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技术规范相关手术室内容解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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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技术规范相关手术室内容解析,主要内容,新规范制定的背景,新规范制定的特点,新规范的变化,新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背景2002年卫生部制定的消毒技术规范其中第三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此规范对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消毒灭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特点1、对医疗机构提出了消毒管理方面的内容。
2、消毒理念与技术和国际接轨,先清洗后消毒或灭菌,名词与术语也与国际保持一致。
3、将医疗机构诊疗工作中应用的各类纷杂的物品,按导致医院感染风险归为三类。
高度危险性物品(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植入物等)中度危险性物品(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口表、压舌板等)低度危险性物品(听诊器、血压计袖带、床面、被褥、墙面地面等),4、各部门环境没有按类区域划分,而提出了5、针对我国目前消毒工作现状,提出特殊要求,能用物理灭菌的不用化学方法消毒;对床单元的清洁与消毒提出特殊了要求。
6、删除了按照科室进行消毒的有关内容,增加消毒技术新内容,以满足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对消毒灭菌工作的需要。
新规范的变化(增加的内容)1、管理要求2、消毒灭菌基本原则3、清洗与清洁方法4、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5、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6、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7、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方法,8、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9、邻苯二甲醛10、碘酊11、煮沸消毒12、流动蒸汽消毒13、过滤除菌14、微波消毒,新版消毒技术规范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管理要求5消毒、灭菌基本原则6清洗与清洁7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8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9中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10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11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12皮肤与黏膜消毒13地面和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14清洁用品的消毒附录A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附录B消毒试验用试剂和培养基配方附录C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消毒的管理要求:
消毒与灭菌的基本原则;清洗与清洁,消毒与灭菌方法;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2规范性引用文件(14个)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886.7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7部分:
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GB19258紫外线杀菌灯GB/T19633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GB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WS310.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份:
管理规范WS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份: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份: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T311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YY/T0506.1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第1部分:
制造厂、处理厂和产品的通用要求YY/T0698.2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2部分:
灭菌包裹材料要求和试验方法YY/T0698.4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4部分:
纸袋要求和试验方法YY/T0698.5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5部分:
透气材料与塑料膜组成的可密封组合袋和卷材要求和试验方法YY/T0698.8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8部分:
