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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QHSE作业指导书

中化七建

独山子项目部

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编号:

QG/CC-7-

D-QHSE.03-27

第1页共24页

起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一般规定

1.1.1影响起重工作质量行为见项目部作业指导书《工程运输吊装作业》。

1.1.2所有起重人员必须熟悉独山子石化大发展指挥部文件《起重作业管理规定》。

1.1.3起重作业必须有吊装方案,吊装方案必须经过监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1.1.4起重作业人员应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规程、指挥信号和独山子石化大发展指挥部QHSE文件要求。

1.1.5作业前,应按照有关标准认真选择起重机、检查起重机械和索具,并填写《起重机械检查单》。

1.1.6确认起重机或起重机械是否经过国家技术监督局验收。

1.1.7绑扎索具必须定期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1.8每天起吊前应进行试吊,并填写《起重机吊装专业评估表》。

1.1.9吊装前应进行技术与安全交底,参与交底人员有吊车司机、起重信号员、索具绑扎工、班组成员、HSE员和相邻班组。

1.1.10吊索应捆绑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并应对称捆绑牢固,防止偏重倾倒或滑脱。

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捆绑在重心以下时,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经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1.1.11重物表面如有棱角刃面,应在拴系吊索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1.12起吊作业前,应在重物上系以牢固的2根溜绳,防止吊装过程中重物摆动、旋转或碰撞其它设备和建、构筑物。

1.1.13吊起的重物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如必须停留,应采取可靠措施。

严禁起吊重物下方有人停留或行走。

1.1.14吊装钢丝绳应受力均匀。

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扭结、弯折、压扁、磨损、腐蚀或电弧作用而引起的损坏等现象。

1.1.15受力绳索邻近处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并应设专人监护。

使用开门滑轮时,应将钩环锁固,防止钢丝绳脱出。

滑轮贴着地面使用时,应用木板垫起防止泥沙进入轮内。

1.1.16拖拉绳、溜绳跨越道路时,距路面中心高度不得低于6米,并应设置标志明显的警告牌。

1.1.17地锚应按照有关施工规范或方案埋设。

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第2页共24页

1.1.18大、中型设备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

参加吊装人员应按分工,严格检查吊耳、机械及索具的装设情况,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试吊。

1.1.19钢丝绳和麻(棕)绳,严禁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接触。

1.2卷扬机的使用

1.2.1卷扬机应安装牢靠,受力时不得横向扭动。

使用前应检查转动部件的润滑情况;制动抱闸是否可靠;电气设备和导线绝缘情况是否良好;设备接地是否可靠。

1.2.2卷扬机应能正、反向旋转。

电动机的旋转方向,应与操作盘上标示一致。

1.2.3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应与卷筒轴线成直角。

卷筒与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应为20倍卷筒长度,且不得小于15米。

1.2.4卷扬机外露的转动部分,应加设防护罩,运转过程中不得拆除。

1.2.5司机、指挥人员和所拖、吊的重物三者之间,应保持视线清晰。

如有障碍物,应增设指挥点。

起吊过程中,司机应精力集中,注视指挥信号。

1.2.6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紧凑,宜用排绳器,应防止压扁、折曲。

绳端应在卷筒上固定牢靠。

卷筒上的钢丝绳严禁全部放完,至少应留有5圈。

1.2.7如发现电动机、变阻器的温度超过规定值,应立即停车查找原因。

1.2.8制动带或制动闸片,不得受潮或被油污。

如有打滑失灵,应立即停车进行清洗或调整。

1.2.9司机应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

如有指挥信号不清,司机应立即用鸣号通知指挥人员。

1.2.10卷扬机上的手、脚闸板,不得触地或与其它障碍物相碰。

1.2.11钢丝绳在涂脂前,应用竹(铝)片刮去油垢,再用煤油擦(洗)净绳的表面,清洗时要注意防火。

1.2.12钢丝绳在浸涂粘稠性的热油脂时,应防止烫伤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做好安全措施。

 

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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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影响焊接或切割质量的行为规范见《焊接工作管理作业指导书》。

1.1焊接、切割作业的电焊工、气焊工都是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2所有焊工必须遵守独山子石化大发展指挥部文件《焊接及切割作业管理规定》。

1.3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按照独山子石化大发展文件《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1.4作业前应严格检查焊接用设备及工器具是否完好无损,符合现场要求。

