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建筑工地评价和认定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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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建筑工地评价和认定程序
一、总则
(一)本评价和认定程序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景观、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达标建筑工地(以下简称达标标化工地)的评价和认定管理工作由工程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建筑工地(以下简称优良标化工地)、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示范建筑工地(以下简称示范标化工地)的评价和认定管理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质安总站)具体负责,相关行业协会协助配合开展。
二、达标标化工地
(一)工作要求。
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实现达标标化工地100%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阶段评定。
房屋建筑工程在桩基完成30%、基坑开挖完成30%、主体施工、外装饰装修施工等四个阶段,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工程量完成20%、40%、70%三个阶段,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达标建筑工地阶段自评(评定)表》(以下简称《阶段自评(评定)表》,见附件1)进行自评达标后,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抽查评定(每个项目至少抽查一个阶段),形成阶段评定意见。
(三)过程管理。
企业自评或部门评定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对于合格率低于80%的工程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约谈、挂牌等方式限期整治达到达标标准,逾期达不到达标标准的或拒不整改的,要予以通报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四)考评结果。
工程项目完工后,由工程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阶段自评和部门阶段评定结果,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工程项目作出最终考评,发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达标建筑工地考评结果意见表》(见附件2)。
(五)最终认定。
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公布年度本辖区达标标化工地名单,择优推荐申报优良(示范)标化工地。
(六)其他。
园林景观和装饰装修工程达标标化工地的阶段评定和结果考评工作可参照执行。
三、优良(示范)标化工地
(一)工作要求
各地要鼓励和指导本辖区建筑工程创建优良标化工地或示范标化工地,本辖区优良标化工地和示范标化工地的创建率及创建数量要达到当年度住建系统行业主管部门一类工作目标的要求。
(二)过程评价标准
优良标化工地和示范标化工地的过程评价采用量化评分制,评分内容分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附加分项等3个部分,设置总分为200分,其中“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各设100分,附加分上限20分。
具体评分内容和标准按照《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示范)建筑工地过程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过程评价标准》,见附件7)规定执行。
(三)过程评价程序
1.申报创建计划。
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开工后三个月内或地基与基础分部施工完成前将创建优良(示范)工地计划(见附件3)报送至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汇总本区域内创建优良(示范)标化工地的目标计划,于每月25日将计划报送至市质安总站。
计划创建省级标化工地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同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申请挂牌。
2.阶段自评。
房屋建筑工程在桩基完成30%、基坑开挖完成30%、主体施工、外装饰装修施工等四个阶段,市政基础设施、园林景观工程在工程量完成20%、40%、70%等三个阶段,装饰装修企业在工程量完成20%、50%等两个阶段,施工企业按《过程评价标准》进行自评达标后,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标化工地企业阶段自评意见。
3.申请过程量化评价。
工程项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按照《过程评价标准》初评工程项目达标后,向市质安总站提出示范标化工地或优良标化工地过程评价申请(见附件4),并递交《市建筑工地廉洁自律承诺书》(见附件5)。
市本级工程项目直接向市质安总站提出过程评价申请。
申报时间必须在以下施工阶段期间:
(1)房屋建筑工程:
从主体结构50%至主体结顶后一个月内,且未进行大面积粉刷作业;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景观工程、装修装饰工程:
工程量完成40%-60%。
4.过程量化评价。
市质安总站收到过程量化评价申请后,随机抽选专家,组织专家对申报工地现场进行过程量化评价,按照《过程评价标准》对工地现场进行量化打分,评价为示范标化工地、优良标化工地、不予通过三个等级,并形成过程量化评价意见书(见附件6)。
过程量化评价分值的计算规则、附加分项目、五小设施的标准调整、评价结果等级的分值标准等,详见《过程评价标准》的相关说明。
5.分包单位过程量化评价。
优良(示范)标化工地的参建单位,其建安工程造价为工程总造价的10%以上或造价200万以上。
同一工程项目申报参建单位总数一般不超过两家。
房屋建筑的附属工程,没有单独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可作为优良(示范)标化工地的参建单位申报认定,其资料由工程主要承建单位统一汇总申报。
对申报参建的分包项目,在总承包项目的过程量化评价前已施工的,应合并到总承包项目一并进行过程量化评价;对分包项目在总承包项目的过程量化评价后开始施工的,在分包项目完成工程量20-50%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参建单位按照《过程评价标准》对分包项目自行进行过程评价量化打分,形成过程评价意见。
纳入总包单位同步申报市级标化的参建单位须按相关要求将资料内容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总分包的合同、发票、资金流水清单(不少于分包总额的50%),并由总包单位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6.随机巡查。
市质安总站不定期随机抽查申报创建优良标化工地和示范标化工地计划的项目。
第一次巡查发现《阶段自评(评定)表》合格率不足80%或标准化创建不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将取消申报示范标化工地资格,过程量化评价打分总分值扣10分;第二次巡查发现上述问题的,将取消优良标化工地评审认定资格。