蒸汽灭菌器用重复性使用灭菌容器要求和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1、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2、清洗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清洁剂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4、消毒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5、消毒剂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6、高效消毒剂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7、中效消毒剂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8、低效消毒剂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9、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10、灭菌剂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11、无菌保证水平(SAL)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
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12、斯伯尔丁分类法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间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中度危险性物品中和低度危险性物品中。
13、高度危险性物品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14、中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15、低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病床围栏、床面以及床头柜、被褥;墙面、地面、痰盂(杯)和便器等。
16、灭菌水平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达到无菌保证水平。
达到灭菌水平常用的方法包括热力灭菌、辐射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以及采用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甲醛、戊二醛、过氧乙酸等化学灭菌剂在规定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灭菌的方法。
17、高水平消毒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
18、中水平消毒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包括分枝杆菌。
19、低水平消毒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方法以及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
含氯制剂、二氧化氯、邻苯二甲醛、过氧乙酸、过氧化氢、臭氧、碘酊等。
采用碘类消毒剂(碘伏、氯已定碘等)、醇类和氯已定的复方、醇类和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
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氯已定)等。
20、有效氯与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相当的氯量,其含量用mg/L或(g/100ml)浓度表示。
21、生物指示物含有活微生物,对特定灭菌过程提供特定的抗力的测试系统。
22、中和剂在微生物杀灭试验中,用以消除试验微生物与消毒剂的混悬液中和微生物表面上残留的消毒剂,使其失去对微生物抑制和杀灭作用的试剂。
23终末消毒感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
24暴露时间消毒或灭菌物品接触消毒或灭菌因子的作用时间。
25存活时间在进行生物指示物抗力鉴定时,受试指示物样本经杀菌因子作用不同时间,全部样本培养均有菌生长的最长作用时间(min)。
26杀灭时间在进行生物指示物抗力鉴定时,受试指示物样本经杀菌因子作用不同时间,全部样本培养均无菌生长的最短作用时间(min)。
27、D值在设定的条件下,灭活90%的试验菌所需的时间(min)。
28、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和卫生用品。
29、卫生用品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卫生保健目的,直接或间接与人体接触的日常生活用品。
30、菌落形成单位在活菌培养计数时,由单个菌体或聚集成团的多个菌体在固体培养基上生长繁殖所形成的集落,称为菌落形成单位,以其表达活菌的数量。
4管理要求,管理要求,5.1消毒、灭菌方法的原则,5.2职业防护,1、应根据不同的消毒与灭菌方法,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
2、在污染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回收、清洗等过程中应预防发生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3、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利器伤的,不同消毒、灭菌方法的防护,热力消毒、灭菌:
防止皮肤的灼伤紫外线消毒:
避免直接照射气体化学消毒、灭菌:
应通风工作场所定期检测液体化学消毒、灭菌:
防止皮肤过敏黏膜损伤处理锐利器械:
防利器伤,6清洗与清洁方法,清洗,适用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手工清洗适用于复杂器械、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以及无机械清洗设备的情况等。
机械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器械的清洗。
具体清洗方法及注意事项遵循WS310.2的要求。
清洁,治疗车、诊疗工作台、新生儿暖箱等物体表面使用清洁或消毒布巾擦拭。
不同患者间应更换布巾,各种擦拭布巾及保洁手套应分区使用,统一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对小量血液或体液等物质的溅污,可先清洁再消毒;对于大量的溅污,应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洁和消毒。
清洗与清洁注意事项,有管腔和表面不光滑的物品,应用清洁剂浸泡后手工仔细刷洗或超声清洗。
能拆卸的复杂物品应拆开后清洗。
清洗用水、清洁剂等的要求遵循WS310.1的规定。
手工清洗工具如毛刷等每天使用后,应进行清洁、消毒。
内镜、口腔器械的清洗应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
