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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句中枢
【内容提要】本文从五个方面简要论说汉语小句中枢语法系统的有关问题:
一、汉语语法系统以小句为中枢;
二、小句三律;三、动词核心和名词赋格;四、结构的兼容性和趋简性;五、“两个三角”的研究。
本文的讨
论,以现代汉语语法事实为对象。
近年来,笔者多次分别就以上问题做过专题论述,本文是笔者见解的综合性
反映。
【关键词】现代汉语/汉语小句中枢/语法系统
【正文】
一、汉语语法系统以小句为中枢
1.小句是最小的具有表述性和独立性的语法单位。
首先,小句具有表述性,能够表明说话的一个意旨,体现一个特定的意图;
其次,小句具有独立性,一个小句不被包含在另一个小句之中;
第三,在具有表述性的语法单位中,小句是最小的语法单位,小于起码包含两个小句的复句和句群。
本文的“小句”,指的是单句,以及结构上相当于或大体上相当于单句的分句。
本文把充当句子成分的主谓短语排除在小句之外,这不同于用过这一术语的语法著作。
2.汉语里各类各级语法实体共7种:
1.语素;2.词;3.短语;4.小句;5.复句;6.句群;7.跟特定句调相联系的句子语气。
前六种是音节实体,后一种是非音节实体。
在由各类各级语法实体所构成的汉语语法系统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小句,换句话说,居于中枢地位的是小句。
通过对以下三方面条件的考察,小句在汉语语法系统中的中枢地位可以得到认定。
其一,所具备的语法因素。
比较地说,小句这种语法实体所具备的语法因素最为齐全。
一方面,就小句构成的基础而言,小句既包含语素、词和短语,又带有句子语气;另一方面,就小句构成的结果而言,小句包含各种各样的语用因素,而且,小句所反映的各个方面的语法规律实际上就是汉语语法的最基本的规律。
虽然复句和句群的构成基础是小句,但它们毕竟只是包含“句”,却不能像小句那样直接包含除了某些关系词语之外的各种各样的语法因素。
其二,所处的联络位置。
在各类各级语法实体中,只有小句跟其他语法实体都有直接联系,处于“联络中心”的位置。
具体说,就是:
在说话方式上,小句同语气相联系;在内部构件上,小句同词和短语相联系;在外部组合上,小句同复句和句群相联系。
没有其他任何一种语法实体像小句那样可以成为“联络中心”。
其三,对其他语法实体的控制约束。
在各类各级语法实体中,只有小句能够控制和约束其他所有语法实体,成为其他所有语法实体所从属所依托的语法实体。
反过来看,其他语法实体对小句都处于依附的或从属的地位。
具体点说:
句子语气,粘附于小句;复句和句群,依赖于小句;词,受控于小句;短语,从属于小句。
以短语来说,短语的具体组合,为造句的具体需要所决定,绝大多数的短语都是自由短语。
另外,短语的结构类型,没有例外地为小句的结构类型所包容;短语的语义内涵,在相当大程度上都必须由小句的结构格局所显示
。
必须指出:
小句是“句”,复句也是“句”,“句子”应该包括小句和复句。
但是,小句是复句构成的基础,是基本的句子,因此,通常提到“句子”,往往只是指小句,特别是只指小句中的单句。
这就是说,“句子”这个概念在实际语言运用中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
有时统指所有的句,这是广义用法;有时只指小句,这是狭义用法。
