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报关员考试精选辅导章节练习试题及答案(第二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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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
第一节对外贸易管理概述
一、对外贸易管制是政府的一种强制性行政行为。
其通常有3种分类形式:
一是按管理目的分为进口贸易管制和出口贸易管制;
二是按管制手段可分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
三是按管制对象可分为货物进出口贸易管制、技术进出口贸易管制和国际服务贸易管制。
二、外贸易管制的目的及特点
(一)对外贸易管制的目的
1、 保护本国经济利益,发展本国经济
2、 推行本国的外交政策
3、 行使国家职能
(二)对外贸易管制的特点:
1、 是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体现
2、 应形势时间变化而变化
3、 以进口管制为重点
三、对外贸易管制与海关监管
1、海关监管是实现贸易管制的重要手段
对外贸易管制是一项综合制度,国家通过商务部门及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依据国家贸易管制政策发放各类许可证件或者下发相关文件,最终由海关依据许可证件和相关文件对实际进出口货物的合法性来实施监督管理实现
2、海关通过“单”、“证”、“货”相符来确认货物合法进出口。
3、报关是海关确认进出口货物合法性的先决条件
四、我国对外贸易管制的基本框架和法律体系
(一) 基本框架:
我国对外贸易管制制度是一种综合管理制度,主要由海关监管制度、关税制度、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进出口货物收付汇制度以及贸易救济措施制度等构成。
(二) 法律体系:
对外贸易管制所涉及的法律渊源只限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国际条约,不包括地主性法规、规章及各民族自治区政府的地方条例和单行条例。
各类国际条约、协定,虽然不属于我国国内法的范畴,但就其效力而言可视为我国法律渊源之一。
第二节讲义我国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的主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中极其重要的管理制度。
其管理制度范围包括禁止进出口货物和技术、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自由进出口中部分实行自动许可管理的货物。
一、禁止进出口管理
(一)禁止进口管理
1、禁止进口货物管理
(1)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商品
①《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一批)是为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生态资源的。
如国家禁止进口属破坏臭氧层物质的四氯化碳,禁止进口属世界濒危特种管理范畴的犀牛角、麝香、虎骨等。
②《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均为旧机电产品类。
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涉及的是对环境有污染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动物产品,废动植物油脂,沥青的废料,废药物,废橡胶,废特种纸,废纺织原料及制品,玻璃废物等。
④《禁止进口货物目录》,为了保护人的健康,维护环境完全,淘汰落后产品而制定的。
如:
长纤维青石棉、二恶英等。
(2)国家有关法律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
① 自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② 动植物病源及其他有害生物、动物尸体、土壤;
③ 带有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内容的货物及其包装;
④ 以氯氟羟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
⑤ 滴滴涕、氯丹;
⑥ 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
⑦ 列入“废弃电子电器目录”的废弃电视机、电冰箱、微机、洗衣机、房间用空调
(3)其他各种原因停止进口的商品
① 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及汽车空调压缩机;
② 旧衣服;
③ Ⅷ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
④ 氯酸钾、硝酸铵
2、 禁止进口技术管理:
《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所列明的禁止进口的技术涉及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化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消防、电工、轻工、印刷、医药、建筑材料生产等技术领域。
(二) 禁止出口管理(要理解其大意并记住其举例的具体名称)
1、禁止出口货物管理
(1)《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商品(有第五批)
①《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一批):
保护我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根据我国是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需要禁止出口的货物名称。
例如:
四氯化碳、犀牛角、麝香、虎骨、发菜、麻黄草等。
②《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二批):
保护我国匮乏的森林资源,例如:
木炭
③《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三批):
保护人的健康,维护环境安全,淘汰落后产品,例如:
长纤维青石棉、二恶英等。
④《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
主要包括:
硅砂、石英砂及其他天然砂。
⑤《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五批):
包括无论是否经化学处理的森林凋落物及泥炭(草炭)。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出口的商品
①未定名的或者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植物
②原料血浆
③商业性出口的野生红豆杉及其部分产品
④劳改产品
⑤以氯氟羟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羟物质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用压缩机。
⑥滴滴涕、氯丹等。
⑦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
2、禁止出口技术管理,主要包括:
(了解即可)
根据《对外贸易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及《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出口的技术目录。
属于禁止出口技术的,不得出口。
【课后练习题】
一、判断题:
1、货物对外贸易管制既有进口货物贸易管制也有出口货物贸易管制、既有关税措施贸易管制也有非关税贸易管制。
2、对外贸易管制一方面保护了本国经济利益,但同时也限制了国际经济贸易交流。
3、对外贸易管制所涉及的法律渊源不仅仅包括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国际条约,也包括了地主性法规、规章及各民族自治区政府的地方条例和单行条例。
一、多选题:
1、我国对外贸易管制制度是一种综合管理制度,包括:
a、海关监管制度b、关税制度
c、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d、报关单填写规范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出口的商品有:
a、木炭b、旧衣服c、长纤维青石棉d、二恶英
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禁止出口和进口的商品有:
a、木炭b、旧衣服c、长纤维青石棉d、二恶英
【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
1、对2、对3、错
二、多选题:
1、abc2、acd3、cd
1、另外、做《2011年版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综合练习》P83的28、33
第二节讲义我国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二、限制进出口管理
(一)限制进出口管理
1、限制进口货物管理:
我国限制进口货物管理按照其限制方式划分为许可证管理和关税配额管理。
(1)许可证件管理:
一定时期内以国家主管部门签发许可证件方式来实现各类限制进口的措施。
其主要包括:
进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濒危物种进口、限制类可利用固体废物进口、药品进口、音像制品进口、黄金及其制品进口等管理。
(2)关税配额管理:
关税配额管理指一定时期内(一般是1年),国家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制定关税配额税率并规定该商品进口数量总额,限额内关税低,在限额外通过征收高价关税来限制进口。
其是一种相对数量限制。
2、限制进口技术管理:
限制进口技术实行目录管理。
进口属于限制进口技术的,在签订合同前,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后,再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后再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口许可证”方可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3、限制出口管理:
限制出口货物分两类:
一类是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实行配额管理;一类是不是以数量限制的,实行许可证的方式来管理。
(1)限制出口货物管理分为出口配额限制和出口非配额限制(许可证件管理)。
其中出口配额限制又分为出口配额配额许可证管理(直接分配方式)和出口配额招标管理(招标分配原则)。
申请者取得配额证明后,凭配额证明到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注意此许可证和出口非配额限制的许可证件管理的异同)。
4、限制出口技术管理:
对于出口属于列入限制出口技术的,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技术出口申请,获得审核批准后取得技术出口许可证件,凭以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三、自由进出口管理:
除以上的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货物、技术外的其他货物、技术,均属于自由进出口范围。
国家对部分属于自由进口的货物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对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实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
1、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是在任何情况下对进口申请一律予以批准的进口许可制度。
在进口前的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自动进口许可申请,凭相关部门发放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2、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
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规定的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合同进行登记,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申请人凭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办理外汇、银行、税务、海关等相关的手续。
第三节讲义 其他贸易管制制度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
1、 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是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之一。
即我国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以实行备案登记制的形式来限定其营业范围,从而实施了对它的管理。
2、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为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进出口商品实行有效宏观管理,国家对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国营贸易管理。
3、 目前我国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商品主要包括:
玉米、大米、煤炭、原油、成品油、棉花、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白银等。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其主管部门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
(一) 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范围
1、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实行目录管理,其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并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又称法检目录)。
2、对于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境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抽查的方式予以监督管理。
3、对关系国计民生、价值较高、技术复杂或涉及环境卫生、疫情标准的重要进出口商品,在出口国装运前进行预检验、监造或监装,以及保留到货后最终检验和索赔的条款。
(二)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1、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内容包括:
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2、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进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包装等符合要求
(2)分为四类:
①法定检验②合同检验③公证鉴定④委托检验
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1)主要内容有:
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进出境携带和邮寄物检疫以及出入境运输工具检疫等。
3、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1)其监督职能包括:
进出境检疫、国境传染病检测、进出境卫生监督
三、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包括出口货物收汇管理和进口货物付汇管理
我国对出口收汇管理和进口付汇管理采取的都是外汇核销形式。
四、贸易救济措施
反补贴、反倾销措施是针对价格歧视行为而采取的措施;保障措施是针对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采取的措施。
(一)反倾销措施
1、临时反倾销措施:
进口方对指定产品进行指控有倾销行为,世贸组织初步对其产品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实行的措施。
(1)形式:
①征收临时反倾销税②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2)实施的期限:
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9个月。
2、最终反倾销措施:
对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二)反补贴措施
1、临时反补贴措施
(1)初裁决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
(2)形式:
采取以保证金或者保函作为担保的征收临时反补贴税的形式。
(3)期限:
自临时反补贴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
2、最终反补贴措施:
对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补贴税。
(三)保障措施
1、临时保障措施以临时提高关税的形式进行。
自临时保障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得超过200天,此期限计入保障措施总期限。
2、最终保障措施:
最终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
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
特殊情况可延长。
但是,保障措施全部实施期限不得超过10年。
附表一:
货物限制进出口管理办法
措施
限制进口
1、进口许可证件管理
2、关税配额管理
限制出口
1、出口非配额管理
2、出口配额管理
(1)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2)配额招标管理
附表二、对外贸易救济措施比较:
适用
形式
期限
反倾销
临时
价格
歧视
临时反倾销税、保证金或保函
4+5个月
最终
反倾销税
反补贴
临时
价格
歧视
临时反补贴税
4个月
最终
反补贴税
保障
临时
数量
激增
提高关税
200天
最终
提高关税
限制数量
4+6年,含200天
【课后练习题】
一、判断题
1、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国家限制管理的货物时,凭在商务主管部门取得的配额证明办理海关出口货物验放手续
2、对外贸易经营者进口国家限制管理的技术时,凭在商务主管部门取得的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3、我国为了强化对限制出口货物的管理,采取了许可证件管理和关税配管理手段
二、单选题
1、以下管理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描述错误的是
a、 我国对对外贸易经营实行备案登记制管理
b、 对于部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只能由授权企业进出口
c、 我国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委,对于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授权企业颁布了相应目录,实行目录管理
d、 我国对于玉米等农产品、煤炭和白银等部分矿产品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二、多选题
1、我国2011年对以下哪些货物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a、玉米b、煤炭c、铁矿石d、白银
2、我国商品检验的种类分为:
a、法定检验b、合同检验c、公正鉴定d、委托检验
3、如果对进口保障措施延期使用,必须满足如下那些条件:
a、防止或补救仍有必要b、相关国内产业正在调整;
c、已履行对外磋商、通知义务d、延长后的措施不严于此前措施
【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
1、错误2、错误3、错误
二、单选题:
1、b
三、多选题:
1、abd2、abcd3、abcd
第四节讲义 我国贸易管制主要管理措施
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商务部是全国进出口许可证的归口管理部门,其管理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管理范畴。
发证机关为: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商务部授权的其他省会城市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
(一)管理范围
1、2011年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重点旧机电产品和消耗臭氧层物质。
(1) 重点旧机电产品的范围。
发证机关: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局。
(2) 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范围。
发证机关:
各地外经贸委(厅、局)、商务厅(局)签发;在京中央管理企业的进口,由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签发。
2、2011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49种货物,共619个10位商品编号,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
(具体管理参见表格1)
(1) 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2) 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商品
(3) 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二)办理程序
1、出口许可证及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口许可证的申领
所有许可证均为在商品进出口前认领,下面不再赘述。
可以通过书面和网上申领两种形式。
发证机构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证,特殊情况下10个工作日。
2、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的申领
在组织进口前,经营者应事先向主管部门申领进口许可证,以书面或网上申领均可。
进口旧机电应当由旧机电产品的最终用户提出申请,且申请企业具备从事重点旧机电产品的翻新资质。
申请单位向商务部提出,对不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
正式受理后2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最迟35日内决定是否批准。
(三)报关规范(内容应掌握)
1、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1年,当年有效。
跨年度使用不得超过次年3月31日。
2、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有效期不得超过当年的12月31日。
3、进出口许可证一经签发,内容不得随意更改。
需改应由原发证机构换发。
4、进出口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关”。
“一批一证”和“非一批一证”。
后者不得超过12次。
5、对于大宗、散装货物,“一批一证”中除了原油、成品油按照3%以内免证外,此外的5%以内免证。
“非一批一证”进出口按照实际进出口数量核减,按照最后剩余数量的3%(原油、成品油)或5%溢装数量来免证放心。
6、凡列入禁止出口、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商品,因添加、混合其他成分,或仅因简单加工导致商品编号改变的,仍须按照原海关商品编号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7、凡申报出口商品成分中含有(添加或混合)禁止出口、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许可证的管理的商品(贵金属超过2%,其他超过10%)的,须按含有禁止出口、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8、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加工贸易出口、补偿贸易项下出口证管商品,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
9、国家对部分出口货物实行指定出口报关口岸管理,凡出口此类货物应到指定口岸报关。
(略)
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商务部是全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归口管理部门
发证机关: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管理局和受商务部委托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为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