对于含有小量血液或体液等物质的溅污,可先清洁再进行消毒;对于大量的溅污,应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然后再清洗和消毒。
用于清洁物体表面的布巾应每次使用后进行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7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压力蒸汽灭菌,适用于耐热、耐湿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
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适用于液体的灭菌;,快速压力蒸汽灭菌适用于裸露的耐热、耐湿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
不适用于油类和粉剂的灭菌。
干热灭菌适用于耐热、不耐湿、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物品的灭菌,如玻璃、金属等医疗用品和油类、粉剂等制品的灭菌。
环氧乙炔气体灭菌适用于不耐热、不耐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如电子仪器,纸质制品,化纤制品,塑料制品,陶瓷及金属制品等诊疗用品。
不适用于食品,液体、油脂类、粉剂类等灭菌。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适用于不耐热、不耐湿的诊疗器械的灭菌,如电子仪器、光学仪器等诊疗器械的灭菌。
低温甲醛蒸汽灭菌适用于不耐湿、热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如电子仪器、光学仪器、管腔器械、金属器械、玻璃器皿、合成材料物品等。
不适用于布类、纸类、水、油类、粉剂等材质的灭菌。
适用范围外科伤口、皮肤黏膜冲洗消毒,室内空气的消毒。
消毒方法1、伤口、皮肤黏膜消毒,采用3%(30g/L)过氧化氢冲洗、擦拭,作用35min。
2、室内空气消毒,使用气溶胶喷雾器,采用3%(30g/L)过氧化氢溶液按照20ml30ml/m3的用量喷雾消毒,作用60min。
注意事项1、过氧化氢应避光、避热,室温下储存。
2、过氧化氢对金属有腐蚀性,对织物有漂白作用。
3、喷雾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谨防溅入眼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及时用清水冲洗,过氧化氢,含氯消毒剂,适用范围适用于物品、物体表面、分泌物、排泄物等的消毒消毒方法1、浸泡法:
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含氯消毒剂溶液的容器中,加盖。
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10m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分支杆菌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5000mg/L消毒液,浸泡30min。
2、擦拭法:
大件物品或其他不能用浸泡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消毒,消毒所用的浓度和作用时间同浸泡法。
3、喷洒法:
对一般污染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400mg/L-700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10min-30m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结核杆菌等污染表面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60min。
喷洒后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人员应离开现场。
注意事项1、粉剂、水剂应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等保存。
使用液应现配现用,使用时限24h。
2、配置漂白粉等粉剂溶液时,应戴口罩、手套。
3、未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有腐蚀性,不应做金属器械的消毒。
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剂对金属器械消毒后,应用无菌蒸馏水冲洗干净,干燥后使用。
4、对织物有腐蚀和漂白作用,不应做有色织物的消毒。
醇类消毒剂(含乙醇、异丙醇、正丙醇、或两种成分的复方制剂),适用范围手、皮肤、物体表面及诊疗器械的消毒。
使用方法1、手消毒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含醇类手消毒剂,手消毒方法遵循WS/T313的要求。
2、皮肤消毒使用70%-80%(体积比)乙醇溶液擦拭皮肤2遍,作用3min。
3、物体表面的消毒使用70%-80%(体积比)乙醇溶液擦拭物体表面2遍,作用3min。
4、诊疗器具的消毒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70%-80%(体积比)的乙醇溶液中消毒30min,加盖;或进行表面擦拭消毒。
注意事项1、乙醇易燃,不应有明火。
2、不应用于被血、脓、粪便等有机物污染表面的消毒。
3、用后应盖紧,密闭,置于阴凉处保存。
4、醇类过敏者慎用。
含碘类消毒剂,适用范围手、皮肤、黏膜及伤口的消毒。
消毒方法1、擦拭法皮肤、粘膜擦拭消毒:
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它替代物品擦拭被消毒部位。
外科手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擦拭揉搓作用至少3min。
手术部位的皮肤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至少2min。
注射部位的皮肤消毒,用碘伏消毒液原液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口腔黏膜及创面消毒,用含有效碘1000mg/L2000mg/L的碘伏擦拭,作用3min5min。
2、冲洗法:
对阴道黏膜创面的消毒,用含有效碘500mg/L的碘伏冲洗,作用到使用产品的规定时间。
注意事项1、应置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
2、含乙醇的碘制剂消毒液不应用于黏膜和伤口的消毒。
3、碘伏对二价金属制品有腐蚀性,不应做相应金属制品的消毒。
4、碘过敏者慎用。
碘酊,适用范围注射及手术部位皮肤的消毒。
