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区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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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区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

关于转发《关于2019年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学分登记与审证、颁证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现将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2019年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与审证、颁证的通知》(成继教[2019]1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要求做好2019年我区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与审证、颁证工作。

2019年双流区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证时间安排见附件2。

附件:

1.关于2019年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与审证、颁证的通知

2.2019年双流区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证时间安排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

2019年6月5日

 

附件1: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成都市教师发展中心

成教继(2019)1号

关于2019年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学分登记与审证、颁证的通知

市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各区(市)县教研室、教培中心(进修校):

2019年成都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和审证颁证工作即将开始,今年是我市实行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的第二年。

请各区(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和市直属学校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通知》(〔2017〕-62)精神,在总结2018年学分报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2019年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与审证、颁证的通知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一、做好网络数据管理工作

“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继教网”)是全市教师培训网络管理的平台。

教师基础信息是教师培训网络管理的主要依据。

因此,各区(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和市直属学校应及时准确地做好教师信息更新、教师账号管理和网络数据审核等工作。

(一)教师信息的更新

教师信息审核是教师培训管理的基础,学校管理员要及时更新本校教师信息,学校和各区(市)县管理员要按规定流程做好未上报账号教师信息的审核工作。

(二)教师账号的管理

教师账号的管理是教师培训网络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

校管理员要按照继教网管理界面首页上的操作使用手册做好新教师账号的增加和已有教师账号的清理工作。

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账号不能进行教师培训学分登记。

(三)网络数据的审核

网络数据是教师培训网络管理的客观依据,校管理员应做好本校教师培训学分网络登记和相关数据信息的初核工作。

各区(市)县管理员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区域内所属学校教师培训信息的复审工作。

二、做好学分登记管理工作

建立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有利于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的构建,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各区(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和市直属学校要认真研读《成都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确保全市教师培训实现由学时管理向学分管理的自然过渡。

(一)教师培训学分数量的规定

1.教师培训最低学分数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我市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学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核定的管理制度。

所有在职教师每五年内累计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原则上每年不少于72学分)。

其中,新任校长或拟任校长应参加不少于300学分的任职资格培训。

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应完成不少于120学分的岗位适应性培训(未完成规定学分的,延期转正)。

班主任每5年应接受不少于30学分的专题培训。

2.规范性培训和灵活性培训学分数的规定

根据《成都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二款“校本研修和自主研修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规定,教师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8学分的规范性培训,不少于24学分的灵活性培训。

3.每年72学分是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下限要求

教师培训学分是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职称)聘任的必备条件。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义务,教师培训年度学分数是教师培训学分数的下限要求。

无论是否完成规定的教师培训年度学分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教师必须无条件参加并保证培训质量。

(二)教师培训学分登记项目

教师培训学分登记项目为“两类三项”。

“两类”是指中小学教师学分登记分为规范性培训和灵活性培训两类。

“三项”是指将教师培训分为集中培训、校本研修和自主研修三个子项目。

教师培训项目(除需手动输入的项目外),由学校管理员在登记初审后直接勾选相关项目,继教网系统按《办法》规定的学时与学分折算比例自动生成学分。

具体操作办法是,《办法》明确规定了具体学分值的培训项目,系统将以学分制方式进行选择式(即选项按钮)登记。

《办法》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学分值的培训项目,系统将以学时方式进行登记并在系统后台自动进行学时转换学分操作。

(三)规范性培训学分登记管理

1.规范性培训登记流程

(1)集中培训登记流程

教师参加集中培训,按“教师申报——校管理员初审登记——区管理员复核登记——继教网确认登记”的流程进行,即教师向任职学校提交参培证明材料(学时证明、通知安排等),由校管理员审核原件并核对复印件无误后,经分管校长签字,在继教网登记。

所在区(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复核无误后,进入继教网进行确认登记。

教师参加二维码(身份证)扫描签到项目的培训,由继教网后台自动生成培训学分,无需经过上述登记流程。

(2)其它规范性培训的登记流程

第一,教师参加市级教师发展基地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按“基地校提交申报材料(培训计划、培训总结和参培人员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各区(市)县培训机构初审→市教科院教师发展研究所复审→继教网确定登记,系统自动认定学分”的流程进行登记。