本文在许多地方提到的“句子”,实际上是狭义用法。
二、小句三律
成活律、包容律和联结律,这是汉语的“小句三律”。
(一)成活律
居于汉语语法系统中枢地位的小句,在构成和使用中存在能否成活的问题。
小句成活律,揭示小句成型和生效的必要条件。
基本规律有二。
成活律Ⅰ:
句子语气+可成句构件语法单位=小句成型。
成活律Ⅱ:
句子语气+可成句构件语法单位+意旨的有效表述=小句生效。
小句的成型,有两个方面的必要条件,二者不可或缺。
其一,是句子语气。
有了句子语气,小句才能成立;有了不同的句子语气,小句才能形成各种各样的语气类型。
其二,是可成句的构件语法单位。
即:
能够独立地反映一个“意旨”、一个“意图”的词或短语。
有的构件语法单位,比如“加以”“和”“吗”这样的词,由于它们很难单独跟某一“意旨”或某一“意图”联系起来,因而很难跟特定语气结合起来形成小句。
小句的生效,还需要第三个必要条件:
意旨的有效表述。
一般地说,这需要顾及两个方面的因素:
一个方面是小句的内部因素。
主要包括:
应该具备的成分不可缺少;成分之间配搭得当;语法手段使用正确。
常见的病句,或者成分残缺,或者配搭不当,或者不能正确使用语法手段,都是未能调整好内部因素。
另一个方面是小句的外部因素。
主要指的是语境,包括对话语境和上下文语境。
在许多情况下,语境可以弥补小句内部因素的不足。
有的小句,孤立看成分不齐备,但有了语境的补足便可以生效。
(二)包容律
从结构关系的联系看,不管是短语还是复合式合成词,其结构关系都为小句所包容。
小句包容律,揭示小句对“短语·合成词”的包容关系。
基本规律有二。
包容律Ⅰ:
小句-句子特有因素=短语。
包容律Ⅱ:
小句-句子特有因素-短语常备因素=合成词。
大多数短语不像词,不是在造句之前就已储存在词库之中的定型材料,而是随造句的需要临时组装而成的语法单位。
从小句减去句子特有诸因素,才可以得到这样那样的短语。
句子特有诸因素,主要有五种:
一是句子语气;二是复句关系词语;三是小句语用成分,诸如呼语、感叹语等等;四是成分逆置现象,如“主·谓”逆置为“谓·主”;五是成分共用法所造成的特殊状况,如“(同伴)劝我甚至要推我下水”之类。
在减去句子特有因素得到短语之后,再减去短语常备因素,便可以得到复合式合成词。
短语常备因素,有
两类:
一类是结构因素。
短语构件的组合比较灵活,构件之间往往可以插入“的”“了”等等语法成分。
另一
类是音节因素。
短语音节较多,有的可能音节很多。
除了少量名词(如“冲锋枪、游泳池”),凡是上了三个
音节的,一般都会是短语。
假如用A代表第一类短语常备因素构件组合灵活,用B代表第二类短语常备因素音节
较多,那么,可以列成三个基本公式:
①短语-AB=合成词;②短语-A=定型短语;③短语-B=近似短语词
。
从汉语发展史上看,复合式合成词跟短语有直接的传承关系。
1949年以来出现的新词也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
。
比如:
[主谓]体检←体格检查│[动宾]扶贫←扶助贫困户│[定心]邮编←邮政编码│[状心]彻查←
彻底清查│[心补]引进←吸引进来│[联合]短缺←短少缺乏│[连动]拆迁←拆除搬迁│[其他]劝退←
劝说不够标准和条件的人退出,病休←因病休假。
如果说,短语反映小句的基本结构关系,那么复合式合成词
便是反映从小句到短语的基本结构关系。
正因如此,“小句·短语·合成词”结构关系基本一致;也正因如此
,可以认为“短语·复合式合成词”是小句结构关系的投影。
(三)联结律
