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国际物流货物保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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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国际物流货物保险.ppt

第5章国际物流货物保险,5.1国际货物保险业务概述5.2国际货物保险业务5.3国际物流保险业务基本程序,5.1国际物流货物保险业务概述,5.1.1国际保险的发展5.1.2可保风险与可保利益5.1.3国际物流保险的作用5.1.4国际货运保险的策略,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原则,1损失补偿原则。

2可保利益原则。

3近因原则。

4最大诚信原则。

5代位求偿原则。

可保风险与可保利益,可保风险不可投机性。

损失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

必须是具有偶然和不可预测的。

必须是意外的。

必须是有大量标的均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可保利益又叫保险利益,是指对保险标的物所具有的利益。

只有具有真正利益的人才有权对标的进行保险。

如果标的遭受损失,被保险人并未遭受任何利益损失,那么他就是具有保险利益。

5.2国际货物保险业务,一、海上货运承保的范围:

海上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海上风险、遭受海上风险造成的损失以及引起的费用。

海运货物承保的风险分类,

(一)海上风险1.自然灾害自然现象的力量造成的灾害,即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包括恶劣气候、雷电、地震、海啸、洪水等。

2.意外事故一般是偶然的非意料之中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搁浅、触礁、沉没、失火、爆炸、与流冰等其他物体碰撞等。

(二)外来风险外来风险(ExtraneousRisks),是指由于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如因偷窃、破损、沾污、受潮、锈损和钩损等,或因战争、罢工等原因以致不能到货等。

1.一般外来风险由于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

盗窃、雨淋、短量、玷污、破碎、受潮、受热、渗漏、串味、锈损、钩损、包装破裂等。

2.特殊外来风险由于国家的政策、法令、行政命令、军事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舱面等原因所致等。

二、海上损失海上损失的分类,二、海上损失,

(一)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是指运输中的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损失。

1.实际全损(ActualTotalLoss)指被保险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或者货物全部不能归货主所有等。

(1)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

(2)保险标的物全部丧失(3)保险标发生质变,失去原有使用价值(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期限(半年),2.推定全损(ConstructiveTotalLoss)一般是指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并未全部灭失,但若进行施救、整理、修复所需费用,或者这些费用加上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的总和,估计要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态的价值。

(1)施救费太高

(2)收回使用权成本太高(3)整理和续运费太高(4)修理费用太高,

(二)部分海损,1.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航行途中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者支出的某此额外费用,这些损失和费用即为共同海损。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

(2)消除船、货共同危险而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和合理的(3)必须是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4)费用支出是额外的,2.单独海损单独海损(ParticularAverage)是指由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即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

区别:

(1)损失原因不同

(2)损失的承担者不同,金刚轮号2000年从伊朗阿巴丹港开出驶向中国,船上装有轮胎、钢铁、棉花、木材,当船航至上海海面时突然着火,经救助造成以下损失:

A抛弃全部轮胎USD9000,其中20已着火。

B.扔掉未着火的木材及其他易燃物质价值USD3000。

C.烧掉棉花USD5000。

D.船甲板被烧100平方厘米,修理费用USD100。

E.检查费用USD100。

求: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各为多少?

案例分析题,某货轮在航行途中因电线失火,第三舱内发生火灾,经灌水灭火。

船体个别部位的船板被烧,急需补漏。

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决定就近靠港修船。

为此,将部分货物卸到岸上并存仓,卸货过程中部分货物受损。

事后统计:

被火烧毁货物价值5000美元。

船体个别部位的船板被烧,损失10000美元。

因灌水救火被水浸坏货物损失6000美元。

灭火、修理额外发生10000美元的费用。

卸货过程中部分货物受损1000美元。

哪些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分析:

根据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是因火灾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属单独海损。

、是因维护共同安全而造成的特殊损失和产生的额外费用,属于共同海损。

(三)海上费用

(1)施救费用

(2)救助费用,三、海运保险险别,

(一)基本险1.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FPA)责任范围:

2.水渍险(WithParticularAverage,WPA)平安险第一款造成的部分损失3.一切险(AllRisks,AR)除平安险和水渍险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平安险的主要责任范围,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和推定全损;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在运输工具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在装卸或转动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份损失;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为限;运输工具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在中途或者在避难港停靠,因此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承保平安险的全部责任外,还承保:

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造成的部份损失。

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一切险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和部份损失。

(二)附加险1.一般附加险在投保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加保,不能单独投保;负责由于一般外来原因引起的一般风险而造成的各种损失;一般附加险的保险内容包括在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内。

包括:

11种一般附加险。

2.特别附加险在投保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加保,不能单独投保;负责由于特殊外来原因引起的一般风险而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

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素险。

3.特殊附加险在投保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加保,不能单独投保;负责由于特殊外来原因引起的一般风险而造成的各种损失;包括:

战争险、罢工险。

我按CIF贸易术语发盘,如卖方按下列险别作为保险条款提出是否妥当?