清除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体。

1.5电焊机应放置在防水、防潮及通风良好的棚内。

焊接用的软导线在过路或易损伤处应架空或埋地敷设,并严禁与电源线共同敷设。

1.6焊工不得穿戴化学纤维制作的防护用品。

1.7氧气瓶、乙炔气瓶分类堆放或运输,

1.8严禁在带压、带电和装有易燃、易爆和有毒介质的设备或管道上施焊。

1.9在残存有酸、碱、油脂和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或管道上进行焊接前,应将设备或管道内的残存物质置换、吹扫或冲洗干净,经检验及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施焊。

施焊时,应将所有阀门、法兰盖或孔盖打开。

1.10在同一容器内,不宜同时进行电焊和气焊作业。

防止气焊工具漏气着火。

1.11在危险场所(如设备内、高处、井坑、沟槽等)和恶劣环境中进行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1.12在有限空间内施焊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排除烟尘的装置。

1.13电焊机的外壳、工作台、带电热的焊条保温筒及被焊容器等均应接地良好。

1.14在有水或潮湿的环境进行电焊作业,应穿戴绝缘的靴鞋和手套。

1.15清除焊渣或用砂轮打磨焊缝时,应戴防护眼镜。

1.16电焊钳柄应用绝缘耐热材料制成。

与软导线连接应牢固,并用绝缘胶皮包好。

1.17电焊机应由专人管理。

严禁在负荷状态下拉电闸,防止弧光伤人。

2气焊/割

2.1焊/割前必须检查所用工具、氧气瓶、乙炔气瓶等是否安全可靠,并消除漏气隐患。

2.2气瓶间距不少于5米,气瓶与用火地点的相互距离,不得小于10米。

2.3氧气瓶、氧气表和焊、割工具,不得沾染油脂、沥青等。

否则,应先用脱脂剂擦净

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第4页共24页

吹干。

2.4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立放,严禁倒置。

乙炔瓶必须设置回火装置。

2.5氧气瓶、乙炔气瓶的减压阀的装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1)装减压阀时,应用专用扳手,严禁用工具敲打;

(2)应用干净无油抹布擦净丝扣上的灰尘和杂物;

(3)装减压阀前应先检查瓶上丝扣是否完好;

(4)开启瓶阀时,操作人员的头部与身体应躲开瓶阀口;

(5)略微开启瓶阀吹净阀口处的灰尘;

(6)开启瓶阀后,应检查有无漏气、表针是否灵敏;

(7)未装减压阀的气瓶严禁使用。

2.6气焊/割应使用两色胶管(气带)。

乙炔气应为红色胶管,氧气应为绿色胶管,胶管不得有鼓包、裂缝及漏气等缺陷。

如发现损坏,应将损坏处切除,用钢管接头插入胶管内,再用管箍卡紧或用铁丝绑牢。

2.7搬运氧气瓶、乙炔气瓶,应轻抬轻放。

无保护帽、防震圈的不得搬运和装车。

乙炔气瓶上的易熔塞应朝向无人处。

2.8在寒冷环境中,如氧气瓶、乙炔气瓶及其安全装置等冻结,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

冻结的乙炔胶管严禁用氧气吹扫或火烤。

2.9气割时,工件应垫离地面,且不得垫以可燃、易爆物。

2.10当焊、割炬因过热堵塞而回火或连续产生爆鸣时,应先拔掉乙炔气带接口再关闭氧气、乙炔气阀门,并将其焊、割炬浸入冷水中。

取出后,用钢针穿通。

2.11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铜量应低于70%。

3等离子切割与氩弧焊

3.1等离子切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切割前应先启动排风机,以便及时排出有毒烟尘。

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进行作业。

3.2切割场地应宽敞,并保持湿润、空气新鲜。

3.3作业时宜采用铈—钨电极棒。

3.4使用钍-钨电极棒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钍-钨电极棒使用后应放在密闭的铅盒内;

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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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使用专用砂轮进行磨削,磨削前,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并应站在排风罩前,方可进行;

(3)用后的防护用品,应按指定地点存放。

(4)工作间歇和作业结束,经全身检验确认无沾污后,并经洗澡、漱口后,方可饮水、进餐和吸烟。

3.5接线板与电线接头处,应采取绝缘措施。

4电弧气刨

4.1电弧气刨前,应将不用的电、气焊软导线和胶管(含气带)等易烧坏和可燃、易爆物移走。

4.2电弧气刨作业人员严禁在震动或不平稳的物件上操作。

离开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不得小于10米。

5高处作业

5.1焊接或切割人员在坠落高度2米或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挂双绳安全带

5.2焊接或切割必须与防腐作业避开,严禁交叉作业

5.3焊接或切割(包括打磨)人员,必须遵守独山子石化大发展指挥部文件《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6相关规定

