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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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

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津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

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宁政办字〔2011〕号

发布日期:

2011-10-26

执行日期:

2011-10-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宁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极端天气事件呈频发趋势,特别是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已遭受2次台风,台风北上影响山东的频次和强度明显增加。

根据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防御灾害的能力,减轻灾害损失,县防指对《宁津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增加了防御台风的相关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宁津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宁津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0一一年十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洪水、内涝、干旱及台风等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工作制度》、《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

河道洪水、内涝灾害、台风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地震、污染事故、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防汛抗旱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旱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概况

2.1自然地理情况

2.1.1地理位置

宁津县位于华北平原南部,鲁北平原德州市东北部,地处东径116°30′-117°01′,北纬37°31′—37°51′之间。

漳卫新河沿西部、北部穿流而过,西与河北省吴桥县、北与东光县、南皮县隔河相望,南界朱家河与陵县相邻,东邻跃丰河与乐陵市接壤。

2.1.2地形地貌

宁津县为缓坡平原区,地面高程在10.5—20.3米之间,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地势低平,稍有起伏,地面自然比降约为1/6000。

宁津县属河间高地类型,主要有三种地貌形态,形成了河滩高地、坡地、洼地相间分布的地貌特征。

河滩高地主要分布在漳卫新河沿岸及宁津镇、杜集镇一带,面积263.6km2,占全县总面积的32.08%。

坡地主要分布在广阔的中心地带,是宁津县的地貌主体,面积496.13km2,占全县总面积的60.38%。

洼地包括沙质河槽和浅平洼地,主要分布在古河道和坡洼地下端,面积59.86km2,占全县总面积的7.29%。

另外,还有零星分布的沙丘地,面积2.07km2,占总面积的0.25%。

2.1.3水文地质

全县地下水在垂直向分布呈:

浅层(60米内)淡水、中层(60-200米)咸水、深层(200米以下)淡水规律。

在水平向分布是淡水区占64%、半咸水区占16%、咸水区占20%。

浅层淡水底界面在10-60米之间,累计含砂层厚度20米左右,单米砂层富水性1.5-2.0立方米/小时。

目前,浅层地下水埋深7-10米左右。

深层淡水顶界面170-200米,200米-400米间累计含水砂层厚度30米-40米,单米砂层富水性2.0立方米/小时。

目前,深层地下水静水位45米左右。

全县中层地下水质较差,绝大部分为咸水,无开采利用价值。

2.1.4气象

宁津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季风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少雨多风,夏季炎热多雨。

一般年份秋旱少雨,冬季严寒干燥。

气温:

宁津县多年平均气温12.3οC,极端最高温度41.7οC,极端最低温度-23.7οC。

宁津县无霜期平均204.4天,最大冻土深0.52米,多年平均日照时数2812h,大于或等于10οC的积温为4335οC,干燥度为1.3。

2.1.5降水、蒸发、径流

降水:

多年平均降雨量为547.9mm,最大降雨量为1100.5mm,最小降雨230mm,且年内变化很大,6—9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79.2%,3-5月份和10-2月份分别占全年降水量的10.8%和10%。

蒸发:

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318mm,是降水量的2.406倍,最大蒸发量发生在6月份,4、5、6三个月的蒸发量为968.9mm,占全年蒸发量的73%,其它月份只占27%。

径流:

多年平均径流深为37.9mm,最大年是1961年,径流量2.28亿m3,最小年是2002年,几乎没产生径流。

2.2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宁津县辖10镇1乡,856个村委会,总人口46.6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9.89万人。

2010年全县实现GDP115.5亿元,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51亿元,农民人均收入达5730元。

现有耕地面积72.3万亩,小麦种植面积60万亩,棉花种植面积8万亩,林果、蔬菜种植面积4万亩,其他作物种植面积0.3万亩。

2011年夏粮生产达到32.1万吨,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

2.3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宁津县水资源总量为0.86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0.55亿立方米,地表水0.31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全省的60%,全国的10%,为资源性缺水区。

由于宁津县地面水资源和客水资源缺乏,地下水连年超采,地下水埋深已由1981年的4.57米增加到目前的7.51米,遭遇旱情时最大埋深达15.6米,已形成以大柳镇为中心的625平方公里的地下水漏斗区。

目前,我县深层地下水还没有大规模开发利用,全县现有300——400米深机井150眼,每年开采量为1500万立方米,有一定的开发潜力。

为使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宁津县多来在全县农业、工业、生活等用水方面,始终坚持“以井保丰、以河补源、丰蓄枯用”的用水可持续发展之路。

