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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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表
编号:
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表
(试行)
名称:
经营场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核查日期:
年月日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
使用说明
1.本核查表适用于对申请食品销售经营许可资料审核及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的评价。
2.每一个核查项目的评价意见为“符合”或“不符合”。
现场核查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17项、重点项25项和一般项4项(在表内分别以“***”、“**”、“*”表示。
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
现场核查时,关键项必须全部合格,重点项不符合不得超过3项,一般项为引导和鼓励项。
3.核查人员应针对不符合的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4.核查人员应如实填写本核查表中的内容,根据申请项目选择本次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范围。
5.仅申请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经营项目、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布局的,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不进行现场核查。
6.食品无实体店互联网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除表中“网络食品销售要求”项目外,还应符合表中“一般要求”的相关要求;食品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及散装熟食销售。
7.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时,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名执法人员。
核查人员应当填写《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表》,制作《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意见》,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在《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意见》上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拒签情况。
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场所现场核查范围
一、食品经营项目
(一)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二)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三)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四)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五)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六)其他类食品销售□
二、食品销售经营者类别
(一)商场超市(小型(≤200m2)□、中型(200m2-2000m2)□、大型(≥2000m2)□)
(二)便利店□
(三)食杂店□
(四)市场内商户□
(五)食品贸易商□
(六)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
(七)互联网食品销售商□
(八)食品批发商(一级批发□、农(畜)贸市场□、批发市场□、其他□)
(九)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内□、经营场所外□、冷藏冷冻库□)
(十)酒类销售(专营店□其他□)
(十一)其他□
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表
类别
核查
选项
核查
事项
核查内容和评价标准
编号
重
要
性
结果判定
符合
不符合
合理
缺项
人员制度要求
□
1.从业人员要求
应设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的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技术人员。
取得国家或现行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可以免于考核。
1
***
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可由业主承担,也可以由参与经营的其他人承担。
2
***
2.经营制度要求
应建立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度、食品经营用具清洗消毒和检查制度、卫生环境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食品销售品种及规模、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
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名录或内容在食品经营(办公)场所明示。
4
*
进销货及有关记录应设置齐全,并有存放条件。
5
**
从事批发的应建立销货台账,为零售商提供单据;从事食品经营的食品批发商、食品贸易商、大中型商场超市应实行电子台账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电脑、打印设备,并安装食品安全管理的软件,为零售商提供电子单据。
6
**
类别
核查
选项
核查
事项
核查内容和评价标准
编号
重
要
性
结果判定
符合
不符合
合理
缺项
一般
要求
□
3.经营、贮存场所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销售和贮存场所。
7
**
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动物养殖场所、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保持一定距离。
8
***
食品销售场所、贮存场所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9
**
地面、墙面、顶面采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易清洗材料铺砌或涂覆,下水道出口应闭合严密。
10
**
与生活区分(隔)开。
11
**
有贮存场所的,贮存的食品设专门区域存放,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有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
12
***
贮存有温度要求的食品,贮存场所内有降温或调节温度设施。
冷藏、冷冻(库)应设置温度自动记录仪或配备外显式温、湿度(指示)计。
冷藏库(柜)温度为-2℃~-5℃,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热柜的温度达到60℃以上。
13
***
贮存场所应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区域并明示。
14
*
类别
核查
选项
核查
事项
核查内容和评价标准
编号
重
要
性
结果判定
符合
不符合
合理
缺项
一般
要求
□
4.设备设施要求
根据经营项目设置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设施。
15
**
配有食品陈列或摆放设备,陈列食品的货柜应离墙、离地,销售货架底层与地面距离应在10cm以上,并便于清洁。
16
**
销售有温度要求食品的,应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或热藏等设施设备,设备应当保证食品贮存销售所需的温度要求,并带有温度指示装置。
17
***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安全标准的专用运输工具,运输车厢的内仓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洗消毒的材料。
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应有专用冷藏、冷冻设备或车辆。
18
***
应配备密闭的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容器。
19
*
□
5.布局和经营流程要求
设备布局和经营流程合理,防止食品品种间形成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20
***
食品销售区域和非食品销售区域分开设置。
21
**
生食区域和熟食区域分开。
22
**
待加工食品区域与直接入口食品区域分开。
23
**
经营生鲜畜禽、水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
24
**
食品经营销售者可设置并明示临近保质期食品柜台。
25
*
特殊要求
□
6.自动售货要求
自动售货设备明显公示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
26
**
放置自动售货设备的地点应当具备符合食品贮存的必要条件,符合食品标签标识规定的贮存条件。
27
**
□
7.食品贸易要求
场所内不销售食品,仅作为经营管理办公场所使用。
28
**
类别
核查
选项
核查
事项
核查内容和评价标准
编号
重
要
性
结果判定
符合
不符合
合理
缺项
特殊要求
□
8.网络销售食品要求
食品经营者在实体门店经营的同时,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除一般要求外,还应提供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
29
***
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经营场所,提供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施。
30
***
□
9.散装食品要求
贮存、销售散装食品,与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距离
31
***
配有洗手、消毒以及处理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2
**
洗手消毒设施附近设有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设施;有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33
**
生鲜畜禽、水产品与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一定距离的物理隔离
34
**
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熟食有专门销售区域
35
**
摆放直接入口的散装熟食的专用设备设施有防止消费者直接接触熟食、保证熟食应有温度的功能,应设置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36
**
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熟食配备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
37
**
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还应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8
**
在盛放食品的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
39
***
类别
核查
选项
核查
事项
核查内容和评价标准
编号
重
要
性
结果判定
符合
不符合
合理
缺项
特殊要求
□
9.散装食品要求
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为消费者提供专用取货工具及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
40
**
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样品应当与销售的散装食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等字样。
41
**
散装食品入库贮存应使用带盖的食品专用周转箱。
42
**
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健康证明
43
***
□
10.特殊食品要求
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销售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按要求设立销售专柜提示牌,注明“**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区专柜的空间大小而定
44
***
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的,其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中应体现以下内容:
1.索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索要食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3.索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复印件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4.索要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5.索要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45
***
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的,应建立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人员的培训制度,开展保健食品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建立培训记录和个人培训档案,培训合格人员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的经营活动。
46
***
说明:
1.请根据经营者业态、经营项目、经营形式在需要进行现场核查事项所对应的“核查选项”一栏的□中画“√”。
2.应核查内容均核查合格的,方为现场核查合格。
3.本表共46项,其中关键项17项、重要项25项、一般项4项,***表示关键项,**表示重要项,*表示一般项,关键项必须全部合格、重要项不符合不得超过3项。
不合格项需限期整改。
4.本表所称的“分区”是指各类食品区域之间具有一定的空间距离;
5.本表所称的“物理隔离”是指使用符合食品安全的物质材料隔断阻断;
6.合理缺项是指申请的销售经营业态中不核查此项内容。
附件2
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现场核查意见
核查类别
不符合项数
编号
关键项
人员制度要求
一般要求
自动售货
食品贸易
网络食品销售
散装食品销售
特殊食品销售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执法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该单位的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场地要求、设施设备等内容进行了现场核查。
此次核查共核查项内容,其中关键项项、重要项项、一般项项。
关键项“不符合”数为项,重要项“不符合”数为项,一般项“不符合”数为项,综合判定为:
符合□不符合□。
核查人签名:
申请人阅后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