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士人贫富思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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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士人贫富思想
北宋士人调均贫富思想
[摘要]北宋时期,土地不均的现象十分突出,而朝廷实行“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由此日益加剧了社会贫富的两极分化。
以天下为己任的北宋士大夫,根据自己的体验和所处的环境,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不同主张,通过改变田制的办法来控制这种现象,但由于他们自身的历史局限性,是不可能真正解决社会的贫富问题。
[关键词]北宋,士人,贫富思想
北宋时期,土地兼并日益频繁,导致贫富两极分化。
而北宋统治者对于土地兼并不仅不打击,而且予以鼓励,这样加剧了社会矛盾。
在这样的社会变革期,以天下为己任的北宋士大夫,就社会的贫富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调均贫富思想,并加以实施。
李觏“平土均田”思想,王安石“抑豪强、伸贫弱”思想,张载“井地治天下”思想,二程“正经界、均井田”思想等都凸现了北宋士大夫的调均贫富思想。
本文拟就对他们的这一思想进行阐述,不足之处还请方家指正。
北宋贫富状况
关于两极分化和贫富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阐述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时,指出:
“这一规律制约着同资本积累相适应的贫困积累。
因此,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
”“这种两极分化,造成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条件。
”
土地是人们财富的源泉,也是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占有土地的多少,是区分贫富的主要标准。
北宋初年就出现了土地买卖。
据史料记载,袁采《袁氏世范》卷三云:
“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
”“……法禁虽严,多是幸免,惟天纲不漏。
谚云:
富尔更替做。
盖谓迭相报酬也。
”还有“乱亡之后,田庐荒废,诏有能占田而倍入租者与之,于是腴田悉为豪右所占,流民至无所归”。
[1]说明土地兼并严重,贫富交替频繁。
随后,出现了真宗、仁宗朝,徽宗朝,以及南宋初年的三次土地兼并浪潮。
于是有宋一代朝廷取消了对地主占田的限制。
同时,
农民不再授田,任其自由发展。
北宋将乡村户按照有无土地,分为主户与客户。
乡村主户又按田地产钱为基准划分为五个等级。
第一、第二等户称为上户。
司马光在《乞罢保甲招置长名弓手札子》中指出:
“第一第二等户,物力高强”[2];张守《毗陵集》卷三则说:
“盖有田三五顷者,多系上户”。
因此,第一、第二等户属于社会上层。
第三等户属于中户,主要是占田不多的自耕农。
第四、第五等户为下户。
关于下户,宋仁宗时:
“天下州县人户,大抵贫多富少,逐县五等户版籍,中等已上户不及五分之一,第四第五等户常及十分之九。
”[3]为了生存,他们要佃种土地,还要充当佣工,要向上户或高利贷者举债度日。
朱熹说:
“佃户既赖田主给佃生藉以养活家口,田主亦借佃客耕田纳租以供赡家计,二者相须方能存立。
”[4]说明在当时佃农已经普遍存在。
乡村客户,按石介《徂徕集》记载,“不占田之民,借人之牛,受人之土,庸而耕者”。
因此,北宋的农民阶层,由客户和主户中的第四、第五等以及大部分三等户组成。
主户中的第一、第二等,以及第三等户中的小部分组成富人阶层,大商人、高利贷者则同属这个阶层。
富人阶层在户口构成的总数中所占比例不大。
土地占有不均现象十分突出,其中占户口几乎半数的客户和主户中的第五等户,几乎完全没有土地;而占总人口不过百分之十的富人阶层,则占有全国耕地的百分之六七十[5]。
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贫富两极分化加剧。
以天下为己任的北宋士大夫,根据自己的经历和所处的历史环境,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调均贫富主张,通过改变田制的办法来解决这一社会问题。
李觏“平土均田”思想
北宋中期,皇室、官吏和豪强地主大量侵占土地。
到仁宗时,已经达到白热化的地步。
针对当时的土地兼并,李觏写了《平土书》和《潜书》等著作,具体阐明自己“平土均田”的思想,主张恢复井田制,抑制土地兼并,调均贫富。
李觏认为,土地是当时一切社会问题的根本,解决了土地问题,其他的社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因此,解决土地的均平问题,是治国安民的根本措施。
然而,土地所有制在当时极端不合理、不平均,形成了严重的两极分化,诱发了各种社会问题,即“贫无立锥之地,而富者田连阡陌。
富民虽有丁强,而乘坚驱良,食有粱肉,其势不能以力耕也,专以其财役使贫民而已。
贫民之黠者则逐末矣,冗食矣。
”[6]结果造成土地荒芜,地力不尽,谷米不多,赋税锐减,民贫国弱。
为了解决土地分配不均,而造成贫富不均的这个根本问题,李觏提出了“平土均田,抑制兼并”的主张。
他说:
“民生之道,食为大,有国者未始不闻此论也。
顾罕知其本焉。
不知其本而求其末,虽尽智力弗可为已。
是故,土地,本也,耕获末也。
无地而责之耕,犹徒手而使之战也。
法制不立,土田不均,富者日长,贫者日削,虽有耒耜,谷不可得而食也。
食不足,心不常,虽有礼义,民不可得而教也。
尧、舜复起,末如之何矣!
