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基迎国检工作的安排意见政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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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基迎国检工作的安排意见政府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县“两基”迎国检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我县“两基”工作已于2004年通过了省政府的验收,实现了基础教育的历史性跨越。

为了不断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和质量,今年国家教育督导团将对我县“两基”工作进行整体验收和评估确认,为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经县政府研究,就“两基”迎国检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市“两基”迎国检动员会议精神,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以全面提高“两基”水平,创建全省民族地区教育强县为目标,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教育、支持教育的积极性,把“两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确保“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督导检查验收。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两基”迎国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天祝县“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地“两基”迎接国检工作的领导,积极做好“两基”迎接国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两基”迎国检主要内容

“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重点在于政府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在于各项普及指标的巩固提高,在于建立科学规范的“两基”工作档案,主要检查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安全和扫盲等7项重要指标。

   

1.普及程度。

检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辍学率、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等指标。

凡辍学率高于指标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

   2.队伍建设。

检查教师编制落实情况、教师学历合格率、新补充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及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情况。

   3.办学条件。

检查新增校舍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配备、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情况。

凡有D级危房的实行一票否决。

   4.教育经费。

检查教育经费“两个提高”、“三个增长”和公用经费落实情况,资助贫困生及治理学校乱收费情况。

5.教育质量。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制订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等情况。

6.学校安全。

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和治理学校周边环境情况,建立健全各项校园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

凡有造成师生伤亡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7.扫盲及成人教育。

重点检查青壮年文盲率和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情况。

四、职责分工

(一)有关部门主要职责

教育局

1.制定“两基”迎国检工作安排意见。

2.开展“两基”工作督查,做好工作调度和业务指导,确保教育经费、师资队伍建设、普及程度、办学条件、成人教育、扫盲工作、教育质量、学校管理、安全工作及学校软件资料建设等各项指标达到国检要求。

3.承担“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汇总“两基”迎国检工作的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

4.督促各乡镇依法采取措施控辍保学,确保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扫除青壮年文盲非文盲率等指标达标。

5.负责中小学校管理工作;会同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确保中小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6.负责教育质量各项指标的完成,督促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7.会同发改、财政、国土、城建等部门加大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8.配合财政部门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并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工作。

9.按照国家“两基”评估验收标准,建立健全全县“两基”迎国检工作的各类档案资料。

10.负责各级各类建档工作人员培训,指导各乡镇、学校建档工作,检查验收各乡镇、学校软件建设。

11.配合广电局完成“两基”迎国检专题片。

发改局

1.按照教育优先发展的要求,把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

2.指导教育部门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3.落实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督导检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管理与使用。

财政局

1.确保实现全县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资金落实到位;按规定将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额拨付教育使用;按县委县政府出台有关政策落实教育经费。

2.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

费保障机制;执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好“两免一补”资金;会同教育、物价等部门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

3.会同教育部门督促各乡校做好义务教育债务的清理、剥离及化解工作。

4.会同发改、教育等部门落实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依法落实和完善教师管理体制,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职能创造条件。

  2.协助和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录用、校长培训等相关工作。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维护适龄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

  4.督促各地依法落实教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待遇。

  5.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劳动保障权益。

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局

1.负责监督、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病工作,加强学校对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治疗以及饮水、饮食卫生监督。

2.负责全县残疾儿童的诊断,鉴定工作,并出具证明材料。

3.协助教育部门建好学校医务室,对学校饮食行业服务人员普遍进行体检,建好健康档案。

4.协助教育部门定期督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帮助学校做好学生健康检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

  

2.对中小学建设项目优先办理报建手续,并实行优惠政策。

  3.加强对中小学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

  4.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做好中小学危房的鉴定和改造工作。

公安局

1.依法打击针对学校及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及周边的突出治安问题和非法经营摊点场所,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商业摊点的整治;做好中小学生交通、消防、禁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做好校园民警及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选派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巡逻。

审计局

1.组织对各学校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

2.建立义务教育经费及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到位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

宣传部、文化局、广电局

1.负责全县“两基”迎国检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宣传“两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2.负责全县“两基”迎国检工作的电视专题片制作及专题报道,指导教育部门制作全县“两基”迎国检工作展板。

