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分析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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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分析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

比较分析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

  尽管S·佩杰维奇在《马克思、产权学派和社会演变过程》一文中指出:

“马克思是第一位有产权思想的社会科学家。

”但实际上马克思经济理论研究的主题是所有制理论,而非产权理论,产权理论是西方产权学派研究的范畴,这实际上是对马克思的一种误解。

因此,厘清这两个经济范式的各自内涵及其关系,对于把握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生活的社会化趋势和我国的目前产权制度改革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内涵

  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他们从物质生产和人口生产在历史上的作用出发,以生产力的发展和血缘家庭演变为基本线索。

依据古希腊罗马和日尔曼时期的历史资料,对于人类历史上存在的各种不同形式的所有制进行了剖析。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

“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

”从这个意义上看,在各个不同的历史阶段,马克思把所有制形式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即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

在第一个阶段,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这种所有制形式是与生产力水平的极度低下相适应的,分工极其不发达,仅仅局限于家庭中现有的以性别和年龄为基础的自然分工。

只是在后来随着人口的不断扩大和需求的日益增长以及同外界交往的密切,才出现了变化。

在这个时候,生产工具、土地和剩余产品在不同的大家庭之间具有了财产的意义,隐蔽地存在于家庭中的奴隶制才逐渐开始确立,原始社会解体。

进人奴隶社会后,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并直接占有和剥削生产者,这是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

这时分工已经比较发达,动产的私有制和不动产的私有制都已经开始发展起来,原来建立在部落所有制基础上的社会结构逐渐衰落。

最后,马克思通过对古罗马和古希腊的封建制度以及日耳曼的军事制度的分析,认为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同古代的公社所有制一样,是一种联合,只是联合的形式和对于直接生产者的关系有所不同,因为出现了不同的生产条件”。

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是生产关系决定财产关系。

可见,在现实生活中,在不同历史阶段中出现的不同形式的所有制,这是一定阶段中人类交往活动扩展的产物。

  马克思认为,从一般意义上来看,所有制是一定历史阶段上生产关系的总和,它反映着该历史阶段社会经济形态的本质,而不是一种简单的关系,因此,必须从生产过程本身来把握所有制的科学内涵。

显然在马克思看来。

在现实中。

首先存在的是一定的物质生产过程以及该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总和起来构成一定的所有制,它实际上是对一定历史阶段上经济形态的社会性质的概括。

所以,把所有制简单地界定为生产资料或财产的归属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所有制是各种生产关系的总和,它适用于不同的历史阶段,而非一定历史经济生活中关系的具体制度安排、行为规范和关系界定。

  二、产权范畴的起源与界定

  

(一)从产权的起源来看。

资源的稀缺性和对于现实经济运行绩效的追求是其产生的根本原因

  所有制是一定历史阶段上生产关系的总和,它反映着该历史阶段社会经济形态的本质,而西方学者则不论述经济形态的社会本质,他们是以效率为目标,只讨论运行层面的行为规则和法律安排。

实际上,他们是把私有制作为不证自明的前提来讨论经济生活高度社会化引起的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利关系的制度安排,并且把此制度安排下的权利称为产权。

  西方产权学派认为,随着人口的增长和人们需求的无限膨胀,资源稀缺愈加突出,必然会发生人们争夺稀缺资源的竞争。

如果不对资源的占有、使用、支配、处置等权利加以界定,就会造成资源攫取的混乱,不但会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而且会导致资源价值的消散。

因此,要实现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人们的需要最大限度的满足,就必须对资源的占有、使用、支配、处置等权利加以明确的界定。

由此就产生了产权。

在张五常那里,私有产权被看作是最有效的产权安排。

诺思斯也认为,在人口相当较少、动植物资源相对丰裕的时候,不需要界定产权。

但是随着人口的增加,生产活动的扩大,动植物资源的相对稀缺性就会加大,界定产权就成为必然,尤其是私有产权。

可见,资源的稀缺性与人类需求的无限性是产权(私有产权)产生的根本原因。

当然,产权的起源与界定不是一瞬间完成的,也经历了自然占有、习俗约定到法律明确的阶段,它是伴随着经济生活的社会化趋势以及权能的逐渐分离而日趋完善不断显现出来的。

  

(二)从产权的界定来看。

产权(Propertyrights)既是一个经济学概念。

也是一个法学概念

  西方产权学派对产权作了较为详尽的论述。

但由于分析问题的角度不同,对产权的定义也存在差别。

R·科斯认为,产权是人们由于财产的存在和使用所引起的相互认可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可见,在科斯那里,人们拥有某种产权并不意味着一定拥有相应的财产,也就是说,人们可能在不拥有某项财产的前提下取得对该财产的某项产权。

哈罗德·德姆塞茨在《关于产权的理论》中指出:

“在鲁宾逊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

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就在于事实上它们能帮助人们形成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

”并指出,产权包括一个人或其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借以导引人们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

在这里,德姆塞茨是从产权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角度对产权作的界定。

E·G·菲吕博腾和s·配杰威齐在《产权与经济理论:

近期文献的一个综述》中也对产权理论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论述,把产权定义为:

“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

”产权安排确定了每个人相应于物时的行为规范,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他与其他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或承担不遵守这种关系的成本。

因此。

对共同体中通行的产权制度可以描述的,它是一系列用来确定每个人相对于稀缺资源使用时的地位的经济和社会关系。

  可见,尽管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关于产权的定义不尽相同,但这些定义却表现出共同的本质特征,这就是通过法律界定的权利、利益和市场交换的有机统一,换句话说就是,产权主体对财产所拥有的权利以及由此决定的经济利益及其市场中可交换性的三位一体,构成了产权的有机整体。

  三、范式的比较

  

(一)两者的区别

  可见,一个明显的事实是,西方大多学者都回避所有制问题研究,但马克思并不拒斥产权分析,在《资本论》中对借贷资本、信用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作用的分析与探讨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和西方的产权理论既存在联系又存在区别。

 通过对所有制与产权各自含义的分析,两者的区别表现在:

  1 研究的层次和对象不同。

马克思理论的主题词是所有制,它旨在通过对现实经济生活的现象形态、制度安排、法权形式等进行分析,揭示其背后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阐明了一定经济形态的社会本质。

认为所有制是一切社会经济过程中全部经济关系的总和,只有在不同生产过程中才能把握不同的生产关系。

马克思对所有制的探讨是以历史大跨度为视野的,揭示的是一种经济形态代替另一种经济形态的规律和趋势,而不是一定历史经济生活中经济关系的具体制度安排或界定,它反映的财产关系常常指社会的基本的经济制度。

而西方产权学者则避开所有制及其本质,着重于把握现实运行层面,强调人与人之间经济行为关系的具体制度安排,它不适用于不同的历史阶段,它是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健全与完善,在权利社会分解、利益社会分享和责任社会分担的背景下才日益突现的,产权界定的明确旨在现行社会制度下,如何使社会化的经济生活中资源更高效配置、更方便地流动、更灵活地重组。

因此,相对于所有制而言,产权更接近于运行层次,使各种所有制形式下的财产更充分地发挥作用,这是产权应有的功能。

  2 研究的方法不同。

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采用的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从对生产过程的理解出发,根植现实来把握生产关系,并把所有制看作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在这里“关系”亦是一种概括;而西方产权理论则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把产权与经济效率、交易费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比较不同的产权安排的效益来选择效率较高的制度安排,调节现实经济的运行。

因为产权在本质上是一种基于财产之上的责、权、利内在统一的关系体系,其主要功能是消除外部性,使经济当事人进行经济活动产生的成本和收益都由自己承担和享有,从而形成对当事人行为的激励和约束,引导资源的有效配置。

  3 研究的内容不同。

所有制关系就其内容而言,它是一种现实的经济关系,而不是法律关系,它内在于经济运行之中,必须借助于某种具体制度安排才能得到体现。

产权则是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是以法律的形式外在地表现人与人之间对财产的行为关系,以使他们通过交易而维护财产运营的秩序和效益。

两者实际上是内容与形式的区别。

  4 研究的价值意义不同。

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通过对历史过程的把握,把所有制问题置于人类社会经济制度的演进中加以分析研究,旨在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来揭示其内在的规律性和必然趋势,为人从异化状态的解放指明前进的方向。

马克思指出:

“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这种力量是一种异己的、与人本身相对立的力量,它驱使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

”为消灭这种异化的状态,马克思指出,必须要打破作为狭隘的地域性交往的存在,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只有这样,人们之间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而这恰恰与现代经济社会生活的社会化是相契合的。

因为人从异化状态的解放是与个体劳动能否得到全社会的评价紧密联系的,个体价值得到社会的肯定,构成社会的个人才能摆脱“异化”的阴霾。

而西方产权理论的价值意义主要侧重于公司治理结构研究以及具体制度安排研究以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和经济绩效的获得为目标,旨在为既有运行过程中具体制度的完善以及效率的提高提供建议,主要关注经济绩效的获得。

  两者的联系

  1 无论所有制还是产权,都会涉及到财产,反映的是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所有制是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展示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而产权则是从法和经济学的角度来界定和表现这种关系。

所以,一定的产权是所有制的实现形式。

  2 同一种所有制形式在现实生活中可以有不同的产权的形态,同一具体的产权制度可以为不同性质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

现实经济过程及其关系的演化往往会引起产权安排的制度性变革,产权的变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走向作为本质的所有制的变革,社会化产权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会导致资产在全社会范围内共同占有、管理,进而促进所有制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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