使用方法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注射及手术部位皮肤2遍以上,作用时间1min3min,待稍干后再用7080%(体积比)乙醇脱碘。
注意事项1、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粘膜的消毒。
2、不应用于碘酊过敏者;过敏体质者慎用。
3、应置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
复方碘伏消毒液,适用范围适用于医务人员的手、皮肤消毒,有些可用于黏膜消毒。
应严格遵循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规定的使用范围。
使用方法1、含有乙醇或异丙醇的复方碘伏消毒剂可用于手、皮肤消毒,原液擦拭1-2遍,作用1min-2min,不可用于黏膜消毒。
2、含有氯己定的复方碘伏消毒剂,用途同普通碘伏消毒剂,应遵循该消毒剂卫生许可批件的使用说明,慎用于腹腔冲洗消毒。
注意事项同碘伏,使用中应注意复方物质的毒副作用。
8高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手术器械器具灭菌,耐热、不耐湿手术器械可采用干热灭菌方法,不耐热、耐湿手术器械应首选低温灭菌方法,无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灭菌剂浸泡灭菌,耐热、耐湿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手术器械应采用低温灭菌方法,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手术器械器具灭菌,动力工具分气动式和电动式,一般由钻头、锯片、主机、输气连接线、电池等组成。
应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对各种部件进行清洗、包装与灭菌。
植入物医疗机构应要求器械公司提供植入物的材质、清洗、包装、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并遵循其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的要求进行灭菌,植入物灭菌应在生物监测结果合格后放行;紧急情况下植入物的灭菌,应遵循WS310.3的要求。
外来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应要求器械公司提供清洗、包装、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并遵循其灭菌方法和灭菌循环参数的要求进行灭菌。
手术敷料灭菌,棉布类敷料和棉纱类敷料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符合YYT0506.1要求的手术敷料,应根据材质不同选择相应的灭菌方法。
手术缝线根据不同材质选择相应的灭菌方法。
所有缝线不应重复灭菌使用。
9中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10低度危险性物品的灭菌,低度危险性物品的消毒,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病床围栏、床面以及床头柜、被褥疮;墙面、地面、痰盂(杯)和便器等。
诊疗用品如血压计袖带、听诊器等,保持清洁,遇有污染应及时先清洁,后采用中、低效的消毒剂进行消毒,病床单元进行定期清洁和/或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与消毒;患者出院时应进行终末消毒,间接接触患者的被芯、枕芯等,定期清洗与消毒;遇污染及时更换、清洗与消毒。
甲类、乙类甲管传染病患者、不明原因病原体感染患者等,应进行终末消毒,直接接触患者的床上用品如床单、枕套等,应一人一换;住院时间长每周更换;遇污染及时更换。
更换后及时清洗与消毒,11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污染物品和环境的消毒,一、朊病毒,消毒方法1、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宜选用一次性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双层密闭封装焚烧处理。
2、可重复使用的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的高度危险组织(大脑、硬脑膜、垂体、眼、脊髓等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性物品,可选以下方法之一进行消毒灭菌,且灭菌的严格程度逐步递增:
(1)将使用后的物品浸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然后按WS310.2中的方法进行清洗、消毒与灭菌;
(2)将使用后的物品采用清洗消毒机(宜选用具有杀朊病毒活性的清洗剂)或其他安全的方法去除可见污染物,然后浸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并置于压力蒸汽灭菌121,30min;然后清洗,并按照一般程序灭菌;(3)将使用后的物品浸泡于1mol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去除可见污染物,清水漂洗,置于开口盘内,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灭菌60min或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134灭菌60min,然后清洗,并按照一般程序灭菌。
3、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低度危险物品和一般物体表面应用清洁剂清洗,根据待消毒物品的材质采用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1mol/L氢氧化钠溶液擦拭或浸泡消毒,至少作用15min,并确保所有污染表面均接触到消毒剂。
4、被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环境表面应用清洁剂清洗,采用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至少作用15min。
为防止环境和一般物体表面污染,宜采用一次性塑料薄膜覆盖操作台,操作完成后按特殊医疗废物焚烧处理。
5、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低度危险组织(脑脊液、肾、肝、脾、肺、淋巴结、胎盘等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传播朊病毒的风险还不清楚,可参照(1-4)处理。
