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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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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推进综合化经营战略的重要载体和提高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手段。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当前具有以信托贷款产品为主导,产品预期收益趋向合理。

但产品风险揭示不足,品种结构不合理以及粗放式发展等问题仍然存在。

我国商业银行需要重新考察和研判市场方向,发挥理财业务对经营转型的重要作用;打造卓越品牌形象与特色服务,获取客户的持久信任与忠诚;加大创新力度,探寻理财市场发展新空间;同时,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平台转变,由大众化产品向分层次服务转变;建立健全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个人理财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之间相互竞争的焦点之一,是商业银行新的、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各商业银行纷纷推出形式多样的个人理财业务。

但与此同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着重探讨个人理财的概念问题,分析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

一、个人理财的基本概念

(一)个人理财的内涵

个人理财业务,概括而言,就是将个人资产委托银行打理,实现保值增值的过程。

具体而言,就是银行理财专家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预期目标和风险偏好程度,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个人投资建议,帮助客户合理而科学地安排投资方式,以实现个人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满足客户对投资回报于风险的不同要求。

(二)个人理财业务的分类

按方式不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

理财顾问服务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荐等专业化服务。

理财服务——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介绍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分为是人银行业务——人及其家庭提供的理财业务和理财规划——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

(三)个人理财业务的对象

个人理财业务的服务对象是“特定的个人”,即包括具有金融理财需求的自然人、有自然人组成的家庭和以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体工商户、私人企业或个人独资公司。

在国外,零售银行除了发展个人金融,也纷纷把小企业作为自己的服务对象,甚至是主要服务对象。

按照服务对象的资产条件也可分为低端服务对象、中断服务对象和高端服务对象。

二、国内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状况及其趋势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状况

1.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还处于新兴阶段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财富的日益积累,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自己的资产能够保值增值,希望得到专业的理财服务。

而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还处于新兴阶段。

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刚刚起步。

1995年,招商银行推出集本外币、定活期存款集中管理及代理收付功能为一体的“一卡通”,国内首度出现以客户为中心的个人理财产品。

1996年,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率先在国内银行界成立了私人银行部,其后各家银行竞相推出自己的特色产品。

近年来,个人理财业务受到各家商业银行的推崇,各金融机构都把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作为竞争优质客户的重要手段和新的经济利益增长点。

中国银行在上海的私人理财中心已在2006年7月份正式开业;建设银行今年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开展个人理财服务;其他各大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纷纷推出自己各自的理财服务,为个人提供全面的财务分析和理财建议等多面的个性化服务。

2.个人理财产品不断丰富

2009年是银行理财业务高速发展的一年,作为银行理财业务主要载体之一的个人理财产品,其规模也迅猛增加。

2006年包括民生、招行在内的13家商业银行发行了76款个人理财产品;2007年包括中信、兴业在内的26家商业银行发行了593款个人理财产品;2008年包括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在内的26家商业银行发行了1158款个人理财产品。

2009年发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迅速增加到39家,理财产品发行总数也达到了2404款。

(二)国内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趋势

1.从单一银行业务向综合理财业务转变

长期以来,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范畴单一,仅包括储蓄业务和十分有限的托收代理业务。

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和个人金融需求的多样化,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范围逐步拓宽,品种逐步丰富,由单一的储蓄业务向多元化的银行资产、负债、中间业务一体化发展,并随着政策的逐步放宽,除向客户提供传统的银行业务外,通过与券商、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国内银行已经逐步向着为客户提供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甚至黄金买卖等金融服务、各类支付结算业务以及理财规划服务等金融产品综合服务平台的方向转变,客户可以从银行获得一揽子金融服务。

2.银行理财服务开始向网络化转变

网上银行的出现,使传统银行经历了一场技术革命,也给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开拓了一个全新的市场。

商业银行可以利用网上银行大力开展网上交易,网上支付和清单业务,为企业和居民提供资金余额查询、账户转移等基本服务,同时还将互联网作为有效的营销渠道,交叉出售理财产品和理财咨询等服务,如存款产品、消费信贷、保险、股票交易、资金托管等高级业务。

3.银行由传统的利差收入为主转变为服务收入为主

当前世界级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可占到总收入的40%左右,成为银行业的支柱业务。

21世纪,我国商业银行已转移经营战略,从经营单一金融产品到经营众多金融产品,从管理货币为主到管理信息为主,从赚取存贷利差收入为主到赚取服务收入为主,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开始更多地发挥中介服务的作用。

例如建设银行2009年手续费及佣金净入较2008年增长22.8%至384.5亿元,占经营收入比重上升至14.3%。

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理财法制环境不完善

在市场经济下,我国出现了大量关于金融、银行、保险、证券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涉及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却至今才列上记事日程。

当前银监会所出台的三部规章,即《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其只是行政规章,也叫部门规章,是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用以约束规范所属单位开展具体业务时一种行业标准和操作规范,都不是法律,更不是民商法,它不可以用来调整两个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二)专业人才的匮乏

随着过去近30年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产阶级和豪富阶层正在迅速形成,并有相当一部分从激进投资和财富快速积累阶段逐步向稳健保守投资、财务安全和综合理财方向发展,因而对能够提供客观、全面理财服务的理财师的要求迅猛增长。

一项调查资料表明,2009年中国的个人理财市场将增长到570亿美元,专业理财将成为我国最具发展潜力的金融业务之一。

与理财服务需求不断看涨形成反差,我国理财规划师数量明显不足。

我国国内理财市场规模远远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一个成熟的理财市场,至少要达到每三个家庭中就拥有一个专业的理财师,这么计算,中国理财规划师职业有20万人的缺口,仅北京市就有3万人以上的缺口。

