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干部培训班讲义稿(信访案件管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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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受理、核查的基本规范和要求,五、立案及审理?

一、什么是信访举报?

二、信访举报受理?

三、问题线索处置?

四、初核及取证?

目录ONTENTS,一、什么是信访举报?

信访举报是公司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员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发现腐败线索的重要来源,是保障员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对公司党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

检举控告,申诉,批评建议,类型,指检举控告人对企业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和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检举控告。

指企业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对所收到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纪检监察机构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要求复查、复议、复审、复核。

指对企业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失误所提出的各类批评,以及对党风建设和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一、什么是信访举报?

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举报。

对公司管理人员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公司、安徽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举报。

对会计、财务控制和审计等方面的违规和舞弊行为的举报。

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举报。

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党的纪律检查部门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公司管理人员对所受行政处分或监察部门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受理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以及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受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党政组织及公司领导批办的信访件。

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业务范围的检举、控告,按归口办理的原则,转有关部门处理。

一、什么是信访举报?

主要方式,信,来,来电,来访,络网,直接来信、上级和其他部门转寄,电子邮箱、公司论坛、其他媒体,电话、短信、腾讯通、微信、易信等,到公司、到部门,一、什么是信访举报?

信访举报的管理权限,省公司,其他,分公司,负责对反映安徽公司两级机关管理人员信访举报的调查核实,负责对反映公司加油站、油库人员信访举报的调查核实,对于再次举报、公司领导明确批示、纪委认为需要的信访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五、立案及审理?

一、什么是信访举报?

二、信访举报受理?

三、问题线索处置?

四、初核及取证?

目录ONTENTS,二、信访举报受理?

信访举报受理凡信访岗按规定范围受理的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均须统一编号,并按来信举报、来访举报、电话举报、上级批办和申诉等分类登记(重复件应注明)。

二、信访举报受理?

信访举报受理1信件的拆封要求:

(1)保持信封、信纸、邮票和邮戳的完整;在来信信纸右上方空白处盖上收信日期,编上序号;信封与信纸一并装订,信封订在信纸背面的左上方;随信所附的钱、物、票证等有关资料,一并登记保存。

2来电来访的接待要求

(1)对来访来电者提出的问题,除政策法规明确规定外,不随意表态;对来访来电者提出的过高、无理要求,应做好教育、疏导工作;耐心听取重复来访来电者有无新的意见和要求,告知来访来电者与承办单位或部门联系;对问题已得到正确处理的来访来电者,应劝导其不再信访,对无理取闹、扰乱办公秩序的要进行严肃批评;,二、信访举报受理?

信访举报受理(5)对反映不属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问题,简要登记后,向来访来电者指明管辖的单位或帮助其与管辖单位取得联系。

3接待来访办理要求

(1)阅看来访者所携带的书面材料,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要求;记录来访者反映的主要问题,并向来访者复述,进行核对;根据反映的情况,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向来访者做必要的答复和解释;接待集体来访,应要求来访者推选出5名以下代表到接待场所洽谈。

对反映重要问题的集体上访,应及时呈送领导阅批,按照领导批示办理。

对情绪激动、言行极端、滞留不归的集体来访,应及时报告领导,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对严重扰乱机关工作秩序的可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二、信访举报受理?

信访举报阅批1自收和上级公司转办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岗根据管理权限,填写信访拟办呈批表,提出初步意见,经处室领导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阅批。

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件,由主管领导阅批后,转往有关部门。

二、信访举报受理?

信访举报阅批对于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内的举报,且有案件线索的。

应采取初步核实,并要根据举报内容,拟定初核方案,成立核查组。

五、立案及审理?

一、什么是信访举报?

二、信访举报处理?

三、问题线索处置?

四、初核及取证?

目录ONTENTS,三、问题线索处置?

问题线索处置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分为:

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四大类。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同一问题线索可以进行多次处置。

初步核实:

反映问题具体、可查性较强,属重点核查范围,经研判可能存在违纪违规行为,一旦查实需追究相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线索;上级机关交办,要求重点关注或上报核查结果的线索。

被反映人属本级党组织管理干部;被反映人虽属于下级党组织管理干部但下级单位纪委力量薄弱的。

反映属于下级单位党组织管理干部的线索,下级单位纪委根据要求向上级报告调查处理结果。

反映下级单位党组织管理干部的问题但下级单位纪委力量不强的,由本级纪检监察机构跟踪督办查处过程,对下级单位纪委给予支持和指导。

三、问题线索处置?