此项登记应在6月21日前完成,最多可认定40学分。

市直属学校直接上交市教科院教师发展研究所审核登记。

第二,教师参加区(市)县教师发展基地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按“基地校提交申报材料(培训计划、培训总结和参培人员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各区(市)县培训机构审核→继教网确定登记,系统自动认定学分”的流程进行登记。

此项登记应在6月21日前完成,最多可认定25学分。

市直属学校直接上交市教科院教师发展研究所审核登记。

第三,教师参加“微师培专项培训”的微课学习观课,由继教网系统自动认定学分。

计算学分规则是:

参加微课学习满3个学时记1学分。

如学习8个学时只能记2学分。

每学年微课学分记录时间为上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

每学年微课学习最多可记8学分。

第四,教师观看“成都数字学校”直播或点播课程,由继教网系统自动认定学分。

计算学分规则是:

在线观看或点播3个完整课程记1个学分。

如在线观看或点播8个课程只能记2学分。

每学年观看直播或点播课程学分记录时间为上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

每学年观看直播或点播课程最多可记8学分。

2.规范性培训登记范围及学分认定

(1)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教师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以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为依据,按实际参加培训时间每学时计算1学分。

(2)教师参加市教科院组织的各种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以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为依据,按实际参加培训时间每学时计算1学分。

(3)教师参加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授牌的教师发展基地学校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以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为依据,按实际参加培训时间每学时计算1学分。

(4)教师参加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授牌的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组织的研修活动,以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为依据,按实际参加培训时间每学时计算1学分。

(5)教师参加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高等院校举办的学历教育,以培训院校课程体系的学分设置和成绩通知书为依据,每及格一学科记10学分,不及格学科记2学分。

(6)教师参加人事部门举办的晋升职称考试(如公需科目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外语考试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鉴定(达到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以合格证为依据,记20学分。

(7)教师参加省市语委普通话测试并取得证书的,以当年普通话等级证书为依据,根据普通话等级计算学分。

具体折算标准为:

三甲记7学分,二乙记10学分,二甲及以上记14学分。

(8)教师参加市教科院组织的菜单培训,按实际参加时间每学时计算1学分。

承担菜单培训任务的教师,按实际讲课学时的4倍记学分。

(9)教师参加成都市教育局组织的“文翁大讲堂”,各区(市)县按文件规定人数核发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每半天记4学分。

(10)教师参加“成都市(县级)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经考核合格,按合格证书记载的学时数,每学时计算1学分。

(11)教师参加由市教育局中标的培训机构所承担的教师素质提升项目培训活动,以培训机构发的学时证明为依据,按实际参加培训时间每学时计算1学分。

(12)教师在继教网上进行视频课程学习,由系统自动认定学分,最多可记20学分。

(13)教师在继教网上提交读书笔记及自学反思,由系统自动认定学分。

计算学分规则是:

提交一篇读书笔记记3个学分,最多可记8学分。

提交一篇自学反思记3个学分,最多可记8学分。

(14)党员教师参加“蓉城先锋•党员e家”在线学习,由系统自动认定学分。

学满3学时计算1学分,最多可记8学分。

(15)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以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为依据,按实际参加培训时间每学时计算1学分。

(16)承担学校“师徒结队”任务的指导教师,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出据的学时证明、教师本人的指导计划和活动记录等),每次记2学分,每学年最多可记10学分。

(17)高中教师参加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竞赛活动,按相应的文件规定计算学分。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竞赛活动,按相应的文件规定计算学分。

(18)教师支教一年及以上,以各区(市)县出据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为依据,每年记72学分。

(19)职业学校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由实习单位出具的“社会实践”证明,按实际实践时间每半天计算2学分。

(四)灵活性培训学分登记管理

1.灵活性培训的登记流程

教师参加灵活性培训,按“教师自主申报→校管理员验证→分管校长签字确认→各区(市)县管理员复核→继教网分项登记”的流程,由系统按照《办法》规定的学分折算标准自动生成学分。

具体操作办法是:

教师填报《成都市教师灵活性培训学分登记申请表》,校管理员根据《办法》规定对登记项目进行验证,教师按审核通过的登记表自行在网上登记,登记完成后校管理员按其所填登记表在网上核查,核查无误后点击通过,并将签字盖章的登记表按年度存档备查。

2.灵活性培训的登记范围

(1)经各区(市)县教师培训机构批准或备案,由教师任职学校组织开展的有计划、有活动方案、有考核的校本研修活动;

