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18931874 上传时间:2024-02-16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3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docx

《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docx

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发改农价〔2018〕1086号)精神,按照市委政府会议安排部署,为有效发挥价格调节作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结合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迫在眉睫。

建立完善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方针,促进资源节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选择,是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提高公民节水意识,促进公平负担的现实需要,是理顺价格关系体现水资源稀缺程度的重要手段,对于改变全市水资源紧缺现状,实现水生态均衡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

根据区域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管用有效的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二)保障基本用水需求。

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科学制定用水定额标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

既要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又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引导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三)促进公平负担。

非居民用水价格总体反映供水成本,体现多用水者多负担的原则。

(四)促进节约用水。

通过严格管理用水定额和价格调节,提高用水企业节水意识,落实节水措施,从一点一滴做起,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一)实施范围

城镇供水管网、供水企业供水的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户。

非居民用水包括:

工业、商业、服务业、基建、行政事业单位等行业、部门(单位)用水。

特种行业包括:

桑拿、足浴、纤体中心、水疗、洗车、饮料及纯净水生产等企业用水。

(二)用水定额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生活用水定额》(新政办发〔2007〕105号)执行;近年投产及新建工业项目按照批复的《取水许可申请报告》(含水资源论证报告)确定其用水定额。

(三)分档水价

水量分为四档:

一档为定额和计划用水量以内部分,执行规定到户水价;二档为超出定额和计划用水量20%以内,超出部分在到户水价基础上加收1倍水费;三档为超出定额和计划用水量20%以上(含20%)、不足40%部分,超出部分在到户水价基础上加收2倍水费;四档为超出定额和计划用水量40%以上(含40%),超出部分在到户水价基础上加收3倍水费,并可采取限供或停供等措施。

(四)“两高一剩”行业分档水价

“两高一剩”行业用水主要包括钢铁、水泥和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用水。

其中,第一档水量按照现行水价标准执行;第二档水量按照现行水价标准加价1.5倍执行;第三档水量按照现行水价标准加价3倍执行。

(五)计费周期

以年度或季度作为一个周期进行核定。

(六)加价项目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原则上指供水水价加价,不包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其他附加费。

四、相关基础配套工作

(一)健全完善调整非居民用水价格制度。

根据《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进行成本监审,区分定价成本与财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与非主营业务成本,避免将不合理费用计入供水成本。

按照《自治区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面实施成本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举行听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做到公平公正。

(二)规范征收资金使用。

坚持“取之于水,用之于水”原则,对实行非居民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形成的收入,提取百分之五十设立城市节水发展基金,主要用于节水成效突出的单位及企业奖励、公共设施节水技术改造等方面,由供水主管部门实行专帐专户管理;百分之五十作为供水企业收入,优先用于管网及户表改造、完善计量设施和水质提升等方面,不得用于供水企业日常开支或人员工资等资金支出。

(三)加快计量设施和企业收费系统改造。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设置分户水表,实行“一户一表”改造,推行智能化管理,提高用水计量效率和精确度。

供水企业要对其收费系统进行改造,为落实非居民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创造基础条件。

(四)加大供水管网改造投入。

供水企业因实施供水到户新增二级供水管网改造、运营和维护等费用,可计入供水成本,形成固定资产的要逐年分摊,产生的费用不再对用水户另行收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非居民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经信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国资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供水企业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发挥监管职能,确保非居民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顺利实施。

(二)提升服务质量。

各有关部门(单位)指导供水企业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为用户提供用水信息查询服务,提醒用户合理用水;完善用水服务热线、快速抢修等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解决用户集中反映的供水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进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对促进节约用水、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节水知识,倡导节约用水,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批量上传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