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超市食品安全示范引领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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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超市食品安全示范引领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落实超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促进品质超市提质扩面,根据**文件精神,经研究,区局决定开展202A年区品质超市食品安全示范引领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提质扩面、落实自查、公开承诺”的思路,开展品质超市食品安全示范引领行动。

实施品质超市“1+1+1”梯队培优计划,完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食品安全示范超市”、“食品安全规范超市”评审机制;健全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查体系,推行超市食品安全基础管理平台应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开展“放心食品公开承诺”活动,充分发挥品质超市示范效应,带动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品质超市“1+1+1”计划

1.“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

根据《关于印发“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检查细则的通知》(食安办**)及省局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

重点引导超市完善采购模式、加强供应商及基地“双审核”、严格检测标准、全程冷链控制、公示追溯信息,培育优质精品肉菜专柜”、“优质精品肉菜品牌”6个以上。

精品肉菜包含符合供港、“三同”、“三品一标”、G20峰会产品、进博会产品等各类高标准高品质食用农产品。

202A年全区争取新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家。

2.“食品安全示范超市”建设。

按照**要求,继续推进宁波市“食品安全示范超市”建设。

评分标准基础分为100分,经初审、终审,得分90分(含)以上的建设单位通过市级验收,加分项目另行计分。

202A年全区争取新建“食品安全示范超市”1家,对已评定为宁波市“食品安全示范超市”的3家超市进行跟踪评价。

3.“食品安全规范超市”建设。

新实施宁波市“食品安全规范超市”建设,按照《浙江省大中型商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规范》要求,经初审、终审,基础分得分为65分(含)—90分的建设单位通过市级验收,加分项目另行计分。

202A年全区新建“食品安全规范超市”5家以上,探索建立可导入、可复制的超市规范模型。

(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自查体系

根据《宁波市超市食品安全基础管理操作指南》《宁波市超市食品安全基础管理自查评估要点表》,推行超市食品安全每季度一自查、每半年一评估、每年度一报告制度,完善自查体系,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超市自查内容包括资质证照、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验收、销售贮存、加工制作、召回销毁等方面。

突出标识管理,存放区域采用色标分开设置;严禁过期回炉,采取染色、毁形等措施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予以销毁;自查闭环管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改进,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复评,形成定期检查—整改—评估的习惯。

应用市局超市食品安全基础管理平台,形成良性的食品安全管理“内循环”机制。

新创建的品质超市作为第一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自查制度的试点单位,自查制度落实情况列为评定重点项目,予以±5-10分的动态调整。

(三)开展“放心食品公开承诺”活动

深化全区食品流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的主题,进一步推动超市自觉履行主体责任。

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按照市局相关部署,开展“放心食品公开承诺”活动。

引导品质超市恪守质量安全至上为原则,坚持以诚信贯穿食品采购、销售、销毁全过程,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认同度和满意度。

对公开承诺的超市,市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媒体、消费者代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

三、工作安排

(一)筛选申报(5月中旬前)。

各地结合辖区实际,根据风险分级管理、专业技术评估、现场调研走访等情况,筛选超市申报合适的创建或建设类型。

(二)组织实施(5月中旬—8月底)。

组织创建单位进行动员培训,严格按照创建或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对标自检,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6月份起组织按创建标准对创建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8月组织区级初评,根据创建单位实际整改进度与预期达标情况,择优达到食品安全示范超市标准的商超进行示范超市推荐,并跟进整改落实。

对市局考核任务数外的后备单位,今年进行先期培育、加强规范,待下批创建进行优先申报。

8月底前,市局联合专业技术机构完成初审、复评等工作。

(三)审核验收(9月初—11月底)。

市局分别对“食品安全示范超市”、“食品安全规范超市”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新创建单位名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名单由省局评审验收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推动品质超市分层梯队管理。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对照国际高标,突出品质引领;“食品安全示范超市”强化风险管控,树立行业标杆;“食品安全规范超市”夯基补短,守住法律底线。

通过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现超市食品安全梯次化管理。

(二)推动品质超市落实自查制度。

完善超市食品安全自查表单、培训教材与导入体系,明确超市“做什么”、“怎么做”,增强可操作性,提高普及率,逐渐成为行业准则,引导超市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形成定期检查、整改、评估的自查自律习惯,让超市成为食品安全检查的实施主体,全面落实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加强品质超市建设宣传力度。

与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相结合,对评定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宁波市食品安全示范超市”的单位,可按规定调整风险等级,并公示相关信息。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透明行业规则,形成政府、企业、媒体、行业组织、消费者等多元化的检查监督网络,提高公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四)加强多方共建品质超市。

品质超市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年度考核,创建企业落实创建主体责任,落实具体整改工作,业务科室负责创建标准指导,属地监管部门负责对标细查、督促跟踪整改,依法对违法行为处罚。

(五)将品质超市创建与平安创建结合。

以品质超市创建为载体和抓手,争取浙江省平安星级金鼎创建目标,全面展现“重要窗口”建设模范生,不断夯实平安的“细胞工程”,营造让老百姓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附件:

品质超市重点创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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