如何不妥,试予更正并说明理由。

一切险,淡水雨淋险、钩损险水渍险,受潮受热险偷窃险,战争险,罢工险邮包一切险,偷窃险,四、基本保险保险条款的修改,1.ICC(C)险平安险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2.ICC(B)险水渍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ICC(A)险一切险一切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共同海损和施救费用),五、海洋运输保险的除外责任、责任起讫及保险索赔期限,

(一)除外责任在投保基本险别的情况下,对于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在保险责任开始承担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少所造成的损失;(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征及市场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费用;(5)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所规定的责任及其除外责任。

(二)责任起讫(保险期)基本险的责任起讫为“仓至仓”;战争险的责任起讫仅限于水上危险或运输工具上的危险。

(三)保险索赔期限向卖方索赔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提出;向承运人索赔为货物到达目的港交货后一年内;向保险公司索赔应在货物卸离海轮后两年内。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一、陆运险陆运险(OverlandTransportationRisks)的责任范围: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雨、雷电、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者由于陆上运输工具(主要指火车、汽车)遭受碰撞、倾覆或出轨,如有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相当于海运中的水渍险。

二、陆运一切险陆运一切险(OverlandTransportationAllRisks)的责任范围:

包括陆运险,还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短少、短量、偷窃、渗漏、碰损、钩损、雨淋、生锈、受潮、受热、发霉、串味、玷污等全部或部分损失。

相当于海运中的一切险。

三、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除外责任有以下三条: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所负责或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消耗所引起的损失;(3)由于战争、罢工或运输延迟造成的损失。

四、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起讫期限,类似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仓至仓”,五、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目的地车站全部卸离车辆起算,最长不超过2年。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一)航空运输险(AirTransportationRisks)的承保范围:

对被保险租赁物件在运输途中,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风险于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

大致与海运中的“水渍险”相同。

二、航空运输一切险航空运输一切险(AirTransportationAllRisks)的承保范围:

航空运输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处包括上述航空运输险的全部责任外,保险公司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由于被偷窃、短少等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的除外责任与海洋运输货物险的除外责任相同。

三、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AirTransportationCargoWarRisks)是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一种附加险。

它主要对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以及由此引起的捕获、拘留、禁卸、扣押所造成的损失赔偿。

但不包括因使用原子或热核制造的武器所造成的损失。

四、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的起讫责任,货物装上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的飞机时开始,到卸离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的飞机为止,但最长以飞机到达目的地的当天午夜起满15天为止。

邮包险(ParcelPostRisk),一、邮包险(ParcelPostRisk)邮包险的承保责任范围是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倾覆、坠落、失踪、失火和爆炸等意外事入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还包括海运途中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二、邮包一切险(ParcelPostAllRisk),邮包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是保险公司除负担上述被偷窃、短少等全部或部分负责赔偿。

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的承保责任期限是自保险货物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直至被保险邮包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邮局,自邮局签发到货通知书当天午夜起算满15天为止,但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递交至收件人处所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三、邮包战争险(ParcelPostWarRisk),本保险负责赔偿:

(一)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所致的损失。

(二)由于上述第

(一)款引起的捕获、拘留、禁制、扣押所造成的损失。

(三)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所致的损失。

(四)本条款责任范围引起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5.3国际物流保险业务基本程序,确定保险金额,选择投保险别,计算保险费,填写投保单,支付保险费,取得保险单,索赔,选择投保险别,应考虑的因素:

货物的性质和特点货物的包装运输路线及停靠港口运输季节各国的贸易习惯和国际惯例,确定保险金额,5.3.2保险金额的确定,根据UCP500和Incoterms2000一般保险加成率为CIF或CIP金额的10。

保险金额CIF(或CIP)(1保险加成率),CFR和CPT价格折算为CIF、CIP价:

CIFCFR保险费CFR保险金额保险费率CFRCIF(1保险加成率)保险费率故CIFCFR/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CFR=CIF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例题:

A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到国外B公司,价格为CFRUSD10000,经过协商由B公司代投1.5的一切险,按最低保险金额投保,问B公司投保金额是多少?

