膊或敞心露背。
3.4严格执行考勤、请假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交接班,以到岗点名为准。
3.5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时间外出者,须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私自外出。
也不得提前下班或用餐,更不得擅自外出或外出办私事、打牌等。
3.6上班时间不准闲聊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无故离岗、窜岗,也不得私自调岗,不准在办公室、车间用餐、吃零食,不准在工作岗位睡觉,不准看娱乐杂志、玩电脑游戏等。
3.7工作时间在工厂作业区不得打牌、下棋、搓麻将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工作期间不准饮酒,更不得酒后上岗。
3.8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关爱同事,不准诽谤或者传播流言蜚语或者摆弄是非,损坏他人名义,严禁以任何藉口,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3.9严禁厂内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拉帮结派,搞不团结行为,提倡文明生产。
3.10公司作业区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废弃物(如烟头、纸屑、包装物等),保证安全文明生产。
3.11每个部门都要搞好环境卫生,严禁乱扔杂物,消除脏、乱、差现象,具体打扫标准见《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12爱护公共设施,保护企业财产人人有责,严厉打击一切偷盗行为。
3.13员工严禁携带小孩或非公司员工进入公司生产区。
3.14每一位员工都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的秘密,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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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和出卖公司利益的行为,树立主人翁精神。
以上劳动纪律适用于全体员工,如有违反,严格按《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执行。
办公用品、福利、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企业劳保用品的发放,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3具体规定:
3.1办公用品:
各部门办公用品需凭由本部门负责人及领料员签字的出库单领取,出库单数量上大小写俱全,保管员不得替领料部门开领料单,各部门签字领物名单见附表。
3.2工作服:
新入厂员工每人发放2套工作服,入厂报到时领取,每套交100元押金,在试用期满被正式录用后退回。
3.2.1老员工工作服隔年发放,即今年发冬装,明年发夏装,每年发两套,正常情况下,4,9月份期间发夏季工作服,10,3月份期间发冬季工作服。
发放时必须以旧换新,没有旧的以100元/套向公司购买。
3.2.2如员工工作不到12个月被辞退或自行辞职,都将在其工资中扣除工作服费用。
员工离职时需将工作服交回。
3.2.3任何人领取工作服必须经总经办签字后到仓库领取。
3.3生日蛋糕:
新员工自入厂第二年起享有蛋糕福利,时间以春节为限,每年生日时,公司赠送生日蛋糕一个。
3.3.1总经办将全体人员的生日日期进行统计,员工使用时由总经办预订,员工到公司领取。
3.3.2员工在领取当年的蛋糕时,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不享受该蛋糕待遇。
3.4夏季高温补助:
每年6、7、8三个月发给每位员工夏季高温补助费。
3.4.1补助金额为:
车间员工每月50元,后勤员工每月30元。
3.4.2该福利在职员工都享有,当月工作21天以上的享受全月,当月工作不满21天的,按实际工作天数发给。
3.5中秋节、春节福利:
酌情发放实物。
3.5.1截止节日时间,在入厂时间3个月以下的,享受福利的三分之一;3,6个月的享受福利的三分之二;满6个月以上的享受全份福利。
3.5.2本年度内,员工任何一次请事假,其休假天数连续超过一个月的,不享受该福利。
如果员工本人以交通事故、生病等原因请事假,同样享受该福利。
3.5.3在节日之前辞职(辞退)的,不享有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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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劳动保护用品:
3.6.1劳保用品由各车间主任开具领料单到仓库领取,其他人员不得随便到仓库领用。
3.6.2劳保用品必须按标准发放,超出部分除生产部批准外,列入生产低耗费用之列。
3.6.3劳保用品按月领用,全部必须以旧换新,收回后由公司统一处理。
3.6.4发放标准中无特殊标明的为每人的发放量。
3.6.5每季发一次的,在该季度的第一个月发放;每半年一发的,在一月份与七月份发放。
每两个月一发的,在双数月份发放。
3.6.6月总为每月该工序总共发放数量。
具体发放数量按《肌醇车间劳保发放标准》、《黄芩车间劳保发放标准》、《甜菊糖车间劳保发放标准》执行。
3.7月福利:
员工试用期满后被正式录用即入厂六个月后,可享受每月20元的福利,具体发放物品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公司可根据需要每月或每个季度发放一次,本月考勤在20天以上者才享有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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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了提高员工的岗位工作技能,更好地掌握岗位要求,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各部门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
新入厂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车间操作工,特殊作业工。
3培训具体操作:
3.1新入厂员工岗前培训。
公司新进人员均应在正式报到前3天内接受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时间作为招聘过程的一部分,不列入合同期。
内容包括公司简介、组织结构及职能分布、员工礼仪等一般基本实务教育,同时配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安全操作规程,质量意识等重要从业知识。
3.2.新员工上岗培训。
在新员工实习期内针对新员工培训安全生产、劳动防护、岗位技能、工作流程、工作职责与权限等的内容。
3.3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采取厂内师资培训,外聘人员培训和外送专业培训形式,具体培训计划根据各部门实际生产情况而定。
3.4车间操作工,采取厂内师资集中培训、车间师傅带徒培训、外聘人员培训的形式。
培训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3.5特殊操作工培训,修理工,司炉工,电工,化验员,司机等为特殊作业人员,必须送到专业部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特殊工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6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根据各部门生产安排,不断贯彻GMP、ISO质量管理体系等药品生产所需的专业知识。
4注意事项:
4.1各种培训都要有签到表,且授课人准备试题,进行考试,并记录留档。
考试不合格者,应接受再培训,三次考核不合格者,将待岗调任,或辞退处理。
对外送培训人员,根据培训要求,需取得相应证书的,必须取得证书。
4.2特别培训。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屡次发生质量事故差错,工作效率低下,屡犯违规违章的员工,可以向人事部门提议申报待岗培训或业余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正式返回原工作岗位,不合格的应予以辞退。
4.3培训纪律。
培训实行点名制,凡参加培训人员,迟到早退者按50元罚款。
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100元。
有特殊原因,需事先办理准假手续。
