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该不该将安乐死合法化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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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该不该将安乐死合法化资料
中国该不该将安乐死合法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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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他们的家庭医师制度推行的很不错。
大部分的病人与医师都有长久的友谊关系。
中国情况
1.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很多是小病发展成大病或绝症
在未治疗患者中,城市居民因经济困难未治疗的比例为36%,农村居民因经济困难未治疗的比例为39%。
城乡低收入人群应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达到41%。
2.当下我国医务人员的整体职业道德状况和社会的道德风尚还不足以达到实施安乐死所要求的程度。
医患关系紧张
据中国医师协会对114家医院进行的调查统计,近3年平均每家医院发生医疗纠纷66起,发生打砸医院事件5.42件,打伤医师5人;平均每起医疗纠纷赔付金额为10.81万元,单起医疗纠纷最高赔付总金额为92万元。
生命权定义
人身权利的一种。
指自然人具有的保护和维持其生命,不受任何非法侵害的权利。
是杀人罪侵犯的直接客体。
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应当负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但是,为保护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而将非法侵害人杀死,只要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不负刑事责任。
死刑犯人不能以维持自己的生命为由,而拒不执行判决。
——《刑事法学大辞典》
个人保有作为一个自然人的各种生理、心理特征的存在和延续的权利
——《中国人权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死亡权
对方同学说我们有选择如何死亡的权利,可是对于这种权利您方没有任何的资料说明其存在,只有断言,没有论证。
您方只是根据“生命权”这个概念作出推论。
好,那我们就考证一下生命权究竟有否包含您方所说的这层意思。
我国提到生命权概念的主要是《民法通则》98条以及今年出台的《侵权责任法》,但其中都没有对生命权作出具体的阐述。
但在《刑法大辞典》以及《中国人权百科全书》中都给出了词条,其中都是说明“延续的权利,不可被剥夺”。
而在世界范围内,您方所说世界人权宣言中也只是提到生命权,但是在其1966年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才给出了具体解释,是指“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
所以其实死亡权这个概念并不存在,因此您不能以对一种权利的伸张作为安乐死的需求性。
不让人安乐死未侵犯任何人的权利。
只能说人有死亡的需求,但能否满足要视情况而定。
民意调查支持正方
人们对安乐死的认识非常有限,一般调查都是问“您是否赞同安乐死/当一个人病入膏肓…”,但当问及“一个病入膏肓的患者由于担心成为家庭的负担或者觉得苟延残喘没有意义而想要结束自己生命,超过半数表示了反对。
治愈无望
2009年12月28日,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25岁的妮卡·奇特温自8岁起就被医生诊断为某种癌症,经过漫长的化疗及手术后才发现被误诊,不仅耽误了她真实疾病的最佳治疗时机,而且导致她终生失去生育能力。
这一事件,被称为英国历史上最严重的误诊丑闻。
0)不存在标准,怎样才叫治愈无望
1)癌症误诊率,石家庄解放军国际和平医院,陈晓红医生。
癌症综合误诊率38.5%;其中肺癌误诊率达到50%,脑肿瘤误诊率70%
2)《安乐死:
反对合法化的论证》剑桥大学教授,约翰,澳洲,3个医生,1个9个月,2个认为不是绝症。
结论:
主观
3)俄勒冈州,每年批准安乐死但未被执行的人群中,23%的人可以活过预期寿命。
1.死亡的预言是不准确的
美国俄勒冈州
2008年,有88人被批准获得致命药物,最终死亡人数为60人,其中,54位病人服用致命药物而死,有六位病人是先前获得药物于2008年去世,有22位病人由自身不明病因死亡,有12位病人截止2008年仍然活着。
1998年公布的报告内容大致如下:
23位患者均领取了致命药物。
其中15人服用致命药物结束了生命,6人放弃服药并在这一年中自然死去,剩余两人也放弃了服药但在这一年里并没有死去。
中国肿瘤年鉴对我国近50年来各种恶性肿瘤住院死亡的病人1071例进行回顾性总结分析,发现诊断存在极大的误差。
延误时间最短1天,最长4年,平均误差时间5.6个月。
疼痛难忍
如何判断?
