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中正国民中学校园事件处理执行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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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立中正国民中学校园事件处理执行要点
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校園事件處理執行要點
本執行要點經97.12.8經行政會報通過
1、依據:
中華民國89年10月2日北市教二字第89267716號函辦理。
2、目的:
為增進學校對偶發或重大緊急事件之應變能力,始能迅速而有效的妥善處理,並建立校園事件通報及申訴制度,掌握校園事件發生之資訊與發展趨勢,發揮整體行政力量,充分有效應對及動員有關資源協助處理,以維護校園安寧和諧,保障師生及職工安全與尊嚴,特訂定本要點。
3、校園事件之通報分類、等級、處理及申訴等相關規定,依教育部「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實施要點」外,另參照本校之「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校園性騷擾及性侵犯處理原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學校應成立「校園事件處理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其組織、職掌、任務、處理步驟及申訴程序如下:
(一)組織:
1.校園事件處理小組依任務編組方式組成之。
依事件性質或實際需求,由學校有關人員、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社區或社會熱心專業人士及學者專家共同參與。
但事件性質如涉及性別事件,組織成員應特別考慮性別意識及性別平衡。
2.小組成員或召集人、總幹事如係當事人時,應遵守迴避原則。
(二)職掌:
1.召集人:
由校長擔任之,負責緊急指揮,召開會議及指定適當人員一人對外發言。
2.總幹事:
由訓導主任(或召集人指定一人)擔任之,襄處一切小組事務。
3.校園事件處理小組得參酌分設下列各組並指定專人負責:
(1)資料組:
負責事件資料之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2)聯絡組: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之通報。
(3)醫務組:
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4)法律處:
提供相關法律問題諮詢。
(5)協調組:
負責學校內外有關事物之申訴、仲裁、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6)安全組:
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之各項安全的工作。
(7)輔導組:
負責協調有關資源及提供相關人員身心之輔導。
(三)任務:
1.結合專家學者、家長會代表及社區社會熱心專業人士成立支援系統。
2.處理師生及職工傷害、綁架、勒索、搶劫、竊盜、群毆、性騷擾、性侵害、性交易及受家庭暴力傷害等重大案件。
3.處理師生及職工食物中毒、爆裂物傷害、溺水、燒燙傷、交通事故、家庭遽變及天然災害等重大意外或災害。
4.處理師生及職工,校內外之各種抗爭活動。
5.處理校內外各項陳請、申訴、衝突、記者會及訴訟等事項。
6.其他嚴重影響校園安寧、師生及職工權益暨榮譽事項。
(四)處理步驟:
1.通則:
(1)定期進行實務演練,以建立妥善處理步驟。
(2)一般校園事件(甲級、乙級)發生時,應依「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儘速通報教育局中教科、督學室及軍訓室,並依輕重緩急在十二小時內填報「校園事件即時通報表」以最速件方式陳報教育局。
(3)視事件需要立即召開會議,並邀集學校相關人員迅速會商共謀妥善處理且開會後各組應即分別進行處理,不得延誤,以爭取時效,尤應注意現場的時間性、合法性、合理性,以使學校師生及職工之傷害減至最低。
(4)事件處理後,應將事件全案彙整、分析、存檔,並做工作檢討,以加強預防工作,減少類似事件之發生。
2.性侵害、性騷擾、性交易及家庭暴力事件:
(1)性侵害事件:
應由輔導室儘速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依法恪遵被害人保密及保護原則,以「受理性侵害犯罪事件知會單」通報,通報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俾儘速展開醫療、輔導、調查、協助等工作,必要時得請求輔導室提供協助),另以「校園事件即時通報表」密件通報教育局督學室、各業務主管科。
(2)性騷擾事件:
應恪遵當事人保密及保護原則妥善處理,並以「校園事件即時通報表」密件通報教育局人事室(教職員工之間案件)、督學室及各業務主管科。
(3)性交易事件:
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辦理,其中對未滿十八歲有從事性交易或性交易之虞者,應以電話通報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俾儘速展開醫療、輔導、調查、協助等工作,必要時得請求輔導室提供協助),另以「校園事件即時通報表」密件通報教育局督學室、各業務主管科;另恪遵被害人保密及保護原則妥善處理。
