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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镇)卫生院设立以院长为组长,乡(镇)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计划免疫领导组,负责制订本乡(镇)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镇)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一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两册(1、2类疫苗接种登记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册)、两簿(生物制品领发登记簿、冷链设备接种器材领发登记簿)、两表(年度生物制品计划单月报表、0—7岁儿童分村分龄统计表)制度。

卡、簿、表由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

7岁后,接种卡片由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

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

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度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

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期、冻结和变质的疫(菌)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

  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双月报表或工作总结。

  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必要时,提请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

对疫(菌)苗应用灭菌的注射器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进行安全处理,称为安全注射,安全注射必须达到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对实施注射者无危险,注射后的物品(废物)不会给公共带来危害。

根据以上要求,特制定安全注射制度。

一、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包括注射器要无菌包装,在有效期内使用;接种前才能打开包装,使用后放入指定的安全盒或防剌容器中,不允许再次使用);

二、实施预防接种的人员要持技术合格证、上岗证上岗。

三、预防接种必须掌握各种疫(菌)苗的禁忌症。

四、预防接种的操作要规范化。

五、预防接种的环境要符合工作要求。

六、接种后的接种器材及其废弃物品安全的回收、销毁。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流动人口儿童及成人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疫苗流通与管理条例》要求,做好预防接种的实施。

三、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并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且经过县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接种时接种人员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接种时间。

四、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五、强调做到“三查五对”,即查接种证、查接种卡、查接种禁忌症;核对接种对象姓名、性别、年龄、疫苗名称及接种针次。

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勺、一杯”。

六、疫苗在开启前,必须进行检查。

过期、变色、霉变、有摇不散的絮状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或受过冻结的液体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活疫苗应于开启后30分钟内用完,灭活疫苗应于开启后1小时内用完,未用完者废弃。

其它疫苗现用现配;吸附制剂在使用前必须摇匀。

七、接种门诊结束后,及时统计各种疫苗的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清理接种现场。

接种医师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在计免医生指导下工作。

       2、按规范要求完成各种疫苗的接种操作,协助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3、填发接种通知单。

       4、逐日、详细、准确地做好门诊日志记录。

       5、做好接种前器材的准备,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按时进行冷链温度监测。

       6、负责疫苗的管理及疫苗帐册的建立与使用。

       7、担任接种门诊的卫生保洁工作。

        8、协助进行接种后回访。

 

  

 

疫苗管理制度         

       一、疫苗使用要有计划性,根据每月接种日安排,准确合理地制定用苗计划。

       二、疫苗使用应遵循“足量、适量”的原则,既不能紧缺也不能浪费。

       三、疫苗领发手续要完备,使用要有详细登记,包括名称、规格、批号、效期、产地、领苗日期及数量等,帐目要清楚,帐物要相符。

        四、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1小时,即应废弃。

       五、疫苗应按规定的温度贮存和运输。

       六、疫苗应由专人管理,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存放,短效期先用,长效期后用。

     七、接种现场要求一苗一冷藏,即一个冷藏包只冷藏一种疫苗及其稀释液。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家长应掌握儿童的身体状况,如有明确的过敏史则不能进行疫苗接种;如正在发热或患有各种疾病应暂缓接种;如属早产儿或营养不良、体质较差者,也应暂缓接种。

       二、孩子接种后要在接种场地休息30分钟,无反应方可离开。

接种后要适当休息,不做剧烈运动,不吃刺激性食物,暂时不要洗澡。

服用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后,半小时内不得喂奶或吃热东西。

       三、孩子接种后如出现高热或其它接种反应要及时请医生诊治。

       四、有些疫苗需按一定的间隔时间连续接种多次才能有效,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和日期进行接种。

       五、如孩子经常外出,应告知接种医生,办理相关手续。

外出时应注意到当地预防保健机构咨询、接种,以免漏种相关的疫苗。

 留观提示标语

       各位儿童家长:

孩子进行预防接种后,需在留察室观察30分钟,无反应后方可离开。

谢谢合作!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

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

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70U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1.5瓦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

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75%酒精擦拭1遍,待干后方可注射。

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

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

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

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

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1、冷链设备必须专人管理,明确职责。

       2、冷链设备必须专用于预防接种用生物制品的贮存、运输,不可挪作他用。

       3、冷链设备要建卡、建帐、建档、上、下帐目相符,帐物要一致。

       4、冰箱必须安装在远离热源、通风良好、避光干燥、无震动、无腐蚀的场所,放置平稳。

底部安有10cm的支架,上部和背部要分别留下40.30cm的空间。

       5、冰箱要配有专用稳压保险装置,并有统一的标志和编号。

       6、冰箱内不能存放私人物品或非生物制品。

       7、贮存疫苗时,存量不能超过设备容积的2/3,且疫苗间要留有间隙,保持空气流通,保证制冷效果。

       8、冰箱内应有温度计,每天上班后、下班前两次记录温度,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检修。