安乐死者的主要原因不是疼痛而是经济原因
0)所有人中,本来就会出于其他考虑的
A.雷米克林报告90年和95年版本中,都提到了将疼痛作为原因之一的,仅占32%和46%,其余的都完全没有提到疼痛。
B.俄勒冈政府官方网站上也有相似的报告。
1)中国医疗体系差——>因为经济原因而不治病的
A.《江苏省价格理论研究所》医疗费用过高——》国民难以支付
B.08年卫生部发起的调查中,有21%的病人该住院不住院,其中70.3%的人因为没钱。
美国俄勒冈州调查结果:
病人自愿
1.被安乐死?
雷米林克报告指出,1040例未经同意生命终止以”临终关怀”的名义出现。
并且认为这些情况和安乐死没有什么区别。
2.精神病患者算不算?
A.荷兰三所大学对澳洲安乐死实施的调查显示,有抑郁症是无抑郁症申请的4.1倍。
2010年6月《实用老年医学》2010年第24卷第3期中指出,38.33%的癌症患者患有抑郁症
B.非常难鉴别。
奥瑞刚只有6%的心理医生认为自己有能力去对抑郁做出鉴别,而根据前述剑桥大学的那一本书,医生难以做出判断,因为患者赴死的情况使得不友好
C.中国,09年新华社,11年北京日报,指出中国注册的精神科医生仅1W余人,而同时,中国只有0.8%的抑郁症患者得到了有效治疗。
亚特兰大一份统计报告显示:
25%的癌症患者有抑郁症状晚期癌症更是普遍抑郁
3.痛苦时的冲动
A.德国多个研究小组的调查报告,痛苦常伴随着精神分裂、焦虑症等伴生性病症。
很有可能一时冲动。
瑞典的一份数据显示自杀未遂的人群中有95%在之后的35年间再无自杀的念头。
SydneyCohen要求安乐死而不成功,在8个月之后仍然存活,并表示自己享受生命的每一分钟(诊断/自愿是冲动)
抑郁医治能力有限
新华社在2009年9月11日报道,我国精神疾病患者达1亿人以上,但全国注册精神科医师仅16383人,平均10万人仅有1.26名精神科医师,针对精神病学的继续教育和科研项目也十分匮乏。
抑郁症有效治疗率不足一成
北京日报2011年04月29日报道,我国精神病有效治疗比例仅为0.8%左右。
上海市精神疾病临床医学中心执行主任江开达在此次会上介绍,目前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已超过1亿人,抑郁症的患病率达3%-5%,患者约2600万人,其中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不足20%。
在就诊人群中,能够被医生正确识别的约占20%,而能得到有效治疗的患者在正确被识别患者中仅占20%左右。
由此推算,我国抑郁症患者能够接受有效治疗的比例仅为0.8%左右。
滑坡理论
荷兰雷米林克报告中指出安乐死合法化后,在特定的一年内,除了报告的医生协助死亡和安乐死之外,还有约1000例是非自愿的安乐死。
一些神智丧失的患者,虽然没有明确的要求安乐死,却被实行了安乐死,这种情况极为常见。
荷兰,95年的报告,有59%的人没有清晰同意
比利时,07年的报告,31.8%的人没有清晰同意
临终关怀
北京天坛医院宁养院的马振山医生提供了更为详细的数字,天坛医院宁养院现有732位病人,每一位病人都要登记自己的身份证,建立麻醉药品专用卡(简称麻卡)。
医生通过检查,根据每位病人疼痛的不同性质进行用药,同时根据病人的病情变化,医生还要进行回访。
有效地运用镇痛药物,可以使90%的癌症患者的疼痛得以解除。
l临终关怀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英国的桑德斯博士在回顾和总结自己一生的护理生涯时认为,病人的生命终究挽救不了,但完全可以减轻病人身体的痛苦和心灵的哀伤。
她说,在我们的病人中如果有人要求安乐死,那就意味着我们没有尽到责任。
桑德斯坚决反对将安乐死合法化。
她还说,我们的社会还不至于穷到不能提供时间、爱和金钱来帮助人们安然去世。
对于那些身陷恐惧和忧愁之苦的病人,我们有可以解除其痛苦的方法,我们不需要杀他们。
让自愿性的安乐死合法化,将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它会妨碍我们对于老弱、残障和临终者的真正尊敬和责任。
李梦岩:
一切形式的死都是对人格和尊严的莫大放弃因为人格和尊严是生命的属性不能脱离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