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核实中的注意事项:

由纪检监察机构承办部门组成调查组,按规定开展初核及立案审查工作,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或分管信访案件领导应亲自组织协调、及时听取汇报,重大问题亲自查办。

下级纪委开展初核有困难的,可申请移交给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办理或请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派员指导、协调工作。

上级机关要求限时办结件须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结果。

三、问题线索处置?

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

谈话了解:

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当由组织对本人进行教育提醒、警示告诫并督促纠正的;反映一般性问题,性质不严重、情节轻微,查实后也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反映问题属于个人在企业管理和改革探索中工作失误的线索,可由纪委负责人与被反映人谈话。

函询:

反映党员干部的个人问题且情节简单,可以通过书面说明讲清的;反映问题笼统,难以查证核实的;反映问题涉及时间久远,失去调查条件的,可以采取函询的方式。

由纪委发函,要求被反映人就有关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实事求是作出情况说明。

谈话了解与函询一并使用:

经谈话或函询后,纪委认为被谈话人(被函询人)作出的情况说明(回复内容)不完全、不清楚,有必要再作进一步了解的,可再次进行谈话或函询。

三、问题线索处置?

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

4.采取谈话函询方式的标准:

“三个可以谈”:

即凡是反映的问题过于笼统,不具备可查性的可以谈;反映个人能力、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可以谈;反映轻微违纪问题的可以谈。

“三个优先谈”:

即初次反映且问题轻微的优先谈;反映新提任的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问题的优先谈;反映发展潜力较大的年轻干部且问题比较笼统的优先谈。

“三个不能谈”:

即属于反映涉法行为,特别是反映权钱交易问题的不能谈;反映问题严重、可查性强的不能谈;信访举报多、反映问题多的不能谈。

三、问题线索处置?

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中的注意事项:

1.谈话。

由纪检监察机构制定谈话方案,拟定谈话提纲,报谈话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

谈话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谈话笔录,把谈话对象说明的问题记录在案。

三、问题线索处置?

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中的注意事项:

2.函询。

由纪检监察机构起草函询书,经领导批准后,当面送达或邮寄给被函询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函询对象须按照要求,在收到函询书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就函询的问题书面回复至纪检监察机构。

三、问题线索处置?

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中的注意事项:

3.谈话函询结束后,纪检监察机构应对谈话函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对被谈话函询人线索的处置建议。

未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予以了结;确有一般性错误但系主动交待或情节轻微的,酌情进行组织处理后予以了结;对刻意回避、隐瞒,本人说明存疑,或在谈话函询中发现存在严重违纪问题的,应及时转换为初核、立案等其他处置方式。

三、问题线索处置?

问题线索处置暂存:

反映涉及的问题虽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暂不具备核查条件而存放备查,一旦条件成熟可立即开展核查工作的线索。

暂存中的注意事项:

纪检监察机构对问题线索集体研究作出予以暂存的决定后,需报经分管领导和纪委负责人审批,并及时录入信访案件管理系统。

线索作出暂存处置后的暂存期为三个月。

纪检监察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对暂存件取消暂存,转其他线索处置方式妥善处理。

三、问题线索处置?

问题线索处置了结:

反映问题已经处理或组织已有结论的;问题性质轻微,不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内容模糊可查性不强的线索。

直接了结:

经确认已经作出过处理的重复举报,或线索排查会集体研判认定反映问题时间久远、无实质内容、不具备可查性,以及被反映人已去世的线索,可按直接了结处置。

谈话函询后了结:

经谈话函询后,认为主要问题已基本了解清楚、被反映人作出较为详细说明,不能认定被反映问题存在的;谈话函询中发现轻微违纪问题,已对被反映人进行组织处理的;无条件开展进一步工作的,可在谈话函询后予以了结。

初核后了结:

经过初核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初核后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政纪责任,已建议相关部门作出恰当处理的,可在初核后了结。

三、问题线索处置?