(四)认定条件
1.优良(示范)标化工地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2)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过程量化评价结果为优良标化工地或示范标化工地;
(3)工程项目已列入创优良(示范)标化工地计划;
(4)施工现场采用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定型化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新技术、新材料,实行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起重机械安全监控、扬尘噪音监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手段;
(5)落实“四小、三好、一会”防高坠措施,并开展线上安全教育。
(6)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落实施工路面硬化、裸露土覆盖、降尘定时开启、出入车辆冲洗设施规范、数字化管理、围挡规范美观等文明施工“六个必须”;渣土泥浆外运处置落实源头管理、出场车辆管理、泥浆设施设置、冲洗管理等处置“四个到位”;污水治理落实雨污水排放系统完整建立、雨污水分流有序排放,工地出入口处设置排水沟、多级沉淀池等措施;
(7)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结构稳定安全;
(8)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掌握全体工人特别是新进工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血压测量等身体检查并记录入册,高血压、严重近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和频繁从事登高与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定期体检或职业健康检查。
(9)已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0)已被工程所在地区县建设主管部门考评为本年度达标工地。
2.为突出示范标化工地的引领作用,示范标化工地申报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承插型盘扣式承重支模架、外脚手架;
(2)场地内全部采用定型化隔断、防护棚;
(3)采用施工电梯的卸料平台位置全封闭防护;
(4)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到位,且每栋楼体安装扬尘喷淋设备;
(5)食堂整洁卫生,贴面砖及防滑地砖;厕所整洁卫生无异味,且采用独立的坐、蹲式独立水冲式大便器,并设置大便厕位门。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为优良(示范)标化工地:
(1)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主承建单位1年内在本市范围内,其承建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3)申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被建设主管部门立案处罚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认定,下同);
(4)申报项目被认定恶意拖欠民工工资。
(五)认定程序
1.受理时间。
优良(示范)标化工地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两次,材料集中申报受理时间分别为7月8日至7月18日和11月28日至12月8日(如遇特殊情况受理时间变化的另行通知)。
2.申报材料:
(1)目录;
(2)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示范)建筑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
(3)获得达标标化工地文件或提供由属地住建局盖章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达标建筑工地考评结果意见表》;
(4)申报企业关于创建标化工地的介绍情况(不少于1000字);
(5)立项文件;
(6)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
(7)参建单位施工合同、发票、资金流水清单(不少于分包总额的50%);
(8)申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登记表(需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其他备案安全员佐证材料;
(12)竣(交、完)工竣工报告;
(13)工程竣工备案表(如只提供工程各方主体单位盖章并签字的竣工验收表的,还需提供属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竣工验收情况证明)
(14)工程建设无亡人责任事故证明、无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被建设主管部门处罚证明和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证明(由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部门出具,须签署意见与落款时间);
(15)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情况材料;
(16)红色工地创建情况资料;
(17)应用实名制管理、远程视频监控、扬尘噪音监测、起重设备监管等智慧工地信息化管理手段的证明材料;
(18)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办理凭证;
(19)房屋建筑和装饰装修工程应提供工程基础、主体施工、主体结顶、装饰四阶段的工程外观与有关检查分项(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十个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一套(各检查分项照片不少于三张)。
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景观工程应根据工程的特点提供各阶段的工程外观与有关检查分项(指《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十个检查分项)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一套(各检查分项照片不少于三张);
(20)能反映出施工过程中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的证明材料;落实“四小、三好、一会”防高坠措施,开展工人线上安全教育的佐证材料。
3.专家审查。
市质安总站组织专家审查申报材料、过程评价意见,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4.最终认定。
市质安总站组织评委会根据过程量化评价意见、专家审查意见等内容进行投票确定,形成优良(示范)标化工地候选名单,上报市住建局审定后发文公布。
三、奖罚措施
(一)市住建局发文认定为优良(示范)标化工地的工程项目进行全市通报表彰,并在网站公布作为企业和职业人员信用信息登记。
(二)参评“瓯江杯”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必须为优良标化工地或示范标化工地,推荐申报“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工程项目从示范标化工地中择优选取。