故平土之法,圣人先之。
……古之行土政必自此始。
”[7]就是说,土地为国家的根本,不抓住这个根本问题,而弃本求末,则是徒劳无益的。
李觏指出,由于商鞅实行“废井田,开阡陌”,至今数千年来,造成土地不均,法制不立,致使广大贫苦农衣食无着。
他以周朝的井田制,作为平土之法的理论根据。
在《平土书》里,他把《周礼》的田制加以美化,认为井田制度是解决土地分配最理想的办法,他提出了具体的均田方案。
一方面,把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使人们安其居处,稳定生产,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
从而缓和农民的反抗,巩固封建统治;另一方面,限制大地主大官僚对土地的兼并,以保护中小地主的经济利益。
李靓认为,井田制的好处,不仅可以使耕者得食,蚕者得衣,使人民丰衣足食,安稳常住,而且能做到方可达到国富民强的目的。
他还进一步指出,造成当时的各种社会问题,特别是广大农民的饥寒冻馁,痛苦万状的根本原因是土地制度,他说:
“吾民之饥,不耕乎?
曰:
‘天下无废田。
吾民之寒不蚕乎?
’曰:
‘柔桑满野,女手尽之。
然则如之何其饥且寒也?
’曰:
‘耕不免饥,蚕不得衣;不耕不蚕,其利自至。
耕不免饥,土非其有也;蚕不得衣,口腹夺之也。
’”“呜呼!
吾乃今知井地之法,生民之权衡乎!
井地立则田均,田均则耕者得食,食足则蚕者得衣;不耕不蚕,不饥寒者希矣。
”[8]
李觏提出的主张,代表了中小地主的利益,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
实行均田只是一种空想。
至于周代的井田制,是比封建制剥削更残酷的农奴制,早已被历史所淘汰,更是不合时宜。
同时,他的主张在不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的一种改良措施,封建大地主决不会放弃占有的土地,所以,这种改良措施只是幻想而已,不可能实现。
三、王安石“抑豪强、伸贫弱”思想
北宋中期,中央集权更加巩固,官僚大地主兼并土地之风日盛,使得国家税收猛减,财用不足,贫富悬殊,国力日削。
王安石看到这种社会积弊,极力主张解决贫富不均。
同时,王安石认为土地兼并是根源。
并企图通过“井田”、“平土”等办法来解决。
王安石早在任知州县时,他的《兼并》诗“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
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
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
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
后世始倒持,黔首遂难裁。
秦王不知此,更筑怀清台。
礼义日已偷,圣经久堙埃。
法尚有存者,欲言时所咍。
俗吏不知方,掊克乃为材。
俗儒不知变,兼并可无摧。
利孔至百出,小人私阖开。
有司与之争,民愈可怜哉。
”《寓言》诗“婚丧孰不供,贷钱免尔萦。
耕种孰不给,倾粟助之生。
物赢我收之,物窘出使营。
后世不务此,区区挫兼并。
”这两首诗便表达了他的抑制兼并、调均贫富的主张。
具体的措施则表现在他的变法中。
为了身体力行,他还在家乡买地一块进行井田制的实验。
由于他把对土地均平的执着追求,看作是为多数人谋利益的事业,所以,他认为即使有少说人不赞成,也要坚定去实行。
他说:
“使人既喻此意,任亦自从,虽少不原,然悦者众而不悦者寡矣,又安能每每恤人情如此!