6、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朊病毒患者低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低度危险物品、一般物体表面和环境表面可只采取相应常规消毒方法处理。
7、被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其他无危险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清洗并按常规高水平消毒和灭菌程序处理;
(2)除接触中枢神经系统的神经外科内镜外,其他内镜按照国家有关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处理;(3)采用标准消毒方法处理低度危险品和环境表面,可采用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处理。
注意事项1、当确诊患者感染朊病毒时,应告知医院感染管理及诊疗涉及的相应临床科室。
培训相关人员朊病毒相关医院感染、消毒处理等知识。
2、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使用后应立即处理,防止干燥;不应使用快速灭菌程序;没有按正确方法消毒灭菌处理的物品应召回重新按规定处理。
3、感染朊病毒患者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不能清洗和只能低温灭菌的,宜按特殊医疗废物处理。
4、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应每次更换。
5、每次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消毒清洗器具,更换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手的清洁与消毒。
二、气性坏疽病原体,消毒方法1、伤口的消毒采用3%过氧化氢溶液冲洗,伤口周围皮肤可选择碘伏原液擦拭消毒。
2、诊疗器械的消毒应先消毒,后清洗,再灭菌。
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1000mg-2000mg/L浸泡消毒30-45min,有明显污染物时应采用含氯消毒剂5000-10000mg/L浸泡消毒60min,然后按规定清洗,灭菌3、物体表面的消毒手术部(室)或换药室,每例感染患者之间应及时进行物体表面消毒,采用0.5%过氧乙酸或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4、环境表面消毒手术部(室)、换药室、病房环境表面有明显污染时,随时消毒,采用0.5%过氧乙酸或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5、终末消毒手术结束、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终末消毒可采用3%过氧化氢或过氧乙酸熏蒸,3%过氧化氢按照20ml/m3气溶胶喷雾,过氧乙酸按照1g/m3加热熏蒸,温度70%-90%,密闭24h;5%过氧乙酸溶液按照2.5ml/m3气溶胶喷雾,温度为20%-40%。
6、织物患者用过的床单、被罩、衣物等单独收集,需重复使用时应专包密封,标识清晰,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清洗。
注意事项1、患者宜使用一次性器械、器具和物品。
2、医务人员应做好职业防护,防护和隔离应遵循WS/T311的要求;接触患者时应戴一次性手套,手卫生应遵循WS/T313的要求。
3、接触患者创口分泌物的纱布、布垫等敷料、一次性医疗用品、切除的组织如坏死肢体等双层封装,按医疗废物处理。
医疗废物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处置。
5、终末消毒手术结束、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终末消毒可采用3%过氧化氢或过氧乙酸熏蒸,3%过氧化氢按照20ml/m3气溶胶喷雾,过氧乙酸按照1g/m3加热熏蒸,温度70%-90%,密闭24h;5%过氧乙酸溶液按照2.5ml/m3气溶胶喷雾,温度为20%-40%。
6、织物患者用过的床单、被罩、衣物等单独收集,需重复使用时应专包密封,标识清晰,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清洗。
注意事项1、患者宜使用一次性器械、器具和物品。
2、医务人员应做好职业防护,防护和隔离应遵循WS/T311的要求;接触患者时应戴一次性手套,手卫生应遵循WS/T313的要求。
3、接触患者创口分泌物的纱布、布垫等敷料、一次性医疗用品、切除的组织如坏死肢体等双层封装,按医疗废物处理。
医疗废物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处置。
三、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届时发布的规定要求。
没有要求时,其消毒的原则为:
在传播途径不明时,应按照多种传播途径,确定消毒的范围和物品;按病原体所属微生物类别中抵抗力最强的微生物,确定消毒的剂量(可按杀光芽孢的剂量确定)医务人员应做好职业防护。
12皮肤与黏膜消毒,消毒方法1、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球或其他替代物品局部擦拭2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2、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2遍以上,作用时间1min-3min,待稍干后再用70%-80%乙醇(体积分数)脱碘。
3、使用有效含量2g/L氯己定-乙醇(70%,体积分数)溶液局部擦拭2-3遍,作用时间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4、使用70%-80%(体积分数)乙醇溶液擦拭消毒2遍,作用3min。
5、使用复方季铵盐消毒剂原液皮肤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min-5min。
6、其他方法、有效的皮肤消毒产品,按照新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操作。
消毒范围肌肉、皮下及静脉注射、针灸部位、各种诊疗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肤面积应5cm5cm.中心静脉导管如短期中心静脉导管、PICC、植入式血管通路的消毒范围直径应,至少应大于敷料面积()。
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清洁皮肤手术部位的皮肤应先清洁;对于器官移植手术和处于重度免疫抑制状态的患者,术前可用抗菌或抑菌皂液或0000L葡萄糖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