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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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太原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

目录

1..项目概况 1

1.1项目概况 1

1.2工程概况 1

2.总则 3

2.1评价时段 3

2.2评价范围 3

2.3评价等级 3

2.4评价标准 4

2.5环境评价目标 6

3.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7

3.1声环境质量 7

3.2大气环境质量 7

3.3振动环境质量 7

3.4水环境质量 7

4.工程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7

4.1主要污染源 7

4.2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9

5.环评结论 11

6.联系方式 12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是东西向跨汾河,连接迎泽和武宿两个市级中心以及太原站、太原南站两个铁路枢纽的一条骨干线路,起于汾河西岸片区,途经老城区、东山片区、北营片区,止于武宿片区,于主城区呈倒“L”型结构。

本次评价为太原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号线一期工程全长约28.8km,共设置车站24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8座;设车辆段1座,停车场1座,设主变电所2座。

1.2工程概况

1、线路

(1)正线

项目正线长约28.8km,其中,高架段长度0.2km,其余均为地下线。

(2)出入场(段)线

西山停车场出入场线长约1.6km。

马练营车辆段北端出入段线长度约1km;南端出入段线长度约1km。

(3)联络线

项目预留2处联络线。

大南门站预留一条联络线,以建立1号线与2号线的联系;中心街东站预留一条联络线,以建立1号线与3号线的联系。

2、车站

工程设24座车站,全部为地下站,换乘站8座。

3、轨道

地下线及高架线推荐采用无砟轨道;出入线地面线、库外地面线均采用碎石道床;库内线采用整体道床。

太原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4、停车场、车辆段与综合基地

工程南端设置马练营车辆段1座,西端设置西山停车场1座。

西山停车场承担全线部分列车的乘务、停放、列车技术检查、洗刷清扫和定期消毒等日常维护保养及运用任务;马连营车辆段与综合基地除承担配属列车的乘务、停放、列车技术检查、洗刷清扫和定期消毒等日常维护保养及运用任务外,还承担本线配属列车的双周检、三月检任务、定修、临修、大修、架修任务,以及救援、日常维修等工作。

5、主变电站

工程不新增主变电所,利用3号线下元和中心街东2座主变电站向本工程供电。

6、给排水

地铁车站给水系统由不同的市政自来水管或自来水环状管网上引入两根供水管,供消防和生产、生活用水;地铁排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排水系统。

#

2.总则

2.1评价时段

评价时段为施工期及运营期。

2.2评价范围

1、生态环境

本次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工程征地界外50-300m,停车场、车辆段和综合基地及取弃土场、临时用地界外50-100mo

2、声环境评价范围

距地上线路外轨中心线两侧150m;距风亭、冷却塔周围50m以内区域;停车场、车辆段厂界外1m以内区域,以及场界外200m以内的敏感点。

3、振动环境评价范围

振动环境及文物振动影响评价范围为距地下线路外轨中心线两侧各60m;室内二次结构噪声影响评价范围为隧道垂直上方至外轨中心线两侧各10mo

4、水环境评价范围

沿线24座车站及西山停车场、马练营车辆段和综合基地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拟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水环境评价范围为污水排放口至污水排放总口。

地下水评价范围为:

车辆段周边外扩1〜2km,总面积约6km2。

5、大气环境

运营期地铁排风亭风亭周围50m以内区域,职工食堂油烟评价范围为烟囱口。

6、固体废物

工程沿线车站、停车场、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等场、站界内。

2.3评价等级

1、生态环境

参照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中评价工作分级,确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按三级进行。

2、声环境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划分工作等级的第5.2.2条基本原则,本次声环境影响评价拟按一级评价深度要求进行。

3、环境振动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HJ453-2008)划分工作等级8.1.2,本次环境振动评价按一级评价深度要求进行。

4、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三级评价进行。

5、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涉及机务段为III类,其余IV类,I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设马练营车辆段和综合基地,参考III类建设项目,因马练营车辆段和综合基地不涉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属不敏感,地下水评价参考三级进行评价。