3.组织视频新闻、稿件、图片,在有线电视、政府网站以及有关报纸、媒体进行宣传。

4.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及网吧的整顿,取缔各类非法经营。

国土资源局

1.保证中小学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保障新建或扩建中小学用地。

2.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上优先保证审批中小学用地,并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确保中小学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3.在用地审批程序上为中小学建设项目依法办理手续,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工商局

1.加强对校园及周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不符合条件的商品进入校园。

2.会同其他部门做好学校周边摊点经营的管理。

司法局

1.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和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普法规划,加强对社会、学生和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促使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就读。

2.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和未成年人保护活动,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团县委、妇联

1.团县委协助教育部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辍学学生的教育工作。

2.帮助中小学开展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爱国主义教育。

3.妇联协助教育部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女童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辍学学生的教育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配合全县“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应工作。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履行“两基”迎国检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二)乡镇党委政府职责

乡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本乡镇迎国检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辖区学校迎国检工作,全力以赴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协调各部门帮助学校解决硬件存在的问题,并指导所属学校做好以下工作,确保“两基”各项指标达到国检要求。

1.校园文化建设

(1)对校门、房屋、道路、围墙、门窗、玻璃进行维修,做到无污物、破损;

(2)花坛中要有花草树木,并进行适当的修剪,尽可能多种植盆花盆景,摆放于校园内;(3)设置旗杆、旗台,国旗规范,不得升挂污损、褪色的国旗;(4)校内有醒目的“两基”宣传标语、“一训三风”和文化墙;(5)地面无垃圾、污迹,天花板无蜘蛛网,墙壁无污物印迹,校园整洁、舒适,并具有浓厚的育人氛围。

2.学校功能室建设

学校功能室齐全,挂标识牌,责任制度上墙,各类薄记表册齐全、记录详实。

3.“两基”软件资料

根据国家“两基”验收标准及省级相关要求,完善近三年的“两基”软件资料,立卷归档,做到数据逻辑严密,真实准确。

4.学校“两基”工作报告

在反复检查核对,确保各板块之间、年度之间、“两基”与年初报表之间各类数据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完成“两基”自查报告。

5.中小学设施设备

根据“两基”验收指标,认真核查实验室设施设备、其他功能用房的器材配备、图书、计算机等配备情况,及时统计、上报各类设施设备的补充数据,完善设施设备配置;各类设备存放整洁、有序,管理使用规范,有管理使用登记资料。

6.要认真仔细地对本地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切实有效地予以解决,努力推进和谐乡镇、和谐校园的建设。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月20日—3月20日)

(一)完善工作机构和制度。

县、乡(镇)有关部门成立“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乡(镇)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领导和单位联系乡镇等制度;督促、指导各乡镇成立迎国检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二)召开动员会议。

召开全县各乡镇“两基”迎国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迎接国检工作,并与各乡镇政府签订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和明确各乡镇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对国检重要性的认识和责任。

各乡镇召开迎国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迅速、全面开展迎检工作。

(三)加强宣传工作。

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在迎国检过程中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宣传全县“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宣传“两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广泛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

第二阶段:

自查自纠与整改阶段(3月25日—5月30日)

各单位按照以下内容和指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一)教育职责。

县、乡政府对教育职责的落实情况。

(二)普及程度。

确保小学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8%以上、净入学率达到95%以上,初中、小学在校学生年辍学率分别控制在2%和1%以下。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达到80%以上,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达到95%以上,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到90%以上。

15周岁人口文盲率控制在1%以内。

确保流动就业人口子女、留守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三)教师队伍。

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县域内教师均衡配置情况;中学师生比城市达到1︰13.5,县镇达到1︰16,农村达到1︰18;教师学历合格率小学达到90%以上、初中达到80%以上,新补充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100%;中小学校长经过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取得合格证书的比例达到100%;教师均达到任职要求。

