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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物流金融

天津港:

物流金融创出多方共赢新模式

简要内容:

一家在天津港从事煤炭贸易的北京民营企业资金周转遇到困难,向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散货交易公司”)提出融资申请。

作为全国港口第一家涉足物流金融业务的天津港散货交易公司,组建两年来已与77家物流企业建立了紧密物流金融业务关系,累计为客商争取到了近48亿元的融资贷款,实现收入1100万元。

一家在天津港从事煤炭贸易的北京民营企业资金周转遇到困难,向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散货交易公司”)提出融资申请。

天津港散货交易公司立即为该企业在众多合作银行中筛选了符合需求的盛京银行。

经过短短一个月的银行审贷工作,该企业获得了8000万元的融资贷款,此后天津港散货交易公司再次为其从光大银行争取到1亿元贷款,让这家民营企业顺利度过了资金关。

  作为全国港口第一家涉足物流金融业务的天津港散货交易公司,组建两年来已与77家物流企业建立了紧密物流金融业务关系,累计为客商争取到了近48亿元的融资贷款,实现收入1100万元。

  天津港散货交易公司总经理高玉龙表示,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不仅有助于银行扩大贷款规模,降低信贷风险,而且有助于中小型物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经营规模,同时还能提高港口物流供应链整体绩效和客户资本运作效率,实现供应链良性互动和多方共赢,进而提高港口的综合竞争能力。

  中小企业资信较低,融资的最大问题就是风险控制。

为打消银行对于质押动产风险控制的疑虑,天津港散货交易公司制定出包括计划申报管理体系、统一的衡重体系、门卫、卡口监察体系在内的一套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有效管控了动产质押物可能丢失的风险,解除了银行的后顾之忧。

天津港散货交易公司目前已与深圳发展银行、天津银行、光大银行等20余家银行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为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打下坚实基础。

  “今后我们力争促成物流金融业务向供应链融资领域转变。

”高玉龙说,“供应链融资是指银行通过审查整条供应链,基于对供应链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信用的掌握,对其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

由于供应链中除核心企业之外,基本上都是中小企业,因此供应链融资就是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秉廉表示,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处在供应链上的企业一旦获得银行的支持,资金将注入配套企业,就等于进入了供应链,可以激活整个链条的运转,同时银行的支持还可为中小企业赢得更多商机

天津港物流金融再出新招缓解企业资金紧张问题

滨海新区网8月26日讯今年以来,钢材价格阶段性下滑,其上游的铁矿石、焦炭等生产和物流企业在经营上受到了一定影响。

在这种形式下,一种名为“定向交易”的新型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在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应运而生,有效地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的问题。

  据了解,定向交易是在整条生产供应链中,散货市场中的某上游企业急需用钱时,在该企业有固定买家的基础上,散货交易市场先购买其相应的货品,在该企业对应的固定买家资金宽裕时,再把货品购走,解决了上游企业急于出货,而固定买家暂时没有周转资金的问题,成为其吸引客户的“法宝”。

  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模式有效地缓解了物流企业资金紧张的问题,同时还能提高港口物流供应链整体绩效和客户资本运作效率,实现供应链良性互动和多方共赢。

今年前7个月,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大宗商品交易量272万吨,交易金额亿元,为客户融资总额达亿元,各项主要经营指标均为历史新高。

天津港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的实践

天津港所提供的“港口物流金融服务”是一种金融与物流集成式的创新服务,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物流、流通加工、融资、评估、监管、资产处理、金融咨询等方面,业务模式多种多样,包括货物质押、仓单质押、集中授信、未来货权开证业务、未来货权融资业务(仓储监管模式)、保兑(备用信用证)业务等等。

物流金融服务不仅能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物流与加工服务,还为客户提供间接或直接的金融服务,提高供应链整体绩效以及客户的经营和资本运作效率。

  根据天津港四大产业战略发展要求,以不断提升港口核心竞争力为目的,以完善的物流管理体系及丰富的港口资源为基础,以散货交易市场建立的第四代交易平台为载体,以港口物流公司、客户及银行形成的“信用共同体”为纽带,积极推进物流金融服务各项工作的探索与实施。

在物流金融服务的构建与实施中,着力抓好实施前期的策划,充分进行风险分析及其对策的研究。

物流金融专营公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物流金融服务的市场开发及服务功能的推介。

通过物流金融服务的拓展,扩大了港口的服务功能,提升了港口综合竞争力。

概括讲天津港开展物流金融服务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的前期策划

  1.天津港开展港口物流金融服务的优势分析

  