可延至下期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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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设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
3.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公司设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及所辖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及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本部门同时下设安全员,协助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3.2建立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和检查考核制度。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把安全生产贯彻到每一位职工心中,并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工作,每日到所辖工段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建立安全检查登记台帐,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整改。
3.3各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主题会议,总结一月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3.4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活动,对安全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排查,提出相应的限期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5至少每月一次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必要的消防演练,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工作期间电工、维修工必须佩戴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3.6公司将不定期、不定时由安全办牵头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察,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将严格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操作工人必须做到:
4.1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严禁玩忽职守,工作涣散或违章操作,出现身体不适时要主动报告,不得带病强行操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如有以上行为者,严格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4.2员工在工作时间要做到文明生产,不得追逐打闹。
不得酒后上岗,更不得有睡岗现象。
进入生产作业岗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禁止留披肩长发,戴头巾、飘洒长围巾在车间上操作,不准赤脚赤膊、穿拖鞋、穿高跟鞋上班,工作服穿戴整齐,严禁开扣现象,不准带小孩进入车间作业现场。
4.3每位员工上岗前必须熟悉本岗位机器设备性能,按操作规程和工艺技术要求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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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自行改变工艺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未经许可,不得乱动或操作他人岗位的设备。
5车间设备、设施及其保护方面:
5.1压力容器,压力表及计量器具定期检测和校验,安全阀及其它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
高温高压设备和高温液体、物料操作时,要戴好手套和防护用品,小心操作,慎防烫伤。
5.2设备运转要有防护设施,不准跨越离心机、颗粒机、履带、链条等设备。
检修、调整运转中的设备、电气,应先停机关闭电源,不可冒险带电检修。
电机、电气、仪表设备严禁用水冲洗,并做好一切监护工作。
5.3严禁在运转的设备上放置工具物件,严禁在投料口乱扔塑料袋、绳子和铁锹等工具物品,以防损坏设备。
5.4投料罐清理罐内杂物时,必须做好安全工作,用水清洗罐内,切断搅拌电源,并有人监护,防止硫化氢中毒。
5.5车间搞卫生电器设备及开关严禁用水冲洗,离心机,投料清洗潜水泵要定期检查防止触电。
排风扇必须有防护罩,严禁拆除防护罩,不得带电移动风扇,防止触电。
5.6设备电机跳闸时,切勿强行再开,及时找电工人员排除故障后再开。
5.7检修电器线路和生产线以及下反应锅内检修时,必须挂停电检修警示牌(谁挂谁取),戴安全带,入罐作业需有人监护。
开关在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安全时方准合闸(非操作人员严禁合闸)。
5.8公司内严禁私用电炉子、电热器、煤炉子等设施,一经发现,严格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
5.9精制车间在防静电、防火和所辖区域内应严格遵守现场工作秩序,严禁打手机,做好防静电、防泄漏,防火等措施。
6安全消防方面:
6.1要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对消防器材要严加保护,专人组织定期维护和检查,以保证正常有效。
6.2厂区内严禁吸烟,禁火区需动火作业时,必须执行动火证制度。
6.3查出安全隐患时要立即整改,并填写《安全检查登记台帐》。
7坚持安全文明生产,生产现场保持整洁、卫生,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按时保养设备,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如遇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关闭电源及时抢救,保护现场,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8各车间应彻底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处理,不能及时解决的上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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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办处理解决,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做到人人重视,预防为先,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产品的生产车间。
3安全奖
3.1对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车间和班组,享受安全文明生产奖,以月为单位,于每月的30号前由车间汇总材料交到安全办,由安全办报总经理批准给予酌情奖励,奖励金额统一发给车间,由车间统一分配,不得挪作它用。
3.2对出现事故或安全隐患勇于抢险者,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与表彰和奖励。
4安全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但没有造成事故的发生,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由责任人写书面检查在公司通报,并在班组会议时检讨读三遍,再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如果造成事故发生者,按事故处罚细则严办。
4.1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或上级安全部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检查,提出不安全因素提出限期整改措施,逾期不改者,根据实际情况如属人为因素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和罚款等处分。
