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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南宁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1

第二节规划原则1

第三节规划内容1

第四节规划范围2

第五节规划期限2

第二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2

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目标2

第二节农用地保护目标2

第三节建设用地保障目标3

第四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4

第五节土地利用效率目标4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4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4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5

一、生态用地布局5

二、农用地布局6

三、建设用地布局7

第四章土地利用功能分区13

第一节城镇发展区13

第二节基本农田集中区14

第三节农业综合发展区14

第四节自然与生态保护区15

第五节水源保护区15

第六节生态恢复区15

第五章市中心城区用地总体安排16

第一节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16

第二节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目标16

第三节市中心城区用地主要拓展方向16

第四节市中心城区内部用地结构优化引导17

第五节市中心城区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布局17

第六节市中心城区土地生态屏障建设18

第六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19

附件:

20

一、附表:

20

二、附图:

21

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公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

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有效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处理好发展与保护、需求与供给、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之间的关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规划原则

本规划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和各时期用地,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相平衡;

(六)强化规划实施保障,不断完善和创新土地管理的制度和措施。

第三节规划内容

本规划在全面分析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和形势的基础上,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方案,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提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土地用途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措施,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促进全市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节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南宁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22111.98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6476.45平方公里。

第五节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得到合理统筹,各类、各业、各区域的合理用地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各类用地布局更加合理,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全市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二节农用地保护目标

农用地内部结构得到优化,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林地、园地面积稳步增长。

具体目标是:

到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14900公顷(9223500亩),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6400公顷(96000亩)以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6400公顷(96000亩);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分别达到86800公顷、818700公顷和42600公顷。

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15400公顷(9231000亩),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17000公顷(255000亩)以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17000公顷(255000亩);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分别达到111200公顷、883800公顷和45100公顷。

规划期内,全市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516200公顷(7743000亩),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4.05%,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质量有所提高。

第三节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工业化、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各类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得到保障,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

具体目标是:

到201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达到14500公顷(217500亩),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48700公顷(2230500亩),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8600公顷(1479000亩)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达到50100公顷(751500亩),分别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66.31%、33.69%。

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到38488公顷(577320亩),所占比例由2005年的33.08%提高到39.03%。

到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达到35400公顷(531000亩),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68400公顷(2526000亩),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4500公顷(1717500亩)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达到53900公顷(808500亩),分别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67.99%%、32.01%;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到55300公顷(829500亩),所占比例为48.30%。

第四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严格保护,退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

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具有改善生态环境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等基础性生态和景观用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80%左右,列入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区等范围的受保护土地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20%左右。

第五节土地利用效率目标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通过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增量、加大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使粗放、低效的土地利用模式得到根本扭转。

全市单位建设用地GDP由2005年的54万元/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255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2005年的44.84万元/公顷增加到2020年的191万元/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6平方米以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

农用地适当增加,建设用地理性增长,未利用地得到适度开发和合理利用。

到202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增加到1747917公顷(2621875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73.25%增加到79.05%;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168400公顷(252600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6.09%增加到7.62%;未利用地面积减少到294881公顷(442321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2005年的20.66%减少到13.33%。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

一、生态用地布局

(一)国土生态屏障构架

按照创建生态城市、森林城市和中国绿城、中国水城的要求,构建“一圈两网多块”的全市绿色生态屏障空间构架。

“一圈”即:

规划期间建设以沿市中心城区环城高速公路百里环城森林生态走廊、市区内河水生态系统、南部五象岭和良凤江森林公园、东部天堂岭郊野公园、西北部山地生态功能区等为重点的城市生态圈。

“两网”即: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其他干线公路、铁路等交通通道绿化网和邕江、左江、右江、红水河干流及其支流水系林网。

“多块”即:

大明山自然保护区、横县西津水库水源保护区等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马山县东北部—上林县北部、隆安县敏阳—武鸣县玉泉—宁武等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重要生态功能区。

(二)自然保护区用地布局

强化对现有的国家级广西大明山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级龙虎山自然保护区、三十六弄—陇均自然保护区、上林龙山自然保护区西大明山自然保护区、弄拉自然保护区、横县六景泥盆纪地质标准剖面自然保护区以及市级良庆区那兰鹭鸟自然保护小区等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建设,规划建设广西坛洛金花茶自然保护区、苏圩石山猕猴保护小区和西津库区湿地保护区,加快对其他残存自然生态系统的抢救性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自然保护区用地实行特殊和严格的保护。

到2020年,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1040平方公里以上,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4.70%以上。

(三)水源保护区用地布局

加强对邕江南宁市区和横县县城河段、右江隆安县县城河段各饮用水取水口及其水源地,百龙滩、凤亭河、屯六、大王滩、仙湖、大龙洞、天雹、龙潭、东山等水库,清水泉、那马泉地下水出露点等水源保护区的保护。