从小句跟更大的语法单位的关系看,小句是复句和句群的构成基础。
对于复句和句群来说,小句存在联结律。
小句联结律,揭示小句的联结同“复句·句群”的产生二者之间的因果联系。
基本规律有二。
联结律Ⅰ:
小句联结+小句分句化=复句。
联结律Ⅱ:
小句直接间接联结+句子集群化=句群。
小句和小句相互联结,可以产生复句。
从产生过程看,复句由小句和小句联结而成;从造句结果看,构成
复句的每个小句都是分句。
小句分句化,这是促使复句得以形成的动态条件。
所谓小句分句化,指的是:
小句在复句中成为分句,相互依存。
首先,甲分句和乙分句处在一定的关系之中;其次,甲分句和乙分句往往由特定的关系词语联结起来,出现在特定的格式之中;第三,甲乙分句可以互相依赖而有所简省,成为“蒙后省”或“承前省”的分句。
小句和小句相互联结,还可以产生句群。
从产生过程看,句群由小句和小句直接地或者间接地联结而成;从造句结果看,句群所包含的句子虽然各有独立性,但它们又结合为一个群体,共同表述一层意思。
句群里,小句联结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小句直接联结,一个句群里所包含的句子全都是由小句充当的单句;一种是小句间接联结,一个句群里所包含的可能是“复句+复句”,或者“复句+单句”。
句子集群化,这是促使句群得以形成的动态条件。
所谓句子集群化,指的是:
句子集结成群,共同接受群体关系的制约。
首先,许多句群句
与句的组合使用特定关系词语,包括一般关系词语(如“因为”“所以”“而且”“但是”等等)、组群关系词语(如“此外、总而言之、比如、比方说、由此看来、一言以蔽之”等等)和句中示意词语(如相互照应的数量示意词语、时间示意词语、方所示意词语等等);其次,许多句群句与句的组合虽然不用特定词语,但处在特定逻辑关系的管控之中。
汉语里小句的联结,在相当大程度上反映出汉语这种没有严格意义形态变化的语言在篇章句法上的流水式
特色。
三、动词核心和名词赋格
如果分别一个一个地观察小句的结构面貌,可以看到,处于汉语语法系统中枢地位的小句有个“基础经络”,可以概括为:
动词核心,名词赋格。
各种复杂格式,其实都是在此基础之上衍生或者变化出来的。
(一)动词核心
除了单词句,小句都有核心。
充当小句核心的词,即小句核心词,一般是动词。
例如:
“老孙头昨晚又在会议厅向与会代表详细地介绍了一遍甲鱼喂养经验。
”这个小句里,动词“介绍(了)”是核心。
其他构件单位都围绕这一核心组织起来,共同表述一个意旨。
即:
老孙头(施事)
昨晚(时间)
又(频率)介绍[了]一遍(动量)
在会议厅(地点)(行为)甲鱼喂养经验(受事)
向与会代表(对象)
详细地(性状)
一个小句,就可能有的容量而言,谓语部分比主语部分复杂得多。
作为谓语中心的动词,不仅能维系跟复杂的谓语部分里其他构件的关系,而且能维系跟主语的关系,因此它是不可争辩的组织核心。
形容词和动词都是谓词。
在以形容词作为谓语中心的小句里,形容词是核心词。
不过,如果在动词和形容词同现,而二者都具有成为核心的可能性时,形容词总是退居非核心的位置。
比较:
这孩子一转眼就这么高了。
丨这孩子一转眼就长得这么高了。
前一例,形容词“高”是核心;后一例,动词“长”和形容词“高”同现,“长”成为核心,“(这么)高”退居非核心的位置。
名词也可以成为核心词。
不过,小句必须是个定心结构。
如果定心结构后边出现导致产生主谓关系的谓词
或谓词结构,定心结构的小句地位就会丧失,其中的名词自然也跟着退居非核心的地位。
比较:
讨厌的姥姥!
丨讨厌的姥姥又嘀咕起来了!