       9、冷链设备应定期清理,一般每月一次,保持内外清洁干燥。

       10、冷藏包要专架清洁存放,冰排倒空洗净后存放。

 

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

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供应渠道严格执行:

省—市—县—镇—接种门诊(接种点)。

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

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

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

 一、核对受种者免疫卡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

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

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

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并在卡证上做好记录。

  三、执行“接种告知与家长签字”制度,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

体检与告知后,医生与儿童家长均需签字负责。

  四、用钢笔或签字笔做好免疫卡证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接种证上还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

疫苗使用登记簿上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生产厂家、批号和有效期等。

  五、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30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即时处理。

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

一、专人负责。

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

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计划生育部门、派出所收集接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负责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例会制度。

指定门诊辖区内的妇女主任、乡村医生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

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核对本月门诊收集的新生儿资料。

  三、及时查访。

地段主管人员收到卡后,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

发现户籍在其他医院辖区内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有辖权的医院。

并反馈,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四、登记入册。

属于医院地段辖区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

并按照计划免疫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来医院接种有关疫苗。

  五、资料保存。

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

做好“五变动”登记工作,并每月上报儿童变动报表。

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陕西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六、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每月定期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地儿童资料。

门诊须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

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七、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接种物械保管制度

       一、接种门诊各项器材设施必须专人管理、分类存放。

       二、接种门诊设立接种物械一本帐,每季进行盘点,确保帐物相符。

       三、一次性注射器材等易耗品应随时清点,及时补充,确保库存充足。

       四、做好各种物械尤其是冷链设备的维护与保养。

保持冰箱清洁,无灰尘、无污垢,定期化霜和除霜;冷藏包和冰排要分开并专架清洁存放。

 

 

 

预防接种门诊卫生保洁制度         

       一、接种门诊必须配备痰盂、扫帚、拖把、毛巾、面盆等卫生洁具。

       二、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每天上班前进行室内外卫生打扫,做到桌面无灰尘,地面无污渍、痰迹、杂物、纸屑等。

       三、接种前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口罩,衣冠整齐、清洁地进入工作场所。

       四、接种门诊禁止吸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儿童不得随地大小便。

       五、每日接种结束后,及时清理接种现场的接种器材、冷链器材、废弃安瓿、棉球、一次性注射器材等物品,打扫卫生,并对接种室进行消毒处理(空气紫外线消毒30分钟以上,地面、物品用消毒剂喷洒、擦拭)。

 

预防接种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为确保计划免疫工作质量,根据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生物制品管理制度如下:

       1、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经所长批准后报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做好疫苗领发记录,详细记载品名、数量、生产单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及领发人签名。

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

       3、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保证疫苗质量。

       4、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存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5、使用疫苗要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

       6、每次领发疫苗数量应根据使用量和贮存能力妥善安排,减少疫苗浪费。

       7、使用情况必须按规定向县疾控中心统计上报,随时掌握各种生物制品的使用情况,反映效果和剩余数量,严防积压浪费。

疫苗过期或失效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并妥善处理。

       8、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上级规定的对象、剂量、接种方法、时间要求进行接种,杜绝错种、漏种、误种及接种事故的发生。

 

 

计划免疫档案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在日常工作中,按要求收集、整理以下计划免疫资料。

1、人口资料辖区内总人口数及15岁以下儿童数、各年龄组人口构成、建卡人数、建证人数、出生人数、死亡人数、自然增长率、流动人口情况等。

2、疫情资料各种计划免疫针对疾病的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发病率、死亡率、病死率、年龄、性别和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发病率、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暴发调查资料,传染病漏报率的调查,发病与免疫接种的关系,疫情预测资料和毗邻地区的发病情况。

3、免疫接种资料免疫接种人数包括基础免疫人数、加强免疫人数、强化免疫人数、零剂次儿童数、接种率、接种质量分析、未接种原因分析、接种率抽样调查、检查考核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接种事故调查处理等资料。

4、疫苗供应及使用情况统计资料

5、冷链设备及接种器材资料

二、按照档案整理的规定和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于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度的资料分类装订归档。

三、档案资料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妥善保管。

四、查阅档案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五、人员调离时,应将个人所管资料移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计划免疫证卡使用管理制度

一、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适龄儿童,必须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实行凭证接种和入托、入学制度。

二、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口所在地的预防接种门诊建立预防接种证、卡,七岁及七岁以下儿童寄居本地时间在三个月以上者,应由寄居地的预防接种门诊建立预防接种证、卡。

三、预防接种证、卡应由实施接种的医生,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书写要工整,文字要规范。

项目要准确齐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要以公历为准。

四、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遗失要及时补办,预防接种卡由接种门诊保管。

五、儿童迁移时,由接种门诊将接种证明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并将接种资料留据存查。