6、大气环境

轨道交通列车采用电力机车牵引,无机车废气排放;地下段车站风亭排放的异味气体对周围大气环境有所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HJ453-2008),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三级评价进行。

2.4评价标准

2.4.1环境质量标准

1.声环境

声环境标准按照太原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2类区和4a类区标准。

评价范围内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敬老院)等特殊敏感建筑,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文),其室外昼间按60dB(A)、夜间按50dB(A)执行。

2.振动环境

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根据用地性质分别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居民、文教区(昼间70dB、夜间67dB)标准和混合区、工业集中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标准(昼间75dB、夜间72dB)o

评价范围内隧道垂直上方至外轨中心线两侧10m内的建筑室内二次辐射噪声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170-2009)中相应噪声限值。

3.水环境

汾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标准;马练营车辆段和综合基地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III类标准。

4.大气环境

沿线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声环境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之所属相应功能区标准;停车场和车辆段及综合基地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施工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o

2.环境振动

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建筑分别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7-88)居民、文教区,混合区、工业集中区、交通干线道

路两侧标准。

3.水环境

各车站和西山停车场、马练营车辆段及综合基地污水经处理后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

4.大气环境

风亭排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5环境评价目标

项目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约33处,振动保护目标约79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约26处。

11

3.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1声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

4a类区昼间均满足GB3096-2008中4a类区70dBA的标准要求,夜间部分敏感点超过GB3096-2008中4a类区夜间55dBA的标准要求;2类区部分敏感点昼夜间超过GB3096-2008中2类区昼间60dBA、50dBA标准要求;1类区部分敏感点昼夜间超过GB3096-2008中1类区昼间55dBA、45dBA标准要求。

3.2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2016年太原市环境状况公报》,2016年太原市市区环境空气中六项主要污染物污染负荷最大的为细颗粒物,占24.61%。

其余依次为可吸入颗粒物占23.31%,二氧化硫占14.97%,二氧化氮占14.97%,臭氧占11.46%,一氧化碳占10.68%。

3.3振动环境质量

本工程区现状监测环境振动VLZ10值昼夜间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3.4水环境质量

根据《太原市地表水月报》,2016年12月汾河九个断面中,水库出口、滩上桥、寨上水文站、上兰和迎泽桥断面均达III类水质,小店桥、清徐二坝、温南社和韩武村断面均为劣V类水质。

4.工程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4.1主要污染源

4.1.1声环境

(1)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作业噪声,如各种大型挖土机、推土机、空压机、钻孔机、打桩机等;各种施工运输车辆噪声,以及建筑物拆除、已有道路破碎作业等施工噪声。

(2)运营期

运营期地下区段噪声源主要为车站风亭和冷却塔噪声,噪声源强与通风设备型号、功率、消声措施等因素有关。

轨道交通配属的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及基地检修设备等亦在一定范围内带来噪声污染。

4.1.2振动环境

(1)施工期

施工期振动源:

根据工程施工方法,产生施工作业振动的机械主要有:

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重型运输车、压路机、钻孔-灌浆机、空压机、风镐等。

(2)运营期

地铁列车于地下运行时产生的振动经过道床传递到隧道结构后进一步向土层中传播,由于隧道结构刚性较大,振动源强较高,振动影响范围较大。

4.1.3水环境

(1)施工期

施工期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宿营地排放的生活污水,如食堂污水、洗涤污水、厕所冲洗水、洗浴水等;工程施工抽排水可能对地下水径流、水质、水位等造成一定影响。

(2)运营期

工程运营期污水主要来源于沿线各站、停车场、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车辆段与综合基地检修作业产生的洗刷废水、检修整备含油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CODcr、SS及洗涤剂。

4.1.4大气环境

(1)施工期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施工过程中的开挖、回填、拆迁及沙石灰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车辆运输中引起的二次扬尘。