(1)天津港货类品种齐全,潜在的金融服务市场需求巨大;

  

(2)天津港具有优越的仓储条件和完善的物流配套服务;

  (3)天津港是海陆运输的枢纽,货物周转量巨大;

  (4)天津港将建设成为“面向东北亚,辐射五大洲”的世界一流大港,具有庞大的资产规模、完善的管理和良好的信誉,深受国内外用户的信赖;

  (5)天津港拥有庞大的客户群和丰富的物流信息资源,可与物流金融服务的各合作方信息共享,从而促进港口物流金融服务的发展。

  2.开展港口物流金融服务的风险分析

  

(1)内部管理风险:

这是企业中普遍存在的风险之一。

包括组织机构松散,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管理层决策失误等等;

(2)运营风险:

从事物流金融业务的公司,要深入客户产销供应链中提供多元化的服务,相对地扩大了运营范围,也就增加了风险。

从仓储、运输、动态质量保证到与银企之间的往来以及和客户供销商的接触,都存在运营风险;(3)技术风险:

即物流金融提供商因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而引起的风险。

比如价值评估系统不完善或评估技术不高,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造成信息不完整、业务不畅等;(4)市场风险:

主要针对库存质押物的保值能力。

包括质押物市场价格的波动,金融汇率造成的变现能力改变等;(5)安全风险:

质押物在库期间物流金融提供商必须对其发生的各种损失负责,因此仓库的安全、员工的诚信以及提单的可信度都要加以考虑。

还包括对质押物保存的设施能否有效防止质押物损坏、变质等问题;(6)环境风险:

指政策制度和经济环境的改变。

包括相关政策的适用性,新政策的出台,国内外经济的稳定性等。

一般情况下,中国的政治和经济环境对物流金融造成的风险不大。

但国际环境的变化,会通过贸易、汇率等方面发生作用;(7)法律风险:

主要是合同的条款规定和质押物的所有权问题。

因为业务涉及多方主体,质押物的所有权在各主体间进行流动,很可能产生所有权纠纷。

另一方面,中国的《担保法》和《合同法》中与金融物流相关的条款并不完善,又没有其他指导性文件作为依据,因此业务合同出现法律问题的几率也不低;(8)信用风险:

包括货物的合法性、客户的诚信度等,同时信用风险还与上述运营风险、安全风险和法律风险等联系密切。

在具体开展金融物流业务时,应该结合上述的主要风险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

  3.组建港口物流金融服务的专营公司

  2007年12月,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并作为天津港开展质押监管业务的专营单位。

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客户采取会员制,客户作为交易市场会员,由此可以减少中间贸易环节、降低物流成本、加速货物周转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率,提高货物和资金的安全保障、杜绝恶意欺诈行为,因此,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与国内商业银行全面建立战略伙伴关系

  物流金融服务是港口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为物流企业提供融资的渠道和平台,资金来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

在公司开展物流金融服务之初,即制定了与国内商业银行全面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共同开发港口企业客户的战略,因此公司首先与在天津的商业银行进行合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取得银行的资金支持。

自公司开展港口物流金融业务以来,我们先后与深圳发展银行、天津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盛京银行、民生银行、滨海农村商业银行等20余家银行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确立了散货交易市场公司在天津港集团内唯一监管合作单位的资质。

其中深圳发展银行作为国内动产质押融资的先行者,在金融界具有一定的先行优势,因此公司对控制港口物流金融服务的开展,也是首先选择与深圳发展银行进行合作。

  三、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

  物流金融服务针对的对象是动产质押,作为金融机构的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抵押物、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区域、承销商等,要查看权力凭证原件,辨别真伪,然而这些工作超出了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范畴。

银行在这些方面功能的缺失是制约银行扩大此项业务的瓶颈,为了消除银行这方面的顾虑,我们通过多次拜访银行领导,了解了银行对控制风险的要求和存在的顾虑,在此基础之上公司结合天津港自身优势制定了一套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

该体系主要包括计划申报管理体系;统一的衡重体系;门卫、卡口监察体系;天津港集团的治安体系;独特的内部管理体系。

通过该体系的建立,公司有效地管控了动产质押货物可能丢失的风险,为银行解决了开展此项业务的瓶颈。

  四、大力宣传和推介港口物流金融服务功能,吸引顾客参与合作

  天津港在开展港口物流金融服务的过程中主要有三个创新点:

第一,利用天津港完善的物流管理体系及丰富的港口资源,对质押监管货物实施有效监管,为银行监控风险。

第二,利用交易市场公司建立的第四代电子交易平台,可以迅速地将存在风险的质押监管货物及时变现,为金融机构解除融资客户无法偿还贷款且货物变现困难的后顾之忧,从而规避了物流金融业务的行业风险。

第三,采用“信用共同体”物流金融服务模式。

即筛选有意向、有资质、守信誉的客户组建“信用共同体”,交易市场公司作为实际掌控人,为其成员制定融资方案,并在融资过程中对风险进行预警和监控。

合作银行给予“信用共同体”的客户贷款利息下浮、用款期限灵活、审批手续简便、放款快速等优惠政策。

此项业务的开展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

通过这三个创新点的实施,公司成功建立起客户企业在银行进行动产融资的桥梁。

到目前为止,公司已与30多家物流企业建立了紧密的业务关系,为客户企业累计提供30亿元融资贷款,港口物流金融服务已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五、港口物流金融服务的提供

  1.提供港口物流金融服务的方式

  

(1)通过向银行介绍客户,为客户引荐银行,促成银行与客户的质押贷款关系,公司为银行监管质押货物取得盈利。

  

(2)借鉴合作银行的原有模式,制定公司物流金融服务的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体系,并通过工作实践将借鉴来的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与天津港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制定出天津港的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形成具有天津港特色的完整的港口物流金融服务体系。

  (3)天津港是综合性的枢纽港,除了煤炭、焦炭、矿石等大宗货物较适合进行质押贷款外,其他如钢材、废纸、废铜、锌锭、小麦、大豆、汽车等货类都具有不同的特性,这就需要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港口物流金融产品。

公司将与银行、货主共同合作探索创新物流金融服务的新模式,将物流金融服务拓展到天津港物流的各个环节。

  (4)不断扩展适于开展“港口物流金融服务”的质押货类。

散货物流公司与散货交易市场公司是从事大宗散货(主要是煤炭、焦炭、矿石等)的仓储、运输、加工、配送等业务的专业公司,同时,天津港煤码头公司、天津港焦炭码头公司、天津港远航矿石码头公司、天津港石油化工码头公司的总经理均担任了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公司的董事,这样,公司开展各种散杂货类的质押监管业务均具有天然的优势。

  2.提供港口物流金融服务的实施步骤

  自散货交易市场公司成立以来,港口物流金融业务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

主要以摸索、实践、完善现货质押监管模式为主打好业务基础,货物质押目前主要有静态货物质押模式和动态质押监管模式两种:

静态货物质押模式是指企业将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货物质押给银行后,银行委托监管公司对货物进行监管控制,并根据银行的指令处理每一笔放货业务;动态质押监管模式(亦称额定库存业务)是指企业将以合法所有的货物质押给银行后,银行委托第三方(即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公司)对货物在银行确定的最低价值范围内进行监管,超过银行确定的最低价值的部分由监管方自行控制。

采用货物质押融资模式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更加便利的融资,以动产进行质押,克服了传统担保财产范围过于狭窄的难题,盘活了企业存储货物的资金占用,加快了货物的周转,从而扩大企业贸易规模。

  第二阶段:

在熟练掌握现货质押监管模式的基础上,开发在贸易过程中采取预付款形式的公司,为其提供委托监管业务。

委托监管业务模式是指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确定购买货物的品名、规格等基本信息后,委托监管方对货物数量进行监管,监管方保证其入库货物的数量或依据买方指令出库的监管模式。

委托监管业务是基于买卖双方之间在交易中缺乏互相信任,付款交货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使贸易受到影响。

而在公司推出的委托监管业务中,公司作为监管方以独立第三方的角色出现,以公平、公正原则对待买方和卖方,成为买卖双方的中介平台,减少了许多猜忌和信用调查工作,使买卖过程变得简单有效。

目前已与公司开展委托监管的客户有10余家。

  第三阶段:

积极探索将银行的业务产品与天津港的实际相结合,对外贸进口货物开展未来货权融资业务。

未来货权质押融资业务模式是指购货商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用于向供货商支付货物价款,供货商根据银行指令发货至公司所属的天津港散货物流中心,公司根据银行放货指令允许购货商提货的融资模式。

未来货权融资可分为仓储监管(主要用于国内业务)和未来货权开证业务(主要用于进口业务),无论哪种模式都需要公司来进行风险控制。

未来货权融资模式作为物流金融中较为先进的一种融资模式,突破了企业因现有财产不足以担保的障碍,在企业未取得货权的情况下获得融资,有利于企业利用较少资金获得较大订单,并享受较大订单的折扣优惠,同时利于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第四阶段:

经过一年多的业务实践后,公司已具备了完善的现货监管和风险控制体系,取得了丰富的监管经验,并开始结合天津港的业务特点与银行共同研发港口物流金融服务的新产品———“信用共同体业务模式”。

在开展港口物流金融服务的实践过程中,公司发现传统质押监管融资业务普遍存在门槛过高、审批贷款周期长、贷款期限长等问题,不能满足中小型企业(尤其是经营焦炭、煤炭类货物小型企业)货物周转比较快、用款灵活的需求。

因此,公司与滨海农村商业银行经过市场调研、产品研发,共同推出信用共同体业务。

由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与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会员商户,秉承共铸诚信、协同发展之理念,按照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组建“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信用共同体”。

在“信用共同体”中由散货交易市场公司作为实际掌控人,负责对市场内交易商客户进行调查走访,筛选出有意向、有资质、守信誉的客户,并为其制定融资方案。

将客户推荐至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后,银行对企业进行放贷。

公司为银行监控贷款企业提供的质押物(煤、炭),并依据自身信息优势,不断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对风险进行预警。

信用共同体中贷款企业相比于传统的质押贷款,可以享受贷款利息下浮、用款期限灵活(按照实际贷款天数计算利息)、随借随还、审批手续简便、放款快速等优惠政策,此业务一经推出便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第一批与公司开展信用共同体业务的客户就有5家商贸公司。

  第五阶段:

在明确了天津港“港口物流金融服务”未来潜力巨大之后,公司根据天津港具有品牌优势、资信程度高的特点,结合公司已积累的丰富的港口物流金融服务的经验,对港口物流金融服务未来发展模式进行了进一步的创新研发,不久即将推出“集中授信担保业务”。

集中授信是指天津港散货物流公司与交易市场公司按照企业信用担保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有融资需求的港口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担保,金融机构把贷款额度直接授权给公司,由公司根据借款企业的需求和条件对企业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结算,同时由借款单位用港口的仓储货物向公司进行反担保。

在此模式中,金融机构基本上不参与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只根据公司的审核意见对有融资需求的物流企业进行贷款。

公司在提供质押融资的同时,还为有融资需求的物流企业在港口存放的质押物提供仓储管理服务和监管服务。

集中授信的法律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原则上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集中授信业务是由企业向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申请授信,由天津港散货物流公司与交易市场公司对其进行资质审核,并由金融机构授信的业务,公司充当担保人的角色,同时由借款单位用港口的仓储货物向公司进行反担保,从而规避了交易风险。

  在以往的实践中,银行往往根据物流金融服务企业的资信状况对其进行综合授信,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物流金融服务企业在银行授信的额度内,自主审核企业的资信情况、财务情况、提供的担保财产等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企业上报授信银行,银行原则上并不对企业进行审查而直接予以贷款,物流金融企业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港物流金融业务未来的发展方向:

以天津港物资集散枢纽港的优势地位为基础,通过创新研发物流金融产品为港口客户提供融资服务,并向物流供应链的上下游延伸,掌握物流资源,从而使天津港发展成为为港口客户提供整体供应链解决方案的第四方物流企业。

  天津港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的效果:

其一,物流金融创新实现了天津港综合服务业的功能拓展。

天津港作为中国北方的第一大港,一直以货物装卸、储存及港内水平运输为主业,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港口吞吐量急剧攀升,同时与之配套的港口综合服务业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从未涉足物流金融领域。

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作为天津港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的主体,经过近两年时间的不断探索和创新,根据银行和企业客户的不同需要,提供了多方面、多渠道、多品种的物流金融服务,填补了天津港综合服务业的一项空白,实现了天津港港口功能的拓展。

其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自开展物流金融业务以来,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先后与77家物流企业建立了紧密的物流金融业务关系,累计使客户获得了近48亿元的融资贷款,监管煤、焦炭、焦煤、矿石和木材等货类400余万吨,实现收入1100余万元。

实现了以功能开发带动市场开发,促进了天津港整体效益的提升。

公司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经理论测算可以每年为天津港稳固吞吐量850余万吨,大大拓展了港口客户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帮助港口客户扩大生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同时,港口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进一步丰富了天津港的服务功能,增强了对客户的吸引力,有效拉动了港口货源的增长,进一步提升了天津港的综合竞争力。

从而为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为天津市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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