问题线索处置了结中的注意事项:

线索了结应办理报批手续,并及时录入信访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备查。

三、问题线索处置?

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中注意的几点问题:

1.澄清对问题线索的认识误区。

问题线索不是面上或某个领域、某项工作、某件事带普遍性、共性的问题,而是针对人的问题。

只有具体到某个单位、某个党员干部在这些问题上可能存在什么样的违纪问题,定位到某个具体违纪问题背后的“人”,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问题线索。

纪检监察机构收集的问题线索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线索,是与监督执纪问责相关的问题线索,不能将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线索都收集统计过来,特别是不能将应由业务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管责任中解决的问题作为问题线索直接收集过来。

三、问题线索处置?

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中注意的几点问题:

建立问题线索登记台账。

注重问题线索的登记,经由各个渠道发现和收集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做好登记,建立台账。

台账登记的各个要素要齐全,线索从哪里来,反映问题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拟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处置,处置结果怎么样,都要分步、直观地在台账上体现,留下可回顾、可检查、可考核的痕迹。

建立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制度。

由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及问题线索处置岗位人员参加,对问题线索集体分析研判,确定处置方式。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

优先办理反映“四风”问题线索,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快查快办,越往后执纪越严。

三、问题线索处置?

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中注意的几点问题:

4.用活谈话函询方式,充分体现组织关心和爱护。

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用足用活谈话函询方式,既讲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又讲党性、讲政策、讲纪律、讲出路,充分体现组织的关心爱护。

加大对谈话函询的再核查力度,增强谈话函询的纪律性和严肃性。

综合考虑问题性质、认错态度和现实表现等因素,对每位同志的问题具体研究、慎重处理、区别对待。

对能够主动说清问题、切实改正错误的,给机会、给台阶、给出路。

对在谈话函询中拒不配合、不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不忠诚、不老实、不坦诚、不说真话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三、问题线索处置?

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中注意的几点问题:

5.切实做好实名举报问题线索的反馈工作,有效降低重复举报、越级上访。

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构应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对经查举报失实的,在向举报人反馈结果的同时,应着力做好思想工作,纠正其错误认识和言论,减少重复举报和越级上访。

对经查有明确证据认定举报失实并向举报人反馈后,举报人仍继续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以检举、控告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构正常工作,甚至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立案与审理?

一、什么是信访举报?

二、信访举报处理?

三、问题线索处置?

四、初核及取证?

目录ONTENTS,四、初核及调查取证,几个基本概念,初核阶段开展的检查工作称为“初核”,初核期间形成的材料为阶段性汇报材料,初核结束后形成的书面材料为初核报告。

立案阶段开展的检查工作称为“调查”,调查结束后形成的书面材料称为调查报告。

初核和立案阶段成立的工作组统称为调查组,初核和立案调查可以统称为“核查”。

四、初核及调查取证,初核基本流程,四、初核及调查取证,初核开展方案批准后,调查组应按照方案及时启动初核工作。

启动前,调查组应与被调查单位领导沟通,特别是进驻企业时间应与被调查单位领导协商确定。

原则上进驻时间应尽量避免与其他调查组同时或交叉,减少对企业影响。

启动初核时间以开始外围调查的时间为准,除特别要求外,原则上启动时间不得超过22个工作日。

初核工作启动后,调查组向被调查单位下达协助调查通知书,就进驻时间及要求向被调查单位通报;进驻后要求被调查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与调查组沟通。

调查组应尽量减少进驻现场时间,原则上主要问题查清后,其他问题可以交给被调查单位自查报结果。

四、初核及调查取证,谈话调查组就有关问题与被举报人及相关知情人谈话,取得笔录。

与被举报人谈话前须先向被谈话人出示权利义务告知书,并由被谈话人签字。

与被举报人谈话须做笔录,谈话前须起草谈话提纲。

与其他人员谈话时,可不做笔录,谈话后由其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情况说明,本人无能力提交书面材料的,可做笔录。

与有关人员就重要信息谈话前,应与其签订谈话保密协议书并入卷,要求被谈话人就谈话内容履行保密义务。

重要信息是指谈话信息透露给他人后有可能给企业造成影响或妨碍调查工作的。

谈话人进行谈话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包括熟悉案情、分析有关问题的因果关系、拟好谈话提纲,让谈话围绕自己的思路有序进行,打有准备之仗。

