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式搅拌机企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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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台式食物搅拌机(以下简称为“台式搅拌机”)的有关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的单功能或多功能台式搅拌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台式搅拌机及其它厨用电动器具,按非Ⅱ类电器设计的台式搅拌机也不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参照2.1引用标准,如本标准的某些内容与该标准有冲突,则以引用标准为准。
2.引用和参考标准:
2.1引用标准
EN60335-1:
1995:
家电产品设计及结构的安全通则
EN60335-2-14:
1997:
家电产品设计及结构的安全厨用电动器具的特殊要求
2.2参考标准
GB4706.1-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GB4706.30-92:
家用各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的特殊要求
QB/T1739-93:
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
GB1019:
家用电器包装通则
3.型号、型式和主要电参数:
3.1型号命名:
XB9188A
派生产品代码
产品型号代码
系列产品代码
3.2产品型式:
---结构:
II类电器结构
---防水等级:
IPXO
---电源软线连接:
Y型连接。
3.3主要电参数:
---额定电压:
220VAC~240VAC.
---额定频率:
50HZ
---额定功率:
250W,350W,400W,500W…
4.技术要求和实验方法:
台式搅拌机应符合本标准及EN60335-1:
1995、EN60335-2-14:
1997的要求,并遵照本公司规定程序
批准的图纸,样板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制造;
同时也可参考GB4706.1-1998、GB4706.30-92、QB/T1739.93的一些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4.1实验条件:
4.1.1器具和它的运动部件,都应处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最不利位置上进行试验。
(EN60335-1:
4.5)
4.1.2环境温度:
(EN60335-1:
4.7)
除非另有特殊规定,环境温度及被测器具食料及水的温度应保持在20±5℃。
4.1.3正常工作条件:
(EN60335-2:
2.2.9.6)
---胡萝卜和水重量比为2:
3,
---胡萝卜尺寸:
边长≤1.5CM的方块,
---装入容器的2/3或最大刻度,
---测试所用胡萝卜需经24h浸泡,
4.2标志,说明书
4.2.1标志应标注在产品容易到看的位置上,铭牌上应有以下标志:
(EN60335-1:
7.1)
---电参数(包括额定电压、频率、额定功率)
---制造厂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商标或识别标记。
---器具型号、规格。
---Ⅱ类结构的符号“回”
注:
“回”尺寸、外正方形边长为内正方形边长的2倍。
4.2.2所有器具上控制器的不同档位都应该用数字、字母或其它视觉方式标明。
(EN60335-1:
7.10)
4.2.3调节控制器应有调节方向的标示。
(EN60335-1:
7.11)
4.2.4标志应清晰易读并持久耐用。
(EN60335-1:
7.14)
用手拿沾水的布擦拭标志15S,再用沾汽油的布擦拭15S来检查,标志要求清晰易读,标志牌应不易撕
下,并且不应卷边。
4.2.5说明书:
(EN60335-1:
7.12)
---说明书应随器具一起提供;
---说明书应使用销售地官方语言编写;
---说明书内应有以下内容;
1)“如电源线损坏,为避免危险,必须由制造厂或其维修部或类似的专职人员来更换”
2)如何安全正确地使用,如何清洁、维护。
(EN60335-2-14:
7.12)
3)允许连续工作的时间,每一种速度的设置。
(EN60335-2-14:
7.12)
