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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厂/企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目录

一、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 3

(一)承印验证制度 3

(二)承印登记制度 5

(三)印刷品保管制度 6

(四)印刷品交付制度 6

(五)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7

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9

三、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3

四、工会管理制度 17

五、财务管理制度 20

六、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 26

七、奖励、惩罚规定 27

八、承印合同管理制度 47

九、合格供方评价准则 53

十、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管理办法 55

十一、仓库管理制度 58

十二、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62

十三、标识管理规定 67

十四、不合格印刷品控制规定 69

十五、车间管理制度 72

十六、成品交付送货管理制度 88

十七、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90

十八、纸张、原材料管理制度 92

十九、原辅材料消耗定额控制管理办法 99

二十、叉车作业指导书 101

一、印刷品承印五项管理制度

(一)承印验证制度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关于在接受承印出版物、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前,必须验证相关手续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具体验证手续:

1.出版物印刷

(1)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图书、期刊的,必须验证并收存出版单体盖章的,全国统一格式的印刷委托书,并在印刷前报省、市新闻出版局备案。

(2)接受出版的委托印刷报纸的,必须验证报纸出版许可证;接受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刷报纸、期刊的增版、增刊的,还必须验证主管的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出版增版、增刊的文件。

(3)接受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内部资料准印证。

接受委托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XX省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的批准文件和XX省新闻出版局核发的准印证。

(4)接受委托印刷境外的出版物的,必须查验有关著作权的合法证明文件,并报XX省新闻出版局批准。

2.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1)接受委托印刷商标标识的,应当验证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注册商标图样;接受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当验证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的,应当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的居民身份证;接受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的,还应当验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

3.其他印刷品印刷

(1)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不流通使用的票证,必须由公安部门指定的印刷企业印刷。

接受委托上述印刷品的,必须验证委托印刷单件的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公安部门的准印证明。

(2)印刷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有价票证或者无价票证,或者印刷有单位名称的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等专业证件的,必须验证委托印刷单位出具的委托印刷证明。

(3)接受委托印刷宗教用品的,必须验证省宗教事务管理局的批准文件和省新闻出版局核发的准印证。

二)、各单位应指定两人负责验证工作。

在验证各类证明、文件时,两人应同时在场;验证完毕后,要在业务登记表上署名签字。

三)、各单位应在验证工作处,挂“验证”牌,为客户提供方便。

四)、各单位负责人应于每月末检查该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

本制度若不落实,将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承印登记制度

为规范印刷企业业务承接行为,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在承印印刷品前,必须根据《印刷企业承印验证制度》的规定,验证相关文件、证明及准印证。

待验证通过后,方可承印。

二)、所有承印业务必须签订合同或外协单,并进行登记。

登记采取分类方法,即分出版物、包装装潢、商标、广告宣传品、其他印刷品等几类进行。

各企业要认真按照要求逐项登记。

对长期联系的客户,可单独登记。

三)、业务登记必须由专人通过XX省印刷业年检核验服务网承印业务专区进行登记报备,省局将针对企业在网上五项制度的登记报备情况进行专门检查,对于没有按照规定在网上进行登记报备的企业,将时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登记数据必须由专人负责。

已登记的业务,应建立相应的台帐,以备查验。

四)、实际印刷数量必须与双方约定的数量一致,不得擅自加印。

五)、各企业负责人应于每月未检查该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

本制度若不落实,将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印刷品保管制度

为加强印刷企业内部管理,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在本企业内的印刷成品、半成品、样品、样张必须在合适的位置放置,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各企业应制作印刷品保管登记本,将需保管的印刷品登记在册。

三)、保管人员应在印刷品入库前,与生产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印刷品保管登记本上签字。

四)、保管人员应与交付人员分离。

五)、受保管的印刷品,应确保其质量的稳定,并不很流失。

六)、各企业应对保管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

七)、各企业负责人应于每月末检查该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

本制度若不落实,将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划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四)印刷品交付制度

为加强印刷企业对印刷品的管理,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除按规定留存的样本、样张外,所有印刷品都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交付给委托印刷人。

二)、印刷境外印刷品,其成品和样品都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厂内留存,不得在境内销售。

