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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规案例

会计法规案例

(2)--

                                      

1、 审计机关对某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有以下行为:

(1)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在未发生存货购入业务的情况下,从其他企业买入空白增值税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购入商品,买价2000万元,增值税额340万元。

财务部门以该发票为依据,编制购入商品的记账凭证;纳税申报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税款。

(2).会计人员有充分证据证明以上行为属公司总经理强令会计人员所为。

(3)公司销售商品开出发票时,“发票联”内容真实,但本单位“决账联”和“存根联”的金额比真实金额小。

会计以“记账联”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导致少记销售收入900万元,少记增值税153万元;

试问,以上三种行为分别属于什么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案是

.公司事实

(1)属于违反会计法的伪造会计凭证行为;公司事实

(2).表明,其实质属单位责任人强令会计人员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公司事实(3)属于变造会计凭证的违法行为。

公司负责人对以上造成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不真实的情况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应更正不真实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规范会计行为。

对负有责任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应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2、 某公司1999年发生以下事项:

(1)1999年4月,由于原来在该公司中担任出纳员的孙某调走,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由刚从省财会专科学校毕业分配到此的会计主管赵某的儿子来担任出纳工作;

(2)1999年6月,该公司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了其在银行的单位的单位卡帐户。

要求:

请指出以上行为是否符合有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是

3、 1998年4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国有机械厂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1997年10月,新厂长李某上任后,在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原会计科科长冯某调到计划科任科长,提拔会计刘某任科长,并将厂长李某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该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陈某没有会计证。

(2)1997年11月,会计张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了调动手续。

以上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答案是

1)中,有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

①厂长在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会计科长冯某调任计划科长,提拔会计刘某任会计科长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理由是:

《会计法》规定,对国有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的同意。

②厂长将其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理由是:

(A)《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B)《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2)中,会计张某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即

4、1997年12月10日,新华厂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5万元用于职工福利。

会计科长刘某称当时曾口头向厂长反映这样做不妥,但厂长仍要求其办理。

该行为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答案是

该行为有两点不符合规定:

(1)该厂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5万元用于职工福利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理由是: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银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2)会计科长刘某仅以口头方式向厂长反映坐支行为,而坐支行为未予制止和纠正,不符合法律规定。

理由是:

《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5、 宏达厂1997年10月以来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是用圆珠笔书写的,未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有跳行、隔页现象。

请指出其做法不对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是

有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

(1)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用圆珠笔写不符合规定。

理由是: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

(2)会计账簿未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有跳行、隔页现象不符合规定。

理由是: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各种账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6、某厂厂长做出了如下决定:

(1)免去张某会计科长职务;

(2)出纳员王某调厂长总务科工作,其出纳由稽核员陈某兼任;(3)鉴于没有会计科科长的合适人选,将会计科并入本厂计划科,由计划科长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权。

该决定已经执行。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指出哪些做法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什么?

答案是

(1)厂长李某作出的免去会计科长职务,由计划科长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决定不合法。

因为国有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当经过上级单位同意。

(2)厂长李某作出的由稽核员兼任出纳工作的决定不合法。

因为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工作。

7、2000年1月,某机械厂发生如下事项:

(1)7日,该厂会计人员王某脱产学习一个星期,会计科长指定出纳李某临时兼管王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未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10日,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销毁了一批保管期限己满的会计档案,未报经厂领导批准,也未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销毁后末履行任何手续。

(3)该厂1999年度亏损20万元。

20日,会计科长授意会计人员采取伪造会计凭证等手段调整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将本年度利润调整为盈利50万元,并将调整后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经厂长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向有关单位报送。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出纳李某临时兼管王某的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2)会计人员王某脱产学习一个星期,是否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该机械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在程序上是否符合规定?

为什么?

答案是

(1)不符合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不符合规定。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需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后方可销毁。

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

8、、 某市财政局组织本局全体干部学习《会计法》。

财政局长刘某在学习班上讲述了以下观点:

(1)“按照《会计法》规定,我局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这既是权力,更是责任,因此,我们要带头学好、执行好《会计法》”。

(2)“我作为财政局长,既是财政局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也是本地区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责任者之一”。

(3)“我虽是财政局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做好本局会计工作,需要会计人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

(4)“以前我总是让会计人员替我在会计报表上盖章,对照《会计法》,这样做是不对的,以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我都要签字盖章并认真审核把关”。

(5)“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会计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试问,以上说法是否正确?

为什么?

答案是

以上说法都正确。

根据《会计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包括监督检查各单位的会计工作情况,这是法律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责,财政部门不应当仅理解为是权力,而是一种责任,财政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而且还应当带头执行《会计法》,同时,该财政局长作为财政局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字并盖章,对财政局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应当发挥会计人员和其他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所以,以上说法都正确。

9、请问下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做法是否违背《会计法》规定,为什么?