(4)家庭暴力事件:
由學校輔導室儘速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恪遵被害人保密及保護原則,以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知會單」通報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俾儘速展開醫療、輔導、調查、協助等工作;必要時得請求輔導室提供協助),另以「校園事件即時通報表」密件通報教育局督學室、業務主管科。
(五)處理流程:
如遇校園事件,應依「校園事件處理流程圖」(附件)迅速處理,以確實發揮功能。
(六)申訴程序:
1.師生及職工認為學校對校園事件之處理,有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經行政程序處理仍無法解決者,得以向學校提出申訴。
2.學校應考量個案性質,明定正式及非正式申訴處理程序,並指定受理窗口,且對外公告之。
3.師生及職工對於學校處理如有不服,得依下列法令規定及機構提出申訴、再申訴及訴願:
(1)校長:
直接向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提出申訴。
(2)教師:
得依教育部「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規定,向臺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如有不服,得向教育部中央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再申訴。
(3)學生:
得依「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要點」、「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服務設施辦法」、「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學生申訴處理要點」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訴。
如有不服,得向臺北市政府提出訴願。
(4)職員:
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出申訴、再申訴或複審、再複審。
(5)工友:
得向學校提出申訴,如有不服,得向上級機關提出再申訴。
四、處理校園事件所需費用,由年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五、本執行要點經行政會報討論通過並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之。
。
附件
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校園事件處理流程
校安通報等級簡表:
依各類校安事件之輕重程度區分三級。
類別
內容
甲級事件
人員死亡或有死亡之虞;多人中毒、受傷及可能引發媒體關注之事件。
乙級事件
人員重傷,幫派結群、鬥毆,或有觸犯法律及重大財產損失者。
丙級事件
人員輕傷,或情節較輕,經即時處理後已獲解決者。
(1)甲級事件:
應於獲知事件十五分鐘內,以電話通報本部及上一級督考單位,並於二小時內透過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以下簡稱即時通)實施首報。
遇有網路中斷時,改以紙本方式傳真至本部及上一級督考單位,俟網路恢復後再補行通報作業。
(2)乙級事件:
應於獲知事件十二小時內,透過即時通完成通報作業。
遇有網路中斷時,作業方式同甲級事件。
(3)丙級事件:
應於獲知事件二週內,透過即時通完成通報作業。
校安事件分類簡表:
影響校園安寧與學生安全之事件分為五類
類別
內容
1學生意外事件
學生車禍、溺水、中毒、自傷(殺)、運動、實驗(習)傷害。
2校園安全維護事件
校園火警、地震、颱風、水患、人為破壞及校園侵擾、遭竊。
3學生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
學生鬥毆、觸犯刑事案件、破壞校園設施等。
4管教衝突事件
師生衝突、管教體罰、學生抗爭(申訴)等。
5兒童少年保護事件
有關兒童及青少年保護事項之規定。
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98學年度校園緊急處理小組組織表
職稱
姓名
本職
職掌
備註
召集人
楊淑萍
校長
負責緊急指揮,召開會議及指定人員對外發言
2788-0769
0920-178678
發言人
林麗惠
教務主任
負責對外發言
25334327
0936-877245
總幹事
孫慶元
訓導主任
擬訂工作處理要點並推動本小組相關業務
2930-0686
0922-420428
資料組長
許嘉祐
訓育組長
負責蒐集與彙整事件相關資料,處理相關通報事宜,並擔任會議紀錄
2249-8246
0921-306058
組員
鄭雅蘋
註冊組長
協助事件資料之攝影、照相、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3322-3202