前一例,定名结构自成一个小句,其中的“姥姥”是句子核心;后一例,出现“又嘀咕起来了”,其中的“嘀咕”是句子核心,“讨厌的姥姥”整个儿退居非核心的位置。
(二)名词赋格
所谓赋格,指的是赋予句子特定的格局。
汉语里,最重要的两类词是动词和名词。
这两类词的分工与配合,形成句子内在机制最基本的脉络。
一个句子,要形成格局,光有动词核心还不行,往往还需要名词来“赋格”。
从确定句子格局的意义上说,围绕动词进行建构的名词可以看作是一种广义的形态。
名词赋格现象,几乎涉及整个现代汉语语法系统。
这里只举几个跟动宾关系有牵连的“单名赋格”“双名赋格”现象。
(1)单名占位赋格——动词前后某一位置为一个名词所占据,如果名词有变动,句法结构便被赋予不同的格局。
比如,V+N(可变项):
指导学生-指导教师丨领导群众-领导干部丨按摩病人-按摩医生。
N是可变项,可以是Na或Nb,前边的V不变。
结果,前头的组合是动宾结构,后头的组合是定心结构。
(2)双名同位赋格——两个名词在同一句法位置跟一个动词相对待,赋予句法结构特定格局。
比如,V+N1·N2→V+N2·N1:
给小莲苹果—给苹果小莲。
两个名词同在宾位。
甲乙名词互换位置,不变动基本语义,却构成不同的句法格局。
具体说:
假设N1为指人名词,N2为指物名词,那么,N1N2位次的不同,会形成两种双宾语格式:
一是“动词+指人第一宾语·指物第二宾语”,一是“动词+指物第一宾语·指人第二宾语”。
后一格式主要见于方言,但普通话里也有“送粮困难户、授旗王大力、寄钱孤寡老人”之类略带文言色彩的说法。
特别是,以下两种说法都成立:
给小莲苹果吃—给苹果小莲吃。
(3)双名移位赋格——两个名词共同由动词后位移到动词前位,赋予句法结构特定格局。
比如,V+N1·N2→N1·N2+V:
天天吃苹果香蕉—苹果香蕉天天吃。
两个名词或者共同出现在动词后位,或者共同出现在动词前位,结构的基本语义不变。
结果,构成不同的句法格局:
V+N1N2是动宾格式,两个名词结成联合短语作受事宾语;N1N2+V是主谓格式,两个名词结成联合短语作受事主语。
(4)双名隔位赋格——两个名词隔开用在一个动词的前位和后位,赋予句法结构特定的格局。
比如,N1+V+N2→N2+V+N1:
烈日晒着行人—行人晒着烈日。
两个名词分别称人和指物。
N1后移,N2前移,二者互易而不变动句子基本语义。
结果,句法格局不同:
前一例,是施事性主动宾句式;后一例,是受事性主动宾句式
。
“动词核心,名词赋格”的事实,从小句基本结构经络的侧面反映了汉语小句中枢语法系统的特点。
四、结构的兼容性和趋简性
如果从总体上综观小句的表里关系,又可以看到:
处于语法系统中枢地位的汉语小句,它们所包容的种种
结构有个明显的倾向性,这就是,具有兼容性和趋简性。
(一)语义兼容与语表趋简
就语义蕴含而言,汉语句法结构具有兼容性。
即:
在同样一个结构之中,包容了这样那样的多种意义。
所谓“同样一个结构”,有概括程度很高的“主谓”“动宾”“动补”“定心”“状心”等等,它们所包含的语
义内容五花八门,自不待说;也有形式上部分相同甚至完全相同的,它们也往往兼容不同的意义。
形式上部分
相同的,如:
考学生——学生是考的对象│考物理——物理是考的科目│考水彩——水彩是考的绘画科目也是
绘画工具│考高分——高分是考的结果│考驾驶执照——驾驶执照是希望通过考试获得的事物;形式上完全相
同的,如:
考司机1——考验司机的水平或胆量(在这路上开车可要考司机了!
)丨考司机2——通过考试成为
司机(我想考司机,将来开出租车养家糊口!
