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罗汉寺保护修缮项目跟踪审核方案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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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罗汉寺保护修缮项目跟踪审核方案讲解

重庆罗汉寺保护修缮项目过程跟踪审核实施方案

(意见征求稿)

一、跟踪审核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重庆罗汉寺保护修缮项目

2、项目地址

罗汉寺坐落在渝中区民族路,是全国汉族地区重点佛教寺庙之一。

重庆市佛教协会设于此。

罗汉寺始建于北宋治平年间(1064—1067年),原名治平寺。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总面积约为7594平方米,其中新建面积约为1458平方米(修建客堂、客寮、禅堂、东花园等),拆除重建面积约为6136平方米(修建素餐厅、综合楼、济公殿、钟鼓楼、寺内综合楼、僧寮、五观堂、观音殿、藏经楼、西花园)。

3、总投资匡算

项目匡算投资约18676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

由市级资金4010万元、区财政资金14016万元(含房屋征收)和自筹650万元解决。

4、项目参建单位

委托人: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宗委

咨询人:

重庆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罗汉寺

监理单位:

重庆市敬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四川省古建筑设计责任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华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委托咨询项目范围.期限及目标

咨询范围包括项目开工前、建设期间造价全过程控制,竣工结(决)算审计。

咨询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委托人为止。

跟踪审核围绕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为中心开展工作,监督建设资金的合理运用。

同时,对设计(含设计变更)方案和施工方案优化比选提出合理化建议,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

三、跟踪审核工作部署

1、跟踪审计前期准备工作

1.1、成立罗汉寺跟踪审核项目组;

1.2、在现场设立办公室,购买必要的办公用品;

1.3、向建设单位提交跟审所需资料清单,建设单位按照资料清单提供资料。

现场跟踪审核人员熟悉施工合同资料、熟悉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

1.4、编制跟踪审核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提交委托人及建设单位/代理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征询意见,并根据征询意见进行必要的调整后经委托人以文件的形式向施工、监理单位发文,各参建单位按照跟审方案配合跟审工作;

1.5、向审核小组成员进行跟踪审核工作方案交底,明确本项目跟踪审计的重点、难点、方式方法等内容。

2、小组成员进驻现场,向监理、施工等其他参建单位进行跟踪审核方案的交底,明确其他各参建单位对跟踪审核工作的配合方式、内容及跟审主要流程。

3、实施跟踪审计,形成跟踪审核日记,办理、收集形成过程资料并对资料分类备份、留底。

4、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5、资料归档、移交,工作总结及评估。

四、跟踪审核工作开展内容

一)建设前期情况审查

审核是否按照建设程序进行报批、批复文件前后是否一致、批复文件和设计文件是否一致、概算是否超估算、预算是否超概算等。

建设单位/代理业主提供的项目建设前期资料完成后,在7日内完成审核。

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3日内向建设单位/代理业主进行问询,掌握详实的事实后形成书面初稿,经审核组讨论后向公司汇报,经公司复核后书面报告委托人。

建设单位/代理业主需提供如下资料: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设概算及批复、已招标文件、已签订的合同文件、图纸、设计变更,项目已形成涉量、价资料、工程台账等。

基本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及资金筹措等资料。

二)跟审过程阶段

1、招投标阶段

主要审核招标范围与限价编制范围是否一致、投标报价及结算条款是否明确无歧义、招标条款前后有误矛盾、条款的可操作性和风险性等;参与开标过程,对异常情况在3-5日内向建设单位/代理业主提出意见;审查限价编制的完整性、正确性等。

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分别向监理、跟踪审计单位提供招标文件初稿及限价编制报告初稿,监理、跟踪审核单位在3日内审核完毕,形成书面的审核建议,经公司复核后提交委托人和建设单位/代理业主。

由建设单位/代理业主组织监理、跟踪审核、招标代理、限价编制单位召开会审会,根据会审结果调整招标文件内容及限价报告内容,形成正式的招标文件。

如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又未能按我方咨询建议调整,我方在3-5日内书面告知委托人。

2、合同签订阶段

主要审核合同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的格式合同条款一致、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条款如何在合同谈判时予以明确、有无无效条款、是否有利于造价控制、可操作性等。

在正式合同签订前合同初稿拟定后,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应向监理、跟踪审计单位提供合同初稿,监理、跟踪审核单位在3日内审核完毕,形成书面的审核建议,经公司复核后提交委托人和建设单位/代理业主。