4.2赤脚赤膊、穿拖鞋、高跟鞋、飘洒长围巾,未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在车间作业者,工作服未扣扭扣敞开者,每次罚款50元。
4.3公司范围内(公司生产区、办公区、宿舍等)私用电炉子、电热器、煤炉子等设施,罚款责任人100元/次。
4.4未经批准不参加安全、消防知识培训的,罚款100元/次。
4.5擅自脱岗、离岗、闹岗、睡岗,私自找人顶岗、相互调岗者,对当事人每次罚款200元以内。
4.6未按规定记录设备安全隐患,以及隐瞒设备安全隐患没有进行交接班者,每例罚款200元。
4.7未经许可私自乱动或操作他人岗位设备者,及电工以外的操作人员私自拆装、修理电器设施的,每例罚款200元。
4.8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擅自改变安全操作规程者,轻者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情节严重者做开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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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酒后上岗或上班时间饮酒者,每次罚款500元。
4.10在厂区禁烟区内吸烟者,作开除处理。
需携带明火、易燃、易爆品进入厂生产区及动火者,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其他人员擅自动火者,作开除处理。
4.11进入易燃易爆区,必须经生产主管人员批准,办理动火证,做好安全措施,擅自动用明火者,作开除处理。
4.12私自调节、改变、移动、拆除、破坏安全措施者,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罚款500元。
4.1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罚款5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事故发生后不参与抢救,临阵逃脱者,罚款500元,并进行全厂通报,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5事故处罚细则:
造成工伤事故的,根据事故大小,对负责人、责任人进行罚款。
5.1罚款标准为:
以工伤的次数为计算依据,厂长的罚款标准为500元/次,副厂长的罚款标准为400元/次,班长的罚款标准300元/次,组长的罚款标准为200元/次,本人的罚款标准为200元/次。
(不需住院的小伤,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车间或当事人可自己承担医药费,公司不做工伤处理,治疗费用可由公司上报保险公司,能报销的部分返还给车间或当事人,如有任何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5.2工伤发生后的处理:
5.2.1医疗费暂由公司垫付,待劳动局或保险公司处理后上交公司。
5.2.2住院期间,工伤本人的生活费为15元/天,先由本人垫付,待住院结束后由总经办出具证明后发放到本人当月工资中。
经医生诊断需要陪护的,由工伤本人找一人陪护(非本公司人员),陪护人员的工资按600元/月来计算(包括生活费)。
5.2.3对劳动局、保险公司不能报销部分的医疗费,由事故本人承担40%,公司承担60%。
5.2.4以上罚款在每次事故发生后,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5.2.5本车间一个月内发生的工伤事故,医疗费累计超过五万元的,当月厂长、副厂长、班、组长工资减半。
5.2.6发生死亡事故的,撤销各级车间负责人职务,追查事故原因,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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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1目的:
公司为加强和规范管理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生产环境,鼓励员工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及公司方针制定本条例。
2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合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根据情节轻重,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3.1口头警告及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给予口头警告,并给予罚款处分。
由职工接罚款处分通知后三天内到财务上缴罚款。
3.1.1上班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20元。
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
3.1.2谎报请假理由,或伪造病例者,如骗取休假者,休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3.1.3上班时间赤脚、洗衣服、吃零食,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劳保用品者。
3.1.4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或其他活动者。
3.1.5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玩手机聊天,干私活者。
3.1.6妨碍保安人员工作,不服从检查、询问,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者。
3.1.7随地吐痰、乱扔杂物、随地大小便者,每次罚款100元。
3.1.8脱岗、睡岗、串岗,下棋打牌者。
睡岗者未造成损失,罚款100--200元/次,造成损失还要据实赔偿。
3.1.9未经批准,私自带他人在生产区逗留或参观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1.10在车间、办公室、公共场所的墙壁、门窗和设备上乱涂乱画或挂晒衣服等私人物品,影响厂容厂貌的,每次罚款30元。
3.2书面检查、通报,罚款金额在500元以下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查实,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相应处以罚款处分。
由职工接罚款处分通知后三天内到财务上缴罚款。
3.2.1旷工一天者,扣发本人三天工资。
3.2.2酒后上岗,岗上喝酒者,每次罚款500元。
一个月累计超过2次者(包括2次),作开除处理。
3.2.3在厂内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500元,并赔偿所有医疗费,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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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故意撕毁、粉饰公文或涂改、破坏公司板报、通知等文件者,破坏花木,损坏绿化设施,公共设施者,要据实赔偿,并处以100元罚款。
3.2.6破坏安全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损失数额较小者,据实赔偿,并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3.2.7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擅自改变工艺规程或违规操作,处以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3.3解除劳动关系或开除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对职工作开除处理,在公司宣传栏内予以通报,并在当日内办理工作交接。
未办理交接的扣发当月工资。
3.3.1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3.3.2一个月累计睡岗超过三次者。
3.3.3在车间生产区吸烟者。
3.3.4向公司提供虚假学历、工作经历、个人身份者。
3.3.5捏造事实骗取工伤医疗费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