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期末考试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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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期末考试重点

1、简答及论述

2、A环境影响的类型(简答少、论述多)

3、1、按环境影响的层次:

4、

(1)直接环境影响

5、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或能量)直接作用于接受者产生的危害。

6、如工业生产中排入大气中的SO2、NOx、烟尘等污染物,直接作用于人体、动植物、建筑物、器物等而产生危害。

7、

(2)间接环境影响

8、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或能量),在传输、扩散过程中产生了变化,形成了二次污染物,二次污染物作用于人体、动植物、建筑物、器物等而产生危害。

如光化学烟雾。

2、按环境影响的性质:

(1)污染影响

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和投产使用过程中或项目服务期满后排放和残留的环境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化学性污染和物理性污染危害。

工业建设的绝大部分项目都产生污染影响。

(2)非污染影响

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主要影响不是污染因素,而是以改变土地的利用方式、生态结构、土壤性状等为主的环境影响。

如水电和水利工程项目。

3、可逆与不可逆影响:

(1)可逆影响

指施加影响的活动一旦停止,环境状况可恢复到原来状态,或产生的影响经过人类活动可得到恢复。

如:

噪声、砍伐森林等。

(2)不可逆影响

指建设项目一旦对环境产生某种影响,就不可能再恢复到原来的环境状态。

如采矿,珍稀动物、植物的灭绝。

4、按污染的程度分类:

(1)重污染影响

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毒性强难降解,易于在生物体内积累毒性的环境影响。

如:

冶金、化工(如农药厂)、石油炼制,核电等。

(2)轻污染影响

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种类少,数量小,毒性低,易被降解的环境影响。

如:

机械、电子、食品加工、农产品加工、卷烟等。

5、按建设项目的阶段分类:

(1)建设阶段的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

包括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储存等过程产生的影响,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污水、噪声等,移民对社会文化经济的影响。

(2)建设项目服役期(正常运行、生产)的环境影响

投入使用后的影响。

(3)建设项目服役期满后的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使用寿命期结束,对环境的影响,或者残留污染源的影响。

如:

采矿、油田,对地质环境、地形地貌、植被、景观和生态资源产生的影响。

6、按影响的环境要素分类:

分为大气、水环境、噪声、土壤、生态等环境的影响。

-----------------------------------------------------------B环境影响识别表(八项内容、具体的一两条)

(1)大气污染影响:

是否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是否降低大气质量,程度如何;

是否改变大气的理化性质。

(2)水环境污染影响:

向水中排放何种污染物,数量、性质、浓度如何;是否影响纳污水体的水质及影响程度;

是否对地下水水量和水质产生影响;是否对海洋产生污染;

是否严重消耗地下水、地表水,致使水位下降;是否对水中的鱼类、水生生物产生影响,程度如何;

是否改变河水的流量;是否影响河道和航运;

是否引起水体温度的变化。

(3)固体废弃物:

排放的种类和数量;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处置方法有哪些;

对水环境和土壤产生何种影响,程度如何;是否产生热、放射性、电磁波、振动等影响;

影响的对象是什么,影响的程度如何。

(4)危险品:

是否排放有剧毒的污染物和易燃、易爆物。

(5)对能源和自然资源开发的影响:

是否影响电力、石油、煤矿及其它矿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生产、输送及使用;

是否影响能源和自然资源的保护。

(6)对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影响:

是否改变这一地区土地利用的性质;对评价区内国家文物古迹、革命遗址有无影响;

是否影响风景游览区和地方特有的景观;是否改变该地的交通运输状况;

是否影响人口密度;是否需要居民搬迁和调整农业布局。

(7)对当地经济的影响:

是否可以提供就业机会,是否增加了公共服务,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

是否增加地方的税收、财政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8)对当地不同的生态系统的影响:

生物的种类、数量、及变化趋势等。

-----------------------------------------------------------C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步骤(结合熟悉的项目说一下、图+发挥)

1、环境现状的调查:

(1)环境现状调查的原则;

(2)环境现状调查的方法;(3)环境现状调查的内容。

2、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

(1)工程分析的原则;

(2)工程分析的内容;(3)工程分析的方法。

3、环境影响预测:

(1)环境影响预测的方法

(2)环境影响预测的阶段和时期(3)预测地域范围和点位布设

-----------------------------------------------------------D工程分析的内容

-----------------------------------------------------------E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三种影响对应的内容都写上)

1、对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全面、详细评价

(1)原料、产品或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或毒性大、难以在环境中降解的建设项目

(2)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结构重大变化、重要生态功能改变,或生物多样性明显减少的建设项目

(3)可能对脆弱生态系统产生较大影响或可能引发和加剧自然灾害的建设项目

(4)容易引起跨行政区环境影响纠纷的建设项目

(5)所有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活动或建设项目

2、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污染和影响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1)污染因素单一,而且污染物种类少、产量小或毒性较低的建设项目

(2)对地形、地貌、水文、土壤、生物多样性等有一定影响,但不改变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建设项目

(3)基本不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

3、对环境影响很小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不需要进行影响评价

(1)基本不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噪声、振动、热污染、放射性、电磁波等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

(2)基本不改变地形、地貌、水文、土壤、生物多样性等,不改变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建设项目

(3)不对环境敏感区造成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

-----------------------------------------------------------F水环境现状调查区域范围确定的原则

(1)应尽量按照将来污染物排放后可能的到达范围,同时根据评价等级的高低来决定调查范围;

(2)当下游附近有敏感区(如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时,调查范围应考虑延长到敏感区的上游边界,以满足预测敏感区所受影响的需要。

-----------------------------------------------------------G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和范围的确定

1、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

根据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1~3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依据

2、评价范围的确定

根据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远影响范围确定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即以排放源为中心,以D10%为半径的圆或2×D10%为边长的矩形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当边长超过25km时,确定评价范围为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或边长50km矩形区域;

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应小于5km;

对于以綫源为主的城市道路等项目,评价范围可设定为綫源中心两侧各200m的范围。

3、环境空气敏感区的确定

调查评价范围内所有环境空气敏感区,在图中标注,并列表给出环境空气敏感区内主要保护对象的名称、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级别、与项目的相对距离、方位,以及保护对象的范围和数量。

4.监测制度:

一级评价二期(冬、夏);二级评价一期不利季节,必要时二期;三级评价必要时一期。

每期监测至少取得有季节代表性的7天有效数据。

5.监测布点要求与原则:

6.计算点:

‹环境空气敏感区;

‹预测范围内的网格点;

‹区域最大地面浓度点。

-----------------------------------------------------------H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量

1、声环境质量评价量:

昼间等效声级(Ld)、夜间等效声级(Ln),突发噪声为最大A声级(Lmax)

机场周围区域为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LWECPN)

2、声源源强表达量:

A声功率级,或中心频率为63-8KHz8个倍频带的声功率级(Lw);

距离声源r处的A声级(LA(r))或中心频率为63-8KHz8个倍频带的声压级(Lp(r));

等效感觉噪声级(LEPN)。

3、厂界、场界、边界噪声评价量:

工业企业厂界、建筑施工场界:

昼间等效声级,夜间等效声级、最大A声级;

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

昼间等效声级、夜间等效声级;

社会生活边界:

Ld,Ln,室内噪声倍频带声压级,Lmax。

-----------------------------------------------------------I清洁生产指标体系包含的具体内容(举例子加以分析)

一.六大指标

(一)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选用清洁工艺、淘汰落后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和落后设备是前提;

•节能、减污、降耗等方面的清洁生产水平。

(如生产产品所用的水、煤)

(二)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新水用量指标;•单位产品的能耗;

•单位产品的物耗;(如生产课桌所用的木材)

•原辅材料的选取:

毒性、生态影响、可再生性、能源强度及可回收利用性等。

(如可回收利用的方面袋)

(三)产品指标

•产品的过分包装和包装材料的选择;(如礼物,包装简单越好)•运输过程和销售环节;

•产品使用安全,报废后不应对环境产生影响。

(四)污染物产生指标(“三废”)

•废水产生指标;•废气产生指标;

•固体废物产生指标。

(五)废物回收利用指标

•废水、废气、废渣、废料、废热;(废水处理为中水后可用来冲厕或绿化)

•“废物”是相对的概念;(如我国煤矸石西现在利用不了,但日本可从中提取元素)