由建设单位/代理业主组织监理、跟踪审核、中标单位召开合同谈判会,根据谈判结果调整合同条款内容,形成正式的合同文件。

如谈判过程中合同原则条款与招标文件和相关法规有重大偏离存在增加投资风险又未能按照我方的建议进行调整,我方将在3-5日内书面告知委托人。

3、参加例会、专题会

主要通过会议掌握跟造价相关的情况,及时发现增加造价的风险因素和参建单位的管理是否到位履职,是否按照合同文件履行各自权利义务。

对会中涉及的造价问题提出我方咨询意见。

会议主持单位提前24小时将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人员告知跟踪审核联络人,跟踪审核联络人向公司汇报后,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相关人员参会。

会上根据各方提出的跟造价有关的问题进行记录或及时发表意见,对重大问题会后3日内需要经公司研究后专门征询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和委托人,达成一致意见后3日内出具书面建议。

对我方提出的建议参建方未采纳而又有风险的涉价问题,我方将在3-5日内书面向委托人汇报。

4、工程签证收方

主要审核签证事由、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审查签证事项的真实性等。

发生签证事项时,应提前24小时告知我现场人员或通知参与。

签证资料应写明签证事由、依据、内容等,建设、监理、跟踪审计各方在草签时必须对事实、数量、单价进行发表意见,不能只签名字。

跟踪审计单位只在草签上签署意见。

根据事实和现场实地复核测量后,依据合同文件进行独立判断,如建设/代理业主、监理、跟踪审计单位意见不统一,则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会商,对各方意见进行审查,同时我方将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判断并发表书面意见,如未能得到采纳,我方将在3-5日内书面报告委托人。

对于需要实地测量的签证收方,施工单位应备相关的测量工具(水准仪、全站仪、钢尺等)。

5、补充协议

主要审核补充协议的原由、依据是否充分,是否与原合同实质性条款冲突等。

发生补充协议事项前2天,应由建设/代理业主召集监理、跟踪单位对该事项进行前期的会商,对签订补充协议的依据、理由、条款、风险、造价等分别进行分析商讨。

达成一致意见即可与施工单位谈判,如达不成一致意见,分别提出各自理由,会后2日内跟踪审查单位的建议经公司审核后书面提交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和委托人。

如建设单位/代理业主未能按照跟踪审查单位的建议进行签订补充协议,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应就此事书面说明提交跟审单位,跟审单位依据独立判断确定是否向委托人汇报,如需汇报,该汇报经公司审核后在3-5日内报告委托人。

6、新增单价

主要审核新增单价的原因、依据、人工、材料、设备价格、取费等是否符合合同文件、新增的必要性等。

发生新增单价前5天,由施工单位分别向建设单位/代理业主、监理、跟审单位报送新增单价送审资料全套(说明、变更、签证、核价、组价等),各方对送审单价进行独立审核,新增单价审核3-5天内完成并经公司审核后提交建设单位/代理业主。

如果各方审核的新增单价无差异,由建设单位/代理业主组织监理、跟踪审计、施工单位参与的单价协商会;如果审核各方有不同结果,则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应组织审核各方进行会审,各方分别发表各自审核理由与依据,达成一致的结果后按照第一种情况执行;如还不能达成一致的结果,则在会后3日内将形成书面报告经公司审核后提交委托人。

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监理单位将结果回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同意的,则应及时书面完善新增单价确认资料;如施工单位不同意的,建设单位/代理业主组织监理、跟审、施工单位召开单价洽谈会,针对差异具体进行商讨,如达成意见,按照上述程序完善签字确认程序;如达不成一致意见,跟审单位将在3-5日内根据现有资料和掌握的实际情出具新增单价审核报告,经公司审核后提交委托人,并同时将新增单价洽谈过程及情况、意见和建议向委托人汇报。

7、隐蔽工程

主要审核隐蔽内容和数量是否和设计图相同、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和确认是否符合要求等。

发生隐蔽工程验收应提前48小时将隐蔽验收的部位、时间告知我现场人员,隐蔽验收时应将隐蔽验收部位的相关纸质资料提交给跟审单位参加人员。

根据设计图及变更资料、规范、图集等进行现场实地测量,核查隐蔽的内容和数量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签署验收意见,跟审不在正式的隐蔽验收文件上签署意见,只参与见证和复核过程,对异常情况及时发表意见和建议。

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形成书面报告经公司审核后3-5日内向委托人汇报,详细披露问题的原由、经过、后果、意见及建议等。

