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磷酸酯双淀粉等14个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标准的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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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磷酸酯双淀粉等14个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标准的公.docx

关于磷酸酯双淀粉等14个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标准的公

关于磷酸酯双淀粉等14个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标准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0-07-26   10:

01:

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规定,经审核,现公布磷酸酯双淀粉等14个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标准。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磷酸酯双淀粉等14个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标准.doc

 

磷酸酯双淀粉等14个食品添加剂的

质量规格标准

一、磷酸酯双淀粉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g/100g)≤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20

铅/(mg/kg)≤

1.0

砷/(mg/kg)(以As计)≤

0.5

磷酸盐残留量(以P计)/(%)≤

马铃薯和小麦淀粉0.5;其他淀粉0.4

注:

用三偏磷酸钠或三氯氧磷为酯化剂

二、醋酸酯淀粉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20

铅/(mg/kg)≤

1.0

砷/(mg/kg)(以As计)≤

0.5

乙酰基含量/(%)≤

2.5

乙酸乙烯酯/(mg/kg)≤

(仅限用乙酸乙烯酯作为酯化剂)

0.1

注:

用乙酸酐作酯化剂时,其用量不超过8.0%(w/w,占淀粉干基),用乙酸乙烯酯作酯化剂时,其用量不超过7.5%(w/w,占淀粉干基)。

三、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20

砷/(mg/kg)(以As计)≤

0.5

铅/(mg/kg)≤

1.0

辛烯基琥珀酸基团/(%)≤

3.0

辛烯基琥珀酸残留量/(%)≤

0.3

注:

生产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时,辛烯基琥珀酸酐用量不超过3.0%(占淀粉干基,w/w);生产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时,辛烯基琥珀酸酐用量不超过2.0%,硫酸铝用量不超过2.0%(均为占淀粉干基,w/w)。

四、氧化羟丙基淀粉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20

铅/(mg/kg)≤

1.0

砷/(mg/kg)(以As计)≤

0.5

氯丙醇/(mg/kg)≤

1.0

羧基含量/(%)≤

1.1

羟丙基含量/(%)≤

7.0

注:

用次氯酸钠作氧化剂,使用量中的有效氯不超过5.5%(占淀粉干基,w/w),用过氧化氢作氧化剂,使用量中的活性氧不超过0.45%(占淀粉干基,w/w);用环氧丙烷作醚化剂,使用量不超过25%(占淀粉干基,w/w)。

五、羧甲基淀粉钠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10

SO2残留量/(mg/kg)≤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20

铅/(mg/kg)≤

1.0

砷/(mg/kg)(以As计)≤

0.5

氯化物(以cl计)/(%)≤

0.43

硫酸盐(以SO4计)/(%)≤

0.96

注:

一氯乙酸为醚化剂。

六、淀粉磷酸酯钠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20

铅/(mg/kg)≤

1.0

砷/(mg/kg)(以As计)≤

0.5

磷酸盐残留量(以P计)/(%)≤

马铃薯和小麦淀粉0.5;其他淀粉0.4

注:

用正磷酸、磷酸钠、磷酸钾或三聚磷酸钠酯化。

 

七、氧化淀粉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20

铅/(mg/kg)≤

1.0

砷/(mg/kg)(以As计)≤

0.5

羧基含量/(%)≤

1.1

注:

用次氯酸钠作氧化剂,使用量中的有效氯不超过5.5%(占淀粉干基,w/w)。

八、酸处理淀粉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20

铅/(mg/kg)≤

1.0

砷/(mg/kg)(以As计)≤

0.5

注:

采用盐酸、正磷酸或硫酸处理。

 

九、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20

铅/(mg/kg)≤

1.0

砷/(mg/kg)(以As计)≤

0.5

乙酰基含量/(%)≤

2.5

己二酸盐/(%)≤

0.135

注:

用已二酸酐(用量占淀粉干基不超过0.12%,w/w)交联,乙酸酐(用量占淀粉干基不超过8.0%,w/w)酯化。

十、羟丙基淀粉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20

铅/(mg/kg) ≤

1.0

砷/(mg/kg)(以As计)≤

0.5

氯丙醇/(mg/kg)≤

1.0

羟丙基含量/(%)≤

7.0

注:

用环氧丙烷作醚化剂(用量占淀粉干基不超过25%,w/w)。

 

十一、磷酸化二淀粉磷酸酯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20

铅/(mg/kg) ≤

1.0

砷/(mg/kg)(以As计)≤

0.5

磷酸盐残留量(以P计)/(%)≤

马铃薯和小麦淀粉0.5;其他淀粉0.4

注:

采用三聚磷酸钠和三偏磷酸钠作酯化剂。

 

十二、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体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20

铅/(mg/kg) ≤

1.0

砷/(mg/kg)(以As计)≤

0.5

磷酸盐残留量(以P计)/(%)≤

马铃薯和小麦淀粉0.14;其他淀粉0.04

乙酰基含量/(%)≤

2.5

乙酸乙烯酯残留量/(mg/kg)≤

(仅限用乙酸乙烯酯作酯化剂)

0.1

注:

用乙酸酐作酯化剂时,其用量不超过8.0%(w/w,占淀粉干基),用乙酸乙烯酯作酯化剂时,其用量不超过7.5%(w/w,占淀粉干基)。

 

十三、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

项目

指标

干燥失重/(%)≤

谷类淀粉:

15.0;土豆淀粉:

21.0;其他单品淀粉:

18.0

SO2残留量/(mg/kg)≤

30

重金属(以Pb计)/(mg/kg)≤

20

铅/(mg/kg) ≤

1.0

砷/(mg/kg)(以As计)≤

0.5

磷酸盐残留量(以P计)/(%)≤

马铃薯和小麦淀粉0.14;其他淀粉0.04

羟丙基含量/(%)≤

7.0

氯丙醇/(mg/kg)≤

1.0

注:

采用三氯氧磷(用量占淀粉干基不超过0.1%,w/w)或三偏磷酸钠酯化交联,环氧丙烷醚化(用量占淀粉干基不超过10%,w/w)。

 

十四、聚丙烯酸钠

项目

指标

硫酸盐(以SO4计),w/%≤

0.49

重金属(以Pb计)/(mg/kg)≤

20.0

砷(以As计)/(mg/kg)≤

2.0

残存单体,w/%≤

1.0

低聚合物,w/%≤

5.0

干燥失重,w/%<

6.0

烧灼残渣,w/%≤

76.0

pH(0.1%水溶液)

8~10

0.2%水溶液粘度

(60rpm.20℃)

250~430cps

注:

生产工艺,丙烯酸+NaOH→中和催化剂→聚合→精制→干燥→粉碎→成品。

 

分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

卫生部办公厅2010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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