(1)某单位鉴于业务量不大,直接根据记账凭证编制会计报表。

(2)某外商投资企业按我国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同时又按其境外母公司会计制度的要求向境外母公司编报会计报表。

(3)某银行按不同的币种进行日常核算,期末统一折算为人民币编报财务会计报告。

(4)某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平时采用英文记账,期末使用中文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答案是

(1)根据《会计法》第二十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的资料编制"的规定,所以

(1)中的作法不正确。

(2)“某外商投资企业按我国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属于法定事项,符合《会计法》规定;“同时又按其境外母公司会计制度的要求向境外母公司编报会计报表”属于法定之外事项,不违背《会计法》规定。

因此,

(2)中的作法正确。

(3)根据《会计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

10、 审计部门在对某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下列情况:

(1)用限额领料单代替记账凭证。

(2)该单位出纳人员兼任应付账款账目的登记工作。

(3)经单位负责人批准,财务科将5000000元汇至某证券公司用于股票投资。

(4)将超过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10500元计人管理费用。

请指出以上作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是

(1)限额领料单具备了记账凭证的基本要素,所以可以用限额领料单代替记账凭证,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2)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而该企业出纳人员兼任了应付账目的登记工作,不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3)该经济事项属于企业内部资金使用问题,不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所规范的内容,企业这么作,是完全可以的。

(4)根据会计权贵发生制原则和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作为管理费用,

11、 市财政局到某公司检查工作,该公司董事长王某说:

“我们是公司制企业,按照《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无权来查我们的会计工作。

”该说法是否正确?

答案是

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财政部门有权对各单位依法设账情况、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情况、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会计人员任用情况进行监督,当然也有权监督公司制企业的会计工作情况。

所以,题中董事长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12、 某公司会计部经理小刘提出要调走,董事长说:

“让销售部经理小张到会计部当经理吧。

会计部经理这个位置很关键。

小张虽是学工程的,也没接触过会计工作,但组织能力挺强的。

可以边干边学嘛!

”接着,他又对总会计师陈某说:

“:

让小张明天就到位,陈总你组织办一下他们的工作交接,并负责监交。

请问,以上说法有何不妥?

答案是

(1)董事长李某关于“让销售部经理小张到会计部当经理……小张虽是学工程的,也没接触过会计工作,但组织能力挺强的。

可以边干边学"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董事长李某关于"让销售部经理小张到会计部当经理……小张虽是学工程的,也没接触过会计工作,但组织能力挺强的。

可以边干边学"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简答案例2--

                                      

4、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一批原材料,为其开具了一张40万元的银行汇票,该汇票的收款人为乙企业,付款人为丙银行。

由于受市场供需和物价的影响,这项经济业务的实际结算金额为41万元。

甲企业在汇票上签了章,并写明了出票日期等有关内容。

乙企业接受此银行汇票后,到丙银行提示承兑时,丙银行拒绝承兑。

要求:

请分析丙银行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P120

答:

1、丙银行的做法正确。

2、《票据法》规定,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外,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

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甲企业在汇票上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41万元、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1万元,所以丙银行有权不予受理。

 

5、2002年2月8日,某企业收到一张应A企业、B企业共同负担的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A企业会计人员以该原始凭证及其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证;同时应B企业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印件提供给B企业作为进行账务处理的依据。

年末,A企业以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两张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陈某认为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

请分析:

(1)A企业对共同负担费用的原始凭证的处理是否正确?

请说明理由。

(2)会计人员陈某的看法是否正确?

为什么?

P37

答:

(1)A企业对共同负担费用的原始凭证的处理不正确。

正确做法是: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由两个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给其他应负担费用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而不应提供原始凭证复制件。

(2)会计人员陈某的看法不正确。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6、东明公司与深宏公司签订一份商品购销合同,货款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深宏公司签发了一张面值234000元的普通支票(已划线)给东明公司。

东明公司持支票到银行办理兑现时,银行发现深宏公司的银行存款只有10000元,后查明深宏公司应收另一家公司的货款尚未到账,造成存款不足以致无法支付东明公司的货款。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深宏公司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承担,则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东明公司能否要求深宏公司赔偿损失?

如果能,则应赔偿多少?

答:

(1)深宏公司签发了空头支票,应承担法律责任。

《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如以骗取财物为目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东明公司有权要求深宏公司赔偿损失。

《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应赔偿4680元(234000×2%)

7、某市财政局在2002年4月《会计法》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小型企业为节省开支,只任用了两名会计,其中已取得会计师职称,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王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登记总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和稽核工作,另一名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帐和会计档案的保管。

该企业出纳员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5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以便负责人日常应酬。

会计主管王某发现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责令其自行纠正。

该企业负责人遂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王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另外聘用一名应届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

由于该会计主管人员经验不足使得该单位会计管理混乱,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会计核算中时有多报、漏记的会计差错发生,并仍秉承单位负责人意图,私设小金库。

要求:

1、请逐项分析上述哪些行为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

(7分)

2、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该企业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9分)

答:

1、上述违反会计法的行为有:

(1)任用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担任出纳工作,违反了《会计法》“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

(2)张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帐和会计档案的保管,违反了《会计法》“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规定;

(3)出纳员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5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属于私设“小金库”,违反了《会计法》“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4)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责令其自行纠正,违反了《会计法》“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规定;