0925-879726
組員
梁永芳
資訊組長
協助事件資料之攝影、照相、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3322-3202
0925-975657
組員
施尚甫
設備組長
協助事件資料之攝影、照相、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2915-2005
0952-748339
組員
李蓮鳳
幹事
協助事件資料之攝影、照相、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8667-3592
0952-390620
組員
李悉達
幹事
協助事件資料之攝影、照相、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2962-3175
0930-233286
組員
李麗琴
幹事
協助事件資料之攝影、照相、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2954-6329
0937-877580
組員
洪幼玲
幹事
協助事件資料之攝影、照相、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2248-9325
0930-728402
組員
劉義民
幹事
協助事件資料之攝影、照相、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8968-3033
0939-971574
組員
劉志苓
幹事
協助事件資料之攝影、照相、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2240-5498
組員
黃玉娟
技工
協助資料傳遞
2264-7227
0922836689
聯絡組長
曾玉堂
總務主任
1.負責校內外之聯絡
2.負責隔離現場
3.提供事件處理所需之各項支援
組員
黃光玉
會計主任
負責統籌各項經費應用
組員
林姿伶
事務組長
協助隔離現場及事件處理所需之各項支援
8792-2687
0968170747
組員
王金蘭
文書組長
協助隔離現場及事件處理所需之各項支援
2923-9911
0966143410
組員
蔡幸娥
出納組長
協助隔離現場及事件處理所需之各項支援
8245-2922
0955504268
組員
陳麗玉
會計佐理員
執行統籌各項經費應用
2988-8245
0935573943
組員
廖雲霞
幹事
協助隔離現場及事件處理所需之各項支援
2680-6039
組員
黃麗美
幹事
協助隔離現場及事件處理所需之各項支援
8972-1074
0918180085
組員
陳慧娥
幹事
協助隔離現場及事件處理所需之各項支援
2249-7758
0920788573
組員
周賢熏
工友
協助隔離現場及事件處理所需之各項支援
2497-5777
0958916423
組員
葉棻蘭
工友
協助資料傳遞
2952-0781
0937816198
組員
王忠
工友
協助隔離現場及事件處理所需之各項支援
2305-2641
組員
莊金樹
工友
協助隔離現場及事件處理所需之各項支援
2285-8400
0922828799
醫務組長
黃勇杉
衛生組長
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2301-0405
0955904483
組員
柯菊完
護士
協助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2369-0839
0922422408
組員
馮君佩
護士
協助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2944-5866
0922943663
組員
蘇香朵
工友
協助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2257-1483
0922859806
法律組長
孫慶元
訓導主任
負責相關法律問題業務
2930-0686
0922420428
組員
徐揆智
執業律師
提供相關法律問題諮詢與指導
2395-9676
組員
陳愛玉
工友
協助資料傳遞
2913-5356
協調組長
宋瑞金
人事主任
負責學校內教職員工之申訴、仲裁、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03-4288727
0928537703
組員
吳惠鈴
家長會會長
負責學校內外資源整合協調工作。
1.必要時提供直接服務。
2.提供專業資源與資源連結。
(O)29727629
(H)29814603
0935-247697
組員
蕭育純
教師會會長
負責學校內所有教師申訴、仲裁、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0988027577
組員
林麗惠
教務主任
負責事件相關人員所有課務調度
25334327
0936877245
組員
吳梅英
教學組長
協助課務編排
2351-6564
0920040349
組員
蔡瑋昶
幹事
協助課務編排
0926261382
組員
夏演簧
幹事
協助課務編排
2836-3894
0916350300
0968715593
組員
李元靜
人事助理員
負責學校內教職員工之申訴、仲裁、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2307-8274
組員
洪蓉蓉
人事助理員
負責學校內教職員工之申訴、仲裁、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8226-6713
