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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整改报告及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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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整改报告及总结

  篇一:

食品加工小作坊三年整规工作总结

  xxx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三年整规工作总结

  xxx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一o年十一月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按照“市县统筹协调,部门牵头指导,乡镇具体负责,村居属地管理,业主责任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于20XX年7月全面启动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三年整规工作。

三年以来,在衢州市局悉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

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体现在业主的配合度和自觉性上。

通过三年整规,小作坊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普遍有了较大的提高,许多业主都经历了从初始阶段的不关心甚至抵触到现如今积极主动参与的过程,在自觉维持生产条件符合性方面也有了很大的转变;二是体现在农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上。

特别是通过这几年的努力,消费者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环境、生产条件改善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三是体现在转化提升取证的数量上和转化率上。

截止到目前,列入整规的11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达到整规标准,整规率100%,其中20家食品加工小作坊通过整规转化提升为取证食品生产企业;四是体现在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上。

通过整规,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质量水平稳中有升。

三年来,我局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的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累计抽取食品加工小作坊产品147个批次,其中143个批次产品检测合格,合格率达97.27%;五是体现在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健全上。

通过这几年的探索,已基本建立了乡镇部门联动的分级监管模式,小作坊监管工作已基本融入到乡镇的日常工作,形成了双管齐下的监管局

  面。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

体现为五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

成立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担纲,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共同抓,从组织机构上予以保障。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

根据整规工作实际情况,每年制定出台《xxx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和规范工作方案》,修订了操作版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和规范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

进一步完善分片监管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直属单位,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定人定责定任务。

  三是清底工作到位。

20XX年摸清了全市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20XX年在20XX年普查数据的基础上,再次对各乡镇的小作坊基数进行了梳理,切实把底数摸清、台帐建好、问题找准,确保所掌握的数据信息准确度。

我们会同有关乡镇(街道),深入现场逐一进行了再核实,再确认,最终确认全市共有食品加工小作坊110家,食品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100%,其中豆制品作坊68家、糕点作坊29家、米面制品作坊10家、米酒作坊3家。

  四是宣传发动到位。

一方面是结合3.15活动、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技术机构千家企业质量帮扶活动等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另一方面是配合市“十小”办召开乡镇联络员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乡镇(街道)联络员的业务素质,帮助联络员找准自己在“十小”行业整规工作中的定位,知道具体该做什么、怎么样去做。

  五是试点选择到位。

20XX年,完成“十小“整规综合试点---虎山街道的整规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监管制度,

  制定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20XX年,以乡镇为单位,通过筛选,在每个乡镇确定了1-2个条件相对较好的小作坊,先行进行整规,从而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整规效果。

  

(二)力求自选动作有特色。

体现为四个“注重”。

  一是在整规服务方面注重经费投入。

小作坊属小本经营,整治提升在经济投入方面会给他们造成一定的压力,为此,我局在整治标准的制订和措施落实上尽量从市场准入的最低限度要求方面去考虑,创造条件帮助业主整规减少经济成本,增加经费投入力度,在适当减轻业主整改经济投入方面做一些文章。

一方面统一印制宣传、培训资料、塑料档案盒、承诺公开栏、台账记录本等,免费发放给各食品加工小作坊业主以及消费群体;另一方面对符合整规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送检的计量器具,减免部分检定费用;对具有特色典型作用的小作坊,由多局出资商请新闻媒体加以宣传。

以上几项几年下来已达十余万元。

  二是在培训教育方面注重到点到边。

以乡镇为单位,深入乡镇分批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业主培训。

力求通过培训,强化质量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并对照标准逐家上门指导帮促。

一方面督促小作坊业主建立完善台帐档案,另一方面现场指导小作坊进行生产条件与生产设置的改造和规范,为食品小作坊“把脉开方”。

20XX年9月,完成全部乡镇的小作坊业主培训和上门现场指导帮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是在工作推进方面注重抓好结合。

通过“四个结合”,做到线上工作环环相扣,重点工作共同推进。

一是与日常工作相结合。

根据区域监管方案的要求,各科室、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下企业、下乡镇开展检查、巡查、服务等工作时,一并关注责任片内的小作坊生产状况,及时向食品小作坊整治组反馈掌握的情况;二是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

如结合农村小锅炉专项

  整治,先期对部分装备有小锅炉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设备安全方面的整治,最大限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结合全市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小作坊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备案登记,并令其严格按添加剂使用规范和要求添加使用,小作坊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登记率达100%;三与政府重点工作相结合。

在工作当中,我们将整规工作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平安江山”建设、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等工作结合,相互推进;四是与政策推动相结合。

对提升意愿强、积极创造条件改造提升的小作坊,加大帮扶力度,扶持其转化提升为取证企业,并在有关方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等工作中优先推荐;对具有地方特色、发展前景较好的取证企业,则列入名牌产品滚动培育发展名单。

