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社保办理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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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社保办理流程.doc

一.工伤办理流程

1.工伤认定处理程序时限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电话、传真),在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如工伤事故是属交通事故或受他人暴力伤害的,须在事故发生后向交警部门或公安部门申报。

并向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交警或公安部门的证明。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或单位拒绝工伤认定申请(出具工伤证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参保人或单位没有在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由用人单位负担。

注:

以上指的“该期间”指的是由工伤发生当天到用人单位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之日为止。

2.参保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参何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的)

(3)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刑事案件的)

(4)参保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非参保人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下列材料:

(1)职工和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工资表(或工资记录)或招工表(或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等

(2)《工伤认定申请书》

(3)职工本人身份证明(非本人办理的,办理人须提交身份证明、与受伤职工的关系证明或委托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指首次的诊断证明原件)、病历本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有关旁证材料原件如:

旁证、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查询,一般由本人申请的必须提供,单位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的)

(8)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刑事案件的)

(9)事故现场示意图(交通事故路线图)

3.工伤认定受理时间: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后,如果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补正材料后经核实属于受理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受理;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和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5)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可以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 醉酒导致伤亡的;

华力工伤处理流程:

1.发生工伤时(非严重性),伤者需在第一时间通知人事文员,办理工伤假手续之后方可去厚街医院就诊;

2.伤者从医院回厂后,需及时呈交工伤报告,工伤报告需详细写清楚工伤发生过程与原因,呈直接上级/部门主管/部门经理逐级签批后呈交厂长审核,无误后交人事文员;

3.工伤者回厂后需将病历本/医疗报销单/车费报销单据/中西药处方/X报告/CT报告或其它医疗资料交于人事文员,并在人事文员准备的<工伤手续办理一览表>内登记;

4.人事文员将工伤者病历资料复印同原件一同保留,建立工伤员工档案袋;

5.人事文员将收到工伤报告后(人事文员需及时追踪工伤报告交回),需在24小时以内至电社保局备案;

6.人事文员根据工伤者提交的工伤报告如实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要求工伤者当面核实后签名按后印,交厂长盖公司公章和连同工伤者病历本封面/病历首页/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在工伤发生时间30天以内交于社保局申请工伤;社保局会交回工伤认定回执单一份(厂长负责,人事文员收到后需保存好);

7.工伤者再次就诊时需办理工伤假手续,到人事文员处领取病历本及其它需要的医疗资料,返回时再次将其医疗资料退还人事文员并在<工伤手续办理一览表>内登记,人事文员则将相关资料复印存档,后续同------

8.工伤者痊愈之后,需从厚街医院开回痊愈诊断证明书交于人事文员,人事文员备齐相关医疗资料/工伤认定回执单后,通知工伤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1寸照片2张同厂长去厚街社保局办理工伤报销工作;

9.工伤者达到伤残等级者在痊愈后需到东莞万江谷涌医院作工伤劳动力鉴定,一个星期后同厂长一起到社保局领取<鉴定书>并办理报销工作;

10.报销完成后人事文员保留<工伤保险收单回执>,并于15个工作日之后通知厂长去社保局领取<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书>和<东莞市职工伤医疗费用支付通知单>;

11.人事文员根据<东莞市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支付通知单>写报销单交于会计部,与会计部相关人员核对无误后通知工伤者领取相关费用;

12.人事文员将工伤者病历复印资料存档(包括文件和电子档),并作费用统计,以便做月结相关报表;

注意事项:

1.新员工入职后/在职员工离职后人事文员需在24小时之内将新员工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报于厂长处,以便厂长及时停/买为相关人员停/买保险,否则新入职者发生工伤人事文员需承担相应责任;

2.发生严重性工伤时工伤者暂不用办理工伤假手续(但事后当事部门必须补上),工伤报告也可在就诊返厂之后再提交人事文员,并由专人护送工伤者到医院;

3.特别严重工伤者(需住院的),可用社会保险卡和伤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在医院登记就地结算,后续工作相同----同时,工伤者享有公司借款的权利,但一般需控制在200-300元的范围内,较严重者可在500元的范围以后,特别严重者可破例借款或由厂长去医院交押金;

4.工伤借款需由厂长批准(厂长不在由行政经理批准);

5.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须知:

参保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市属参保的在市局关系科)办理转移,细则如下:

1、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接收函里有一个接收地社保局的银行户口(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用于转移养老金;2、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一式两份(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可以代办,代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办理。

一般来说外地城镇户口的参保人都可以将其养老保险转回户口所在地。

(3) 自残或者自杀的;

(4) 其他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二.社保办理流程

1、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市内转移手续

参保人因在市内更换工作单位而需要转移社保关系的,由工作单位办理以下手续,个人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1)原工作单位办理停保手续(填《参加社会保险减员表》一式两份盖章)

(2)新工作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填《参加社会保险增员表》一式两份盖章)

办理手续后参保人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单位。

由于养老保险是累积计算,中间因间断工作而中断缴费的月份不需要补交。

2、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本市

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先让接收地社保局出具“接收函”(接收函里有一个接收地社保局的银行户口及帐号,用于转移养老金),如社保局不能接收或不能出具“接收函”,参保人的保险关系不能转移。

参保人停保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市属参保的在市局关系科)办理转移:

(1)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

(2)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可以代办。

代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办理

注:

一般来说外地城镇户口的参保人都可以将其养老保险转回户口所在地。

3、市外保险关系转入条件 

符合以下列条件之一的并且转入人员已在我市参保的(必须在我市已经有参保的(农保、农医保也可以)才可以开具接收函),参保人必须携带户口簿原件(为了核实该参保人是否购房入户)或调动通知书复印件(干部介绍信或其他)及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市局关系科或分局(分局参保的在分局办理)开具接收函。

(一)具有本市户籍,如属于购房入户的,必须在本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满10年或15年(1998年6月30日前参保满10年,1998年7月1日后参保满15年)才给予办理转入

(二)通过市人事或劳动部门调入。

(持有人事部门的《干部介绍信》或劳动部门的调函)

转入人员持“接收函”到原参保的社保机构办理转出手续、金额划转到我市社保局的帐户上后(可致电或直接到市社保局关系科查询22330733),转入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局关系科(必须到市社保局关系科)办理手续:

(1) 迁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清单及其他材料

(2) 本人身份证

4.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能否退保?

过期的身份证、过期的临时身份证不能办理退保。

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理退保。

如身份证正在办理的,必须等身份证办理好后再办理手续。

5、新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自批准成立或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的社保分局(市属单位在市局关系科)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单位到社保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持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3) 单位公章

6、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变更手续

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单位名称;      

(2)住所或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 

(7)隶属关系;      (8)开户银行帐号。

 

(9)单位社保专管员

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应持如下证件:

 

(1)《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盖公章)

(2)工商执照(工商变更证明)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其他相关资料

7、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年检手续

社会保障部门每年10-12月对参保单位的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年度检验。

1. 参保单位须填报《社会保险年度检验表》(盖公章)

2. 《社会保险登记证》

年检合格的单位社保部门会在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盖上盖,参保单位到外经部门签订生产合同或到工商部门办理年检(验照)时,须出示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会保险登记证》有效期四年,每四年换证一次,换证时应收回旧证。

8、如何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1) 只有东莞户口人员才可以个人参保

(2)个人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表》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办手续

9、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工资

参保单位在每年5月至6月,根据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向所属的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下一年度的缴费工资,缴费工资经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后原则上一年不变。

缴费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工资收入。

(社保局每年会公布相关申报方法)

10、社保卡和本人身份证有误如何处理

现时社保卡的卡面资料显示的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十八位,若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为十五位,参保人核对两者时剔除十八位号码中的第七、八位与最后一位不需核对,其他位数相符且姓名无误的即可使用。

参保人不需要到社保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除上述外,如果卡上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与本人身份证证件不同,由单位专管员填写《参保人资料修改申请表》,并附上社保卡、原始的参保资料(《增员表》)原件、单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社保机构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如果本人身份证因到期或其他原因而更换了新身份证,造成本人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了,参保人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开具变更证明,由单位专管员填写《参保人资料修改申请表》,并将证明的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社保卡交到所属的社保机构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11、各种社会保险卡补办

(1)广东发展银行发行的社保金卡。

参保人遗失金卡后请立刻致电22471685,然后持身份证原件到广东发展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挂失手续,补卡费用按银行标准收取(35元),挂失后24小时后生效。

补卡的到发展行领取,不需要回社保局领取。

(2)广东发展银行发行的银卡理财卡(银联)。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批准退休成功的人员领取的银卡称为理财卡。