(一)管理范围
1、实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包括:
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名录所列物项(64种)、易制毒化学品(42种)、放射性同位素(8种)共3类。
2、实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包括:
核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152种)、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163种)、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144种)、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所列物项(64种)、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37种)、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物项和技术(185种)、易制毒化学品(58种)、计算机(6种)等共8类。
l 如出口经营者拟出口的物项和技术存在被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风险的,无论该物项和技术是否列入管理目录,都应当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一)办理程序
1、在进出口前应获得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凭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的发证机构申领。
(在京的中央管理企业向许可证局申领)。
2、两用物项的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实行网上申领。
3、发证机构收到相关批件和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
(二)报关规范
1、进出口,以及过境、转运、通运列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商品应出示许可证。
2、海关有权对进出口经营者进出口的货物是否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提出质疑。
3、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实行“非一批一证”制和“一证一关”制;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和“一证一关”制。
4、其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跨年度使用时,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到次年3月31日。
5、其不得转让和涂改。
证面内容要与报关单一致。
三、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许可证管理
国家密码管理局是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设备进出口的国家主管部门。
发证机关:
国家密码管理局
(一)管理范围:
2011年列入第一批管理目录的商品包括加密传真机、加密电话机、加密路由器、非光通讯加密以太网络交换机、密码机、密码卡等。
(二)报关规范
1、在组织进口前应事先向国际密码管理局申领密码进口许可证。
2、免于提交密码进口许可证的情形:
(1)加工贸易项下为复出口而进口的;
(2)由海关监管,暂时进口后复出口的;
(3)从境外进入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或特殊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
3、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进入境内区外,需交验密码进口许可证。
3、进口单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所进口商品含有密码技术,但暂未列入目录的,也应当申领密码进口许可证。
4、在进口环节发现应当提交而为提交密码进口许可证的,海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
对部分自由进口货物实行自动许可证管理。
发证机关: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商务部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机电产品进出口机构。
(一)管理范围
1、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范围
2011年实施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包括:
非机电商品、机电商品(包括旧机电产品,商务部发证的旧机电产品只有旧胶印机1类商品)、重工业品,共分为3个目录。
l 非机电产品包括:
肉鸡、牛肉、羊肉、植物油、鲜奶、奶粉、乳清、大豆及豆粕、油菜子、猪肉及其副产品、烟草、二醋酸纤维丝束、煤、原油、成品油、天然气、铜及铜精矿、铁矿石、铝土矿、氧化铝、钢材、废钢、废纸、废铝、化肥
l 旧机电产品:
旧胶印机,商务部发证
2、免交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情形
进口列入目录的产品,在办理报关手续时应提交自动许可证,但下列情况免交。
(1)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并复出口的(原油、成品油除外)
(2)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或者投资额内生产自用的(旧机电产品除外)
(3)货样广告品、实验品进口,每批次价值不超过5000人民币的;
(4)暂时进口的海关监管货物;
(5)进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进入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的属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
(6)加工贸易项下进口的不作价设备监管期满后留在原企业使用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免领进口许可证的。
(二)办理程序
1、收货人可通过书面申请,也可通过网上申请。
发证机构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后,应当予以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对于已申领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如未使用应当在有效期内交回发证机构,并说明原因。
3、自动进口许可证,如有遗失,应书面报告挂失。
原发证机构经核实无不良后果的,予以重新补发。
4、对于自动进口许可证自签发之日起1个月后未领证的,发证机构予以收回并撤销。
(三)报关规范(掌握)
1、自动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6个月,但仅限公历年度内有效。
2、自动进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对部分货物可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
对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的,在有效期内可以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但累计使用不得超过6次。
3、对实行“一批一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大宗、散装货物,溢装数量在货物总量5%内予以免证;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为3%予以免证。
“非一批一证“的,在最后一批货物进口时,应按该自动进口许可证实际剩余数量的允许溢装上限,即5%(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在溢装上限3%)以内计算免证数额。
五、固体废物进口管理
(一)管理范围
固体废物包括:
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