  四是在确立整规模式方面注重切合实际。

xxx食品加工小作坊产品以豆制品、糕点、干粉年糕、面条等传统产品为主,产业集聚度小,布点分散,业主合作做大的意愿不强,根据这个特点,我们确立了“单户提升取证+保留规范”的整规模式和乡镇部门联动的分级监管模式,积极探索食品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之路。

从目前情况看,这种模式还是可行的,目前止,已有20家小作坊转化提升为食品生产取证企业。

对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的传统特色产品,我们结合市里开展的省旅游“十百千”工程创建、大陈古村落建设、廿八都古镇修缮等重点工作,加大了扶持力度,借助旅游产业,提升了我市特色产品的品牌效应。

如大陈长春面通过小作坊联合和第三方成功合作转型取证、廿八都铜锣糕、江山米糕等小作坊的单户提升取证等。

  (三)立足长效监管抓机制。

20XX年,我们在整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的基础上,注重总结整规工作经验,巩固整规工作成果,量身定制可行的监管措施,努力建立科学有效、切合实际的长效监管机制,重点体现在“六项”机制的落实上。

  一是落实巡查工作机制。

对符合条件暂时保留的食品加工小作坊,严格执行“质量安全基本规范”要求,结合我局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工作方案,纳入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巡查计划,按照小作坊日常巡查工作要求开展巡查。

  二是落实日常监管机制。

按照整规的要求,持续建立完整的日常巡查工作档案,落实区域监管、目录管理、公开承诺、开歇业报告等日常监管措施。

严格落实添加剂申报备案制度,督促小作坊业主严格遵守质量安全承诺。

  三是落实示范带动机制。

制订出台食品加工小作坊示范户评定标准,配合乡镇(街道)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示范户评定工作,起到以点带面、示范推动的作用。

截止到目前,全市共评定食品加工小作坊示范户25家。

  四是落实监督抽查机制。

加大小作坊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突出重点产品,保证抽查频次,并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进行处置。

  五是落实培训教育机制。

采用分行业集中宣贯、按乡镇巡回培训、点对点指导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免费培训,逐步实施食品加工小作坊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工程,通过组织业主培训班、观摩示范企业等形式,加强学习和交流,着力强化小作坊守法合规经营意识。

  六是落实服务平台机制。

一方面是部门联合服务,联合卫生、环保等职能部门,对小作坊解决在生产过程中技术和工艺方面遇到的困难进行会诊,帮助业主排忧解难;另一方面利用96315质监举(:

小作坊整改报告及总结)报投拆平台,并借助基层质监员队伍,建立群众举报联络点,完善整治维权、投诉、协查网络。

  三、存在的问题

  1、政策未定,依法监管工作难度大。

食品安全法规定,小作坊的管理办法列由省人大立法管理,现阶段正处于意见征求期,小作坊如何许可尚无定论,目前工作较为被动。

  2、人手不够,整治效果维持难度大。

目前我局食品办只有2名工作人员,

  篇二:

关于小作坊监管调研报告

  关于小作坊监管调研报告

  一、食品小作坊现状

  目前,我旗有食品加工小作坊58户,小作坊主要分布在镇内比较偏僻的居民区内,大部分不在主要街道上。

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主要包括豆制品、面食、肉类熟食、糕点制品等。

  二、食品小作坊自身存在问题和目前监管存在的问题通过日常监管和开展专项整治,对辖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都能够按着监管要求,管理逐步规范化,产品质量基本稳定,并严格按照限制区域销售。

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各种问题日益凸显:

  一是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小作坊自身管理水平低,存在食品加工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食品质量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现象。

  二是小作坊分布在我旗比较偏僻的地方,不在主街道上,加工场所狭小,与生活区共在一处,厂就是家,家就是厂,生产设备陈旧简陋,工艺落后,生产环境脏乱,生产出的食品容易搀杂细菌或病毒,同时小作坊生产者也是销售者,流动性大,什么有利就做什么,没有固定的经营项目。

  三是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质量责任意识差,季节性生产,不能保证生产、销售人员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所用原料是否符合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是否适当,全凭个人感觉。

四是部分无食品定型包装和产品标签,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与质量有关的资料。

  五是食品原料采购验证及索证索票不齐全,产品销售区域以苏木(村)为主,产品销售渠道自产自销,销售方式主要以流动销售为主,无完整的销售记录可查。

  六是我旗有7.4万人,共有2个苏木、2个镇,77个嘎查,

  由于各苏木(镇)下属嘎查(村)较多,且地域分布分散,这给全面履行、实施有效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难度。

  三、规范食品小作坊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明确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职责。