2.4自然灾害

宁津县的主要自然灾害是旱灾和涝灾,对工农业和人民生活产生巨大影响。

2.4.1涝灾

根据史料记载,从1956年至2000年,涝灾面积在5万亩以上的涝灾年12次,即1956年、1957年、1960年、1961年、1962年、1964年、1967年、1971年、1974年、1976年、1977年、1992年,其中以1961年、1964年涝灾严重,这两年涝灾给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很大损失。

1961年连降暴雨,暴雨强度每小时达38mm,沥涝面积71.2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81.8%,房屋倒塌25万间。

1964年沥涝面积67.6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77.7%。

2.4.2旱灾

宁津县春旱年年发生,夏秋旱从1956年至2000年共有28次,即:

1957年秋旱、1959年、1960年、1965年、1966年、1968年、1972年、1973年、1977年、1979年、1980年、1981年、1982年、1983年、1984年、1985年、1986年、1988年、1989年、1990年、1991年、1992年、1993年、1995年、1997年、1998年、1999年、2000年。

其中以1968年受灾严重,受灾面积达63.3万亩,占同期总耕地面积的71%。

2.5水利工程现状

2.5.1河流水系

宁津县属海河流域,漳卫新河与马颊河水系。

境内有漳卫新河、宁津新河、宁南河、宁北河和朱家河五条河流,有李士固沟、曹塘干沟、史殷干沟、大田沟、张菜沟、张西干沟等二十条控制流域面积在30km2以上的排水干沟,干沟总长度249.8km,支沟208条,全长498.2km。

2.5.1.1漳卫新河

漳卫新河宁津境内长度为56.1km,是宁津西部、北部的排水河道,排水流域面积262km2,1972年的扩大治理使其设计泄洪能力为3500m3/s,最大强迫行洪5000m3/s。

由于漳卫新河为行洪河道,沿漳卫新河262km2的排水受到顶托,而使这一地区受到内涝威胁。

2.5.1.2宁津新河

宁津新河于1969年兴建,起源于漳卫新河右岸道口闸,东经相衙镇、时集镇、宁津镇、柴胡店镇,在乐陵市境内入马颊河,全长39.7Km,控制流域面积606.8Km2。

宁津县境内长31.6Km,排涝流量104m3/s,设计标准为“64雨型排涝”、“61雨型防洪”。

宁津新河是宁津县最主要的引水排涝河道,也是调蓄黄河水的重要河道,对促进宁津县农业生产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2.5.1.3宁北河

宁北河是宁津县境内北部一条主要排水和引水河道,也是漳卫新河的一条支流。

1974年兴建,1977年扩大治理。

西起漳卫新河右岸梳头李闸,向东流经相衙镇、刘营伍乡、大柳镇、长官镇,由长官镇北的仉庄北分为两个出口:

一条由果子赵闸入漳卫新河,一条由簸箕武涵洞入漳卫新河。

两个出口的流量均为11.5m3/s。

宁北河全长34.2Km,流域面积134Km2。

2.5.1.4宁南河

宁南河是宁津县境内南部的排灌两用河道,兴建于1975年,起源于漳卫新河右岸黄镇闸,向东流经保店镇、宁津镇、柴胡店镇,全长33.58Km,流域面积136.5Km2,与青积务干沟相接,北流于宁津新河的小岳闸上汇入宁津新河,流量24.1m3/s。

2.5.1.5朱家河

朱家河是宁津县南部边界河道,属于马颊河的一条支流,宁津境内长度8.2Km。

以上五条骨干河道和二十条干沟构成了宁津县骨干排水体系,基本能满足引水和排涝要求。

2.5.2灌溉工程

宁津县是典型资源性缺水地区,地下水资源严重缺乏,引黄来水保证率低,时间上不协调。

因此井灌、河灌混用,确保作物灌溉。

2.5.2.1井灌工程

宁津县现有机井8040眼,其中深井30眼,灌溉面积达26667ha。

2.5.2.2引提水站

宁津县现有引提水站132座,主要分布在宁津新河、宁南河和宁北河及主要干沟上,其中谢东扬水站设在宁南河中游,将李家岸引黄水西送。

前艾扬水站设在宁津新河中游,将大孟闸关闭时宁津新河回水西送。

2.5.2.3引黄设施

宁津县处于李家岸引黄灌区和潘庄引黄灌区最末端,距潘庄引黄闸150km,距李家岸引黄闸120km;李家岸引黄水宁津引水口西葛勇闸,过水能力30m3/s;潘庄引黄水宁津引水口穆庄闸过水能力14.7m3/s。

2.5.3调蓄工程

宁津县没有大的调蓄工程,仅靠河道沟网调蓄黄河水,蓄水闸年久失修,部分老化,有的已失去蓄水能力。

2.5.4供水工程

宁津县于1994—1995年兴建了小店水库和水厂,解决了宁津县城区城郊居民多年饮用高氟水的问题。

因黄河水保证率低,在黄河水供应短缺时,启动深井补足,确保城区城郊居民用水。

农村生活用水以村办自来水供水为主,已有村办自来水444处。

2.6防汛抗旱存在的主要问题

2.6.1洪涝灾害严重,防汛安全受到威胁

宁津县洪涝灾害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安全。

暴雨成灾年份,降雨强度大,降水集中,排水系统不畅,造成内涝,防洪安全受到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提高防洪标准势在必行。