4.3防触电保护
4.3.1.按下述方法试验,要求测试指不能碰到带电体或仅由清漆,搪瓷,氧化膜等保护的带电体。
(EN60335-1:
8.1.1)
方法:
拆下可拆卸的部件,器具处于每种可能的状态;
用不明显的力施加给试验指(附图1),试验指通过开口伸到允许的任何深度,
在插入到任一位置之前、之中和之后,转动或倾斜试验指,
如试验指进入不了开口,则用直型无关节指施加力到20N,
如该指进入开口,再用关节试验指重复试验要求。
4.3.2按下述方法试验,要求测试销不能碰到带电体。
(EN60335-1:
8.1.2)
方法:
拆下可拆卸的部件,用不明显的力施加给试验销(附图2)穿越开口。
4.3.3那些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体隔开的部件是允许触及的,而对那些由基本绝缘及仅用基
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金属部件是不允许直接触及的,应有足够的保护.(EN60335-1:
8.2)
4.4输入功率和电流
4.4.1在额定电压及正常工作条件下,输入功率或电流的偏差不应超过下表中的值。
(EN60335-1:
10)
额定输入功率W
测试值
额定输入电流A
测试值
≤300
W额+20%
≤1.5
A额+20%
>300
W额+15%或60W(取最大)
>1.5
A额+15%或0.3A(取最大)
注:
功率需在稳定时读取,如输入功率是周期性变化则取一个周期平均值。
4.5正常温升
4.5.1按下述方法测试,要求各部件温升不超过表1-1中的值,保护装置不应动作,并且密封剂不应流出。
(EN60335-1:
11)
条件:
以0.94倍1.06倍额定电压之间最不利的电压供电,
并按4.1.3规定的正常工作条件进行测试。
方法:
工作3mim停1mim,
工作10个循环,
每次停止时需更换混合物。
(EN60335-2-14:
11.7)
按以下公式计算绕组温升
△t=(K2—R1)*(K+t1)/R1-(t2-t1)
式中:
△t—电机绕组温升值R1—试验开始时的电阻
R2—试验结束时的电阻K–对铜绕组等于234.5,对铝绕组等于225
t1—试验开始时的实温t2—试验结束时的实温
表1-1最大正常温升
部件
温升K
A级绝缘绕组
E级绝缘绕组
B级绝缘绕组
F级绝缘绕组
H级绝缘绕组
200级绝缘绕组
220级绝缘绕组
250级绝缘绕组
75(65)
90(80)
95(85)
115
140
160
180
210
开关、温控器及限温器的环境空间或包装物
—不带T—标志
—带T—标志
30
T-25
内部布线和外部布线,包括电源软线的橡胶或PVC绝缘
—不带T—标志
—带T—标志
50
T-25
续表1-1最大正常温升
部件
温升K
电容器的外表面
—带最高工作温度标志(T)的
—不带最高工作温度标志(T)的
I)抗干扰小型陶瓷电容器和符合IEC384-14的电容器:
II)其他电容器
T-25
50
20
用作附加绝缘的软线护套
35
卷线盘的滑动接触处
65
电动器具的外壳(正常使用中握持的手柄除外)
60
在正常使用中连续握持的手柄、旋钮、抓手和类似部件
——金属制的
——陶瓷或玻璃材料制的
——模制材料、橡胶或木制的
30
40
50
在正常使用中仅短时握持的手柄、旋钮、抓手和类似部件(如:
开关)
——金属制的
——陶瓷或玻璃材料制的
——模制材料、橡胶或木制的
35
45
60
注:
对交直两用的电机、继电器和类似元件的绕组,使用电阻法时,不带括号的数值适用;使用热电偶法时,带括号的数值适用;
对振荡器线圈和交流电机的绕组,不带括号的数值两者均适用;
“T”表示元件或开关头工作的最高环境温度。
该环境温度是指距被测元件表面5MM处最热点的空气温度。
4.6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4.6.1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EN60335-1:
13.2)
试验电压:
1.06倍额定电压,
测试: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工作4.5中规定的时间后,随即测量;
要求:
其泄漏电流应不大于0.25mA。
4.6.2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
(EN60335-1:
13.3)
测试: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工作4.5中规定的时间,切断电源立即试验;
在带电体和可触及部件之间进行3750V0.5mA1min之耐压测试;
要求:
不允许有闪烁、击穿现象。
4.7防潮
4.7.1溢水试验:
(EN60335-2-14:
15.2modification)
方法:
将可拆卸的部件拆下,容器装满1%NaCl盐水,-
在额定电压下工作15秒,(盖子取下或盖上,二者取最不利),
工作时进行4.6.1所述的泄漏电流测试。
再用等于容器容量15%,或0.25L同浓度盐水,二者取最多,在1min时间内均匀灌入,
立即进行4.6.2电气强度测试,
要求: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满足4.6规定值,拆机检查,不应因水进入机内使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值减小到低于规定值。
4.7.2潮湿试验:
(EN60335-1:
15.3)
条件:
在潮湿箱内,保持相对湿度为(93±2)%,温度在20℃-30℃之间。
方法:
将整机可拆毁部件与主体一起放置预先配置好的潮湿箱内,经48h后取出重新组装,立即
进行电气强度和泄漏电流
要求:
仍应满足4.8规定。
4.8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4.8.1常温下的泄漏电流:
(EN60335-1:
16.2)
试验电压:
1.06倍额定电压。
测试:
在室温条件下,施加电压后5S内测量。
要求:
其泄漏电流应不大于0.25mA。
4.8.2常温下的电气强度:
(EN60335-1:
16.3)
测试:
在4.8.1试验之后。
在带电体和可触及部件之间打3750V0.5mA1min之耐压测试。
要求:
不允许有闪烁、击穿现象。
4.9非正常工作
4.9.1电机堵转测试(EN60335-2-14:
19.7ADD)
条件:
在额定电压条件下
方法:
堵转电机转子30s
要求:
测试绕组温升,不超过表1-2中值,并满足4.9.4中规定的要求。
4.9.21.3倍的额定电压测试:
(EN60335-1:
19.10)
条件:
1.3倍的额定电压供电
方法:
以可能达到的最低负载来工作,持续1mim,
要求:
①试验后检验器具不受到损害,部件不被弹出;
②绕组和连接装置,不应有工作松动;
③并满足4.9.4中规定的要求。
4.9.3电子电路故障测试:
条件:
在额定电压条件下,
方法:
①分析可能出现电子电路的故障。
②每次只模拟一个可能的故障进行测试。
③测试后检测。
要求:
满足4.9.4中规定的要求。
4.9.4器具经上述非正常测试后,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器具不应喷射火焰,熔融金属,达到危险量的有毒性或可点燃的气体。
②非热塑材料的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的温升值不超过表1-1中有关值的1.5倍。
③冷却到室温,机器应能承受以下强度测试,
--基本绝缘:
1000V0.5mA1min;
--附加绝缘:
2750V0.5mA1min;
--加强绝缘:
3750V0.5mA1min。
表1-2最高绕组温度
器具类型
温度℃
A级
E级
B级
F级
H级
200级
220级
250级
非工作直至稳定状态建立的器具
200
215
225
240
260
280
300
330
4.10稳定性和机械危害
4.10.1稳定性试验:
(EN60335-1:
20.1)
试验:
器具以任一正常位置放置在一个与水平面成10度角的倾斜平面上,
电源线以最不利的方位摆放在倾斜平面上,
容器装满最大标出容量,和在空的状态,进行试验,
要求:
器具均不应翻倒。
4.10.2机械危险:
(EN60335-1:
20.2)
在正常使用中,器具的运动部件对人身伤害应提供足够的保护。
对台式搅拌机的杯与整机应有安全联锁开关,并用试验指测试安全联锁开关,应不能使其通电。
4.10.3试验指测试:
(EN60335-2-14:
20.2)
尺寸:
类似于图1所示的试验指,但距尖端100mm处有一个直径为125mm的圆档板,
条件:
用力不宜过大,
方法:
拆除可拆卸部分,用上述试验指进行测试,
要求:
试验指不能碰到危险的运动部件。
4.10.刀片强度测试:
(EN60335-2-14:
20.Z2)
条件:
---冰块的边长为2CM,温度为-180C,
---冰块数为容器装满水的容量(单位为CM3)的0.025倍(四舍五入取整数),
---在额定电压下工作,连续或断续工作,以取得最好的碎冰效果。
方法:
---对带有定时器的搅拌机,则按定时器的最大时长;
---不带定时器的搅拌机,
若说时书里规定的最长时间不超过1分钟,则按两倍的最长时间来做;
若说时书里规定的最长时间大于1分钟,小于7分钟,则按说时书里规定的最长时间加1分钟;
若说时书里规定的时间超过7分钟,则按说时书里规定最长时间。
要求:
刀片不应破裂,若刀刃变钝或变形可忽略不计。
4.11机械强度
4.11.1冲击测试:
(EN60335-1:
21)
仪器:
符合IEC817规定的弹簧驱动冲击试验仪。
方法:
将被冲击物置于刚性支撑物上
对器具的外壳及每一个可能薄弱的点用0.5J±0.04J的冲击量,打击三次。
要求:
测试后仍应符合4.3、4.8点规定。
4.12结构
4.12.1按下述方法试验,触碰插头不会引起电击危险,并测试电压不超过34V。
测试方法:
器具以额定电压供电,将器具任何开关断开,然后拔掉电源插头,在拔掉电源插头后1秒钟,
用电压表测量插头两脚之间的电压,重复做10次。
(EN60335-1:
22.5)
注:
C额≤0.1uf的电容器,不认为其会引起电击危险。
4.12.2对非螺丝固定的盖子和可能薄弱的部件要求用50N的力以最不利的方向施加,盖子不允许被
打开或影响本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注不得使用猛力、时间不超过10S)。
(EN60335-1:
22.11)
4.12.3手柄等类似部件应以可靠的方式固定,按以下方式检验其合格性。
(EN60335-1:
22.12)
---如其位置的错误可能引起危险的话,则应不可能将其固定在错误位置上;
---在其位置上施加15N的轴向力,维持1min,检验其合格性
4.12.4其手柄结构设计应满足表1-1中所示的温升要求。
(EN60335-1:
22.13)
4.12.5起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作用,在维修或保养中可能被遗漏的类似部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EN60335-1:
22.30)
--不严重破坏就不能将它取下或
--如被遗漏,器具就不能工作或是明显的不完整。
4.12.6在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上爬电距离,电气间隙不应因磨损而减少到低于4.18.中要求,如电线,螺
丝等松脱,则不应减少到低于4.18.中要求的50%。
(EN60335-1:
22.31)
4.12.7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的设计或保护,因内部磨损而产生的尘埃或脏物的沉积,不会使其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减少到低于4.18.中要求。
(EN60335-1:
22.32)
4.12.8操作旋钮,手柄,推杆及类似部件的轴是不应带电的,除非取下轴上的部件后,轴是不易触及的。
(EN60335-1:
22.34)
4.12.9如旋钮,手柄或推杆由金属制成并且因绝缘失效可能带电,则须用绝缘材料充分覆盖,或用附
加绝缘隔开。
(EN60335-1:
22.35)
4.12.10需用手连续握持的手柄,结构设计应使得在正常使用时手是不能触及金属部件的,除非金属
部件是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体隔开的。
(EN60335-1:
22.36)
4.12.11电容器不应与易触及的金属部件连接,如是金属外壳,则应用附加绝缘使之与金属部件隔开。
(EN60335-1:
22.37)
4.12.12其结构设计应有一个直接控制电机的开关。
(EN60335-1:
22.40)
4.12.13其结构设计应是使食物或液体容器不会被器具内的润滑油污染。
(EN60335-2-14:
101)
4.12.14其结构设计应能防止食物或液体渗入到可以引起电气和机械故障的地方。
(EN60335-2-14:
102)
4.12.15其外形结构设计不应像玩具。
(EN60335-1:
22.Z1)
4.12.16卤化的氯氟甲烷材料不能被使用。
(EN60335-1:
22.Z2)
4.12.17其它要求:
参考EN60335-1:
22结构。
4.13内部布线
4.13.1布线槽应光滑、无锐利棱角,并应有效地防止布线与运动部件接触。
(EN60335-1:
23.1)
4.13.2内部布线的绝缘应能承受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电气应力,在导线和包裹在绝缘层外面的金属
箔之间施加2000V电压,持续15MIN,不应击穿。
(EN60335-1:
23.5)
4.13.3当套管作为内部布线的附加绝缘使用时,应用可靠的方式固定。
(EN60335-1:
23.6)
4.13.4铝线不应用于内部布线。
(EN60335-1:
23.8)
4.13.5多股绞线在其承受接触压之处,不能用焊接方式,除非有夹紧装置不会产生不良接触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