(四)办学条件。

中小学布局调整合理;生均建筑面积小学达到3-4平方米,初中达到4-5平方米,寄宿制中小学达到6-8平方米;消除D级危房;图书配备县城小学和初中分别达到10册和15册以上,农村小学和初中分别达到5册和10册以上;绿化面积占校园面积的10%;大班额和教学仪器设备、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设施配套以及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使用效益情况。

(五)教育经费。

教育投入“三个增长”(各级人民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的落实情况;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使用;“两基”负债数和“两免一补”落实情况以及各类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及效益等情况。

(六)教育质量。

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

主要是开足开齐课程、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情况,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和非重点校、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的问题。

(七)学校安全管理。

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校舍与设施的安全,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的情况。

(八)扫盲工作。

扫除青壮年文盲、脱盲人员巩固提高情况:

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8%以上,近三年脱盲人口巩固率达到98%以上,15周岁人口文盲率控制在1%以内;各乡镇设扫盲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

各乡镇、村都创办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或教学点。

配备专(兼)职教师,具备基本的教学设施,有计划地对农民开展教育和培训。

扫盲班学员人手一册扫盲教材。

及时变更脱盲人员的文化户籍,颁发脱盲证件。

资料档案齐全,数据清楚,真实准确。

(九)“两基”档案建设。

县、乡、校“两基”档案的续建完善情况、表册的健全归类及表间的数据逻辑关系。

(十)义务教育监测工作的开展及效益情况。

自查结果要在4月底前汇总上报县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

全面督导检查阶段(6月1日—8月20日)

(一)加强过程性督查和跟踪督办。

“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自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指标不反弹、有提升,迎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及时总结宣传迎国检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大的乡镇、部门(单位)予以通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开展对口支援和定点联系活动。

各部门、单位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帮助乡镇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四阶段:

接受检查阶段(9月1日—9月30日)

(一)加强指标巩固。

组织人员进一步加强过程性督查,确保各项指标的稳定。

(二)汇总相关资料。

汇总全县“两基”相关资料、数据,准备全县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情况的基本数据及简介材料,完成汇报材料、专题片制作、“两基”展版及相关文件资料编辑制作等工作。

(三)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国检。

(四)乡镇和学校领导要全面熟悉所涉及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学校领导要熟悉本校的教师、学生分年级的基本数据,学校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的情况,能清楚准确地回答检查组提出的相关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两基”国检是国家对省级“两基”工作的整体评估验收和认定。

各乡镇、部门要认清自己在推动自治县义务教育中的职责,围绕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省“两基”迎国检会议精神,未雨绸缪,及早动手,切实加强“两基”检查验收基础性工作,把“两基”国检作为促进义务教育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提升的良好机遇,推动全县义务教育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乡镇和学校处在“两基”巩固提高的第一线,是打好“两基”巩固提高战的直接领导者、指挥者、组织者。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把“两基”国检工作作为2011年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两基”迎接国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程序复杂,各乡镇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落实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

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在实施“两基”中的职能作用,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县政府将“两基”迎国检工作纳入年度教育任务目标的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乡镇、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或在迎检工作中因失职造成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乡镇、有关学校在国检之前要进行认真自查,并针对自查情况主攻重点指标、薄弱环节。

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都要认真准备“两基”材料。

资料要坚持实事求是。

归档要齐、细、实、亮,各种表、卡、册、簿,数据要真实、准确,逻辑严密,一律使用原始材料,反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四)加强监督,保障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安全和扫盲等七项指标,确保各项指标达到“两基”验收方案的要求。

县政府要将“两基”国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国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次“国检”是对我县“两基”工作成果的一次全面检验,我们需要发扬“两基”攻坚精神,需要继续保持“两基”攻坚的劲头,克服松懈心理,克服倦怠情绪,坚持艰苦奋斗,迎难而上。

以“两基”迎国检为契机,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再上一个新台阶,力争实现“五个新突破”:

继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力争在改善办学条件、教育资源均衡化上有新的突破;继续巩固和提高普及程度,力争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上有新突破;继续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力争在师德建设和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上有新突破;继续加大学校管理力度,力争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实施素质教育上有新突破;继续加大扫除剩余青壮年文盲力度,力争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上有新突破。

附:

“两基”迎国检县级领导联系学校、乡镇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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