要明确定义小作坊,解决食品小作坊概念模糊、界定不清、导致监管责任模糊、甚至监管缺失的问题。

对有关证照齐全,但生产条件差、达不到准入要求,而当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离不开,地处偏远地区的食品小作坊,在地方政府许可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其有条件的存在,采用专项监管措施,进行严密监管,对小作坊食品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按食品小作坊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对其产品销售区域作出限定,建立停业开业报告制度。

凡达不到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的,要依法查处。

对拒不办理有关证照的,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

食品市场监管中,要保证食品质量安全,需要加强企业自律,实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和食品召回制。

必须与食品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公开承诺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按标准组织生产,限制销售区域,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

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对食品小作坊业主进行宣传教育,逐步将法律法规、技术要求、产品信息、生产操作、安全管理、打假保优等相关政策和知识宣传到生产经营者,使其能够深刻理解食品安全的具体内涵,逐步引导他们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培养讲道德、讲质量、讲诚信的经营氛围。

流入市场的食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小作坊必须迅速实施食品召回制度,按产品出厂销售明细台账将问题食品逐一召回,进行妥善处理。

  三是要严格市场准入。

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充分利用好准入制度,既要动员准入,又要严格把关,对达不到准入要求的小作坊,要循序渐进,针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生产条件但

  部分环节或设备不符合准入要求的小作坊,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落实。

对基本没有生产能力、生产设备、生产技术,甚至生产假冒伪劣的地下加工小作坊坚决予以取缔。

对季节性、临时性食品小作坊,实施开业歇业申报制度,在其开业或歇业时,应向我局稽查队报告。

对食品小作坊要实行分类管理和全方位监管、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的管理方式。

将食品小作坊按生产规模、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设备条件、产品状况等进行分类动态管理,突出对好的企业进行正面宣传,重点督促对后进的企业进行整改,向好的企业不断迈进。

随时掌握食品小作坊基本情况,不间断、适时地对其进行全方位监管,减少监管真空的出现。

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是把住食品源头的重要措施,对食品小作坊要进行拉网式巡查,争取不漏掉任何一家。

巡查检查工作,要从各方面予以加强,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检验,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小作坊要增加巡查次数。

在进行定期巡查的同时,还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如抽查情况不符合要求标准的,给予警告处分,如再次抽查不合格,记入黑名单,取消经营资格并终身不得从事食品加工或销售行业。

  四是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引导小作坊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引进先进管理水平,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其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自律意识,严格执法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

同时,要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了解食品消费常识,熟悉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自我保护。

五是建立完善的监管网络。

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管作用,协助各级地方有关单位加强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密切联系群众监管,填补监管空白,消除监管盲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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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三:

小餐饮专项整治总结

  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

  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为规范我县小餐饮行业经营行为,亮化我县市容市貌,禁止店外经营,取缔“门前灶”,建立规范、健康、有序的餐饮环境,按照《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专项治理行动,现将行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召开动员会议,成立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了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小餐饮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各阶段的工作重点以及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二、明确原因,全力整治

  目前,我县一部分小餐饮服务单位确实存在经营环境差,卫生设施简陋,不能提供充足的给水及有效的排水设施,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落实,食品清洗用水不能保证,无防蝇、防尘设施,易造成食物污染,存在着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

其原因为:

  

(一)出租集中经营地的管理单位只考虑收租金,不按监督部门的要求改善经营环境,投入必要的经营条件和食品

  安全配套设施。

  

(二)经营的业主大多属于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经费投入困难极大。

  (三)无论是业主还是从业人员均存在卫生法律意识淡薄,卫生知识差,整体文化素质低等问题。

  (四)食品餐饮业卫生设施损坏周期短、滑坡快、监管难度大。

  (五)监督人员和交通工具不足,监管难度大。

  结合我县小餐饮服务单位主要集中的区域和具体情况,我局组织开展了有效有力的整治行动。

出动车辆16辆次,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对小餐饮开展地毯式大检查。

督促无证小餐饮企业做好整改,对厨房环境卫生、设备设施等方面提出监督检查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完毕后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到目前为止,依法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26个。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对已完成整规任务的区域,应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防止出现漏网和反弹,确保该区域内的整治与规范工作有效巩固。

进一步加强对以整顿区域工作的总结提炼,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整规工作的对策措施,确保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

  

(二)促进餐饮单位自律,继续加大对餐饮业落实卫生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

继续加大对广大餐饮服务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及培训,增强依法生产经营、保证食品安全质量的自觉性。

继续利用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以来形成的部门联动、系统整合和社会参与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及时曝光,提高违法成本。

  (三)完善小餐饮长效监管机制,在深化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风险高低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餐饮单位卫生信息公示,继续推行“五常法”管理模式,全面构建行业自律、部门管理、社会监督三大体系。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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