在中国,只有不到10%的消费者的财富得到了专业管理,而在美国这一比例为58%。

由于理财业务是一项知识性、技术性相当强的综合性业务,它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很高,从业者除应具有渊博的专业知识、娴熟的投资技能、丰富的理财经验外,还应掌握房地产、法律、市场营销等相关知识,并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公关能力。

目前,国内银行符合以上标准的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具备国际职业资格的理财“高手”更属凤毛麟角。

(三)客观技术备件的落后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要以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发达的金融网络为依托,尤其是个人理财等附加值比较高的中间业务,更需要一系列技术的支持,且附加值越高,对技术的要求就越高。

而我国金融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水平比较低,相应的硬件设备比较落后、陈旧,在计算机联网、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上有很大的局限性。

因而像国外发达国家银行开展得红红火火的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网络银行、手机银行、家庭银行等业务在我国目前都难顺利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方便、快捷、效率自然大打折扣。

(四)鼓励产品创新的机制不健全

我国商业银行普遍缺乏鼓励创新的内在激励机制,如创新的设计、实施、监控和考核机制。

目前银行以吸存、放贷、中间业务收入、利润和经济增加值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机制,导致产品、服务、营销等的开发与创新朝着沉淀存款的方向发展。

在考核指标的压力下,银行在设计产品时更多的还是倾向于传统业务的开发,而营销人员面对客户时也首先想到的是推销自己的产品,而不是在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理财规划。

(五)缺乏正确的理财意识

尽管近年来金融改革力度加大,金融服务和产品推陈出新的步伐加快,但很多金融市场的参与者素质却跟不上改革的步伐,尤其表现在风险意识淡薄,跟风从众,缺乏主见,只见收益,不见风险。

四、进一步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

当前没有为个人理财业务单独立法也将为法院日后处理银行与客户因理财业务产生的民事纠纷案件埋下隐患,因为无法可依。

最高人民法院迄今为止也没有发布过在处理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纠纷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所以当务之急我们要未雨绸缪、先挖渠后放水,而不是先放水后挖渠。

同时为了适应当前金融改革的形势,我们一定要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早日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环境,使得银行在开展业务时、客户在接受服务时有章可循,执法部门在处理案件纠纷时也有法可依。

(二)加强专业人才的建设

理财师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所以加强专业理财师队伍的建设,提高理财人员的综合素质应作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

专业理财师队伍的建设应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逐步推进

1.要加强对现有客户经理的培

培训课程应根据复合型金融人才的要求来安排,可借鉴国际注册理财规划师课程体系的设置,主要开设投资工具运用和理财规划两大类课程,同时还要适当学习市场营销学、公共关系学、心理学等知识,通过培训,使我们的客户经理变成既有金融专业知识、理财知识,又懂得营销技巧、通晓客户心理的“通才”。

而且这种培训要形成制度,定期进行,以不断更新客户经理的知识,更好地适应个人理财的需要。

2.建立我国的个人理财师资格认证制度

按照国际惯例,做理财专家需先取证,所以我国需要借鉴国外特别是美国的注册理财规划师CFP(CertifiedFinancialPlanner),CFP证书由“国际财务策划人员协会”推出,是目前世界上最权威的理财顾问认证资质。

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个人理财师资格认证、职业道德规范和继续教育体系,以规范个人理财师的职业道德、执业行为及提高其专业理财水平,打造真正的理财专家。

(三)改善技术条件

为了应对外资银行的挑战,更好地拓展商业银行人理财业务,我们必须加快金融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

建设重点放在以下3方面:

一是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我国银行业一方面应加快全国性金融网络的建设,协调各银行之间的冲突;另一方面应着手兴建银行内部网络;同时应积极建立国际间金融互联网;二是应加快金融电子化系统的集成。

金融电子化系统集成,是指金融企业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把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及其相关的业务操作、处理、管理、控制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有机系统,使金融企业能籍此灵活地适应市场需求,实施企业的发展战略,形成经营管理上的优势;三是要建立和完善银行内部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借助这个系统,银行可有效地管理已有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加工,特别是对客户信息进行有效加工,以便进一步将经营模式转变为客户主导型,通过个性化服务,特别是定制的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

(四)加快创新

进行理财产品的创新要注重以下几点:

一是要新,商业银行设计产品或服务时,不要一味地模仿别人,要充分体现本行的智慧,优势,要做好市场的调研,做到他无我有、他有我新、他新我优;二是要适用,产品适用才有客户、有市场,也才能给银行带来利润,如何才能适用,关键是产品要有准确的市场定位,而准确的市场定位又来自于对客户进行细分,即按一定的标准例如按收入、年龄、风险偏好等标准进行分类,然后量身定做理财产品,突出产品的个性、差异,这样的产品才适用,才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群投资理财的需要;三是产品要有一定的含金量,即能给客户带来增值收益。

商业银行设计的理财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能仅停留在方便、快捷或微笑服务阶段,更重要的是要能给客户带来增值收益,这才是客户委托理财的主要目的。

(五)培养投资者正确的理财观念

银行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市场投资者的风险教育,培养正确的风险意识,认识到风险与收益的关系,不能只见收益不见风险。

更要让投资者充分认识到个人理财产品是金融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托法律契约,银行开展理财业务只是为投资者提供顾问服务或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按双方约定的方式承担,银行收取的只是提供中间业务服务的佣金,并不对投资损失负有责任,除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外,投资收益由客户享有,投资风险与亏损由投资者承担。

五、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要在不断变化发展的环境中占据积极有利的地位,必须在新环境中加速创新机制、完善体制,在宏观政策上,应加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环境,支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努力培育业务环境,在微观上,银行等金融机构内部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等相关工作,提升我国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领域中的竞争力,从而使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更趋合理、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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