(2)运营期

地下车站排风亭排放带有异味的气体可能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大气污染源主要是车辆段与综合基地食堂油烟的排放,热水、饮用水供应采用电加热器,废气和有害物质的排放量很小,且均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

4.1.5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有乘客候车、运营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工程弃土、建筑垃圾、车辆段与综合基地机械加工和维修作业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等。

4.1.6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期间施工占地、破坏绿化、影响景观等方面。

4.2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4.2.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4.3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生态、噪声、扬尘、污水等,评价建议建设单在工程招标时,将有关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及原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内容纳入标书,明确了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责任与义务,并在施工期间进行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与约束。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走行路线也进行统一安排,严格按照太原市颁布的相关规定施行。

(3)施工场地的噪声机械尽量远离敏感点布置,场地四周设围挡设施,以确保施工噪声最小程度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的生活环境。

(4)施工场地均设置临时沉砂池,将含洗车废水、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一部分回用于场内降尘,一部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人员临时驻地也设临时化粪池,产生的生活污水能够做到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道不外排。

(5)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对临时堆土场、散装建筑材料堆放场均采取压实、覆盖等防护措施,所有工地出入口均设有清洗车轮措施。

(6)施工产生弃土均按照太原市相关部门管理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4.2.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振动

结合不同措施减振效果的差异及减振材料疲劳、老化等因素,在留有减振富余量的前提下,即对于减振要求低于3dB地段采取轨道减振器扣件减振或同等减振效果措施,减振要求8dB以上地段采取钢弹簧浮置板道床减振或同等减振效果措施,减振要求介于3〜8dB地段采取隔离式减振垫或同等减振效果措施。

(2)噪声环境

①合理选择设备及类型

各类风机均置于风井内,在满足工程通风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小风量、低风压、声学性能优良、噪声级低的风机。

选用空压机、风机、气动电动工具等设备时,均应采用低噪音的设备,对于空压机、风机均设置消音减振装置。

②强化噪声污染治理工程设计

新风亭和活塞风亭可采用2m长的片式消声器,其降噪量不得小于30dB,加上风道的衰减量,其外排噪声值可控制在45dB以内;当风亭周围30m以内有噪声敏感点时,消声器长度应不小于3m、其降噪量不得小于45dBo

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东南侧考虑设置3m高实心围墙进行围挡。

③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

加强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的运营管理,提高司乘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3)水环境

沿线车站、停车场、马练营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生活污水全部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排水管道,最终纳入既有城市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经隔油、气浮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排水管网

(4)大气环境

①对15m范围内有敏感点的地下车站风亭风口应背向敏感建筑,并加强周边绿化。

车站内部装修材料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型材料、运营期适当加大通风量和通风时间,保证排风异味不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

②地铁建设完工后,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对隧道及站台进行彻底的清除,减少积尘量。

运营单位对隧道、车站内的各种可能集尘的表面也必须采取有效的、经常性的清除措施。

③车辆段与综合基地食堂油烟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5)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车辆段与综合基地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期清运,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统一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环评结论

太原市轨道交通1号线是太原市轨道交通路网规划中的一条重要线路,工程建设有利于工程沿线居民的出行,缓解沿线的交通压力,带动沿线城区的改造和开发,对轨道沿线的经济发展会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工程设计基本采取地下线路段敷设方式型式合理,线位走向基本符合太原市总体规划和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

轨道交通采用电力驱动,替代部分公交车辆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符合我国产业政策。

工程施工、运营期生产作业将产生一定程度和范围的噪声、振动、水、大气、固体废物等环境影响,评价认为,经过落实设计和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工程建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减缓。

在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6.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太原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246号怡丰大厦13层

邮编:

030002

联系人:

••士

电话:

电子邮箱:

ymchengl23@

(2)评价单位: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15号

邮编:

100055

联系人:

••生

电话:

传真:

0

电子由口箱:

huaniinRbaohu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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