0922805561
組員
陳碧雲
工友
協助課務資料傳送
2723-0259
0920788576
安全組長
朱文源
生教組長
負責事件現場之處置與安全工作及對上級機關之通報
82266141
0937183451
組員
江明鼎
體育組長
協助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各項安全工作
0912511138
組員
鄭志堅
警衛
協助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各項安全工作
3234-3246
0935181197
組員
黃
警衛
協助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各項安全工作
組員
夏瑞莉
幹事
協助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各項安全工作
2392-9890
0926900384
組員
吳啟泉
幹事
協助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各項安全工作
8967-2920
0911321068
組員
周金源
技工
協助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各項安全工作
2377-2335
1735-1660
0921820285
組員
李富隆
救生員
協助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各項安全工作
2664-3990
0933847165
輔導組長
吳榛庭
輔導主任
負責協調有關資源及提供相關人員身心之輔導。
1.通知家長,進入現場,協同處理當事學生,並陪伴家屬。
2.協助處理班及現場。
3.進行減壓團體。
4.篩選危機師生及安置。
2598-1045
0958-422021
組員
游佩郁
輔導組長
負責協調有關資源及提供相關人員身心之輔導
2906-4103
0922678769
組員
杜智萍
資料組長
負責協調有關資源及提供相關人員身心之輔導
0912177015
組員
陳玉姍
特教組長
負責協調有關資源及提供相關人員身心之輔導
組員
張琮玉
幹事
負責收集有關人員身心之輔導資源
2211-7817
0920126475
顧問
吳惠鈴
家長會會長
負責學校內外資源整合協調工作。
1.必要時提供直接服務。
2.提供專業資源與資源連結。
(O)29727629
(H)29814603
0935-247697
顧問
轄區分局
南昌派出所
警務支援
2321-8148
顧問
醫院
臺大醫院
醫療資源
2312-3456
顧問
心衛中心
輔導支援
3393-7885
顧問
徐揆智
法律顧問
提供相關法律問題諮詢
2395-9676
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校園危機處理小組組織圖
召集人:
楊淑萍
分機:
101
手機:
發言人:
吳蘊嫻
分機:
501
手機:
0911595626
總幹事:
孫慶元
分機:
301
手機:
0922420428
安全組
醫療組
輔導組
協調組
聯絡組
法律組
資料組
社區資源組
組長:
朱文源
組長:
黃勇杉
組長:
吳榛庭
組長:
宋瑞金
組長:
組長:
孫慶元
組長:
黃春智
分機:
321
分機:
341
分機:
601
分機:
121
分機:
501
分機:
301
分機:
311
轄區分局電話南昌派出所2321-8148
手機:
0937183451
手機:
0955904483
手機:
0958422021
手機:
0928537703
手機:
0911595626
手機:
0922420428
手機:
0935941708
醫院電話:
台大23213456
心衛中心電話:
33937885
江明鼎
柯菊完
游佩郁
吳惠鈴
黃光玉
徐揆智
鄭雅蘋
消防局電話:
泉州分隊23374679
鄭志堅
馮君佩
劉宇文
曾朝安
林姿伶
梁永芳
心理師:
陳
蘇香朵
李儒容
許嘉祐
王金蘭
李悉達
殯葬社電話:
夏瑞莉
張琮玉
吳梅英
蔡幸娥
施尚甫
法律顧問電話:
徐揆智23959676
吳啟泉
蔡瑋昶
陳麗玉
陳愛玉
李蓮鳳
周金源
夏演簧
廖雲霞
李麗琴
李富隆
李元靜
黃麗美
洪幼玲
洪蓉蓉
陳慧娥
劉義民
葉棻蘭
周賢熏
劉志苓
王忠
黃玉娟
莊金樹
使用方法:
本組織圖旨在要求各校在平時即依照各自學校的制度,編制「校園危機處置小組」,以緊急處理與因應校園危機事件。
本組織圖將相關人員的姓名、聯絡方式等確實填入表中,做為工作分配以及緊急聯絡之用,實際發放給相關工作人員隨身保留。
同時,需依照每次人員的更換,重新修改本組織圖。
本組織圖依照校園危機處置小組之層級表示,最上位設置召集人一名,其下有發言人及總幹事一名,總幹事下分列工作小組七組,除社區資源組外,各設組長一名,以上人員皆須註明姓名、聯絡方式;各組之下設置組員數名。
各組人員的遴選參考以及相關工作分配,可參考「各級學校校園危機處置小組設置要點」的說明
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校園危機處理標準化流程表
校園危機事件發生
註:
1.本流程用於當校園危機事件發生時,緊急處理之基本標準流程。
2.各組重點工作,請參照第二章第一節。
3.可依照各校特性,補充或修改本流程及相關執行細則。
(本圖表修改自教育部自傷防治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