•企业应尽可能地回收和利用废物。

(六)环境管理要求

•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如02年《清洁生产促进法》)•废物处理处置;(如废品回收需要相应的资质)

•生产过程环境管理;•相关方环境管理。

二.清洁生产分析的方法

•指标对比法;

•分值评定法。

-----------------------------------------------------------二、名词解释

1【环境】:

是以人类社会为主体的外部世界的总体,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合。

既包括自然界和社会中各种物质性的要素,又包括由这些要素所构成的系统及其呈现出来的状态。

2【环境质量】在一个具体的环境中,环境的总体或环境的某些要素对人类的生存繁衍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宜程度。

3【环境容量】是指对一定地区(整体容量)或各环境要素,根据其自然净化能力,在特定的污染源布局和结构条件下,为达到环境目标值,所允许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

4【环境质量评价】对环境质量的优劣所进行的一种定量描述,即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建立评价要素的等级序列,提供环境要素的质量分级)和评价方法对一定范围的环境质量进行定量的判定与预测。

5【环境标准】环境评价的最根本依据之一,是由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所制定的强制性的环境保护技术法规,是评价环境质量的标尺和准绳。

6【环境质量标准】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良性循环和保障社会物质财产的基础上,并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对环境中有害物质或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规定。

7【污染物排放标准】A、国家排放标准:

国家对不同行业、公用设备(如汽车、锅炉等)制定的通用排放标准。

原则上个地区都应执行这种标准。

B、地方排放标准:

一般是针对重点城市、主要水系(河段)和特定地区(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水源保护区、经济渔业区、人口稠密城市、工业城市和经济特区等)制定的。

8【环境基础标准】在环境标准化工作范围内,对有指导意义的符号、代号、图式、量纲、导则等所做的统一规定,是制定其他环境标准的基础。

9【环境方法标准】在进行环境质量评价过程中,对环境保护对象进行试验、分析、统计、计算、测定等所用方法而制定的标准。

10【污染源】环境污染物的发生源,污染物的来源。

指向环境排放或释放物质或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场所、设备和装置。

11【污染物】任何以不适当的浓度、数量、速度、形态和途径进入环境系统并对环境产生污染或破坏的物质和能量(声音)。

12【一次污染物】由污染物释放的直接危害人体健康或导致环境质量下降的污染物。

日本的米糠油事件。

13【二次污染物】排放物质在一定环境条件下产生的一系列物理、化学和生物化学反应,导致环境质量下降。

废水中的无机汞转变为甲基汞。

15【噪声】一种能量污染(也称环境干扰),其影响范围小、时间短,声源一旦停止发声,影响也即结束,没有残留物。

16【污染源评价】在污染源和污染物调查的基础之上进行的,对污染源潜在污染能力(取决于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性质、排放方式等)的鉴别和比较。

17【内梅罗指数】

PIj——水质指标;Ci——i污染物的实测浓度;Sij——i污染物的水质标准(j代表水的用途)。

18【空气污染指数】(AirPollutionIndex简称API)根据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各项污染物的生态环境效应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来确定污染指数的分级数值及相应的污染物浓度限值。

将常规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浓度简化为单一的概念性指数值形式,并用于分级表征空气污染程度和空气质量状况。

适合表示城市的短期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19【环境敏感区】需要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社会关注区

【特殊水质因子】根据建设项目特点、水域类别及评价等级以及建设项目所属行业的特征水质参数进行选择。

20【环境空气敏感区】指评价范围内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规定划分为一类功能区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功能区中的居民区、文化区等人群较集中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以及对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敏感的区域。

21【常规污染物】常规污染物指GB3095中所规定的二氧化硫(SO2),颗粒物(TSP、PM10)、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等污染物。

22【特征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指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中除常规污染物以外的特有污染物。

主要指项目实施后可能导致潜在污染或对周遍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产生影响的特有污染物。

23【颗粒物污染物】

24【气态污染物】

25【简单地形】距污染源中心点5km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低于排气筒高度时,定义为简单地形。

