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城综合管理第三方考评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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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城综合管理第三方考评项目
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第三方考评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HCZB-2018-HN1067
采购人: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一八年九月
第一章采购公告
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第三方考评项目采购公告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第三方考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
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第三方考评项目
2、采购编号:
HCZB-2018-HN1067
二、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1、预算金额:
人民币680000元。
2、检查对象:
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
检查范围: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9个社区,15条道路,面积约1.59km²。
检查内容:
占道经营、市容管理、环卫管理、市政管理、违法建设、物业管理6个考核大项。
测评软件:
第三方针对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考评检查,开发测评软件。
将所有道路社区及考核标准全部输入测评软件系统,每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传到测评系统;实施数据共享,测评系统必须满足招标方对上传数据及历史轨迹综合查询,对第三方日常检查情况实行在线监控。
3、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4、服务期限:
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业绩要求:
自2015年7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依法缴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限定为2015、2016和2017三个年度符合国家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缴费凭证)。
3.5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
30时至11:
30时,下午15:
00时至17:
00时;
5.2、报名地点: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3号Soho新干线B座1108室)。
5.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企业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等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并加盖企业公章。
六、采购文件获取
5.1采购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2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3号Soho新干线B座1108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的递交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雅乐轩酒店二楼策略3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东里路与紫荆山路交叉口东
联系人:
郑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3号Soho新干线B座1108室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
1.2
项目名称:
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第三方考评项目
1.3
采购编号:
HCZB-2018-HN1067
1.4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预算金额:
680000元
2、采购内容:
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第三方考评项目
3、服务期限:
1年
2.2
采购人: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东里路与紫荆山路交叉口东
联系人:
郑先生
电话:
2.3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3号Soho新干线B座1108室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2.4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业绩要求:
自2015年7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依法缴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限定为2015、2016和2017三个年度符合国家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缴费凭证)。
3.5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3
投标语言:
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中文译本。
投标报价和货币
18
(1)招标控制价:
68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报价:
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的所有费用。
18.4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9
投标货币:
人民币。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20.1
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2.1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电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万贰仟元整(人民币12000.00元)
3.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有效,为确保按时到账,请适当提前转款。
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行北京西站支行(行号:
611)
账号:
333762502504
注:
1、开标后,未中标人的在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无息原路径退还;
2、注明供应商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备注“此款项为HCZB-2018-HN1067项目投标保证金”。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携带中标通知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转账凭证复印件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退还;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转账凭证复印件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退还。
23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26
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PDF格式)
纸质投标文件:
正本与副本分别包装成册,胶装,不得有活页装订,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27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雅乐轩酒店二楼策略3会议室。
30.1
开标时间:
2018年9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雅乐轩酒店二楼策略3会议室。
资格审查
31.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评标
32.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5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按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排名在前且不超过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授予合同
42
数量增减范围:
采购人需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47.2
评标原则:
1、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采购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47.3
中标服务费:
按相关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规模: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项目投资金额: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周期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服务周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不允许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循序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评标办法及标准;
(7)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则招标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则采购人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文件的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及资格证明文件;
(2)投标报价表;
(3)技术规格及商务条款偏差表;
(4)售后服务计划;
(5投标人及产品简介;
(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2投标报价
,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
投标报价应包括上述各项费用。
一旦中标,合同签定后合同价格将不得变动。
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人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该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该相关服务的费用,并且报价价格应该被视为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
,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外,在评审中如发现投标人投报单价或总价出现两种(或以上)不同报价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因此,产生任何不利的后果均应当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不应当因此而提出异议。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致使招标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资格证明文件”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与电子版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重要提示: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投标文件正本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则无须另外提供)及其身份证明原件,未携带以上证明原件者后果自负。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疑问,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规定的程序进行投诉和质疑,但须对投诉和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监督部门未收到投诉的,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签订合同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