(三)风景名胜区用地布局

加大对现有自治区级青秀山风景名胜区和龙虎山风景名胜区、良凤江国家级森林公园以及昆仑关旅游风景区、伊岭岩风景区、横县西津湖景区、五象岭森林公园、石门森林公园等其他旅游景区和森林公园的保护力度,规划建设老虎岭、高峰岭、金鸡山等新景区。

(四)重要生态功能区布局

加强对马山县东北部—上林县北部、隆安县西部、隆安县敏阳—武鸣县玉泉—宁武等三个岩溶山地土壤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大明山、西大明山、横县西津水库库区等三个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高峰岭—白花山—三状岭、镇龙山、凤亭河水库—大王滩水库库区等三个水源涵养重要区的保护和建设。

二、农用地布局

(一)基本农田布局

全市基本农田规划集中布局的重点区域为:

南宁盆地、坛洛平原、苏圩平原、武鸣中部丘陵盆地、宾阳中部山前平原、横县中部郁江平原,上林中部、南部丘陵平原和清水河两岸等区域。

粮食生产基地:

主要布局在南宁市的武鸣县、隆安县、上林县、宾阳县和横县。

糖料蔗生产基地:

巩固武鸣、宾阳、良庆、江南、邕宁、横县等老蔗区,因地制宜发展上林、马山、隆安等新蔗区。

蔬菜生产基地:

重点在临近市区的江南、西乡塘、兴宁、良庆、邕宁、青秀6城区建设常年蔬菜基地;在良庆区那马镇、兴宁区五塘镇、青秀区长塘镇建立无公害蔬菜连片种植高产优质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或有机蔬菜,实施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全面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

(二)林果牧生产基地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重点安排好亚热带水果、桑蚕、香料、花卉苗木、牧业和速生丰产林等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用地。

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布局为:

亚热带水果生产基地:

主要布局在南宁市的邕宁区、武鸣县、上林县、隆安县。

重点抓好标准化香蕉、龙眼、荔枝、柑桔、西瓜、板栗、菠萝和木瓜生产基地建设。

桑蚕生产基地:

重点布局在横县、宾阳县、上林县三个主产县。

香料生产基地:

重点在上林、马山、隆安和武鸣建设八角基地,在横县、宾阳县和邕宁区建设茉莉花基地。

花卉苗木生产基地:

重点发展荫生观叶盘栽植物、园林绿化苗木、盆花、盆景,形成兴宁区、西乡塘区、横县、宾阳县、武鸣县五大花卉苗木产业基地。

牧业生产基地:

主要在马山县、上林县和隆安县布局黑山羊等放养草食牧业生产基地。

速生丰产林生产基地:

重点在市六城区、武鸣县、宾阳县、横县建设生产基地,在保护当地自然植被和生物多样性的基础上,有控制地发展。

三、建设用地布局

(一)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围绕把南宁市建设成为广西综合性运输中心、大西南出海通道枢纽城市、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中心的战略目标,优先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从2005年的12269公顷(184035亩),增加到2010年的17573公顷(263595亩)和2020年的20400公顷(306000亩)。

其中:

铁路用地:

规划期间新建柳州至南宁客运专线、南宁至广州高速铁路、南宁至金城江铁路、云桂铁路、南宁至防城港铁路增建二线、湘桂线南宁至凭祥铁路增建二线和市区南环复线等铁路,2006-2020年安排新增铁路用地2752公顷(41280亩)。

公路用地:

按照构建以南宁市中心城区为中心,以“二环五射一横一纵”高速公路为骨架,以一、二级公路为主干,以三、四级公路为支脉,辐射各县及连接周边市县、层次分明、功能完备,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定位相适应的公路网络的目标要求,统筹安排和合理保障公路建设用地。

2006-2020年安排新增公路用地4257公顷(63855亩)。

港口码头用地:

大力支持西江黄金水道和沿岸各重点港口、码头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南宁港中心城港区、隆安港区、六景港区、横县港区、马山港点等港区、港点的用地需求,不断提高南宁港港口吞吐能力,充分发挥南宁市水运优势;支持沿江地方便民码头、客运和旅游码头、农村渡口等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安排有关项目建设用地。

2006-2020年安排新增港口码头用地710公顷(10650亩)。

机场用地:

根据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按4E等级标准扩建,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客货吞吐能力,建设面向东盟的国际门户枢纽机场的目标要求,保障机场扩建用地。

2006-2020年安排新增机场用地353公顷(5295亩)。

管道运输用地:

支持中缅油气管道工程(南宁段)、西气东输工程(南宁段)、管道燃气工程第二气源厂外输管道工程、广西石化1000万吨/年炼厂成品油外输管道工程(南宁段)等油气输送管道工程的建设,加快完善油气管道网络。