理财卡遗失后,参保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发卡的广东发展银行办理报失补办手续。

(3)原广东发展银行发行的社保证(即现时的简易卡),现由社保机构办理。

一般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办理的都是简易卡。

简易卡遗失后,只需由单位社保专管员凭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到所属社保机构办理补领新卡。

(4)东莞市商业银行发行的农(居)医疗保险卡。

农医保卡遗失后请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所在镇区的东莞市商业银行补办。

补卡费用按银行标准收取。

(5)特定门诊卡。

直接到发卡的广东发展银行补卡。

12、关于社会保险卡的发卡

1)广东发展银行发行的社保证:

参保两个月后社保局会让单位领取该员工的社保卡,单位领取后需下发给员工,如员工参保两个月以上还未有卡的,请到单位社保局专管员那里领取,此卡更换工作继续参保后,继续使用此社保卡。

2)广东发展银行发行的社保金卡:

参保综合医疗保险两个月后可以致电查询金卡是否做好(电话:

12333)卡做好后请让单位社保专管员到市社保局关系科领取。

3)东莞市商业银行发行的农(居)医疗保险卡:

由村(居)委会下发/请参保人自行到村(居)委会领取。

13、退保是否要交上社保卡:

不需要。

参保人退保时不需要交还社保卡,退保后在我市重新工作并重新参保原医疗险种的参保人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社保卡,社保局不重新发卡。

14、当月停保能否当月退保:

因为电脑当月的台帐已经完成了,所以当月停保的必须缴清当月的社保费才可以办理退保

15、办理业务(退保)时间:

星期一到五早上8时半至12时,下午2时至4时。

(有些分局是下午两点半上班的)星期六、星期天不上班,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因为要做台帐的关系不办理业务(停、退保及网上申报业务,但医疗报销、工伤认定等可以办理)退保时间大致是一样的,市局和莞城分局只有星期一、三、五才可以退保。

16、网上申报的单位如果身份证申报错误应如何修改?

单位专管员填写《参保人资料修改申请表》,并附上社保卡、单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社保机构办理资料变更手续

17.如何办理养老保险退保或代替别人办理退保手续

(1)参保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并缴纳所欠的社保费 

(2)填好的《养老保险退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单位盖章)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4)本人到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办理

(5)本人到银行领取退保款项

委托他人办理的退保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附上所属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法定授权书(必须两人到公证办理,东莞市公证处地址:

 东莞市东城西路)还有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8.退保是否有时间限制?

没有,参保人可以停保几年来再来我市办理退保手续。

社保资料在停保期间由我们永远保留。

19.如何计算退保能退回多少?

退保(退养老保险)可以退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金额,就是在参保人在网上查到的个人帐户总额。

个人帐户里的金额有两部分组成,其中个人缴费的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有的以缴费工资的3%划入个人帐户中。

也就是说,个人交的全退,单位交的只有一部分退给个人。

 所以,退保时每月可退缴费工资(也就是用来买社保的工资标准)的11%。

如果参保人以1000元这个工资标准买社保的,其个人每月交80元,单位每月养老保险部分交费100,退保就每月可退110元,如此类推。

 不可能说帐户里只有个人的部分而没有单位的部分。

20.如何办理养老保险退保

市外农村户口的参保人离开单位后打算把养老保险取出的必须通过以下手续办理:

 1,单位先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

(填写《减员表》盖上单位公章)

 2,员工填写《养老保险退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单位盖章。

 3,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亲自到所属的社保部门办理。

代办的必须附加上一份公证机关(公证处)的法定授权书(公证书)和带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附:

1,退保时不用交上社保卡

2,如果企业不愿在参保人退保申请表上盖章,则由社保部门电话同单位联系后处理解决。

21.职工保险各种缴费比率

市属单位

险种

缴费基数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养老保险

按本市城镇在职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申报缴费2350(06.7-07.6)的60%至300%实行保底封顶

10

8

工伤保险

0.5宋体">;1;1.5(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

0

综合基本医疗保险

同上,(退休人员的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在职人员上月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确定)

在职6.5/退休4.5

2(退休不缴纳)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1

0

失业保险

同上但不高于2350即1410至2350(06.7-07.6)

1.5

0.5(市外户籍的参保人不缴纳个人部分)

生育保险

本市城镇在职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350(06.7-07.6)固定

0.5

0

子女基本医疗保险

2

0

镇属单位

险种

缴费基数

单位比例%

个人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保底封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574)至2640(06.7-07.6)

单位按参保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缴纳

10

8

工伤保险

0.5宋体">;1;1.5(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

0

失业保险

同上但不高于880即574至880(06.7-07.6)

1.5

0.5(市外户籍的参保人不缴纳个人部分)

医疗保险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80,06.7-07.6)固定

2

0

生育保险

同上(暂时只在莞城、石龙开展)

0.5

0

三.办理个人结算社会保险金问答

一、什么是社会养老保险金个人帐户,它有何作用?