)。
就语表形式的总体走向而言,汉语句法结构具有趋简性。
即:
表示同样一种语义蕴含,既可以采用可能有的全量形式,也可以采用经过减缩的简化形式。
尽管语言运用中全量形式和简化形式可以并存,但只要有可能,人们往往会选择简化形式。
从全量形式到简化形式的过程,是结构趋简的过程;其结果,使汉语的句法结构形式在总体上显现出趋简性的特点。
结构形式趋简性的形成,有多种多样的途径。
换句话说,有多种多样的减缩办法。
常见的是:
①谓词隐匿。
把体词和体词之间的谓词隐去,剩下“体词+体词”的结构槽。
比如:
县长大中华,局长红塔山,科长红山茶,乡长牡丹花。
一天两三包,自有人给他。
(楚良《故乡是非》,《小说月报》1996年第8期77页)等于说:
县长抽大中华,局长抽红塔山,科长抽红山茶,乡长抽牡丹花。
一天抽两三包
,自有人给他。
②结构移变。
把比较复杂的结构槽加以简化,使之移变成为比较简单的结构槽。
比如:
往年棉花卖议价……(同上79页)等于说:
用议价的方式卖出去。
③成分扣合。
把相同的成分扣合在一起,使之为另外两个或几个成分所共用。
比如:
贺兄,我找得你好苦哇。
(古龙《金刀亭》1207页,中国友谊公司1990)等于说:
(我)找你,找得好苦!
前后两个“找”扣合了起来,于是“找”同宾语性成分“你”和补语性成分“
好苦”相对待,为二者所共用。
“你好苦”并非整个儿充当补语。
(二)趋简兼容的相互关系和遵循原则
趋简与兼容,互为条件。
一方面,结构形式的趋简,导致结构语义的兼容。
比方说,李小松给朋友打电话:
“春毓吗?
我李小松!
”等于说,我是李小松。
又比方说,“我”给大家分配联络的对象:
“你汪国盾,他萧宇汤,我李小松。
”这时等于说,我联络李小松;假若是给演员分配剧中角色:
“你汪奶奶,他萧大伯,我李小松。
”这时又等于说,我演李小松。
这样,“我是李小松”“我联络李小松”“我演李小松”等等都可以采用趋简形式“我李小松”;“我李小松”这个结构槽,自然就兼容了多种语义关系。
另一方面,语义兼容的可能性,又提供结构趋简的可能性。
比方说,动宾格式是一种强势格式,动宾结构槽的语义兼容能力特别强。
因此,只要符合代体宾语代入常规宾语位置的条件,那么,不管是什么情况,都可以被装载进动宾结构槽,趋简成为“动宾”。
比方“砍山”:
今天她们要去砍山,准备垦一片种旱谷的新地。
(黄钲《哥喂鸟》,《小说家》1990年第1期132页)动宾结构槽的强大兼容能力,使“砍山”容纳“在山上砍掉树木,除去杂草荆棘”之类意思成为可能。
趋简与兼容,服从于语用原则。
汉语的使用,一贯讲究借助于语言背景而力求经济简练。
两千多年前,孔子就说过:
“辞达而已矣”。
(《论语·卫灵公》)意思是说,言辞足以达意就够了。
后来,《世说新语·文学》主张:
“辞约而旨达”。
再后来,苏轼也指出:
“辞至于能达,则文不可胜用矣。
”(《与谢民师推官书》)。
可见,汉语的谴词造句,汉语语法结构的使用和发展,深受语用原则的影响。
这一点自古如此,反映了汉族人使用汉语的共同心态。
汉语语法重于意而简于形。
在结构形式上常用减法,在结构语义的容量上则常用加法。
这从语法结构的表
里关系的侧面反映出汉语小句中枢语法系统的又一个特点。
五、“两个三角”的研究
缺乏形态的汉语语法结构,由于形式的趋简和语义的兼容,造成了错综复杂的局面。
面对以小句为中枢的汉语语法系统的种种现象,研究工作者经常可以看到:
一般与特殊同现,正规与异常共存,清晰与模糊俱在。
这就决定了汉语语法研究必须有相应的研究思路和研究办法。
“两个三角”的研究,由“小三角”研究和“大三角”研究所构成,强调对语法事实进行多角验证,在汉语语法研究中特别值得重视。
(一)“小三角”研究
任何语法事实都存在语表形式、语里意义和语用价值三个角度。
“小三角”指的就是“表—里—值”三角。
“表”,是显露在外的可见形式。
比方,如果以“VN”结构为研究对象,在“表—里—值”三角里,VN是显露在外的“语表”。