(5)该企业负责人遂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王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有挟嫌报复之意,违反《会计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规定;

(6)聘用一名应届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违反了《会计法》关于会计主管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

(7)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会计核算中时有多报、漏记的会计差错发生,违反了《会计法》关于不得随意改变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

2、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规定,对任用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私设小金库和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等违反《会计法》一般规定的行为应作出的处理是:

(1)责令限期改正。

该企业应当按照市财政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更换会计主管人员,任用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担任出纳会计,将另行存放“小金库”的款项办理入账手续,调整和清理账目。

(2分)

(2)罚款。

市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2分)

(3)该企业单位负责人如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受打击报复的王某,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2分)

(4)该企业单位负责人如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分)

(5)对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的责任人,应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分)(此条答与不答均给分)

简答案例3--

                                      

8、甲厂某采购人员持由该厂开户银行签发的、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1张,前往乙公司采购物资。

由于该采购人员保管不慎,在途中将装有银行本标的提包丢失。

随后,甲厂根据该采购人员的报告,将银行本票遗失情况通知该银行本票的付款银行,要求挂失止付。

问:

(1)银行本票是否可以挂失止付,为什么?

(2)除挂失止付外,甲厂还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进行补救?

答:

(1)该银行本票是可以挂失止付的。

《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后,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2)甲厂还可以采取公示催告的方式进行补救,即可以向银行本票支付地的基层人民发愿提出公示催告申请,请求人民发愿向该银行本票的付款银行发出立即通知付款的通知,并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银行本票无效

 

9、某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在2000年发生下列事项:

(1)新投产的一部设备在生产产品的同时又产下可利用的废料,经理授意销售科长将废料售给一个体户,每次收入的现金由经理另立银行帐户统一保管,作为奖金定期取出发给管理人员,财务科长认为这是为管理人员办好事,所以也未要求将这项收入纳入会计核算

(2)作为子公司,采用了由母公司统一配置的以英语为文字界面的会计审核软件,于是,该企业以母公司的规定为由,以英语作为会计记录的唯一文字,并向我国政府部门报送的会计报表也采用英语。

(3)在财务科担任出纳的小李因被另一外商投资企业招聘而向本企业提交辞职报告,财务科长从销售科调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小张接替小李的工作,并要求小李办理交接手续,于是,小李同小张两个人就在出纳办公室办理了交接手续。

(4)有一批会计档案已到了规定的保管期限,该企业档案科的工作人员向科长提出销毁报告后,科长对照了有关规定,认为这批档案确已到了规定的保管年限,就签字同意,并同科内人员在第二天销毁了这批档案。

要求:

请指出上述事项中,有那些是违反会计法规的?

并分别不同的事项,具体说明违反了会计法规的哪些规定?

答:

(1)某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私设会计账簿、开设“小金库”、隐瞒收入。

违反《会计法》关于不得私设会计账簿、不得隐瞒收入的规定。

(2)以英语作为会计记录的唯一文字违反会计法规,。

违反《会计法》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作用中文。

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3)小李同小张办理了交接手续违反会计法规,违反《会计法》关于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4)销毁保管期限瞒的会计档案违反会计法规,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关于销毁档案应由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10、公司5月份发生以下事项:

(1)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将已结账到期会计档案编造清册,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财务部负责保管会计档案的张某在无他人在场时销毁。

(2)会计人员李某因病休假两个星期,其会计工作需要他人代理。

李某考虑休假结束后仍从事会计工作,故未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因公司经理出差在外,财务部经理指定公司出纳赵某代理李某所管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及收入、支出、费用明细账的记账登记工作。

要求:

指出上述事项中哪些行为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

(1)张某在无他人在场时销毁不符合《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法》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2)李某未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3)出纳赵某代理李某所管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记账登记工作是符合规定的,但同时对收入、支出、费用明细账的记账登记工作不符合规定。

《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11、甲企业于2002年5月9日签发一张转帐支票给乙企业,金额为30000元,而甲企业当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为5000元。

开户银行对甲企业处以1250元(25000×5%)的罚款,乙企业有权要求甲企业支付750元(25000×3%)的赔偿金。

要求:

(1)针对本题说明《票据法》签发支票的相关规定。

(2分)

(2)指出开户银行对甲企业的处罚是否正确。

若不正确,应如何处罚?

(2分)

(3)指出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支付赔偿金的金额是否正确。

若不正确,应是多少元?

(2分)

答:

(1)《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2分)

(2)开户银行对甲企业的处罚不正确。

开户银行应将空头支票退还给甲企业,并处以1500元(30000×5%)的罚款。

(2分)

(3)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支付赔偿金的金额不正确。

乙企业要求甲企业支付赔偿金的金额应为600元(30000×2%)。

(2分)

12、2001年A公司有以下事项:

(1)4月20日,A公司收到一张应由A公司和B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A公司会计人员林某按该原始凭证及本单位应承担的费用支出进行了账务处理,并在本单位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B公司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B公司,用于其应负担费用的账务处理;

(2)年终,A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王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

要求: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会计人员林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B公司用于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

如不正确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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