(2)教师自主选择参加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专题讲座、教研教改实验、优质课竞赛等教师培训活动;

(3)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学术专著、教育教学经验文章、教材教参等论著以及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教师培训活动;

(4)教师参加高(中)考命题及高(中)考阅卷、试卷分析活动;

(5)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认可的其他教师培训活动。

教师参加上述灵活性培训活动,由继教网系统按照《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学分转换”办法的规定,自动生成学分。

三、做好审证颁证相关工作

为便于学校登记初审教师继教学分,继教网管理平台各项菜单分类分别对应《办法》第三章相关条款。

教师培训项目(除需手动输入的项目外),由校管理员在登记初审后直接勾选相关项目,系统按《办法》规定的学时与学分的折算比例自动生成学分。

教师培训学分经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所(市级)审定后自动生成盖有电子印章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书。

(一)非职评学分审核

1.审核单位

按照分级审核的办法,各区(市)县所属学校教师培训学分由各(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审查并复核,市直属学校教师培训学分由市教科院教师发展研究所审查并复核。

2.审核流程

(1)市直属学校审核流程

第一,校管理员在网上完成规范性学分登记并组织老师自行在网上登记灵活性学分并进行审核。

第二,以学校为单位,带上规定材料在9月9~30日到市教科院教师发展研究所进行学分审核认定。

(2)各区(市)县所属学校审核流程

第一,校管理员在网上完成规范性学分登记并组织老师自行在网上登记灵活性学分,进行初审。

第二,学校将网上学时登记情况上报各区(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各区(市)县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审查及网上审核。

第三,各区(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在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完成材料审查及网上审核任务。

(3)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所将对市直属学校教师培训学分和各区(市)县教师培训学分在网上进行最后终审和认定。

11月份统一核对市直属学校和各区(市)县学校当年教师继续教育所有数据并封存。

3.送审材料

第一,《2018~2019学年度个人学分统计表》需加盖学校公章并附规范性学时证明原件,按网上下载送审表的顺序整理排列个人学分统计表。

第二,在网上下载“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范性学分和灵活性学分送审报表”并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

高完中学校需将教师按初中、高中分列送审报表。

(二)职评学分审核

根据《关于在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实施三项改革措施的通知》(成教发高〔2004〕4号)文件精神,我市实行“一年一审和晋升职称颁证”制度,即只对当年晋升职称的教师颁发《成都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明书》(以下简称“继教证书”)。

1.审核单位

市直属学校由市教科院教师发展研究所审核并颁发继教证书。

各区(市)县所属学校由各区(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审核并颁发继教证书。

各区(市)县颁发的继教证书由各区(市)县按市教科院教师发展研究所发模板自行印制,落款为各区(市)县教育局。

2.审核时间

(1)市直属学校审核时间

本年度拟评职称的教师以学校为单位,于9月开始到市教科院教师发展研究所审核并领取继教证书。

(2)各区(市)县所属学校审核时间

本年度拟评职称的教师以学校为单位,按各区(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安排的时间审核并领取继教证书。

3.送审材料

拟评职称教师需提供相应学年度已经审核的个人学分统计表。

其中,拟评“中小学一级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和“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应提供最近五个学年度至少360个培训学分的证明材料(其中不少于规范性240个学分,灵活性120个学分)。

新教师转正应提供最近一个学年度至少120培训学分的证明材料。

管理员按照已审核的个人学分统计表填写职评送审表纸质文档一式两份。

(三)审证、颁证工作要求

1.请市直属学校和各区(市)县教师培训机构注意查收通知文件,及时组织校管理员开展审证、颁证工作。

2.本学年度学分登记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8月1日及以后产生的学分计入下个学年度。

3.教师上交的学分证明需填写完整,姓名、时间等不能涂改。

如有涂改该张证明作废。

校管理员应本着对学校和教师负责的态度如实上网填报,保证原始学分证明和网上学分的一致性。

如有虚报,经市教育局查实将严肃追责。

4.市直属学校和各区(市)县教师培训机构管理员应按年度妥善保管好教师经年度审核的个人学分档案、统计表、灵活性培训学分登记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电子文档),以备查验。

 

附件:

1.成都市2018-2019校本研修上报花名册

2.2018—2019学年度成都市教师灵活性培训学分登记表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所

2019年5月22日

附件1:

成都市2018-2019校本研修参培人员花名册

区学校(公章):