四、初核及调查取证,谈话记录人员,要如实记录谈话对象所陈述的具体内容。

可以概括,但必须如实表达被调查人陈述的原意。

不论谈话对象的陈述是否有利于案件定性,都应如实记录。

既要记录那些说明被调查人有错误的陈述,也要记录那些说明被调查人无错误的陈述;既要记录可能加重被调查人责任的陈述,也要记录可能减轻被调查人责任的陈述。

要记明所要查明的主要问题。

记录要明确,不能含糊不清;要具体,不能抽象笼统。

记录要“全”、“准”,尽量写明详细情况。

记录人对一些关键性问题,如被谈话对象表明的态度和观点,提到的人名、时间、地点和数字等,记录后应有意识地追问一遍,加以核实。

被谈话对象对谈话记录拒不签字的,应注明不签字的原因。

制作谈话笔录时,办案人员应当注意自己的谈话方式以及谈话用语,避免引起被谈话对象的反感。

被谈话对象陈述问题时,一般不要提问。

被谈话对象陈述与案件无关的情况时,应引导其谈与案件有关的内容。

四、初核及调查取证,对下列现场,执纪人员必须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突发性、群体性案件;,司法介入案件;采取“两规”措施现场;当事人对调查活动提出异议并可能投诉的,举报人对调查结果不满意有可能继续举报的;其他重大、复杂案件的现场处置。

四、初核及调查取证,沟通配合初核过程中,调查组应充分信任与借助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和纪委人员,加强必要沟通,利用有效资源,加快核查进度。

1.被调查人为非领导干部或非班子成员的,调查组应就以下事项主动与纪委书记沟通:

计划在企业驻留时间;调查涉及问题领域(必要时,也可与纪委书记沟通被调查人情况);需要接触的部门和人员;需要调取的书面证据;需要企业出具的书面说明;,四、初核及调查取证,沟通配合.涉及分公司领导干部或班子成员的核查任务,应就以下事项与该单位主要领导沟通。

计划在企业驻留时间;调查涉及问题领域;可能涉及的部门和单位;需要企业出具的书面说明;.被调查人系党政主要领导的,不向本人沟通。

四、初核及调查取证,沟通配合4.调查组不得将以下情况向基层单位透露:

被举报人情况或举报来源;举报原件;有关领导的批示意见;调查取得的证据;有关人员的谈话内容;调查报告的处理意见。

四、初核及调查取证,沟通配合5.被调查人系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查组除不得向基层单位透露以上事项外,还需遵守以下事项:

调查方向坚持就事查事原则,以查清事实为前提;调取证据和谈话中,不得有明显的对人的指向性;坚持由证到供原则,在没有获取较为充分的违纪证据前,不得直接接触被调查人;须与被调查人谈话前,须电话请示公司纪委;涉及“一把手”的谈话,须起草谈话提纲,报公司纪委审批。

四、初核及调查取证,初核报告调查应注重发现表面现象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提升调查深度和质量。

核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调查组应填写初核了结呈批表并附初核报告,报领导审核。

调查结论要体现客观、谨慎原则。

注意区别使用“失实”、“部分属实”或“查无实据”。

对限于调查手段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证据对问题进行肯定或否定,应描述为“查无实据”或“无法证实”。

四、初核及调查取证,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受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对象的陈述、视听材料、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检查笔录。

物证:

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物质痕迹。

书证:

指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包括符号、图画)。

证人证言:

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事实情况作的陈述。

凡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人。

受侵害人的陈述:

指受违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员就案件事实情况所作的控告和诉说。

被调查人的陈述:

指被调查党员就案件事实所作的交待、申辩和对同案人员的检举。

四、初核及调查取证,证据材料视听材料:

指可以重现原始声响或形象的用作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现场笔录:

指调查人员对案件(非刑事案件)有关的场所进行检查时所作的笔录。

鉴定结论:

指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办案人员不能解决的专门事项进行科学鉴定后所作出的结论。

四、初核及调查取证,调查取证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不得拒绝和阻挠。

拒绝作证或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或电子材料。

(复印材料均需提供人签名,写明此复印件共几页,提供日期,已经提供部门或者单位章)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或电子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需有说明人的签字或者相关组织的公章)要求有关人员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自述材料或证言证词)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