电气作业人员QHSE操作规程

1.1一般规定

1.1.1凡是从事电气设备安装、接线、调试、受送电、断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2影响电气系统安装质量的行为按照《一般电气安装操作指导书》进行。

特殊电气安装按照《蓄电池安装作业指导书》和《电梯电气安装作业指导书》进行

1.1.3进入独山子石化大发展项目的所有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4临时用电按照独石化大发展项目指挥部文件《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1.5电气工程施工,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按国家现行有关电力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1.1.6施工用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验电器、操作棒等安全防护用品,应设专人保管。

其绝缘检验时间,应遵守下列规定:

(1)绝缘手套、绝缘靴鞋、验电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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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操作棒每一年应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3)绝缘垫每三年应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上述试验应做好记录卡片,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1.1.7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充气试验,如发现漏气和裂纹严禁使用,绝缘靴鞋,不得赤脚穿用。

1.1.8任何电气设备上的警告牌,非有关人员不得移动。

1.1.9电气设备、导线的绝缘如有破损或带电部分外露不得使用,在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切断电源立即修复。

严禁带“病”运行。

1.1.10在地面、钢结构框架、脚手架等的工作面上,应使用橡胶绝缘电缆。

在遇棱角处,其电缆需加橡胶套保护。

1.1.11在天棚内工作时,应在天棚的木楞上铺设脚手板。

严禁站在不牢固的木楞或灰条板上作业,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处坠落。

1.1.12使用弯管器弯管时,不得用力过猛;管子穿线时,作业人员头部应离开管口。

1.2施工临时用电

1.2.1临时用电配电设置除了遵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外,必须按照独山子石化大发展项目指挥部文件《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2.2临时用电配电按照“三相五线制、两极保护”,“一机一闸一隔离、另加一隔离开关”。

1.2.3电气设备用刀闸开关和熔断器应装设防护罩;管形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

如在户外应设有防水罩,熔断器应装在电源的相线上,且不得装在零线上。

1.2.3电气设备、电力机械,如用电磁启动器控制时,必须在启动器前加设刀闸开关。

1.2.4变配电间应备有经试验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操作棒、高压验电器、绝缘夹(或钳)、携带型接地线等安全操作用具。

1.2.5移动式电动工具,应有专人负责维护保管,定期检修,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具应放置在库房内或防雨、雪棚内;

(2)交、直流电焊机、氩弧焊机、气体保护焊机的一次线长度以2.5米为宜,但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应使用合格的电焊软导线;(3)手电钻、手砂轮、电锤等电动工具,应使用多芯橡皮绝缘软导线,其中一芯专供保护接零用;(4)工具移动、使用应拿牢。

1.3停电与带电作业

1.3.1在运行中的变、配电系统的高压设备、线路上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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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经负责人许可并办理工作票;

(2)应有两人以上共同作业,还应设专人监护;

(3)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4)应先切断电源。

并做好接地、装设遮栏、悬挂警告牌等安全设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1.3.2电气设备停电,应先切断负荷,停电顺序是:

先低压、后高压,即先切断低压开关,然后依次断开主开关和隔离开关,取下主开关上控制回路的熔断器,或锁住操作把手。

1.3.3在切断电源时,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等,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设备反送电。

1.3.4高压设备停电时,操作人员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1.3.5检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悬挂警告牌和装设遮栏,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刀闸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

(2)在室内配电装置中的某一间隔工作时,在其两旁和对面的间隔里,应装设遮栏并悬挂“请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3)在室外变电所工作时,其周围应用绳围成遮栏,悬挂警告牌,防止有人进入带电区;(4)严禁操作人员在工作中拆除或移动遮栏、携带型接地和警告牌。

1.3.6高压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使用验电器检验是否有电,验电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经试验合格并符合安全要求的验电器;

(2)验电时操作人员必须戴橡胶绝缘手套;(3)验电时,应将验电器逐步移向带电体,以防讯号及其指示仪表的指针失灵,试验应先在确认带电的设备上进行:

(4)对室外设备进行验电,必须在干燥的环境中进行;(5)验电时必须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1.3.7装设接地线,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的各线路,均应装设接地线,并将三相短路。

接地线应采用裸铜线并装设在设备的明显处,并应与带电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在已断开电源的设备(如主开关、隔离开关、熔断器等)上进行作业时,应在设备的两侧接地或分段接地。