三)、印刷品交付工作应有专人负责,交付人员不得兼任保管职责。

四)、在交付印刷品时应查验有关合同或外协单,不漏交、少交。

五)、交付完毕后,保管人员与交付人员应同时在印刷品保管登记本上签宇。

六)、各企业应对交付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实。

七)、各企业负责人应于每月末检查该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

本制度若不落实,将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五)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各企业应指定一人专门负责残次品销毁工作。

二)、生产人员应将印刷活动中出现的残次品及时收回,并交给负责销毁工作的人员,不得私自留存或随意处理。

三)、各企业应制作残次品登记本,由负责人员将收集到的残次品登记在册。

四)、除规定的印刷品外,负责人员应将残次品用适当的方式及时进行销毁,并作好记录;销毁时应有两人同时在场。

五)、各企业应对残次品收集销毁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

六)、各企业负责人应于每月末检查该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

本制度若不落实,将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

(三)合同签署权限

1.由董事会负责直接任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四)签订时间

1.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的7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签订《试用协件》,试用期为3个月或者公司生产忙季二个月内,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2.在试用期结束批准转为正式员工后,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合同时必须提供个人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即个人身份证(简历复印件);证明没有重复劳动合同关系。

能证明本人与其它用人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它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公司方可与其签订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4.新招聘的员工有专业技能,来公司上班可直接进入岗位操作无需培训的人员,又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可直接转入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5.新招聘的员工属专业管理人才,可直接进入岗位,没有重复劳动关系的,可签订劳动合同。

(五)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

1.对于一般的员工,签订1年期合同,对于技术及高级技术管理岗位员工,可签订2年合同期。

2.续订劳动合同时与原合同期限相同。

(六)劳动合同签订必须履行下列规定:

1.条件:

(1)品德好,爱公司爱车间如家,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勤恳工作认真负责。

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有具备领机技术水平,具有独立的操作能力,机械维修能力。

(3)必须具备有协调能力,有独立指导本机组人员的组织生产能力。

(4)完成任务好,服从分配,有千方百计带领机组人员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生产任务的能力。

(5)产品质量好,视质量为生命,质量意识高,有带领机组人员生产的高质量产品。

(6)按规定自愿交的个人部分的保险费,由公司从工资中代扣代交,无工资代扣代交,自动脱离保险。

2.承诺

(1)被保险人员解决生活后顾之忧,必须坚持技术为公司所用,如中途离开公司约20天(车间提供考勤依据)社会保险自动脱保。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和经济损失,不接受教育和处理的,社会保险自动脱保。

(3)在大忙中无故不上班,完不成任务,造成社会不良后果和严重经济损失,不接受教育和处理的,自动脱保。

(4)在生产过程中不负责任,给产品造成严重或致命的质量问题,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后果和公司巨大的经济损失,不接受教育和处理的除追究经济责任外,社会保险自动脱保。

(5)因工作不负责任或故意破坏设备致使很大经济损失,不接受教育和处理的,除追究经济责任外,社会保险自动脱保。

(6)被行政拘留,逮捕的员工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

判刑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不予实施。

本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本公司工资包括:

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加班工资、忙季补助、奖金和各种岗位补助。

脱岗: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

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处理:

累计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时限的,或脱岗连续超过规定时限的,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的,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的,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考勤统计时间: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25日至下月24日。

(三)员工通则和履行考勤制度

1.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不串岗。

迟到、早退、串岗超过30分钟将给予惩罚,直至旷工。

2.忠于职守,关心公司,爱护和维护公司利益。

3.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工具,保证安全生产。

4.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和调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5.坚持客户至上,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6.敬业、钻研业务,讲究效率。

7.公司实行每周七天工作制,早7:

30分至中午11:

30分,下午1:

30分至5:

30分;车间岗位实行双班制度,即早7:

30分至晚7:

30分,晚7:

30分至次日早7:

30分。

8.考勤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

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5分钟离岗,记为早退一次;月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的每次罚款20元,月内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超过5次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2)旷工:

月内每旷工一次扣两天基本工资。

9.请假、出差

(1)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一切休假)或出差一个工作日以内的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由主管领导审批。

(2)请假或出差五个工作日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3)大忙季节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未办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10.管理干部请假,需经付总同意,总经理批准。