2006-2020年安排新增管道运输用地59公顷(885亩)。

(二)能源开发用地布局

支持城乡电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电力、燃气站、加油加气站等建设,促进能源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城乡电网。

2006-2020年安排新增能源用地467公顷(7005亩),重点建设南宁电厂、南宁电网、上林蓄能电站和大明山风能电站等项目。

(三)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优先保障南宁市区、横县和隆安县城等重点城镇江河防洪堤工程、市中心城区内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用地,支持全市防洪减灾体系建设;保障城乡供水和饮水安全工程等用地;支持农业生产灌溉、抗旱治涝工程等农田水利建设用地,提高农田旱涝保收能力。

2006-2020年安排新增水利设施用地1244公顷(18660亩)。

(四)环境保护设施用地布局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保障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工业固体废弃物收集、清运和处理工程以及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等工程项目用地;加强对工业固废以及危险工业垃圾、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确保城乡生态环境安全。

2006-2020年安排新增环境保护设施用地211公顷(3165亩)。

(五)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布局

立足于将南宁市打造成为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旅游集散中心的发展目标,在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文自然景观的前提下,保障各类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景点的基础设施和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促进全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

2006-2020年安排新增风景名胜设施用地194公顷(2910亩)。

(六)工业产业用地布局

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的控制下,调整优化工业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强对各类工业园区的整合,调整优化工业发展布局,避免无序竞争和重复建设,形成“内外圈层”构架的工业总体布局。

市中心城区快速环路以内的内圈层主要是整合工业布局,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和搬迁改造,重点发展都市型工业园区;外圈层则以开发区、经济园区、工业集中区为主要载体,市辖六县在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各重点发展建设一个工业集中区,促进工业发展重心从内圈层区域向外圈层区域转移和集聚,实现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合理分工。

形成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簇群化发展的组团式工业空间结构,系统整合提升现有工业产业布局,形成规模经济。

 

南宁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及其依托的城镇

名称

级别

所属区/县

依托的城镇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家级

西乡塘区

市中心城区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家级

江南区

市中心城区

南宁市江南工业园区

自治区级

江南区

市中心城区

广西良庆经济开发区

自治区级

良庆区

市中心城区

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

自治区级

青秀区

市中心城区

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

自治区级

武鸣县

武鸣华侨投资区

南宁六景工业园区

自治区级

横县

六景镇

广西明阳工业园

自治区级

江南区

吴圩镇

隆安华侨管理区

享受自治区级

隆安县

那桐镇

三塘工业集中区

兴宁区

三塘镇

伶俐工业集中区

青秀区

伶俐镇

吴圩工业集中区

江南区

吴圩镇

杨村工业集中区

江南区

市中心城区

金(陵)坛(洛)工业基地

西乡塘区

金陵镇、坛洛镇

北湖工业集中区

西乡塘区

市中心城区

太安龙象工业集中区

良庆区

大塘镇

邕宁五合、八鲤、蒲新工业集中区

邕宁区

蒲庙镇

黎塘工业集中区

宾阳县

黎塘镇

芦圩工业集中区

宾阳县

芦圩镇

南宁伊岭工业集中区

武鸣县

双桥镇

那阳工业集中区

横县

那阳镇

宝塔工业集中区

隆安县

城厢镇

象山工业集中区

上林县

白圩镇

苏博工业集中区

马山县

白山镇

注:

表中各开发区、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的用地应在其所依托的城镇中进行统筹安排。

 

(七)城镇工矿用地空间布局

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用地,增强市中心城区对人口、产业的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六个县城用地规模,构筑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统筹安排中心镇和一般城镇用地,因地制宜建设工业型、旅游型、商贸型等各具特色的城镇。

构建以市中心城区为核心,以六县县城为枢纽,以中心镇为基础,形成单核多轴圈层式的城镇空间结构。

南宁市“单核多轴圈层式”的规划城镇空间发展格局

单核:

南宁市中心城区。

两条主要发展轴:

市中心城区—那马镇—大塘镇,向南联系北钦防地区;市中心城区—六景镇—横县(横州镇),向东联系珠江三角地区。

五条次要发展轴:

市中心城区—那桐镇—隆安(城厢镇),向西北联系百色、昆明方向;市中心城区—三塘镇—宾阳(芦圩镇),向东北联系来宾、柳州方向;黎塘镇—六景镇—峦城镇,在市域东部由北向南联系来宾和钦州方向;市中心城区—吴圩镇—苏圩镇,向西南联系崇左、越南方向;市中心城区——武鸣(城厢镇)—马山(白山镇),向北联系河池、贵阳方向。

三个圈层:

内圈层包括市中心城区及近郊的三塘、金陵、吴圩、那马、大塘、伶俐等城镇;中间圈层包括半径为50—60km的区域,重点培育和发展六景、武鸣(含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大塘三个城镇;外圈层即城市影响区,包括其余5个郊县的县城区以及一些重点城镇。