”[25]
进行改革总会有少数人不赞成,但绝不会有这些人的阻碍,而动摇自己的决心。
他曾说:
“利,利于民则可谓利,利于身利于国皆非利也。
”[26]这种在改革中以民利为重的思想,是对孟子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张载这种自上而下,依靠各级封建政权,维护地主阶级若干既得利益的“井田”方案,并没有能付诸实施,因为这个方案根本没有触动封建土地所有制。
即使实行起来,也一定要失败。
五、二程“正经界、均井田”思想
在封建社会里,土地是广大农民立命的根本。
有了土地就可以生活,没有土地就会衣食无着,没法过正常的生活。
二程不仅看到了这一点,而且深深懂得其的重要性。
他们提出“有田则有民”[27],只有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的拥护。
为了防止土地兼并之风的蔓延,他们提出“正经界、均井田”的主张。
程颢在《论十事札子》中说:
“天生蒸民,立之君使司牧之,必制其恒产,使之厚生,则经界不可不正,井地不可不均,此为治之大本也。
唐尚能有口分授田之制,今则荡然无法,富者跨州县而莫止之,贫者流离饿殍而莫之恤。
幸民虽多,而衣食不足者,盖无纪极。
生齿日益繁,而不为之制,则衣食足蹙,转死日多,此乃之乱之机也,岂可不渐图其制之之道哉?
”[28]这里不仅指出了土地兼并之风的严重性,而且也提出了“正经界、均井地”的办法,来解决土地兼并之风。
如果土地问题不解决,人口日益增多,而衣食却越来越少。
这样下去就会酿成大祸。
所以,能否解决土地兼并问题,是关系国家治乱的大事。
二程为了解决当时的土地兼并,是贫富不至于悬殊。
而抬出孟子的“均井田”的主张。
因为孟子最先提出“正经界,均井地”的主张。
据《孟子·滕文公上》卷三载,他说“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曼其经界。
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
”孟子说的“正经界、均井田、均谷禄”的主张,是为了防止暴君污吏破坏土地所有制。
孟子的主张能否在北宋复现,他们也很迷惑。
他们在洛阳和张载议论井田能否实现时,表现出了这种忧虑。
首先,富户占田太多,让他们把多占的土地全部退出或者退出一部分,是不可能的;其次,复井田、均贫富的主张,虽然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但富室贵族反对,仍难以实现;程颐还认为要正经界,只凭眼力也没办法把土地的界限划清楚。
在当时,恢复封建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是不可能的。
所以程颐说:
“不行于当时,行于后世,一也。
”[29]这种期望于后世能复井田的想法也只能是幻想。
综上,在社会转型与变革期,以天下为己任的北宋士大夫努力重建社会秩序,在救弊图治的政治理念支配下,就社会贫富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思想,并多能付诸实践。
他们多从当时的社会和自身的角度展开论述。
李觏“平土均田”思想,王安石“抑豪强,伸贫弱”思想,张载“井地治天下”思想,二程“正经界、均井田”思想等着眼于北宋社会现实,以此达到社会的有序公平,凸显出北宋士大夫的社会责任感。
注释:
[1]脱脱.《宋史》(卷二百九十五)[m].北京:
中华书局,1977.
[2]司马光.《温国文正公文集》[m].丛书集成本.
[3]张方平.《乐全集》(卷二十一)[m].北京:
中华书局,1984.
[4]朱熹.《朱文公文集》(卷一百)[m].四部丛刊初编本.
[5]漆侠.《论等贵贱、均贫富》[j].北京:
中国史研究.1982.
[6]李觏.《李觏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81.
[7]李觏.《李觏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81.
[8]李觏.《李觏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81.
[9]徐松.《宋会要辑稿》(一百二十二册)[m].北京:
中华书局,1957.
[10]脱脱.《宋史》(卷三百二十七)[m].北京:
中华书局,1977.
[11]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m].北京:
中华书局,1986.
[12]陈舜俞.《都官集》[m].宋集珍本丛刊.
[13]张载.《张载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78.
[14]张载.《张载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78.
[15]张载.《张载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78.
[16]张载.《张载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78.
[17]张载.《张载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78.
[18]张载.《张载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78.
[19]张载.《张载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78.
[20]张载.《张载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78.
[21]张载.《张载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78.
[22]张载.《张载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78.
[23]张载.《张载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78.
[24]张载.《张载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78.
[25]张载.《张载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78.
[26]张载.《张载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78.
[27]程颢、程颐.《二程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81.
[28]程颢、程颐.《二程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81.
[29]程颢、程颐.《二程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