10167.77,

(一)出口货物保险费的计算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CIF(1保险加成率)保险费率其中保险费率包括:

一般货物费率和指名货物加费费率,计算,一批商品由上海出口新加坡CIF,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5%)及战争险(保险费率为0.04%,投保险额按CIF总金额量加10%),问应付多少保险费?

应付保险费=10000(1+10%)(0.6%+0.04%)=110000.006%=75.90RM¥,

(二)进口货物保险费的计算以FOB、CFR进口时保险费的计算FOB进口:

保险费FOB(1平均保险费率平均运输费率)CFR进口时:

保险费CFR(1平均保险费率),保险凭证,保险单,俗称大保单,是一种正规的保险合同。

一、保险单(InsurancePolicy)二、保险凭证(InsuranceCertificate)保险凭证也称小保单,它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合同。

三、联合凭证(CombinedCertificate)联合凭证是一种更为简化的保险凭证,在我国,保险机构在外资企业的商业发票上加注保险编号、险别、金额,并加盖保险机构印戳,即作为承保凭证。

四、保险通知书(InsuranceDeclaration)亦称保险证明书,与保险公司签订有预约保险合同的以保险通知书投保。

五、批单(Endorsement)批单是在保险单出具后,因保险内容有所变更,保险人应对保险人的要求而签发的批改保险内容的凭证。

保险索赔与理赔,保险索赔Claim:

是被保险货物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遭受承保责任的风险损失,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

保险理赔:

Settling指保险人处理保险索赔,如确属保险责任,就要予以赔偿。

意义: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未按条款规定的手续提供证明,就可能得不到补偿或不能及时得到应有的赔偿,如果保险人对理赔处理不当,就可能影响到自己的声誉和今后保险业务进一步发展。

索赔的工作要求,确定好索赔对象备妥索赔单据在索赔时效内提出索赔合理确定赔偿额损失通知合理追偿第三者责任,以便取得代位合理妥善处理推定全损赔偿。

分析判断,我与外商按CIF条件签约成交出口货物一批,由我方投保一切险。

在装运港装船时,由于船上的吊杆脱钩,造成数件落海。

这一损失应由()。

我方持保险单向保险人索赔对方持保险单向其当地的保险代理人索赔我方向船方索赔,案例分析题,某海轮在某港装货后,于航行途中发生船舶搁浅事故,为了强行起浮脱线,船长命令反复使使用顺车倒车,致使轮船受损,船底划破,同时海水渗入货舱,造成部分货物损失。

为了使船舶能继续航行,船舶驶入避难进行修理。

在此期间,船舶支出了进出港口引水费、码头费、港务费、灯塔费、船员工资及伙食、燃料费等,对货物支付了装卸及重装费用。

部分货物因运输延迟造成腐烂变质的损失。

当船舶修复驶离避难港后,在继续航行中,不幸又遭遇暴风雨袭击,使船上一部分货物又遭水渍损失。

试从货物运输保险业务方面分析以上所述各项损失的性质,在投平安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是否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简述理由。

分析结果,轮机受损,船底划破,海水进舱,及在避难港的费用及货物损坏,属共同海损;而暴风雨,属单独海损。

根据平安险第3条和第5条款规定,上述损失均属平安险责任范围,因此被保险者有权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赔偿要求。

案例分析,国内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已投平安险加战争险。

运载该批货物的海轮在航行途中遇到敌对两国交战,船舶被炮火击中,但货物未受损害。

当该船驶到附近港口修理时,却因遭遇恶劣气候,船舶沉没,货物遭到全部损失。

请问:

本案中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是本案中卖方投保的是一切险,但未加保战争险,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分析:

保险公司理赔时遵循“近因原则”,即被保险货物所遭受的损失必须是由承保范围内的风险直接导致的,保险人才负责赔偿。

本例中,货物遭受全部损失的直接原因是战争而不是恶劣气候,因为在船沉没前,船舶被炮火击中的部位未得到修复,因而货物一直处于战争的风险中,所以导致货物受损的直接原因是战争,而该公司已经投保了战争险,故保险公司应予赔偿。

由于战争险的责任范围不包括在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因此,被保险人如果投保了一切险而未加保战争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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