11.认真考勤,不准弄虚作假(月工资人员由生产部长考勤,车间人员由部门负责人考勤)。

考勤表每月15日前递交一份到财务室,主要是为了审核社保人员,防人员流动大造成企业的损失。

另每月25前务单位把考勤表审查好后,随工资一并交财务。

当月不报,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12.假期

请假包括: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

(1)事假:

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

办理病假须提出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3)婚假: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三天。

(4)产假: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5)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过世,根据相关法律给予三天的丧期。

13.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至少提前一日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备案,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规定处理。

(2)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请假。

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14.岗位纪律

(1)坚持工作岗位,不串岗。

(2)上班时间不看报纸,玩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不因私事长时间占电话。

(4)不在办公室大声喧哗,注意办公室卫生。

(5)私自从事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经营活动。

(6)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应据实陈述,一经主管领导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7)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

(8)工作场所不得打架、骂人。

(9)上班时间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赌博。

四、工会管理制度

(一)工会专(兼)职干部管理守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工会法》,积极贯彻党的政策,认真完成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2.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明确分工负责制,积极开展工作。

3.热爱工会工作,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维护群众利益。

4.密切同群众的关系,努力工作甘当勤务员,做职工之友。

5.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

(二)会议制度

1.每三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工作报告。

选举产生工会委员。

2.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听取意见,做好总结。

3.由工会主席主持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总结、部署工作、讨论工作计划及工会建设等重大问题。

4.根据上级工会的临时工作部署,进行专题研究并组织落实。

5.每年末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议,讨论布置评优工作。

(三)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对上级工会和公司讨论研究有关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2.日常工作和经费支出,要按照领导的要求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

3.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互相支持,紧密配合,杜绝依赖现象发生。

4.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及时表扬、奖励。

5.做好工会经费预算、决算,严格掌握开支,认真执行审核制度。

(四)学习制度

1.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工会委员、分工会委员参加,学习《工会法》,工会业务知识等。

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2.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学习和交流等活动,促进工会工作的开展。

(五)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工会的经费使用,严格财务和财产管理,要置于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

2.要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的精神,做到统筹安排,加强管理。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统一的收、支标准。

4.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按月认真收缴会费。

(六)工会财产管理使用制度

工会的固定资产和其他物品的使用与管理;

1.认真管理,进出有手续,保管有专人负责。

2.增减有记录,年终有清查。

3.物品报损要查明原因,帐、物要相符。

(七)专访制度

坚持七必访,(职工结婚、生育、生病住院、死亡、家庭纠纷、长期出差、遭受灾害时),要及时慰问。

记好记录。

五、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现金安全,依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三)、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

不相容职务包括:

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

四)、建立授权批准制度。

明确被授权人的现金审批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等内容。

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五)、被授权人应当根据现金的授权制度进行现金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按照审批人的意见办理现金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授权部门报告。

六)、对大额的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控制风险的发生。

七)、财务处为公司现金的归口管理单位,对现金的支付业务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支付计划。

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资金用款计划,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并附经济合同或采购计划。

2.支付审批。

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3.付款审核。

财务处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计划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计划进行对照、审核。

复核付款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和程序是否正确,有关单证是否妥当等,审核无误后,交由承办人员办理付款。

4.办理支付。

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八)、财务处内部管理。

1.财务处设立专职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付和管理业务。

2.对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或截留收入。

3.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4.超过现金支付范围的现金,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5.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证现金的安全。

6.出纳人员每月要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做到帐帐相符。

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7.出纳人员对与付款有关的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转让、注销等必须规范进行,并设立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

8.有关人员对应收票据的接收、转让必须认真仔细,按照规范进行。

对有疑问的票据予以查询,有问题的要退回,对受理的票据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

9.有关财务人员对办公用财务专用章、名章必须妥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

如因个人保管不善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0.财务处要培养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品格,从思想上消除危害现金安全的因素。

九)、因业务需要在银行新增帐户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十)、因公司资金发生困难,需向金融机构贷款时,须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十一)、从银行向用户开出承兑汇票每月只能一次,超过100万元时,需经公司领导、采购部门研究确定。