2.6.1.1漳卫新河宁津段工程现状

漳卫新河宁津段堤防长度56.143公里,目前有各类桥梁15座、排引水涵闸24座、穿堤暗管11处、上堤坡道128条。

2008年漳卫南局对张大庄乡王庄、杏行、李七、刘辉和长官镇小侯等5处涵闸进行了拆除重建,对15处涵闸进行了维修加固;但余下的张鳌、黄镇、曹塘、果子赵等4座涵闸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存在堤顶裂缝、护坡坍塌、挡土墙裂缝、止水严重损坏等现象。

据漳卫新河宁津河务局2011年2月的调查,目前漳卫新河存在河道淤积严重、险工险段和新堤段多等影响行洪能力的问题;特别是11处穿堤暗管,在1996年8月洪水时两端均已封堵,从现状一般人很难发现其所在的具体位置,是防汛行洪的巨大隐患,直接威胁着防洪安全。

1972年漳卫新河扩大治理时,堤防质量差,内部隐患多,宁津县虽在1999年对漳卫新河大堤进行了复堤,但新堤未经行洪考验。

大堤上的穿堤建筑物多数存在涵闸洞身短、洞身周围回填土不实,洞身与堤身结合差等问题,行洪时容易出现渗流、管涌、漏洞等险情。

以相衙镇段为代表的大堤还存在有内戗台短小,无外戗台的问题,以道口闸为中心,两边各10000米的坝段存在大堤密实度差的问题,为宁津县的险工段。

2.6.1.2宁津县内河工程现状

经宁津县水务局工作人员的详细检查,发现内河防汛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河道沟渠淤积堵塞严重:

宁津县境内的三渠四河、十九条干沟普遍存在着淤积严重、排洪不畅等问题。

宁津新河横贯全县东西,是唯一的一条无顶托排泻河道。

2009年11月宁津县对宁津新河的张菜桥至前艾闸段13.72公里进行了清淤治理,仍有17.88公里的河道急待治理。

目前,滨德高速工程已近收尾阶段,宁津新河下游乐陵市境内的滨德高速工程在河道上建设的临时便道,形成了严重阻水障碍,建议在德州市防办的协调和乐陵市水务局的组织下,对其工程进行治理,确保宁津新河的排水畅通。

各乡镇的田间支斗沟也普遍存在着淤积问题,大大降低了排涝的能力。

由于近几年来干旱少雨,有些干部和群众的防汛意识较差,加上村村通工程等因素,使田间沟形成了竹节,造成田间排水不畅,汛期易形成涝灾。

二是水利建筑物老化失修:

宁津县的涵闸桥等设施大多建于七八十年代,经过长时间的运行,自然老化、破损、被盗现象严重,急需进行维修治理。

内河涵闸质量问题更为突出,现运行的27处涵闸不同程度地存在启闭机老化、破损、被盗等现象;其中有24处建筑物存在不同的质量隐患,尤其是宁津新河上的前艾节制闸已成危闸,严重影响宁津新河的行洪安全,一旦突遇暴雨,因不能及时排水,大量农田将出现内涝问题。

2.6.2抗旱减灾面临严峻的形势

旱灾年份,气候干燥,降水稀少、地下取水困难、引水受限、水污染等问题,造成农作物减产,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受到限制,人畜饮水困难。

2.6.2.1地下水资源紧缺

宁津县地下水为砂层孔隙水,微咸水区和咸水区面积占总面积的36%,淡水补源主要来自大气降水的入渗补给、灌溉回归及河沟渗漏补给。

降水的不稳定性和时空不均匀性造成的连年干旱使地下水位急速下降,浅层地下水最大埋深已达18米,地下漏斗区面积日渐增大,浅层淡水得不到有效补源,枯水区不断增加,地下水资源严重短缺,造成粮棉产量低,人畜饮水困难。

2.6.2.2客水保证率低,水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

宁津县过境河流只有漳卫新河,而漳卫新河属行洪河道,径流小,不可利用,客水资源唯有引黄水。

宁津县地处潘庄和李家岸引黄灌区最下游,引黄路线长,造成引黄水与灌溉用水时间上不协调,并且引黄来水保证率与当地水资源保证率不一定同步,受季节影响大,利用系数低。

2.6.2.3生态环境恶化

由于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引黄水量的不稳定,使地下水连年超采,咸水向淡水区扩散,水质下降;工业及居民生活造成的污染既污染了地下水体,又使生态环境恶化,鱼类死亡,藻类及水草也不能正常生长;加之居民生活方式的变化和水环境意识弱,致使宁津县水环境质量越来越低,使可用水资源量相应减少。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可设立前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有关部门、单位元可根据需要设立行业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行业管、管行业”的原则,负责本行业、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1 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省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县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设在县水务局,并在县建设局设立城市防汛办事机构。