填表人:

电话:

序号

学校

账号

姓名

学科

学段

学分

备注

填表说明:

1.此表由市、区两级教师发展基地校填写;2.填报信息应准确有据;3.“学分”栏填校本研修学分。

区基地校填25学分,市基地校填40学分。

4.此表一经审核无法重新上传及修改。

附件2:

2018~2019学年度成都市教师灵活性培训学分登记表

区(市)县学校登记人:

登记时间:

教师姓名

任教学科

职务职称

登记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计算办法

登记依据

实际学时

折算学分

校本培训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每学时计算0.5学分

学时证明

专题讲座

参培者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每学时计算0.5学分

学时证明

主讲者

级别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按《办法》第14条规定的折算办法执行

聘书

讲稿

课表

证明

教学研讨

教研活动

起止时间

活动内容

每学时计算0.5学分

学时证明

公开课

主讲者

记载事项

(时间、级别、内容)

按《办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执行

主办单位证明

评讲者

记载事项

(时间、级别、内容)

主办单位证明

课堂大赛

颁奖单位

等级

题目

按《办法》第15条第2款规定执行

获奖证书

学术研讨

主办单位

时间

题目

按《办法》第15条第3款规定执行

会议通知

论文

课题研究

主研

级别

时间

课题名称

按《办法》第15条第4款规定执行

课题结题证书

参研

级别

时间

课题名称

论文著述

级别

时间

题目

按《办法》第15条第5款规定执行

发表论文(著作)的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

其它活动

起止时间

培训单位

培训内容

按《办法》第16条相关条款执行

本学年度完成灵活性培训合计

学校

审核意见

 

分管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此表中的基本信息、项目内容、实际学时由教师本人填写。

折算学分由校管理员填写。

附件:

2

2019年双流区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证时间安排

学校

时间

高中

1

双流中学

 

9月11日 

 

 

2

棠湖中学

3

艺体中学

4

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

5

永安中学

 

9月12日 

 

 

6

成都电子信息学校

7

双流建设职业技术学校

8

成都机械职业技术学校

 

9

特殊教育学校

 

 

9月17日 

 

 

 

 

 

初中

10

东升第一初级中学

11

东升第二初级中学

12

九江初级中学

13

彭镇初级中学

14

金桥初级中学

15

黄水初级中学

16

西航港第二初级中学

17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学校(常乐校区)

 

 

 

9月18日 

 

 

 

 

 

 

18

双流中学万科第五城学校

19

西航港第一初级中学

20

双流中学协和实验初中

21

公兴初级中学

22

黄甲初级中学

23

胜利初级中学

24

黄龙溪学校

25

棠湖中学实验学校

26

双中实验校

小学

27

实验小学

 

 

 

9月19日 

 

 

 

 

 

 

28

棠湖小学

29

东升小学

30

东升迎春小学

31

九江小学

32

彭镇小学

33

金桥小学

34

黄水小学

35

四川大学西航港实验小学

36

西航港小学

37

永安小学

 

 

 

 

 

9月20日 

 

 

 

 

 

 

38

公兴小学

39

黄甲小学

40

双华小学

41

协和实验小学

42

胜利小学

43

实验小学(东区)

44

棠湖小学(南区)

45

龙池小学

46

红石小学

47

圣菲小学

48

棠外附小

幼儿园

49

实验幼儿园

 

 

 

 

9月23日 

 

 

 

 

 

50

机关幼儿园

51

永安幼儿园

52

彭镇幼儿园

53

西航港幼儿园

54

九江幼儿园

55

黄水幼儿园

56

金桥幼儿园

57

胜利幼儿园

58

公兴幼儿园

59

黄龙溪幼儿园

 

 

 

 

9月24日 

 

 

 

 

 

60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幼儿园

61

黄龙溪东岳幼儿园

62

协和幼儿园

63

协和三江幼儿园

64

黄甲幼儿园

65

东升迎春幼儿园

66

丰乐幼儿园

67

西航港常乐幼儿园

68

彭镇柑梓幼儿园

民办

学校

 

69

蛟龙港五星学校

 

 

 

9月25日 

 

 

 

 

70

育英学校

71

黄冈学校

72

翰林学校

73

九江新兴学校

74

光明学校

75

文博学校

76

华夏旅游商务学校

 

77

其它学校

 9月26日-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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