长度大于10米的母线,其接地应不少于两处;(3)装设接地线

应由两人进行。

必须先装设接地的一端,再装设设备的一端;在装设设备端时应先进行放电。

(4)装、拆接地线时,应使用绝缘棒,并戴绝缘橡胶手套。

1.3.8恢复供电,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人员应全部退出施工现场,并仔细清点工具、材料,做到设备上无物件遗

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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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

(2)拆除携带型接地线;(3)拆除临时遮栏和警告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同时撤消工作票;(4)合闸送电,应按先高压、后低压,先隔离开关、后主开关的顺序进行。

1.3.9高压电气设备无论带电与否,严禁单人超越遮栏操作和修理。

对已拆除接地线或短路线的高压电气设备,均认为有电,严禁接触。

1.3.10在低压带电系统上作业时,不得带电作业。

如必须带电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有两人以上共同作业,并设专人监护;

(2)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鞋和戴手套,并应站在干燥的梯子上或绝缘板上。

操作时,身体不得与其它带电相线和周围接地体接触;(3)接线时,应先接开关及其以下的负荷部分,后接电源;(4)带电断线时,应先停负荷、切断火(相)线、后切断中性线。

带电的断头,应用绝缘胶布带包好。

并将其固定在离地面2.5米高处或适当地方。

(5)在架空线路上带电作业,应防避身体触及接地线、引下线、拉线、通讯线和路灯线等;(6)使用验电笔时,应避免由验电造成接地短路;(7)在雷雨、浓雾及潮湿的环境下,严禁带电作业。

1.4电气设备安装

1.4.1在搬运和安装变压器、电动机及高、低开关柜、盘、箱等电气设备,应由专人指挥,防止倾倒、震动、撞击。

保证人身安全和继电器、仪表等电器元件不受损害。

1.4.2变压器、电动机干燥时,应按作业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进行。

1.4.3安装、调整开关及母线时,不得攀登套管、瓷绝缘子。

调整隔离开关时,在刀刃、动触头和横梁附近不得有人。

1.4.4滤油时,滤油机及金属管道应接地良好。

1.5电缆敷设

1.5.1对6千伏及以上的电缆应经耐压试验合格放电后,方可敷设。

敷设前,应清除沟内杂物并加铺砂子垫层。

1.5.2敷设电缆前,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电缆盘应架设牢固,其盘上应无钉子或其它突出物,转动时不得过快。

1.5.3敷设电缆时,应防止机械损伤和电焊损伤电缆。

1.5.4敷设电缆时,在其转弯处的内侧(即小于180度)不得站人。

穿过管子时,应避免手被挤伤。

1.5.5对6千伏及以上的电缆敷设后,应再次做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铺砂、盖砖、填土、整理地坪,并应将实测座标记入竣工图。

1.5.6制作电缆头时,对熬胶、化铅所使用的火炉,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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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缆胶时,应缓慢进行,不得过急。

如电缆胶着火时,应立即盖上桶盖并用湿物覆盖扑灭火焰。

1.5.7严防水滴和湿物进入已被熔化的电缆胶、焊锡或铅液中。

盛装、抬运电缆胶等液体,不得离地面太高,不得用手直接传递。

熔化和浇灌电缆胶的人员,应戴手套和眼镜。

1.5.8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和调配环氧树脂,应采取有效的防毒和防火措施。

1.6蓄电池

1.6.1蓄电池室外周围3米以内,严禁烟火。

室内照明应使用防爆灯。

1.6.2在蓄电池室内进行焊接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蓄电池充电期间,室内严禁进行焊接或用火;

(2)充电停止后,应经排风置换或经两小时以上的自然通风后,方可进行焊接;(3)堆焊接触端时,应打开蓄电池的排气孔;(4)被焊接的电池,应用石棉板与其它电池相隔开。

1.6.3向蓄电池进行充电,作业人员不得离岗。

应按规定检查电压、温度、电解液的酸浓度。

其电解液温度不得高于45℃。

1.6.4充电期间,如发生停电或其它事故,应立即切断充电极的输出端,然后关闭充电设备。

1.6.5在未连接好蓄电池之前,严禁合闸。

1.7调整试验

1.7.1电气试验室内应按专业分别设置工作间,工作间内应按工作需要布置。

室内应整洁、光线充足、门窗严密。

并有采暖通风上下水管等设施。

1.7.2电气工作间内应设置零线、接地线,试验台上和台前均应铺设绝缘橡胶垫板。

试验用电源应按类别、相别、电压等级合理布设,并应做出明显标志。

1.7.3调整试验人员应熟知被试设备、试验用的机具和仪器、仪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严禁使用有缺陷的和未经校验合格的试验设备。