十二)、银行间的大额资金调动超过100万元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同意。

十三)、因资金紧张需向银行贴现承兑汇票时,无论数额大小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

(二)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各种发票、收据、停车票、停车卡、乘车卡、出入证等各类票据、票卡的管理,完善公司票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使用的各类票据、票卡等定额、非定额票据一律视同有价证券进行管理,并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现行使用的各类发票、收据、停车票、停车卡、乘车卡、出入证等,以及今后使用的作为收费凭据的各类票据、票卡。

二)、票据管理:

所有票卡一律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在税务部门购买或印刷并统一编号,并由会计人员造册登记。

发放票据时,加盖金额印章和财务专用章,分别票卡的种类及面额交由具体使用人员签字领用。

严禁未经公司财务部门私自启用任何新的票据。

三)、票据领用

1.各类票据,由生产部在公司财务部统一申请领用,对交由非财务人员经管的票据如停车票、摩托票等,一次不得发放超过二天使用量的票据,并实行先缴款后领票的方式进行管理;

2.对交由财务人员经管的票据如停车票、摩托票、停车卡、摩托卡、乘车卡等,一次不得发放超过十五日使用量的票据,并实行定额票据领销存月报表制度,按月上报。

3.对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各类月卡、出入证等,在发放时应加盖金额章,统一编号后发放使用。

对非定额票据:

如装修出入证等,应按月检查收回证件数与退还押金数是否相等。

四)、票据注销:

1.对由非财务人员经管的票据,一律实行先缴款后领票:

即凭缴款收据领取新的票据,并由具体票据经管人员在票据领用登记簿上注明收款收据号码。

2.对由财务人员经管的票据,实行定额票据领销存月报表制度:

即日常收款应在收款当日随同其他收入一起送存银行;在每月末由具体票据经管人员编制当月各类定额票据领销存月报表,交公司财务部会计审核。

3.对各类非定额票卡、证,应由卡、证的经管人员将当月领用、收回、结存情况上报公司财务部以便核对。

五)、票据结存检查:

1.每月末,由会计人员在审核当月月报表的基础上,检查票据经管人员的库存票卡的结存数是否相符,并做出检查记录表(一式四份,检查记录表可用定额票据领销存月报表代替),由检查人和被检查双方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票据及现金的短少,一律由票据具体经管人员负责。

2.公司财务部将不定期检查由非财务人员经管的票据领用及缴存情况、已售现金未报帐数(指停车票)与结存数是否相符,做出检查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票据及现金的短少,一律由票据具体经管人员负责。

(三)公司印鉴管理制度

为规范印鉴管理,防范经营、管理风险。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印鉴的保管与管理。

一)、公司公章、合同章、法人名章印鉴由财务部专人负责保管,实行用章登记制度。

印鉴管理人要妥善保管,对规范合理合法用章尽到监督防范的责任。

如工作以外公司需用章,保管人要积极配合不得耽误。

二)、财务部每月须将本月份的《公章使用登记表》汇总成册,做好每次公章使用情况的登记。

三)、公司外派机构用章与确须把印鉴带出公司使用的,必须由使用负责人签定《公章外出使用责任书》,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公章的使用,在使用期间因责任人工作纰漏造成与用途内容不符的、对外活动中和签定合同中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由责任人负全部责任,任务完成后需及时将印鉴交回。

四)、以公司名义签定、签署的各类经济、法律文书(包括合同、协议书、意向书、委托书、诉讼书、有关复函等)及在经济上、公司经营管理上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往来公函。

以公司名义上报、下发或知会业务关系单位的正式、非正式文件、函件(包括文件、请示、报告、总结、通知、申请、公函等),需由总经理批准用印。

五)、所有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均需报部门负责人处再到财务部用章。

如遇紧急情况而领导外出时,应先电话联系征得同意后,由公司其他领导代理签字批准后才可盖章。

六、技术、设备档案、图纸资料管理制度

(一)凡全公司的设备图纸、技术资料(图纸资料、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备件目录等),必须整理整齐,装订成册,由生产设备科统一管理。

(二)外文资料由生产设备科组织或联系有关人员翻译后交车间使用,车间使用份数应由技术部门根据需要确定,不得随意流出厂外。

(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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