接种门诊要主动向迁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索取预防接种证、卡,无预防接种证、卡者要及时补建。

六、每季度要对所有的证、卡核查和整理,及时补卡、剔卡和消卡,剔出卡片另行妥善保管,每月按时上报上月辖区内儿童的出生、建证、建卡数。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时务必注意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发生接种对象的心因性反应。

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时,应主动配合临床医生争分夺秒快速救治。

二、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

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接种单位和个人必须在6小时(农村12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积极配合调查。

三、应做好预防门诊接种的宣教工作;接种前做好三查五对,严格掌握禁忌症,要详细询问病史,有无发烧及其它不适;接种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接种后要向接种对象(儿童为其监护人)交待清楚疫苗注射后的注意事项,并观察15~30分钟后方可离去。

四、现场备好急救药品,1:

1000肾上腺素、地塞米松及异丙嗪、针灸针若干支。

五、如发现常见的晕厥反应,轻者平卧头部放低,注意保暖,口服温开水或针刺人中、合谷、少商等穴,一般短时即可恢复。

重者可皮下注射1:

1000肾上腺素,经过处置3~5分钟后仍不见好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六、发生变态反应应立即肌肉注射(必要时可静脉注射)1:

1000肾上腺素0.5~1.0ml,然后及时送医院抢救治疗。

七、发生局部脓肿,应注意鉴别是感染性化脓还是无菌性化脓,前者应采用抗炎治疗;后者若已形成脓肿,在未破溃前切忌切开排脓,可用注射器排脓,以防经久难愈。

继发感染的可用抗生素治疗。

八、对一般反应(发热38.5℃以下),可嘱咐接种对象(儿童为其监护人)多饮水、注意休息。

如有局部反应,可用清洁毛巾热敷,每日数次,每次10~15分钟。

九、对集体单位接种时出现的群体心因性反应,一般不需特殊治疗,大多数采取针灸、暗示疗法即可恢复,并应迅速分散隔离,避免相互影响,严重者可给予镇静剂。

 

预防性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卫生部《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预防用生物制品由卫生防疫机构实行逐级供应制度。

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经营,否则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苗要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贮存、运输,BCG、DPT、DT和HBV、RV在2-8℃贮存和运输,OPV和MV需在-20℃~8℃的条件下贮存和运输。

三、各种疫苗必须避免阳光直射,按品名、批号分类,整齐存放,有计划地分发。

四、疫苗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私自发放疫苗,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索要疫苗。

五、严格疫苗领发手续,设立疫苗专用帐本,做到帐、苗相符。

六、对疫苗登记项目应齐全、完整。

包括疫苗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领发人签名及日期。

七、要定期清点核查,避免过期失效,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

 

计划免疫宣传培训制度

一、按时参加卫生防疫机构举办的专业技术培训。

二、每次运转前门诊接种人员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学习计划免疫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卡介苗接种要固定专人专室,严格培训操作技能,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充分利用“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全国强化免疫日”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接种人员要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接种门诊应张贴计划免疫宣传资料。

 

冷链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冷链设备必须建档、建帐、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二、冷链设备的配备是供计划免疫工作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三、冷链设备要有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四、冷链设备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五、冷链设备管理人员,要明确掌握各种设备分配,掌握冷链设备运转状况,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六、冷链设备到货后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七、冷链管理人员每天对制冷设备内(冰箱、冷冻室、冷藏室)外环境温度进行监测,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疫苗存放符合要求。

八、要定期清理维护冷链设备,冰箱冷冻室结霜不超过4毫米,凡有停电(或停用)和维修情况应做好记录。

冰排不用时应把水倒掉。

 

家长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家长在儿童免疫接种工作中的主要义务和责任为:

1、有使自己的孩子获得免疫接种的义务。

2、应依法接受当地医疗保健机构对孩子进行的各种免疫接种安排。

3、应及时向当地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办理预防接种证,并妥善保管,遗失应及时补办。

4、应及时了解自己孩子的免疫接种情况,特别是接种时间安排,以保证得到及时免疫。

5、在预防接种前应主动、真实地向实施接种人员反应孩子近期健康状况,既往、过敏史和接种副反应史等情况。

6、在预防接种后,应遵照实施接种人员的安排,在接种现场留察15~30分钟后方可离开。

7、如孩子在接种之后发生副反应时,应积极配合医务人员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取闹。

8、应自觉接受有关儿童的计划免疫知识培训,共同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免疫接种监测报告制度

一、常规免疫接种率报告

预防接种门诊于每月接种完成后3日内,根据表1的内容,完成单月报的填报。

一式两份,一份上报、一份存档备查。

二、强化免疫数据应根据方案实施情况,按上级统一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三、应急接种或强化免疫完成后应及时上报。

四、统计报告的各种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并由主管领导审阅签字后报出。

五、对常规免疫和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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