在此范围内地形高度不超过排气筒基底高度时,可认为地形高度为0m。

26【复杂地形】距污染源中心点5km内的地形高度(不含建筑物)等于或超过排气筒高度时,定义为复杂地形。

27【非正常排放】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

如点火开炉、设备检修、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情况下的排放。

28【长期气象条件】指达到一定时限及观测频次要求的气象条件。

一级评价:

近五年内的至少连续三年的逐日、逐次气象条件。

二级评价:

近三年内的至少连续一年的逐日、逐次气象条件。

29【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

30【环境噪声】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频率在20Hz~20kHz的可听声范围内)。

31【固定声源】在声源发声时间内,声源位置不发生移动的声源。

32【流动声源】在声源发声时间内,声源位置按一定轨迹移动的声源。

33【点声源】任何形状的声源,只要声波波长远远大于声源几何尺寸,该声源可视为点声源。

34【线声源】以柱面波形式辐射声波的声源,辐射声波的声压幅值与声波传播距离的平方根(r)成反比。

35【面声源】以平面波形式辐射声波的声源,辐射声波的声压幅值不随传播距离改变(不考虑空气吸收)。

36【敏感目标】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自然保护区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或区域。

37【贡献值】由建设项目自身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

38【背景值】不含建设项目自身声源影响的环境声级。

39【预测值】预测点的贡献值和背景值按能量叠加方法计算得到的声级。

40【声压】由于声波的存在而引起的压力增值,单位为Pa。

41【等效(连续)A声级】对于在一定时间内不连续的噪声,如交通噪声,人们提出用总的工作时间进行平均的方法来评价噪声对人的影响,用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声级称为等效(连续)A声级,用LAeq表示,单位仍为dB(A)

42【生态影响】经济社会生活对其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因子、非生物因子所产生的任何有害的或有益的作用,影响可划分为不利影响和有利影响,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和积累影响,可逆影响和不可逆影响。

43【特殊生态敏感区】指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系统极为脆弱或已有较为严重的生态问题,如遭到占用、损失或破坏后造成的生态影响后果严重且难以预防、生态功能难以恢复和替代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

44【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用改进技术、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从源头消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45【环境风险】指突发性事故对环境(或健康)的危害程度,用风险值R表征,其定义为事故发生概率P与事故造成的环境(或健康)后果C的乘积,用R表示,即:

R[危害/单位时间]=P[事故/单位时间]×C[危害/事故]

46【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初步功能分析,划分为功能单元。

凡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储存危险性物质,且危险性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定义为重大危险源。

三、其他

1环境质量评价的目的

(1)较全面揭示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

(2)找出污染治理重点对象;

(3)为制定环境综合防治方案和城市总体规划及环境规划提供依据;

(4)研究环境质量与人群健康的关系(环境质量医学评价);

(5)预测和评价拟建的工业或其他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即环境影响评价。

2实施环境影响评价阶段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说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在我国已制度化。

1981年《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城乡实施的细则。

1989年《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做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1990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人员持证上岗证制度,要求对进行环评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1994年起,开始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招标工作,并陆续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等。

1998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第一个行政法规。

2002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4年,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3环境标准的分类:

(1)按发布权限:

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2)按环境保护目标:

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3)按类型:

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环境标准物质标准。

4我国主要环境标准体系

是各个具体的环境标准按其内在联系组成的科学整体系统。

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可由三类二级标准组成,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标准与方法标准三类;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两级。

5水环境标准体系

水环境质量标准①《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②《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③《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④《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⑤《农田水质量标准》(GB5085-92)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烧碱、聚氯乙烯、磷肥、航天推进剂、兵器、合成氨、肉类加工、钢铁、造纸、防止染整、海洋石油、船舶工业等行业污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

基础标准①《水质词汇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GB6818-86)②《水质词汇第三部分――第七部分》(GB11915-89)③《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995)

6水域功能分类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Ⅰ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Ⅲ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Ⅳ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7大气环境标准体系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及水泥厂、工业炉窑、火车焦炉、火电厂、锅炉、摩托车、汽车等行业大气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3.制定地方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13201—93)

8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

分为三类,相应地执行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三个标准等级,

一类区执行一类标准,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执行二类标准,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

三类区执行三类标准,为特定的工业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6年1月1日在全国实施。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9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0类标准

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该类标准1类标准

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2类标准

适用于工业区3类标准

适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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