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创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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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创新

[摘要]学生管理工作作为高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高校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从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创新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能更好的提升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效能,开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学生主体;以人为本;自我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提到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党团组织的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明确提出了高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应当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度。

但在高校管理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学生的主体地位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一些学生甚至对老师的管理产生了抵触情绪,不利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现状出发,基于学生主体地位的视角,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创新与实践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首先,从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看,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

长久以来,学生一直被认为是高校管理工作的客体,是被学校和老师“管”的,学校和老师总是以管理者的姿态自居,认为学生只是被管理者,只要服从管理者的需要,听从管理者的安排就够了。

这就导致在对学生管理过程中,忽视对学生应有的尊重,忽视学生的情感及对学生的关爱,甚至抹杀了学生丰富多彩的个性。

在对学生管理过程中,注重社会学校发展的单方需要和现实需要,忽视学生的个体需要和发展需要,社会本位思想严重,易导致学生对管理工作的抵触情绪。

其次,从学生管理工作的方法看,缺乏对学生的人文关怀。

由于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与学校不是一种对等的地位,学校在对学生管理过程中也很难做到“体贴入微”相反,学校在管理过程中还往往将学生看成是问题、麻烦的制造者,对学生管理过程中经常以“便利”为出发点,采取“独断式”的单向活动,缺少人情味。

用生硬的规章、条例约束学生,要求学生无条件的服从他们的教育和命令。

对学生以惩罚为主,表扬激励为辅。

这样管理虽能够保证正常的学校秩序,但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使学生缺乏自我锻炼的机会,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受到压制,学生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和主动精神无法调动。

再次,从学生管理工作的内容方面看,忽视学生的各项基本权益,未能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高校学费制度进行了改革,学生需要自行缴纳学费进行学习,高校与学生间关系便向着一定程度上平等的法权关系转变。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当享有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及作为教育消费者的一些特殊权利,比如参与权、评价权、建议权等。

但现实中,高校在对学生管理过程中,往往以学校自身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忽视学生平等的法权地位,损害了学生的基本权益。

对学生提出的各项诉求,推脱敷衍,不积极面对解决。

此外,在学生管理过程中还一定程度存在注重学生学习,忽视其他方面能力培养的情况,存在着重书本学习能力轻能力培养的现象,使学生各种能力的培养受到限制。

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第一,受传统文化和思想观念的影响。

我国传统高校管理观念是权力至上,强调教师的权威。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一观念对我国教育产生着重大影响[1]。

教育管理者喜欢以权威自居,认为学生仅为被管理者、为教育的对象。

在行使对学生管理权时,排斥学生的参与。

教师更喜欢以一个管理者的角色出现,而忽视服务角色,忽视与学生之间一定程度上平等的法权关系。

这是导致目前思想政治工作中法治观念淡薄的最根本原因。

从《管子·弟子职》创建学规开始,义务本位是学生规则一以贯之的特征。

第二,受高校性质及法律地位不明确的影响。

长久以来,我国高校对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未曾有一个清晰、统一的认识。

直至今日,对高等学校法律地位问题仍存在诸多争议。

如高等学校究竟是否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高等学校在何种情况下行使其民事主体资格的权利?

何种情况下行使其被授予的行政权力[2]?

当学校行使被授予的行政权力时,学校与学生之间是不对等行政管理关系,无可厚非。

当学校作为民事主体资格时,学校与学生之间则应当是平等关系。

但是,由于长久以来学校法律定位不清,导致学校总是习惯于以行政管理者的角色出现,行使行政管理权,忽视民事主体资格,体现在对学生管理工作方面,便毫无疑问的将学生一如既往的作为被管理者,更谈不上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为学生服务的了。

第三,学生管理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专职人员主要是毕业留校的学生。

这些管理人员很多并非是从思想政治专业出身,缺乏从事学生管理工作所要求的基本专业技能,工作开展往往凭借自己或他人经验。

再加上由于师生比例严重失调,很多学生管理工作者既要从事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还要从事学生的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等多项工作,时间精力都顾不上来。

目前很多学校实行的兼职辅导员制度,多由学校在校学生或者专业课教师兼职管理,由于在校学生和专业课教师自身有多项工作要处理,其更难全身心的投入到学生管理工作中去,对学生管理工作很多时候也只能流于形式,不出乱子就好。

此外,这种兼职辅导员制度,流动性大,也不利于学生管理工作长期顺利的开展。

三、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创新的方法

结合前文所述,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创新,最根本的一点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首先,转变观念,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管理思想。

要改变过去把学生管理工作单纯的看成是“管理学生”的错误认识,变“管理”为“服务”[3]。

要设身处地的为学生着想,了解学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关心的问题是什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

真正把“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服务理念贯穿到整个学生工作当中,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各种可能创造的条件,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内在成才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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