(八)农村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按照“利于生产、便于生活、集中布局、集约节约”的原则,适当预留集镇和中心村发展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村风貌改造。

重点保障乡村道路、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以及农村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建设用地。

第四章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根据各区域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定位、各区域土地利用引导方向的差异性,将市域土地划分为城镇发展区、农业发展区和自然生态保育区三类土地利用功能区。

(一)城镇发展区:

下分中心城市发展区和重点城镇发展区两类二级分区。

(二)农业发展区:

下分基本农田集中区和农业综合发展区两类二级分区。

(三)自然生态保育区:

下分自然与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恢复区三类二级分区。

第一节城镇发展区

城镇发展区的主导功能和规模范围如下:

主导功能:

本区域是城市、城镇开发建设与工业集中布局的重点区域。

规模范围:

该区面积为8568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88%。

其中:

——中心城市发展区:

面积为71904公顷,占城镇发展区面积的83.91%,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25%。

其中,市中心城区发展区面积为56776公顷,县城发展区面积为15128公顷。

武鸣、横县和宾阳3个县城按照中等城市规模规划建设,上林、隆安和马山3个县城创造条件加快发展,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积极构建积聚经济、人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县域中心。

——重点城镇发展区:

包括吴圩、三塘、六景、黎塘、那桐、伶俐、那马、金陵、坛洛、大塘、双桥等建制镇,以上各镇镇区建设用地规模均在2平方公里以上,该区面积为13784公顷,占城镇发展区面积的16.09%,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62%。

该区依托靠近中心城区或交通干线的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工业、物流、仓储、商贸、农副产品加工及旅游等产业,以工业化助推城镇化,加快城镇发展。

第二节基本农田集中区

基本农田集中区的主导功能和规模范围如下:

主导功能:

本区域以耕地为主导,是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布局的区域,是粮、油、糖、蔬菜等基本农产品的主产区和重要生产基地。

规模范围:

主要分布在右江、邕江两岸、八尺江河谷、吴圩和苏圩盆地、武鸣中部丘陵盆地、宾阳中部山前平原、横县中部郁江平原,上林中部、南部丘陵平原和清水河两岸等地区。

该区面积695620公顷,占农业发展区面积的41.66%,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1.46%。

第三节农业综合发展区

农业综合发展区的主导功能和规模范围如下:

主导功能:

本区域是以综合发展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水产业等为主的区域,是林果、花茶、桑蚕、畜牧、水产等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基地。

规模范围:

是除中心城市发展区、重点城镇发展区、基本农田集中区、自然与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生态恢复区以外的土地区域。

该区面积974153公顷,占农业发展区面积的58.34%,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4.06%。

第四节自然与生态保护区

自然与生态保护区的主导功能和规模范围如下:

主导功能:

本区域是为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生态安全、自然与人文景观和遗产保护目的而实施重点控制的区域。

规模范围:

包括广西大明山自然保护区、隆安龙虎山自然保护区、武鸣县三十六弄—陇均自然保护区、西大明山自然保护区、上林龙山自然保护区、良庆区那兰鹭鸟自然保护小区、马山县弄拉自然保护区、横县六景泥盆纪地质标准剖面自然保护区、广西坛洛金花茶自然保护区、苏圩石山猕猴自然保护区、良凤江森林公园、五象岭森林公园、金鸡山森林公园、罗文森林公园、天雹森林公园、老虎岭森林公园、高峰岭森林公园、昆仑关森林公园、逃军山森林公园等。

该区面积108616公顷,占自然生态保育区面积的23.83%,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91%。

第五节水源保护区

水源保护区的主导功能和规模范围如下:

主导功能:

本区域是为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提供充足水源,须对区内土地生态环境进行严格保护的区域。

规模范围:

包括主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左江、右江、邕江及其支流等主要江河,百龙滩、凤亭河、屯六、大王滩、仙湖、大龙洞、天雹、龙潭等大中型水库及其一定范围的缓冲区。

该区面积75736公顷,占自然生态保育区面积的16.6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3%。

第六节生态恢复区

生态恢复区的主导功能和规模范围如下:

主导功能:

本区域以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为主。

因生态系统比较脆弱、自身稳定性差,生态环境极易退化,在区域内需要对土地和植被进行保护,限制开发建设的强度。

规模范围:

为裸岩石砾地、裸土地、沙地及其它退化土地比较集中分布的区域。

主要包括马山县西部和东部、上林县北部、隆安县西部以及隆安县和武鸣县交界地区的岩溶石山地区。

该区面积271385公顷,占自然生态保育区面积的59.55%,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2.27%。

第五章市中心城区用地总体安排

第一节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包括:

西乡塘区10个街道办事处、兴宁区2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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