(三)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未创成达标标化工地或标化认定结果为不达标的,将承建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四)申报优良标化工地和示范标化工地的企业,应当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行贿送礼;对违反的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申报资格、取消企业下二个年度评审认定资格的处理。
附件: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达标建筑工地阶段
自评(评定)表;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达标建筑工地考评
结果意见表;
3.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示范)
建筑工地创建计划申请表
4.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示范)
建筑工地过程评价申请表;
5.市建筑工地廉洁自律承诺书;
6.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示范)
建筑工地过程评价结果意见书;
7.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示范)
建筑工地过程评价标准。
附件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达标建筑工地阶段自评(评定)表
工程名称
评定方式
□企业自评;□部门评定
评定阶段
评定标准
自评或评定结果
备注
1、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合格;□不合格
2、施工现场必须实现封闭式围挡施工,围挡材料选砌体、彩钢板等硬质材料,围墙高度市区主要路段不得小于2.5米,一般路段不得小于1.8米
□合格;□不合格
3、施工围墙按要求设置公益广告,公益广告面积公建项目占比不低于50%,房开项目占比不低于30%,且要求均匀布置
□合格;□不合格
4、施工现场要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出入口处设置大门和门卫室并实施外来人员进场登记管理;出入口设置扬尘公示牌并设置冲洗设施,出场车辆冲洗后上路;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通道等采用砼硬化。
□合格;□不合格
5.施工现场要落实渣土泥浆外运处置措施,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渣土泥浆外运处置合同,运输证、处置证、消纳证等手续齐全,已安装或已申请免安装车辆称重设备,已建立泥浆渣土外运台账。
□合格;□不合格
6、宿舍、办公房等临时设施的构件燃烧性等级必须为A级;每间宿舍应单独安装限流器和漏电保护器;设置电瓶车专用集中停放区、充电区,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宿舍或私拉电线插座进行充电;食堂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合格;□不合格
7、工地现场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分部分项工程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危大工程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并按方案组织实施;建立企业和项目部检查制度,检查次数企业每月不少于1次,项目部每周不少1次;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按要求开展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活动。
□合格;□不合格
8.落实“四小、三好、一会”防高坠措施,开展工人线上安全教育。
□合格;□不合格
9、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血压测量等身体检查并记录入册,高血压、严重近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和频繁从事登高与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定期体检或职业健康检查。
□合格;□不合格
10、基坑支护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方案组织施工;基坑临边应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深基坑施工时,应编制检测方案,超出警戒值时应有处置措施,深层土体位移和水平变形观测等按规定应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单位进行监测测;
□合格;□不合格
11、模板支撑架和外脚手架要按专项方案搭设;钢管、扣件应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2021年1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地,所有模板支撑架工程均不得采用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体系,必须选用碗扣式、承插盘扣式等定型化等工具式支撑体系;悬挑式脚手架架的悬挑层数不应超过4层,且总高度不得超过18m。
□合格;□不合格
12、起重机械设备不得擅自使用超过年限的起重设备;起重设备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办理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手续;不得存在安拆单位无资质、人员无上岗证等现象。
□合格;□不合格
13、现场应采用TN-S系统配电,并做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外电线路距离建筑物(架)达不到安全距离应采用有效防护措施;
□合格;□不合格
14、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进入现场作业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楼层等临边洞口要采取防护措施。
□合格;□不合格
评价情况
企业自评等级: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评价: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评价情况
建设单位评价: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建筑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
本表评定基础标准共12项评价内容,对于合格率80%以上的工程视为本次自评或评定达标;在评定阶段中有个别评价内容缺失的可按缺项处理;属地监督部门只需要在组织抽查的阶段签署评定意见。
附件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达标建筑工地考评结果意见表
工程名称
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
工程地址
工程类型
面积(㎡)
工程造价(万元)
建设单位
竣工(完工)日期
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自评情况:
评价情况
企业自评等级: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评价: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评价情况
建设单位评价: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考评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
本表一式四份,建设、施工、监理、监督部门各一份。