“里”,是隐含在内的不可见的关系或内容。
比方,VN这种形式包含有不同的意义,“指导教师”和“指导学生”有所不同,“打排球”“打冠军”和“打奥运会”有所不同。
“值”,指特定格式的修辞效果或适应不同语境的价值。
比方,“打奥运会”有不同于“在奥运会上打球”之类的语用效应。
“小三角”研究,包括“表里印证”和“语值验察”两个方面。
所谓“表里印证”,是指在表里之间寻找规律性联系,以揭示有关事实的特定规律。
这是汉语语法研究的最基本的工作。
基本作法是:
由表察里,由里究表,表里相互印证。
由于趋简性和兼容性引致一个语表形式的内里往往隐匿着微妙的语里意义或关系,因此要从语法上把一个语表形式弄清楚,不能不考察它同语里意义或关系的规律性联系。
可以说,研究中不进行表里印证的工作,无法真正解决汉语语法的问题。
所谓“语值验察”,是指从语值的角度对所研究的语法事实进行检验和考察。
一个语法事实,在研究其“表”“里”两角之后,往往还有必要研究“值”角,以便弄清该事实在语言表达系统中特定的语用价值。
即:
语里同义,语表异形,究其语值。
从严格的意义上说,语值的验察也许主要不是语法问题。
但是,有必要指出:
第一,紧扣语法现象考察其语值,所涉及的语值问题肯定跟语法问题有关。
第二,到底什么才是严格意义上的语法问题,对于汉语语法来说,很难做严格的界定。
如果紧扣严
格意义的语法,恐怕连语义关系的研究也成问题了。
研究问题,不应处处从定义出发,不然,就容易自己束缚了自己的手脚,不利于打开思路,不利于解决实际问题。
(二)“大三角”研究
“大三角”是“普—方—古”三角。
“普”指普通话,即现代汉语共同语;“方”指现代汉语方言;“古”指古代近代汉语。
普通话里的一个语法事实,往往可以在方言或古代近代汉语里找到印证的材料。
研究现代
汉语共同语语法,为了对一个语法事实作出更加令人信服的解释有时可以以“普”为基角,撑开“方”角和“古”角,从而形成语法事实验证的“大三角”。
“大三角”的事实验证,包括“以方证普”和“以古证今”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是“以方证普”,这是“普—方”验证。
即:
立足于普通话,横看方言,考察所研究的对象在方言里有什么样的表现,以方言印证普通话。
一个方面是“以古证今”,这是“普—古”验证。
即:
立足于今,上看古代近代汉语,考察所研究的对象在古代近代汉语里有什么样的表现,以古印证今。
“小三角”是就事物本身来研究其“表—里—值”之间的三角联系,所用语料都是属于现代汉语共同语的。
作为验证思路和验证办法,“小三角”属于内证。
跟“小三角”相比较,“大三角”是在更大的视野里观察乙事物丙事物跟甲事物的联系,所用语料不仅有现代汉语共同语的,而且还有方言的和古代近代汉语的。
作为验证思路和验证办法,“大三角”属于外证。
准确点说,大三角的“方”角“古”角对于“普”角起着外证的
作用。
实践表明,研究现代汉语语法,在必要的时候,把“小三角”验证和“大三角”验证结合起来,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六、简短结语
本文阐述了五点意思:
第一,在由各类各级语法实体所构成的汉语语法系统中,小句居于中枢地位。
第二,从小句的形成和小句跟其他语法实体的联系看,汉语小句有“三律”:
成活律,包容律,联结律。
第三,从小句形成之后的结构面貌看,居于语法系统中枢地位的汉语小句有个“基础经络”:
动词核心,名词赋格。
第四,从小句形成之后的表里关系看,居于语法系统中枢地位的汉语小句所包容的种种结构在使用中有个明显的倾向性:
语表趋简,语义兼容。
第五,研究以小句为中枢的现代汉语语法系统,“两个三角”的研究是值得重视的研究思路和研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