对于需要实地测量的隐蔽,施工单位应备相关的测量工具(水准仪、全站仪、钢尺等)。

8、工程索赔

主要审核工程索赔的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索赔的事由与依据、索赔的时效性、索赔的计算、索赔资料的完整性、反索赔、意见及建议等。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事件发生后索赔可能发生,这种情况发生后3天内向建设单位/代理业主书面建议,提醒建设单位/代理业主要及时纠正或控制事件的状态,减轻或杜绝索赔事件发生的概率;二是事件发生后索赔肯定发生,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代理业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索赔程序执行,过程中建议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及时收集相关的反索赔依据。

施工单位按照索赔程序向监理报送索赔申请书,监理单位审查后批复施工单位,事件终了施工单位向监理报送索赔报告,监理审查后批复施工单位。

在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报送相关资料的同时应向跟审单位报送相同的资料,以便于跟审单位同时审核,审核报告经公司复核后3日内提交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和委托人。

在建设单位/代理业主正式批复前,应参考跟审单位审查意见,如建设单位/代理业主未采纳我司意见,我司将在3-5日内向委托人汇报该情况。

建设单位/代理业主根据反索赔资料与施工单位的索赔同时向施工单位进行反索赔。

在进行索赔过程中有任何的不同意见,由监理组织建设、代理、施工、跟审单位召开索赔洽商会,根据洽商结果调整索赔金额和事项。

9、大宗设备、材料采购询价

主要审核设备、材料的数量、规格、质量是否与合同文件要求一致,审核设备、材料采购的定价程序和价格高低等。

施工单位在设备、材料采购前应提出设备、材料采购计划,计划中明确采购设备、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及到场时间,建设单位/代理业主根据施工单位的采购计划及时安排设备、材料的采购。

对于大宗设备价格,一般市场询价较为困难,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应进行采购招标,按照招标程序进行采购,成交价即为市场价。

该过程跟审单位主要是参与招标文件及合同初稿的审查,其内容和程序同前。

甲供材的询价前,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将需要采购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清单提交跟审单位,跟审单位从专业上对价格进行判断其高低,有无异常情况,一般情况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价,经公司复核后将审价报告提交委托人和建设单位/代理业主。

对价格差异较大的材料,修缮领导小组应组织监理、跟审共同到市场进行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确定采购价。

10、进度计量

主要审查进度计量、计价的准确性、真实性,为工程进度款支付提供依据和防止超支等。

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每月25日前向监理报送进度计量资料的同时向跟审单位同时报送相同的资料,资料包括详细的计算式等资料。

监理、跟审单位在7日内审查完毕后提交书面的进度计量审查报告,经过公司复核后提交建设单位/代理业主。

如果审查结果与监理或施工单位有较大分歧,则应由建设单位/代理业主组织召开洽商会,会上就差异进行会审,根据会审结果调整审核结果及报告,建设单位/代理业主根据最后的审查报告进行支付。

11、设计变更

主要审查设计变更的必要性、经济性、可行性,审查变更引起的价格变化的真实性、是否超概等,审查重大设计变更是否履行报批程序等。

在将要进行设计变更前,参与与该次设计变更相关的会议,收集相关的情况,关注设计变更是否经过比选。

设计变更确定后在出具正式的设计变更书前,跟审单位根据设计变更草图进行预算编制,建设单位/代理业主根据预算结果实施设计变更下发指令。

施工单位在收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在3日内向监理、跟审单位报送设计变更的预算,跟审、监理同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如果差异较大,由建设单位/代理业主组织监理、跟审、施工单位进行会审,根据会审结果调整预算结果及报告,经公司复核后正式向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委托人汇报。

重大设计变更实施前,必须按照有关重大设计变更的程序进行。

建设单位/代理业主未按照跟审单位的审查意见执行,我们将在3-5日内向委托人汇报。

12、结算审核

结算审核主要审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工程内容和合同义务,审查汇总工程量的真实性、单价的合理性、资料的完整性等。

工程完工,经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15日内施工单位向监理、建设单位/代理业主提交完工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包括完整、有效的结算书、竣工图等有关结算的资料。

单项或全部工程完工后,在监理、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完成审核并与施工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建设单位/代理业主5日内应向我司提出书面申请,我司在收到申请5日内向建设单位/代理业主一次性提出审核所需资料清单,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应在30日内将经监理审核的资料一次性提交跟审单位,并在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填写的资料移交清单上签收;如资料不齐需要建设单位/代理业主补交的必须在签收之日起5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资料已按跟审单位要求提供。