附件3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示范)建筑工地创建计划申请表
工程名称:
工程所在辖区
创建目标
(优良或示范)
施工单位
建筑面积(m²)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施工进度
使用何种工具式支模架
工程详细地址:
施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公 章)
监理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公 章)
建设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公 章)
附件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示范)建筑工地过程评价申请表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M²)
工程造价
施工许可证
编号
工程类型
工程形象进度
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过程评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工程详细地址:
四阶段
评分
基础
主体50%
主体
结顶
外装饰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建筑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建筑工地廉洁自律承诺书
我公司 承建的 项目于 月 日申报组织(市级标准化管理优良(示范)工地过程评价£/瓯江杯(结构优质工程)考核£),为确保工作开展公平公正,有效防止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特此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站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政策规定,将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的各项要求贯彻始终,廉洁自律,勤苦务实,保证建设廉政工程。
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规接受评价考核,切实落实诚信建设,决不出现不正当竞争和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三、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在评价考核工作中出现给相关人员发红包、送礼券等违纪违规行为,影响评价考核结果。
四、若经举报投诉或被发现评价考核工作中存在发红包、送礼券等违纪违规行为,我单位将自愿放弃评选资格。
承诺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督人(建设单位负责人):
监督人(监理单位总监或专监):
举报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6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示范)建筑工地过程评价结果意见书
编号:
有限公司:
月 日,经专家组对你司承建的
项目(施工进度:
)进行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示范)建筑工地过程评价量化打分,最终得分为 分。
专家组签字:
注:
本评价结果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施工单位存档,一份交由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存档。
市优良(示范)标化工地过程评审专家组
年 月 日
附件7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示范)建筑工地过程评价标准
一、相关说明
1.各分部检查实得分数应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
各分部实得分=各分部检查项实得分数之和÷各分部检查项应得分数之和×100%(如:
安全施工分部检查实得分数之和为68,应得分数为80分,则安全施工分部实得分=68÷80×100=85分,文明施工分部实得分计算方法相同)。
2.各检查分项的实得分数=应得分数-合计扣分,如检查分项中的保证项目达不到要求的,则该分项不得分。
3.对“四新”技术应用、隔音降噪、扬尘控制、节能及场内绿化等方面管理突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评价良好且受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以及在市本级“互评互比”活动中获得季度优秀工地的工程项目,在附加分项给予直接加分,上限为10分;对举办过全市或县级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或应急演练、红色工地现场会)的工程,如举办市级或由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联办的项目,给予直接加分10分,如举办县级且由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参与的项目,给予直接加分5分。
4.适当调整标准。
面积小于3000㎡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小于5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景观工程,面积小于5000㎡或造价500万元以下装饰装修工程,除设立必要的办公场所、民工学校、门卫室、厕所等设施外,其他五小设施不做要求;面积在3000至1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500至10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景观工程,面积5000至20000㎡或造价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酌情设置五小设施;面积在10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景观工程,面积大于20000㎡或造价1000万元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拟申报创建示范标化工地的工程,五小设施须配置齐全。
5.过程量化评价结果分三个等次:
总分在140分以上且安全施工分部在70分以上的为示范标化工地;总分在120分以上且安全施工分部在60分以上的为优良标化工地;总分未达到120分或安全施工分部未达到60分的不予通过。
6. 过程评价标准可视情况二年修订一次。
二、市房建工程标准化管理优良(示范)建筑工地过程评价标准打分结果汇总表
工程名称:
检查时间:
第一组实得分
第二组实得分
实得分小计
缺陷项目和
分值
折算后分值
(100*实得分/(100-缺陷分值))
加分/扣分项目和分值
总分
安全施工(Ⅰ.1、4、7)
安全施工(Ⅰ.2、3、5、6、8)
安全施工:
文明施工(Ⅱ.11、12)
文明施工(Ⅱ.9、10)
文明施工:
Ш.1
加分项目
1、举办市级或由市级建设主管单位联办的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或应急演练、红色工地现场会)的工程项目,加10分;
2、举办县级且由市级建设主管单位参加的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或应急演练、红色工地现场会)的工程项目,加5分;
3、按照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利用、排放控制的要求,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施工合同约定的建筑垃圾
减量化措施的工程项目,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