与被调查人、受侵害人和证人谈话时,采用这些手段应事先告知本人。

制作的录音带、录像带和照片,应严加保管不得扩散外传。

四、初核及调查取证,调查取证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技术性问题,调查组可以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

鉴定人员应在鉴定结论上签字,并由鉴定单位加盖公章。

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告知被调查人。

如被调查人提出申请,或调查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调查人员使用鉴定结论时,要注意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经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地方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金融机构协助下,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核查,或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

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四、初核及调查取证,调查取证调查取证应做到:

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收集书证时,对可做书证的私人日记、信件的等原始资料,应采取动员的方法,不能强行收集。

涉及个人隐私的,应为其保密。

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

证言材料应一人一证,一事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

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

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

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初核及调查取证,调查取证调查取证应做到:

谈话取证及收集证人证言,应个别进行,不得采取开座谈会的形式。

证人作证后,应为其保密。

认定违纪事实,必须证据确凿,严防伪证、错证。

发现证据存在疑点或含糊不清的,应重新取证或补证。

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如发现被调查人有新的违纪问题,应一并查清,并及时向公司纪委报告;如发现与本案无关的其他重大违纪问题,应立即向公司违纪报告。

五、立案与审理?

一、什么是信访举报?

二、信访举报处理?

三、问题线索处置?

四、初核及取证?

目录ONTENTS,五、立案调查与审理,立案条件

(1)确有违法违纪事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的线索和材料后,经过仔细研究,认真审查,并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确认被揭发人有违法违纪的事实,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的前提条件。

(2)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所谓追究党纪责任,是指给予纪律处分和免于纪律处分;追究政纪责任是指给予行政处分。

纪检监察对象实施了违法违纪行为,即确有违法违纪事实,这只是立案的一个条件,并不是违法违纪事实一发生就要立案查处,而是要对照党纪政纪规范的有关规定,当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时,才能决定立案。

立案的上述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五、立案调查与审理,立案程序

(1)立案呈报经公司纪委初步研究并拟批准立案调查的,核查组应于3个工作日内报立案呈批表和立案报告,并附信访件复印件和初步核实报告。

五、立案调查与审理,立案程序

(2)立案批复经公司纪委批准立案的,由纪委办公室完成立案呈批表的会签流转,依据违反的党纪、政纪具体情况,下达党纪或政纪的立案决定书,由调查组及时送达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政组织。

五、立案调查与审理,立案程序调查方案制定立案后须成立调查组,并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完成调查方案,报公司纪委批准后实施。

调查报告撰写与呈报调查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调查组须撰写完成调查报告,经调查组讨论审核后,将调查报告以及调查案卷移交至审理,并填写呈报案件移送审理审批表。

五、立案调查与审理,立案程序暂扣违纪款物暂扣违纪款物应注意把握政策原则,暂扣前应与被调查单位沟通,避免或减少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对个人款物的暂扣应慎重对待,不得采取威胁的手段暂扣;个人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护照等)不得暂扣。

暂扣款物应逐级办理请示,涉及公司领导干部的,要请示公司纪委同意后方可执行。

遇到紧急特殊情况(如不暂扣将面临物品隐匿、资金逃逸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可口头请示公司领导,事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办理暂扣款物应出具手续,调查组2人以上共同办理。

五、立案调查与审理,立案程序(5)暂扣违纪款物5.暂扣违纪款应入公司纪检监察专用账户,不得入原单位账户,严禁使用办案人员个人账户接收暂扣款项。

注意事项

(1)违纪款物暂扣与收缴调查组有权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违规行为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暂予扣留封存的期限不得超过办案期限。

五、立案调查与审理注意事项,调查组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呈批表,报请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审批。

五、立案调查与审理注意事项,调查组填写暂予扣留、封存物品登记表,调查人和文件、物品的保管或持有人均应在登记表上签名。

五、立案调查与审理注意事项,对暂予扣留封存的文件、物品等,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暂予扣留的涉案款项应及时存入指定账户,需要委托保管的,调查组应出具涉案物品保管委托书。

五、立案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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