1.7.4系统调试前,应了解掌握系统设备状况。

在系统调试中的设备、线路应与系统运行中的设备、线路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1.7.5高压及绝缘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高压试验设备时,其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可靠。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不得小于4平方毫米,并不得接在自来水管、暖气管及铁轨等非正规的接地体上;

(2)高压试验区及被试系统和端头,应设临时遮栏或用绳围,悬挂警告牌。

并设专人警戒和监护;(3)被试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试验引线应短而牢固;(4)高压设备进

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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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试验,必须在监护人的监视下进行操作。

在加压过程中,监护人应大声呼唱,或在试验设备上装设警笛、蜂鸣器或电铃。

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靴鞋和戴绝缘手套;(5)高压试验设备的高

压电极,在未试前必须用接地棒接地,耐压试验合格后,应将试验设备恢复到试验前的位置,切断电源;(6)被试物件在耐压试验合格后,应立即接地放电,操作人员方可离开试验岗位;(7)用直流电进行高压试验的高压电机(含高压电动机、发电机等)、电容器、电缆等,应用带电阻的接地棒(或用临时代用放电电阻)放电,然后再直接接地或短接放电;(8)使用中的高压试验设备,如已拆除接地线或短路线,应认为带电,人体不得接近;(9)雷雨时,应停止高压试验;(10)试验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断开电源,并经接地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

1.7.6用兆欧表测定绝缘电阻时,被测试件必须与电源断开。

试验中应防止与人体接触。

试验后,被测试件必须放电。

1.7.7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作通电试验时,二次回路必须与电压互感器断开,防止一次侧产生高电压伤人。

严防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

1.7.8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严禁开路,经检查确未开路时,方可进行一次侧通电试验。

1.7.9在与已运行系统有关的断电保护或自动装置调试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将有关部分断开或申请退出运行。

必要时,应有运行人员进行配合,防止误动作造成事故。

1.7.10进行开关远方传动试验时,开关处应设专人监视,并有就地可停的安全措施。

以便在出现危险或异常情况时可做紧急处理。

1.7.11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其电压等级应与被测带电体的电压相符。

1.7.12在配电设备及母线送电前,应先将该段母线的所有回路断开。

然后再接通所需回路,防止窜电至其它设备。

1.7.13发电机及具有双路电源的系统,应在并列运行前核对相序(位)。

架体作业作业人员QHSE操作规程

1.1一般规定

1.1.1架体作业包括架体搭设和拆除,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2大型架体搭设和拆除必须有搭设和拆除方案,方案是经过监理审批。

1.1.3架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独山子石化大发展项目文件《脚手架管理规定》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1.4搭设脚手架前,应做好准备工作,检查工作环境、防护用品和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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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结构工程师或HSE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1.1.6在搭设或拆除区域设置警戒区,无关人员严禁进行该区域。

1.1.7脚手架搭设完毕,应通知项目部质安部进行检查,经过监理验收签字挂绿牌后,方

可使用。

1.1.8靠近电线搭设或拆除脚手架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将电线迁移。

1.1.9搭设时应层层找齐,拧紧连接件的螺栓。

不合格的扣件、连接件严禁使用。

1.1.10在搭设或拆除脚手架过程中,如脚手板、杆尚未绑扎牢固或已拆开绑扣,不得停止作业。

1.1.11施工中严禁乱扔材料及工具,上下垂直运送材料时应互相配合,绑牢吊稳。

1.1.12在霜雪、阴雨天气搭设或拆除脚手架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1.1.13在脚手架下或近处挖土时,应先加固脚手架。

1.1.14脚手架上应挂牌限载,每平方米不得大于270千克。

如负荷量加大,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搭设。

1.1.15脚手架的马道和平台外侧,应设置双层1-1.2米的栏腰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

马道宽度不少于1米。

1.1.16脚手架高度超过30米时,应进行卸载。

1.1.17脚手扳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30厘米,不得留有空隙和探头板,并绑扎牢固。

1.1.18搭设脚手架,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必须架设支杆和剪刀撑:

(1)脚手架两端及转角处;

(2)每隔6~7根立杆;

(3)支杆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度,埋入地下不得小于30厘米;

(4)如架子高度大于7米或无法搭设支杆时,竖向每高两步,横向每隔3~4根立杆,应将脚手架立杆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1.1.19架设安全网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安全网外伸宽度不得小于2米;

(2)支撑斜杆的水平仰角应在40—70度之间;

(3)安全网的内、外口应锁紧边绳;

(4)安全网内口与墙间隙不得大于1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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