个人帐户用于记录员工参加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按规定划转记入的养老保险费及利息金额。

社会保险机构为所有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了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帐户,个人帐户是员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后,领取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二、为什么深圳户籍员工将户口迁往内地城市时,只能转保而不能退保?

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目的是为了今后享受养老待遇,转保才能保障员工个人权益不受损害,如果退保意味着员工放弃个人的养老保险权益。

我国已建立起城市间的转保机制,只要户籍迁移都可以将养老保险从一个城市转移到另一个城市。

三、内地城镇户籍员工为何应选择转保而慎重退保?

从社会保险角度看,员工缴交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工龄”,选择退保就是放弃自己的缴费记录,即放弃“工龄”,将养老保险金转移回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是一种对自己负责的行为。

四、员工辞职或变换新单位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员工从本市的一个单位到另一个单位工作,只要将《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的电脑号及身份证号码交给新单位,便可由新单位申请以同一电脑号参保。

不论员工是否停交过社保,新参保时自动将前后参保资料、参保缴费年限及个人社保专户积累额合并到一起。

因此,员工不需要换一个单位退一次保。

五、员工无法提供《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时如何办理?

员工因单位未办理或遗失等原因无法提供《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可要求用人单位在退保证明上注明员工电脑号,并贴上员工照片加盖单位印章(公章或人事章)以便核对身份。

也可使用社保机构统一印发的《申请表》。

六、员工无法提供单位证明如何办理?

员工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无法提供单位证明,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核实可办理退(转)保手续:

(一)员工原所在单位撤消、合并、或破产等原因长时间处于停交社会保险费状况。

(二)员工离开原单位2年以上而至今未再参保。

(三)员工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资纠纷,用人单位不愿为员工开具退(转)保证明,员工可持劳动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予以办理退(转)保手续。

(四)除上述三种情况外,原用人单位显示为正常状态,而员工找不到单位的,可到原用人单位所在参保地社保征收部门查实并开出证明,证明上注明原因并加盖基金收缴部门公章后,再办理结算业务。

七、员工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保电脑号时如何处理?

员工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保电脑号是因为员工前后使用了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身份证重复参保造成的。

因此,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和用人单位证明,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保电脑号合并,形成一个社保电脑号,再办理结算手续。

八、何为骗保冒领行为,后果如何?

利用非法手段窃取他人社会保险资料或明知是他人的社会保险金,持他人有关的证件、证明到社保机构申报退(转)保的行为,可认定为骗保冒领行为。

骗保冒领行为视同盗窃行为,如既成事实,将依盗窃罪追究骗保冒领人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如何办理变更身份证资料的手续?

(一)更改一位非年龄号码的,员工可凭身份证直接到窗口办理。

(二)更改两位非年龄号码的,员工应提交注明出错原因或更改过程的单位证明。

(三)更改一位年龄号码或三位以上(含三位)非年龄号码的,员工除应提交注明出错原因或更改过程的单位证明,还应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号码出错原因或更改过程的证明(此证明必须由派出所封存好,并在封存口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公章,员工本人不得拆开)。

(四)更改三位以上(含三位)非年龄号码的,员工如能提供与电脑资料记录一致的原参保身份证和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两证所示的员工出生年月日相符,则只须提供用人单位注明出错原因或更改过程的证明,即可办理。

(五)如员工曾经改名,办理业务时必须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更名证明(此证明必须由派出所封存好,并在封存口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公章,员工本人不得拆开)及户口本(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六)如员工身份证姓名与电脑资料中的姓名出现个别字有特殊情况的偏差,而身份证号码与电脑资料一致的,则只须提交用人单位注明出错原因的证明,更正后方可办理。

附件:

证明样板1(用人单位注明身份证出错原因或更改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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