  3.1.1 县防指组织机构

  县防指由县长任指挥,分管城建副县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人武部部长任副指挥,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民政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广电台、县服务业发展局、县安监局、县畜牧局、县农机中心、县粮食局、县商业集团、县供销联社、县物资集团、县电业公司、县气象局、县邮政局、县新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人险公司、县太平洋保险公司、县财险公司和海委漳卫南运河宁津河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3.1.2 县防指职责

  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订全县防汛抗旱地方性法规、政策性规章、制度、檔等,及时提出防汛抗旱工作具体部署,组织制订实施县内主要河湖防御洪水方案、全县抗旱预案和跨县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全县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县水利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地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县防汛抗旱物资和队伍,负责县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县防汛抗旱队伍建设,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1.3 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水务局:

负责防洪除涝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及安全运行,组织制定防洪预案和水资源应急预案,提供雨情、水情、旱情、洪水预报,指导、监督防洪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防洪抢险工作及水毁工程的修复。

建设局:

负责指导城区城市防汛规划的编写和工程建设,参与城区防汛重大工程计划的制定。

城管执法局:

负责城区防汛排涝规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负责城区防汛排涝工程的修复完善和安全运行管理;组织城区防汛排涝以及抢险工作;提供城区灾情统计。

财政局:

对县防汛办公室提出的防汛岁修工程经费分配方案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发改局:

负责协调安排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及修复水毁工程的资金和物资计划。

监察局:

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监察管理,对防汛抗旱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进行行政处分。

公安局:

负责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防汛抢险物资、破坏防汛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汛排涝的治安保卫工作。

交通局、公路局:

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为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及物资调运及时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安监局:

负责协调和解决防汛抗旱中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协调和参与防汛抗旱中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防汛抗旱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教育局:

负责全县学校的度汛安全,保证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民政局:

负责洪涝灾害灾情和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

电业公司:

负责供电设施和防洪除涝工程电气设备的运行安全,保障防洪、抢险、抗洪、救灾工作的电力供应。

气象局:

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提供天气预报。

农业局:

负责灾情检查、督促、统计工作,做好灾后生产的恢复指导。

畜牧局:

负责灾区牲畜防疫和灾后经营生产的恢复、自救以及防灾、减灾工作,及时提供灾区畜牧灾情。

服务业发展局:

负责协调安排防汛抢险及救灾的物资和资金。

商业集团、供销联社、物资集团:

负责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调运工作。

邮政局:

负责全县邮政网络畅通与安全,保证防汛抗旱救灾邮件及时传送。

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

负责邮电设施和防洪除涝工程通讯设施的运行安全,保证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的通讯联络畅通,优先保证防汛、除涝、抢险、抗洪、救灾的通讯信息传送。

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

负责做好灾情调查和灾后理赔工作。

广电台:

负责防汛抗旱情况的报道宣传工作。

人事局:

组织表彰、奖励抗洪抢险及抗旱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

国土资源局:

负责防汛应急工程、抗洪抢险的土地征用,重大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

卫生局:

负责受灾群众的医疗、救护及灾后防疫工作。

林业局:

负责抗洪抢险所需林木的征用、砍伐、批复工作。

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

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执行重大防汛抢险任务。

其他有关单位:

要服从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加强协作,安排好汛期值班,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漳卫南运河宁津河务局:

负责漳卫新河大堤的日常管护,汛期行洪时,提供涵闸、穿堤暗管、上堤道路、桥梁、险工险段、堤防薄弱环节等准确资料,为防洪提供数据,以及与防洪抢险有关的其他工作。

  3.1.4 县防办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总、省防总和市防指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指示;承办县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县内主要河道防洪抗旱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审批涉水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县内主要河道、水工程防洪排涝调度方案和防台风方案;组织协调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防汛抗洪责任制,参与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通信、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抗旱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及时准确地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县防汛抗旱部署和决策意见,供县政府和县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汛抗旱重大事故和表彰先进。

  3.2 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各乡镇(城区办、开发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领导村级防汛组织,做好洪涝、干旱等灾害的防御工作。

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立乡镇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日常防汛抗旱工作。

  3.3 其它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在宁津县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有重要防洪任务的单位,汛期可组建临时防汛指挥机构,在县人民政府、县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跨行政区域的,可组织联合防汛指挥机构;有防洪任务的部门、行业、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

针对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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