资料提交完毕后,单项工程跟审单位必须在30日内出具审核报告(非跟审责任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全部工程竣工跟审单位必须在60日内出具审核报告经公司复核后3-5日内提交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和委托人,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将初步审核结果转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对跟审单位的审核初步结果消化后,由建设单位/代理业主组织施工、监理、跟审单位进行会审。

建设单位/代理业主、代理、监理、施工单位同意我司审核结果,则在会审会后3日内出具结算审核定案表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代理业主签字盖章确认;如施工单位不同意我司审核结果,则将问题提交我司进行会商,根据会商结果调整审核结果,此结果取得建设单位/代理业主、委托人、施工单位同意一致后3-5日内出具结算审核定案表交单位/代理业主、施工签字盖章确认。

在出具定案表5日内,经我司标准部复核后提交结算审核报告意见征求稿,在征求委托人、单位/代理业主意见后3-5日内,经过调整出具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并签收。

特别提示:

过程中涉及造价有关的资料,由建设/代理单位确定的专业人员和跟审人员接洽报送,跟审单位根据过程中收集到的过程资料进行结算。

往来过程资料必须建立文件资料签发台账,实行签发制度。

13、跟踪财务审计(包括每月跟踪审计及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重点:

①、审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项目立项、招投标相关手续和程序是否合规。

②、审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组成及实际到位金额,并与投资计划进行比较。

③、审查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重点是合同签订与执行情况,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有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设备物资的采购、保管、使用和结存情况;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结算情况。

④、审查项目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理、合规。

⑤、审查项目概算审批是否合规,是否按批准概算执行,核实有无提高建设标准、扩大规模和计划外投资等情况。

⑥、审核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及手续是否完备、计价依据是否合规、合理。

⑦、审查项目未完工程是否合理、合规,并逐个核实原因及所需资金的金额。

⑧、审查项目建设收入是否完整以及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⑨、审查竣工财务决算资料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财务决算报表的真实、完整性。

审计工作衔接配合:

审计主要采取就地的方式进行,单位/代理业主财务部于每月3日前结完账并准备好报表、凭证、银行对账单、年度投资计划及资金筹措文件、合同文本及招标、投投文件、基本建设程序及批复文件(如项目建议书、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设概算批复、开工申请及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等)每月工程进度汇报及其他资料后通知跟踪财务人员,跟踪财务人员接到通知后2日内进场审计,审计完成后若发现有问题或账务处理不当5日内提出书面审计意见或建议,重大事项7日内专项报告示委托方。

五、跟踪审核提交成果

1、过程造价咨询报告或建议

在对招标文件、合同、设计变更、新增单价、材料设备询价、进度款审核等方面的咨询结果出具造价咨询报告或建议。

2、跟踪审核年度阶段性报告

全过程跟踪审核工作过程中,每年年底出具当年过程跟踪审核年度阶段性报,及时向委托人汇报现场情况和跟踪审核情况、财务情况等。

3、结算审核报告

按规定时间出具结算审核初步审核结果和报告征求意见稿提交委托人和单位/代理业主,单位/代理业主转交施工单位,对有异议的问题进行会审,该会审由单位/代理业主组织,监理、跟审、施工共同参加,根据会审结果调整审核结果和报告后5日内出具正式的结算审核报告。

以上各环节必须经公司三级复核后出具,报告一式四份。

4、决算审核报告

在结算审核完毕,会计师按规定时限出具决算审核报告,会审后出具正式的财务竣工决算审核报告。

六、跟踪审核质量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本项目设立了如下全过程跟踪审核组,共计7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2人,工程师3人,注册造价师3人,注册造价员2人,注册会计会2人。

现场跟踪审核驻场人员1人。

评审组成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职称

执业资格

本项目职位

备注

1

何先玉

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总协调人

138********

2

栾斌

高级工程师

注册造价师

总负责人

135********

3

王华川

工程师

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理

138********

4

袁雪芹

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财务审核负责人

139********

5

胡江华

经济师

注册造价师

结算审核

132********

6

徐利华

工程师

全国造价员

结算安装审核

139********

7

董相婷

助工

全国造价员

驻场代表

150********

组织机构图

 

2、制度保障

公司制定了各种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岗位职责及奖惩条款、三级质量复核制度、质量保证金制度、资料归档制、廉洁制度、过程督导制度、员工考核制度等。

3、各级从事基建审核的人员均应按要求内容谨慎执业,认真遵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中价协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执行。

对每一个具体审核事项都应一丝不苟,按照规定的方法及程序严格认真完成。

七、跟审工作一般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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